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首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的通知》(建村函[2017]187号)要求,作为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预热活动之一,我司决定开展以“记住乡愁 传承文明”为主题的中国传统村落微电影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优秀基因库,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中国传统村落微电影原创作品采用短小精悍、易于传播的微电影讲述中国传统村落里的好故事,展现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情感等方面价值,展示中国传统村落的和谐自然之美、淳朴人文之美、厚重历史之美,对扩大中国传统村落影响、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并参与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拍摄范围 传统村落微电影原创背景应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4批4153个中国传统村落。 村落名单具体见《住房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2]1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3]1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6]278号)。上述文件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村镇建设栏目查询。 (二)作品类别 微电影作品可为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分常规单元、大学生单元两个部分。 (三)内容要求 作品应以“记住乡愁 传承文明”为主题,以“传统村落”为题材主线,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作品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结构完整,艺术表现手法恰当,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作品应无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习俗。 三、提交要求 (一)提交文件 1、影片。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上传影片使用MP4、MOV、WMV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x1080,影片长度30分钟以内。 2、60秒片花。命名格式:“作品名称片花+作者姓名”,上传片花使用MP4、MOV、WMV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x1080。 3、3-5张剧照。命名格式:“作品名称剧照+数字编号+作者姓名”,格式JPG,1024x768,可上传封面图。 4、作者身份证扫描件。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格式JPG。 5、主创人员名单。 6、委托提交授权书扫描件。若作品版权非提交者本人所有,提交者需提供版权所有者出具的委托提交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版权所有者公章或版权所有者签字。 (二)提交方式 登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网站,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微电影原创作品征集”页面注册账号,填写信息信息,并上传作品相关文件。 (三)提交时间 微电影作品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四、其他事宜 此次征集活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主办,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协会(央视农业频道)承办。入选作品将于今年10月召开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上公布,并在大会现场和央视媒体平台展播。作品版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提交作品,相关法律后果由提交者本人自行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和中国农业电影电视协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对征集的微电影作品进行公益展示、展播,或用于与宣传、教育相关的公益活动。作品征集活动为公益性质,免收任何费用。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司:贾一石 丁皓 010-58934432 央视农业频道:周末 010-82101720、189110241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7年8月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首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的通知》(建村函[2017]187号)要求,作为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预热活动之一,我司决定开展中国传统村落三维实景模型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民族农耕文明的历史记忆,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基,寄托着中华各族儿女的乡愁。利用GPS精准测量,全方位、数字化记录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的整体风貌,为传统村落的后续保护、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传统手工艺的传承提供珍贵的可视化历史资料,对传统村落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作品要求 (一)拍摄范围 传统村落三维实景模型拍摄范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4批4153个中国传统村落。 村落名单具体见《住房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2]18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3]1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建村[2016]278号)。上述文件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村镇建设栏目查询。 (二)作品类别 中国传统村落三维实景模型分为整体村落三维实景模型、单体建筑三维实景模型、建筑构件三维实景模型。 (三)内容要求 传统村落三维实景模型制作要真实、准确、完整、细致,形象直观地记录传统村落、单体建筑、建筑构件的现状,展现传统村落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保护价值。 整体村落模型,要全方位立体展现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以精准的比例还原村落周边环境、整体格局、街景全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等。单体建筑模型,要坚持完整、精确地展现传统建筑的形制、风貌、历史底蕴及精美的细部构件。建筑构件模型,要深度挖掘建筑上年代悠久、做工精细、体现传统手工艺精髓的构件,精准还原构件的原貌。 三、提交要求 (一)提交文件 1、基本信息表。 2、三维实景模型文件。应提交三维实景模型OpenSceneGraph binary(OSGB)格式文件,数据应包含metadata和OSGB模型所在的data文件夹,将两者压缩成*.zip压缩包。 整体村落模型和单体建筑模型要具有真实的地理坐标信息,推荐空间参考坐标为:Local East-North-Up(ENU),平均地面分辨率不得低于6cm。建筑构件模型可以不带有地理坐标信息,但在量测时要具有真实的物理尺寸,以毫米为单位。 模型作品的数据量应当控制在4GB以下,如果数据量超过4GB需与联系人沟通后再进行上传。模型分块制作时,应尽量将整个村落总块数控制在100块以内。 3、作者身份证扫描件。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格式JPG。 4、拍摄和制作人员名单。 (二)提交方式 登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网站,进入“中国传统村落三维实景模型作品征集”页面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作品。 (三)提交时间 传统村落三维实景模型作品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四、其它事宜 此次作品征集活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主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优秀作品名单将于10月中旬召开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上公布。 作品应保证原创,严禁抄袭。作品版权和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对征集的模型作品进行公益展示、展播,或用于与宣传、教育相关的公益活动。此次作品征集活动属公益性质,免收任何费用。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司:贾一石 史英静 010-58934432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佳俊 王伟英 010-583238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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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的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举办首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的通知》(建村函[2017]187号)要求,加强国内外对中国传统村落的认识,扩大传统村落影响,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上向世界展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取得的成就,请各省(区、市)制作提供本省(区、市)传统村落宣传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作传统村落展播视频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主会场外将设置31块电子显示屏,每个省一块,展播各省(区、市)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成果。展播视频主要内容可包括: (一)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宣传片,时长3~5分钟。要展示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展示传统村落保护理念、取得的成效以及未来工作畅想。 (二)2个以上传统村落宣传片,每个村落时长3~5分钟。要展现中国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格局肌理、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活动等,要生动、有趣、有故事。 (三)2个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践短片,时长3~5分钟。要展现包括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中有意义、有趣味的乡建花絮,展现保护理念、做法和成果。 二、编制省(区、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报告 (一)本地区自然、文化、经济背景; (二)本省传统村落现状; (三)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已开展的工作和乡建实践活动; (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五)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下一步工作打算。 视频文件应为标准高清1920*1080,可采用Avi,MP4,MEPG文件格式。报告要有中英文稿,不超过5000字。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9月8日前将视频、报告发至icpdv2017@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林岚岚、贾一石 010-58934432、58934431 电子邮箱:icpdv2017@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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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们对2016年全国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企业的分布情况 2016年全国共有7483个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参加了统计,与上年相比增长0.67%。其中,综合资质企业149个,增长17.32%;甲级资质企业3379个,增长4%;乙级资质企业2869个,增长0.3%;丙级资质企业1081个,减少9.01%;事务所资质企业5个,减少44.44%。具体分布见表一~表三: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6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1000489人,与上年相比增长5.78%。其中,正式聘用人员715913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71.56%;临时聘用人员28457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28.44%;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为716674人,占年末从业总数的71.63%。 2016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849434人,与上年相比增长3.6%。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9695人,中级职称人员371948人,初级职称人员214107人,其他人员13889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84.9%。 2016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为253674人,与上年相比增长13.58%。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为151301人,与上年相比增长1.32%,占总注册人数的59.64%;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为102373人,占总注册人数的40.36%。 三、业务承揽情况 2016年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3084.83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36%。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1400.2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52%;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其它业务合同额1684.6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87%。工程监理合同额占总业务量的45.39%。 四、财务收入情况 2016年工程监理企业全年营业收入2695.5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92%。其中工程监理收入1104.7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26%;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其它业务收入1590.8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工程监理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40.98%。其中18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突破3亿元,44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2亿元,155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工程监理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个数与上年相比增长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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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王玲玲等2586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王玲玲等2586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7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虎铭伟等2365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虎铭伟等2365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7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胡显德等1063人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附件:2017年第四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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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张建仓等2211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张建仓等221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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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7年二季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7年二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各地排查项目79595个,涉及建设单位51647家、施工单位59366家。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各地共排查出2867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21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7.57%;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5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95%;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9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38%;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9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28%;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240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3.82%。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1100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1948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59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95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93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5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1696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停止执业、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155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09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713家;责令停止执业8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379人;罚款总额16510.18 万元(含个人罚款617.4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北京、山东、安徽3省(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342个、257个、243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等4类违法行为看,安徽、湖北、天津3省(市)查处项目相对较多(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天津、重庆、上海3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直辖市以及福建、山东、浙江等报送数据及时、工作力度大的地区予以表扬。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建办市函〔2017〕224号文件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数据核实、把关,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7年二季度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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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11起、死亡37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0起、死亡人数增加79人(见图1、图2),同比分别上升19.16%和26.69%。 2017年上半年,全国有3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21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见附表1)。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16起、死亡5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9起、死亡人数增加34人(见图3、图4),同比分别上升128.57%和141.67%;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2017年上半年,全国有1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见附表2)。 三、事故类型情况 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160起,占总数的51.45%;物体打击事故42起,占总数的13.50%;坍塌事故32起,占总数的10.29%;起重伤害事故22起,占总数的7.07%;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其他事故55起,占总数的17.68%(见图5)。 2017年上半年发生的较大事故中,土方坍塌事故4起,死亡15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5.00%和25.86%;起重伤害事故3起,死亡9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8.75%和15.52%;中毒与窒息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2.50%和12.07%;施工作业平台坍塌事故1起,死亡9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15.52%;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5.17%;钢结构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5.17%;吊篮倾覆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5.17%;其他类型事故3起,死亡9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8.75%和15.52%(见图6)。 四、形势综述 2017年上半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是大部分地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现上升趋势,全国只有北京、上海、黑龙江、湖北等4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二是部分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较大,如江苏(43起,44人)、广东(35起,45人)、重庆(28起,32人)、安徽(26起,29人)。三是部分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如山西(分别上升400.00%和300.00%)、陕西(分别上升100.00%和300.00%)、安徽(分别上升188.89%和190.00%)、辽宁(分别上升100.00%和100.00%)、江西(分别上升100.00%和100.00%)、青海(分别上升100.00%和100.00%)。四是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其中山东发生4起,广东、重庆各发生2起较大事故。五是较大事故中政府投资项目发生事故11起,占较大事故总量的68.75%,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项、保障房工程2项、公共建筑工程2项。 下一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以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表:1.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2017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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