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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008)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5-09-08 成文日期:2025-09-08 发文日期:2025-09-08 有效性: 名称:国际航线审批结果公开(C2025008)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9-08 |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
市级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肃认真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整改目标(一)确保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认真对照天津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类问题和“意见和建议”中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平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销号管理。能够立刻解决的,立整立改;需要逐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按要求销账。(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年末,全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72.5%以上,重污染天数控制在4天以内,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人、事、因、制”深入分析研究问题成因及对策,制定防范举措,弥补工作不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三、整改措施(一)深化思想引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1.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根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义,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部门、各单位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压实压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领导干部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一重大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将整改措施和攻坚战方案层层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共同推进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3.创新绿色降碳新方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双碳”战略,深化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打造绿色增长新引擎。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结合节能降碳领域支持政策,引导用能单位推进新能源替代,持续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二)聚焦关键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治要求,对各类长距离施工的市政、公路等线性工程全面实施分段施工,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强化裸地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蓄水、苫盖等措施。加强道路扬尘防控。持续实施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二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为重点开展路检路查。严格管控柴油货车,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淘汰。持续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强车辆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排放。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治理。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商户的巡查和监管,督促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坚决依法查处油烟污染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2.深入推进地表水污染防治。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部署。按照“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实施专项整治。强化水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河长巡河、日常保洁、执法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我区地表水环境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水平。二是有序开展雨污混接错接改造工程。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排查工作,逐年进行混接点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随即制定改造任务,提升老城区防洪、治污、排涝能力。三是加强医疗污水排放监管。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检查和监测,严防污水超标排放。3.扎实推进土地污染防治。一是防止新增土壤污染,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二是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2025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市”。三是开展危险废物环境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三)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开展环境问题整治。1.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重点针对街道扫保、垃圾箱桶管理维护、装修渣土垃圾清运等问题,加强对辖区内垃圾堆存点、收集站及箱桶管理维护,规范作业方式,提升垃圾箱桶外观整洁,防止对居民造成影响。强化保洁力度,加强对主次干道的清洁扫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清扫,保持道路机扫、水洗率100%。2.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高标准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实现全程密闭管理,做到收集不遗落、存放不暴露、运输不撒漏。加强清运作业管理力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清运路线,重点治理生活垃圾外溢,确保垃圾日产日清。3.持续开展乱泼乱倒治理。各责任部门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餐饮密集区、商户聚集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同时根据问题类型,及时报送交由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罚。4.加大市容秩序管理力度。突出抓好辖区内主次干道等点位的市容市貌管理,坚持疏堵并举,切实加大对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巩固综合治理成果。5.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工作。建立“问题发现—整改—回访”闭环管理机制,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噪声扰民、异味污染等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通过定期回访核查,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巩固。同时街道强化主动治理意识,深入社区排查隐患,对重点区域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四)补齐能力短板,全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一是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每年度和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中的各项措施,明确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通过信息共享、问题共商、联合执法等方式破解“多头管理”壁垒,确保跨领域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推进设备、车辆升级更新。统筹财政资金更新设备,更新全区环境监测设备、执法车辆,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加快市容维护车辆迭代更新,建立全周期管理档案,逐步实现绿色化升级,完成年度车辆更新任务。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整改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指导推动实施,各部门、各街道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条块结合、统筹推动的工作格局。(二)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机制建立到位。(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局面。
2025-09-06 | 和平区人民政府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依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式和内容(一)支持方式1.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50万;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3.猎豹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200万。每个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本项目支持。(二)支持内容1.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2.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围绕本市重点产业链,支持企业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开发拥有发明专利或稳定性强的实用新型专利群、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新产品,以及可有效提升产业化水平的新工艺。3.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学研协同水平、降低工艺成本等研发项目。4. 其他能显著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的重点方面或领域。二、有关要求(一)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1.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本项目预征集阶段综合排序前100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猎豹企业。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二)申报项目查重要求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且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3.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三)申报项目资金要求1.各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申报单位需按照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1:3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如项目申请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最终立项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不予立项。2.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项目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四)不予受理的项目1.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项目;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五)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下载,签署日期须在项目申报期之内。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加盖各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协议原件通过“系统”上传。4.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5.本项目建设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项目则视为同意本条款。6.申报单位视情填写企业研发能力考核指标表中预期能取得的成果。此表请企业慎重填写,企业所填写的预期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将成为合同考核内容。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考核指标预期成果表三、申报书附件内容“系统”中已经嵌入了企业开展猎豹企业评价时填写的,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信息填报系统”填写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投入强度、利润,拥有的有效期内的Ⅰ类知识产权数量(含发明专利的数量)等信息,企业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上述数据将自动代入。此外,企业需提供:1.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企业均需提供上一年度的《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和随主表附报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及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2.其他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前期基础、小试成果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其他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的材料等;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等能说明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水平和研发基础,以及其他能说明单位资金筹措能力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要求申报单位视项目情况酌情准备,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相关内容但没有附说明材料的,项目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四、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系统”在线完成。(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项目申报。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项目类别和重点领域栏分别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和“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然后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三)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四)时间安排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6:00至2025年10月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00至2025年10月16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联系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00至2025年10月23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2025年10月23日12:00前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五、项目评审及立项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将下达立项通知并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六、咨询电话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具体如下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5日
2025-09-05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2025年8月19日至27日,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工作。经组织审核,有效申报企业1378家。市科技局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按照企业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利润、研发投入强度,拥有的类知识产权数量等四项指标,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猎豹企业三种类型,分别对有效申报企业进行了综合排序。现将综合排序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9月5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举报电话及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李青022-58832963,蔡俊峰022-58326707,丁彦文022-58326705。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附件: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企业综合排序结果2025年9月5日
2025-09-05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通知
省级
为落实《天津市鼓励发展邮轮旅游的实施细则》(津文旅办〔2024〕46号),便于各有关单位申请邮轮旅游奖励资金,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2025年鼓励发展邮轮旅游奖励申报指南》,现予公告。请有意申请奖励的单位在该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附件:1.《2025年鼓励发展邮轮旅游奖励申报指南》      2.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发展邮轮旅游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文旅办〔2024〕46号)      3.《天津市2025年度邮轮旅游奖励申报表》      4.《申报承诺书》(联系人:市文旅局规划与资源开发处  张昊文;电话:83602682)2025年9月5日
2025-09-05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省级
按照科技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5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公布如下(按专家姓氏拼音排序):陈晓川、程沛、郭晓潞、姜虹、江文正、蒋永锋、雷红涛、李宏、梁应敞、马丕明、聂长海、司琦、王海丰、王文平、吴萌、徐井芒、於丙军、张先锋、周杰、朱少林。2025年9月5日
2025-09-05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关于天津市2025农事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主体的公示(已过期)
2025-09-05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申报通知
省级
市应急管理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21〕7号)和《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应急规〔2021〕3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拟定了《2026年度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5年9月5日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处  杜红春;联系电话:28051622)(联系人:市财政局综合业务处  弭尚斌;联系电话:59032617)(此件主动公开)2026年度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组织做好202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精准支持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有效推进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筑牢安全底板,确保项目申报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和范围202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八类项目:(一)市安委会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项目。重点支持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或被市安委会列入督办的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采用先进可行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手段,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原则上不接受因企业单方面原因造成应由企业自行整改治理的重大隐患项目的申报。(二)市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重点支持市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与消除及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支持化工产业聚集区及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补偿项目。支持区应急管理局选定重点区域和高风险乡镇(街道)开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市级应急救援队伍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而实施的救援装备器材购置项目。(五)市级应急指挥救援装备及安全生产执法装备购置项目。重点支持市级应急指挥救援装备器材购置及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监察机构执法装备达标建设。(六)市级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项目。重点支持市级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推广及宣传教育项目;支持市级组织的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涉及应急管理或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项目。(七)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规划编制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规定、上级批示指示开展的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定、规划编制等项目。(八)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领导批示的重大项目。二、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1.申报项目在本市境内实施;2.申报项目必需符合安全生产政策和相关建设规划要求;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包括中央及我市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4.申报项目所在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二)项目申报资料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提交书面材料(资料清单见附件1),主要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单位经营状况、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等。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时间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要求,开展项目初审和报送。申报时间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处统一受理项目申报。     四、工作要求(一)认真筹划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着手、认真准备,加强前期调研,认真编制项目申报资料。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必要开支,强化成本核算,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要严格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科学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资金预算的精准性,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政策规定、建设目标可行、建设内容可靠。基层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申报、建设,以乡镇(街道)为整体单元,每个区申报不超过2个,单个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1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要充分做好调研论证,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二)加强全流程管理。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区应急管理局、集团公司)要对拟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对立项不充分、资金投入不合理、缺少明确的资金来源,可能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要一票否决,不予支持。初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审议并商市财政局同意后,作为专项资金支持备选项目,完成项目储备。(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关单位及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受理项目申报,合理、公正地组织本地区项目初审和报送,切实发挥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基本作用。要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按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成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09-05 |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9-05 成文日期:2025-09-05 发文日期:2025-09-05 有效性: 名称:关于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部分企业整改核定意见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9-05 |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9-05 成文日期:2025-09-05 发文日期:2025-09-05 有效性: 名称:关于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部分追加企业核定意见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9-05 | 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