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市级专班组建方案和天津市支持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为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取得进展,加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统筹推动和政策保障,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市级专班组建方案和天津市支持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加大推动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推动本单位REITs工作,实现国资系统REITs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沟通。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市级专班 组建方案》和《天津市支持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国资委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2-11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市级专班组建方案和天津市支持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为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取得进展,加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统筹推动和政策保障,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市级专班组建方案和天津市支持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加大推动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推动本单位REITs工作,实现国资系统REITs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沟通。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市级专班 组建方案》和《天津市支持REITs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国资委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2-11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人社局关于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和《天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津人才组〔202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拟于近期开展“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每个区、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不超过10名(其中,滨海新区推荐不超过30名)候选人,其中,市属企业、院校的候选人由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其他企业、院校的候选人由相关区人社局推荐。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人。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与申报单位具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良中贡献突出,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二)创造和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三)开展带徒传艺,贡献突出。已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已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不再申报;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等称号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申报。三、支持政策通过此次认定获得“天津市技术能手”的,每人给予一次性2万元资助资金。四、申报材料(一)《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表》(详见附件)。(二)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简版(300字左右)。(三)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出具的候选人无犯罪及征信情况证明,本人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情况证明。(四)佐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及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网查询结果(全国技能人才评价网:www.osta.org.cn)、发明专利、荣誉奖励、技术成果等材料。五、有关要求(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区人社局或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前报市就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jy-user028@tj.gov.cn)。(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推荐出有代表性、技艺高超、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三)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参评条件进行审核推荐,严格把关、严格程序,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弃权。(四)各单位要以此次申报工作为契机,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区域(单位)技能人才培养培育,打造高技能人才蓄水池,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就业服务中心 张美萍 联系电话:23676135 电子邮箱:jy-user028@tj.gov.cn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丽洁 联系电话:63082858 附件:天津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
2025-12-11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 市教委 市科协关于认定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科普基地平台建设,扩大市级科普基地覆盖范围,按照《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科协对本年度99家申报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材料评审、集中答辩、现场勘察,提出了建议名单。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认定比亚迪|迪空间新能源汽车科普馆(天津馆)等35家单位为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希望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面向全市公众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为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5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10日
2025-12-11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下达天津市2023-2024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能源保供工作部署要求,为确保我市群众温暖度过春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电力公司开展了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现下达202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计划645万元,用于天津市2023-2024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其中:2023年春节期间,参与响应用户107户,经第三方机构核验,有效响应用户62户,响应电量1522.41万千瓦时,补贴金额900万元,2024年已拨付296.67万元,本次拨付剩余603.33万元(详见附件1)。2024年春节期间,参与响应用户106户,经第三方机构核验,有效响应用户37户,响应电量1346.7万千瓦时,补贴金额900万元,本次拨付41.67万元(详见附件2),剩余资金拟通过以后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安排。 附件:1. 天津市2023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2. 天津市2024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刘家彧联系电话:83605910;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李奕萌联系电话:59032601)(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2023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序号
用户名称
申报响应能力(千瓦时)
补贴总额(万元)
2024年拨付资金(万元)
2025年申请拨付资金(万元)
备注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80000
40.51
13.35
27.16
2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00
3.03
1
2.03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
3000
0.76
0.25
0.51
4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4000
1.21
0.4
0.81
5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
6000
1.82
0.6
1.22
6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10.33
3.41
6.92
7
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
30000
2.3
0.76
1.54
8
天津市环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80000
21.01
6.93
14.08
9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
277.7
91.54
186.16
10
环晟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55000
12.13
4
8.13
11
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
3000
0.6
0.2
0.4
12
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3000
2.69
0.89
1.8
13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
24000
7.27
2.4
4.87
14
天津云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76
0.25
0.51
15
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000
0.54
0.18
0.36
16
华强方特(天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91
0.3
0.61
17
天津市皇泰新型机电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4000
1.21
0.4
0.81
18
弗兰德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3000
0.6
0.2
0.4
19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
19.75
6.51
13.24
20
领汇联行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3500
0.88
0.29
0.59
21
天津丰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000
0.13
0.04
0.09
22
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6000
0.68
0.22
0.46
23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3000
0.47
0.15
0.32
24
天津市润辰水务有限公司
4500
0.81
0.27
0.54
25
天津市亿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1.76
0.58
1.18
26
天津文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万达文华酒店
3000
0.53
0.17
0.36
27
上河城嘉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
0.36
0.12
0.24
28
晋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0.43
0.14
0.29
29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2000
1.59
0.52
1.07
30
天津市现代投资有限公司海河假日酒店
760
0.19
0.06
0.13
31
天津辉茂置业有限公司
7000
1.95
0.64
1.31
32
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8000
2.02
0.67
1.35
33
天津粤海天河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8000
3.87
1.28
2.59
34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86000
114.34
37.69
76.65
35
天津蔚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76
0.25
0.51
36
天津特来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600
1.16
0.38
0.78
37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7000
1.77
0.58
1.19
38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38500
11.66
3.84
7.82
39
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76000
10.13
3.34
6.79
40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0000
5.7
1.88
3.82
41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5000
50.88
16.77
34.11
42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20000
19.16
6.32
12.84
43
天津天铁炼焦化工有限公司
20000
5.05
1.66
3.39
44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空港分公司
3000
0.54
0.18
0.36
45
天津华特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3000
0.12
0.04
0.08
46
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100000
30.29
9.98
20.31
47
大源无纺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12000
2.68
0.88
1.8
48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000
3.43
1.13
2.3
49
天津市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25500
6.17
2.03
4.14
50
天津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7000
1.59
0.52
1.07
51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150000
24.18
7.97
16.21
52
中粮包装(天津)有限公司
3000
0.34
0.11
0.23
53
天津市志荔商业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600
0.14
0.05
0.09
5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200
0.42
0.14
0.28
55
天津武清区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
2.02
0.67
1.35
56
国富瑞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35000
7.78
2.56
5.22
57
天津汇达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4000
0.96
0.32
0.64
58
天津市新宇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3000
0.37
0.12
0.25
59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0
0.45
0.15
0.3
60
天津华纳瑞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000
0.76
0.25
0.51
61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35000
5.3
1.75
3.55
负荷集成商
62
国网天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约定长时集成商
689150
171.05
56.39
114.66
负荷集成商
合计
900
296.67
603.33
附件2
天津市2024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序号
用户名称
申报响应能力(千瓦时)
补贴总额(万元)
2025年申请拨付资金(万元)
备注
1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4000
2.21
2.21
2
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215060
44.87
3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11.24
4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3.7
5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176.79
6
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
600
0.22
0.22
7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80000
55.36
8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
90000
31.86
9
天津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8
3.8
10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95000
40.17
11
晋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400
0.06
0.06
12
天津江天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5600
15.65
13
天津市润辰水务有限公司
4000
0.47
0.47
14
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000
0.76
0.76
15
天津粤海天河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8000
3.98
3.98
16
天津蔚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800
1.75
1.75
17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56000
28.56
18
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有限公司
19000
5.76
5.76
19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41000
22.65
20
三星高新电机(天津)有限公司
16500
5.09
5.09
21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170000
19.96
2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
0.44
0.44
23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170000
53
24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89000
30.56
25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20000
49.95
26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1500
5
5
27
天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4500
0.99
0.99
28
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54000
28.32
29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5.9
5.9
30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130000
40.04
31
天津百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
0.22
0.22
32
天津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6000
1.97
1.97
33
天津汇达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11000
1.31
1.31
3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分公司
35000
9.11
1.46
35
天津辉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1000
12.98
36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4000
0.28
0.28
37
国网(天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
175.02
负荷集成商
合计
900
41.67
2025-12-11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下达天津市2023-2024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能源保供工作部署要求,为确保我市群众温暖度过春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电力公司开展了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现下达202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计划645万元,用于天津市2023-2024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其中:2023年春节期间,参与响应用户107户,经第三方机构核验,有效响应用户62户,响应电量1522.41万千瓦时,补贴金额900万元,2024年已拨付296.67万元,本次拨付剩余603.33万元(详见附件1)。2024年春节期间,参与响应用户106户,经第三方机构核验,有效响应用户37户,响应电量1346.7万千瓦时,补贴金额900万元,本次拨付41.67万元(详见附件2),剩余资金拟通过以后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安排。 附件:1. 天津市2023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2. 天津市2024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处 刘家彧联系电话:83605910;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李奕萌联系电话:59032601)(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2023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序号
用户名称
申报响应能力(千瓦时)
补贴总额(万元)
2024年拨付资金(万元)
2025年申请拨付资金(万元)
备注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80000
40.51
13.35
27.16
2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00
3.03
1
2.03
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
3000
0.76
0.25
0.51
4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4000
1.21
0.4
0.81
5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
6000
1.82
0.6
1.22
6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00
10.33
3.41
6.92
7
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
30000
2.3
0.76
1.54
8
天津市环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80000
21.01
6.93
14.08
9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
277.7
91.54
186.16
10
环晟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55000
12.13
4
8.13
11
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
3000
0.6
0.2
0.4
12
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13000
2.69
0.89
1.8
13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
24000
7.27
2.4
4.87
14
天津云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76
0.25
0.51
15
天津东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000
0.54
0.18
0.36
16
华强方特(天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91
0.3
0.61
17
天津市皇泰新型机电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4000
1.21
0.4
0.81
18
弗兰德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3000
0.6
0.2
0.4
19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
19.75
6.51
13.24
20
领汇联行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3500
0.88
0.29
0.59
21
天津丰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000
0.13
0.04
0.09
22
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6000
0.68
0.22
0.46
23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3000
0.47
0.15
0.32
24
天津市润辰水务有限公司
4500
0.81
0.27
0.54
25
天津市亿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1.76
0.58
1.18
26
天津文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万达文华酒店
3000
0.53
0.17
0.36
27
上河城嘉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
0.36
0.12
0.24
28
晋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
0.43
0.14
0.29
29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2000
1.59
0.52
1.07
30
天津市现代投资有限公司海河假日酒店
760
0.19
0.06
0.13
31
天津辉茂置业有限公司
7000
1.95
0.64
1.31
32
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8000
2.02
0.67
1.35
33
天津粤海天河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8000
3.87
1.28
2.59
34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86000
114.34
37.69
76.65
35
天津蔚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76
0.25
0.51
36
天津特来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600
1.16
0.38
0.78
37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7000
1.77
0.58
1.19
38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38500
11.66
3.84
7.82
39
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76000
10.13
3.34
6.79
40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0000
5.7
1.88
3.82
41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5000
50.88
16.77
34.11
42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20000
19.16
6.32
12.84
43
天津天铁炼焦化工有限公司
20000
5.05
1.66
3.39
44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空港分公司
3000
0.54
0.18
0.36
45
天津华特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3000
0.12
0.04
0.08
46
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100000
30.29
9.98
20.31
47
大源无纺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12000
2.68
0.88
1.8
48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000
3.43
1.13
2.3
49
天津市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
25500
6.17
2.03
4.14
50
天津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7000
1.59
0.52
1.07
51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150000
24.18
7.97
16.21
52
中粮包装(天津)有限公司
3000
0.34
0.11
0.23
53
天津市志荔商业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600
0.14
0.05
0.09
5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200
0.42
0.14
0.28
55
天津武清区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0
2.02
0.67
1.35
56
国富瑞数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35000
7.78
2.56
5.22
57
天津汇达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4000
0.96
0.32
0.64
58
天津市新宇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3000
0.37
0.12
0.25
59
天津光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00
0.45
0.15
0.3
60
天津华纳瑞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000
0.76
0.25
0.51
61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35000
5.3
1.75
3.55
负荷集成商
62
国网天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约定长时集成商
689150
171.05
56.39
114.66
负荷集成商
合计
900
296.67
603.33
附件2
天津市2024年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汇总表
序号
用户名称
申报响应能力(千瓦时)
补贴总额(万元)
2025年申请拨付资金(万元)
备注
1
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
4000
2.21
2.21
2
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215060
44.87
3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11.24
4
科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3.7
5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176.79
6
天津南港工业区港务有限公司
600
0.22
0.22
7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80000
55.36
8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板业有限公司
90000
31.86
9
天津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8
3.8
10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95000
40.17
11
晋达(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400
0.06
0.06
12
天津江天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5600
15.65
13
天津市润辰水务有限公司
4000
0.47
0.47
14
国科恒翔(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000
0.76
0.76
15
天津粤海天河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8000
3.98
3.98
16
天津蔚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800
1.75
1.75
17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56000
28.56
18
天津三星视界移动有限公司
19000
5.76
5.76
19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41000
22.65
20
三星高新电机(天津)有限公司
16500
5.09
5.09
21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170000
19.96
2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
0.44
0.44
23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170000
53
24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89000
30.56
25
天津市新天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120000
49.95
26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1500
5
5
27
天津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4500
0.99
0.99
28
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
54000
28.32
29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5.9
5.9
30
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
130000
40.04
31
天津百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00
0.22
0.22
32
天津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6000
1.97
1.97
33
天津汇达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11000
1.31
1.31
3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园分公司
35000
9.11
1.46
35
天津辉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1000
12.98
36
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4000
0.28
0.28
37
国网(天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
175.02
负荷集成商
合计
900
41.67
2025-12-11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2号《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7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 罗文2025年12月11日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标准制定、码段管理、登记赋码、数据传输、数据校核、数据共享、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应用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本办法所称登记管理部门,是指依法负责组织机构登记注册的管理部门。本办法所称统一代码,是指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统一代码编码规则,赋予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标识码。本办法所称统一代码数据,是指登记管理部门为组织机构办理登记赋码业务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集的数据。第四条 统一代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统一高效、安全准确、合理使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代码的标准制定、码段资源管理、数据共享,组织、指导全国统一代码管理工作。各登记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开展各自领域统一代码的赋码、应用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经营主体登记工作的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主体统一代码的赋码、应用等工作。第六条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代码中心)具体承担统一代码的标准拟订,码段分配,数据归集和校核,数据库建设、运行和维护,数据应用服务等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省级的统一代码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统一代码的系统建设、数据传输、数据治理、数据监测、应用服务等工作。第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组织制定统一代码编码规则、基础数据元、赋码规程、数据传输、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共享、应用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第八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登记管理部门实际需要,将根据相关标准生成的统一代码码段赋予登记管理部门。第九条 组织机构设立时,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赋予其统一代码。组织机构终身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组织机构。第十条 登记机关在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时应当赋予其统一代码,作为唯一身份标识码,标注于营业执照,做到“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变更登记转型为公司、合伙企业的,统一代码保持不变。第十一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经营主体数据生成后及时将数据传输到省级统一代码机构。省级统一代码机构应当在收到数据当日内进行规范化处理,并上传至全国代码中心。第十二条 全国代码中心收到省级统一代码机构上传的数据后,应当根据统一代码编码规则和标准的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校核。第十三条 全国代码中心在校核后发现统一代码数据存在重码、错码或者其他数据错误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统一代码机构及时纠正并回传。第十四条 全国代码中心建立统一代码数据质量监测机制,通过发布数据月报等方式,将赋码、数据质量监测等情况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管理部门通报。第十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动统一代码数据共享,促进协同监管和业务联动。全国代码中心负责完善和维护统一代码数据库,及时开展统一代码数据共享相关工作。统一代码数据应当永久留存,确保可追溯、可查询。第十六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中推动应用统一代码数据,将统一代码作为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业务统计、信息公示、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工作的唯一身份标识码,并将其作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第十七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动统一代码数据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应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在数字经济中发挥基础作用。第十八条 全国代码中心和省级统一代码机构应当加强统一代码数字身份及新兴业态主体的应用研究,利用统一代码数据,为政府及其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第十九条 全国代码中心和省级统一代码机构应当加强统一代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风险。第二十条 全国代码中心和省级统一代码机构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统一代码信息服务,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统一代码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统一代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第二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出租统一代码。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冒用、转让、出租经营主体统一代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四条 从事统一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副省级城市承担统一代码工作职能的相关机构,适用本办法关于省级统一代码机构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2025-12-11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发文日期:2025-12-11
成文日期:2025-12-11
发文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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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评论|做好加法 与AI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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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号:
2025-12-1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发文日期:2025-12-11
成文日期:2025-12-11
发文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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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一图读懂︱《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民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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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天津市2025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拟更名公示(已到期)
2025-12-1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