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一、转学对象要求转入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四个区域的七、八、九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注:此次登记的七年级学生仅限滨海新区户籍的外省小学毕业生。凡外区小学毕业、具有滨海新区户籍、申请回滨海新区升入初中的,请关注近期发布的《2025年天津市外区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户籍地滨海新区升学登记的通知》。二、登记审核时间2025年7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预计于2025年8月25日前通知入学结果)三、登记审核地点参见附件1,在指定学校登记。四、审核材料提交(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居住证电子信息凭证(见“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微信小程序首页)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各页、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各页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6.除学生户籍证明外,上述材料均应属于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中的同一区域,否则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三)《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3)。(四)《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4)。(五)如果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六)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五、注意事项(一)上述要件要求材料真实,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填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四)新区教体局委托部分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此外,租房学生将按照居住属地统筹安排到塘沽九中、塘沽河头中学、塘沽新城中学、大港七中、大港九中、汉沽九中、汉沽大田中学、海滨三校,请自行前往上述学校进行登记。(五)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六)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泰达街(开发区):022-25203062; 保税区:022-84912820;高新区:022-84806808;生态城:022-67289022;东疆港:022-25605310。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附件:1.自购房转学学生登记片区2.各登记片区学校联系电话3.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4.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仅八、九年级学生填写)5.关于滨海新区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
附件1:自购房转学学生登记片区.doc
附件:
附件2:各登记片区学校联系电话.doc
附件:
附件3: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doc
附件:
附件4: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doc
附件:
附件5:关于滨海新区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2025年4月29日官微已发布).docx
2025-06-03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重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部署要求,充分释放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驱动效能,现面向区内重点单位征集场景机会,此次征集的场景机会将视征集单位意愿,拟通过对接会、定向邀请科技企业等方式推动解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清单 1、征集对象:面向区内能够释放场景机会的企业广泛征集。 2、具体要求:聚焦企业在产品创新、解决方案生态合作、产业链协同、生产制造等重点领域,梳理可以释放出的场景机会(详见附件)。 二、征集领域 海洋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制造、新能源、智能科技、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快速消费品、金属制品、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 三、名词解释 场景机会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目标,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供真实试验空间和应用场合。 四、其他要求 1、涉密、不宜公开的信息暂不填报。 2、本次报送的场景机会可为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场景项目。 3、每项场景机会均可附视频讲解,将上传至平台方便读者理解,要求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视频格式为mov或mp4。 4、各单位下载附件进行填报,并将填报后的文件发送至邮箱wenqq@adm.tjftz.gov.cn,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15日。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场景机会征集表 (联系人:温情情 联系电话:136-7211-8906)2025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天津港保税区场景机会征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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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6-03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开发办)、房地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房地产统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房地产统计工作水平逐年提高,为有效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支持。2004年总体来看,年报报表上报情况较好,绝大多数地区能够按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较快、质量较高、数据较全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内蒙古、吉林、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东、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市。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试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函[2005]215号)(附件1)的精神,2005年,《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继续试行。现将《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联系。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委托建设部信息中心承担房地产统计报表的催报、接收、汇总等具体工作,请各地将房地产统计报表直接报送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康 颖 010-58933066,fdc@mail.cin.gov.cn 郭新安 010-58933575,gxa@mail.cin.gov.cn 附件:1.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试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2.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 统计报表表样 注:报表的电子表格可从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主页上的统计专栏“房地产信息报送问答”下载,网址:www.realestate.gov.cn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试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函 [ 2005 ] 215号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的函》(建综函[2005]3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继续试行,有效期至2006年11月。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报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所取得的季报资料于季后60日内、年报资料于次年5月底前提供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2025-06-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日 期讲座主题及内容教师及单位6月6日(星期五)专利事务服务业务概述主要内容:介绍专利事务服务的主要内容,以及专利事务服务系统、中国及多国专利查询系统的主要功能等。孙桂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6月13日(星期五)专利申请法律手续业务办理主要内容:介绍专利申请的法律手续文件、典型法律手续业务办理及注意事项等。姚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6月20日(星期五)专利申请公布公告流程主要内容:介绍专利申请的公布公告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常见问题和对应处理方式等。肖筱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讲座时间:14:00-16:00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咨询电话:010-62086805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s://cast.263live.net/COMVqu“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专利文献馆2025年6月
2025-06-03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对天津市小站稻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项目的公示(已过期)
2025-06-0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16日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促进本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本市信创链条完备、应用场景丰富的资源禀赋优势,一体推进研发攻关、应用示范、产业集聚,打造“人工智能(AI)+信创”新优势,形成“底层技术引领、应用场景开放、产业生态健全”的发展环境。到2027年,攻克100项关键核心技术,在图形处理器(GPU)、AI操作系统、AI服务器、具身智能等领域技术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培育30个人工智能应用标杆场景,人工智能基础核心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形成3至4个特色产业聚集区,将本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底层技术创新策源地和赋能应用引领区。二、重点任务(一)夯实底层技术,提升核心能力1.支持算力技术攻关和平台建设。推动安全可靠底层技术攻关。建设高性能智能芯片研发平台,支持中央处理器(CPU)、GPU等核心芯片研发与迭代。支持可重构及存算一体、开源指令集(RISC-V)架构、边缘计算等芯片和高速通信网卡研发。推动“云、边、端”融合的AI操作系统、AI数据库、工业软件等研发。支持自主全闪存储系统、AI服务器、晶上系统、智能装备等研发。推动多元化算力平台建设。支持国家超算互联网平台、“超算+智算+存储”融合算力平台、智算平台建设。发挥市级算力交易平台对多元算力资源统筹调度效能,开展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监测调度先行先试。超前布局空天计算。(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核心算法技术研发。推动前沿基础理论研究,支持自然语言处理、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感知算法、大模型训练架构等基础算法研究,加强国产开源社区建设。巩固脑机交互技术优势,推动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应用技术研究,支持多模态模型、垂类模型、轻量化模型研发应用,鼓励开源模型的二次开发。支持人机协同、无人驾驶、车路协同、无人机群体智能、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区块链等场景应用技术的研发。(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构建开放共享数据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鼓励数据采集、处理、应用、质量管理等标准规范制定,聚焦行业应用,推出一批用于开放训练、标准测试的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推动构建AI合成数据集。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升级数据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政务数据归集、清洗、存储、管理等基础共性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数据资源流通使用。积极发展数据标注产业,聚焦数据标注需求,结合本市制造业场景优势,引育一批优质数据标注企业,推动智能化标注工具研发应用,建设数据标注聚集区。(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赋能千行百业1.“人工智能+科研”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新材料分析、合成生物、新药研发、知识图谱构建、科学任务建模等领域应用。支持开展高通量材料计算和材料数据库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开展智能科研辅助工具和垂类模型的研发,鼓励接入开源模型。引育不少于5个科研垂类模型,助力科研机构提升研发效率。(市科技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支持仿真模拟、质量分析、检验检测等工业垂类模型的研发。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产品研发、工艺设计、计划调度、生产作业、质量管控等制造业各环节广泛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构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新培育不少于200家智能工厂,提升传统制造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人工智能+医疗”行动。支持开发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驱动下的细胞智能铸造底层技术体系。支持中医药、医疗健康等领域大模型研发,加快辅助诊疗、传染病监测预警等大模型部署应用。支持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发展等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加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建设。(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人工智能+康养”行动。支持建设天津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新建不少于10个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工作。推动脑机交互、具身智能、智能穿戴等产品在养老、康复治疗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移位机、康复护理床、康复器械等康养产品的智能水平和安全性。建设医养结合的智慧化康养机构、社区。(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构建多模态教学资源库,支持满足多学科教学的师生虚拟智能体助手、智能研修平台、数字人助教系统推广应用。加快人工智能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建设智慧校园,营造校园人工智能应用生态。加强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提升师生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市教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人工智能+城市治理”行动。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智能规划、城市安全、乡村治理等领域智慧平台,推动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推进大模型技术、数字人技术、智能客服技术在城市治安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家居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构建“以人为本”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人工智能+交通”行动。进一步开放真实环境路测,推进智能路侧设施和测试场建设。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在出租车、无人配送车、物流卡车等场景试验应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云智融合建设。支持建设港口“智慧大脑”,发展港口智慧物流。支持构建绿色港口数字化智慧管控平台,开展港口大气环境智能监测与污染精准控制。(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8.“人工智能+文旅”行动。鼓励开发基于大模型的旅游推广系统,拓展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建设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发展智慧导览、VR/AR沉浸式导览、云展览等应用场景。支持开展文物数字化保护。支持开发文生视频、数字人等大模型产品,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推动网络媒体智能化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培育优质企业和平台载体,推动产业集聚发展1.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快孵化一批科技属性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认定一批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育一批创新活跃、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科技领军企业,推荐一批科研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入选“国家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人工智能企业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创新中心来津发展。引育3家50亿级以上企业、25家10亿级以上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争建国家脑机接口技术创新中心。谋划布局人工智能中试基地、人工智能训练场、软件开源社区等公共开发平台,探索构建开发者生态。加快推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等国家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形成一批人工智能应用示范标杆场景。(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培育产业新赛道。聚焦“AI+信创”领域,打造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智能终端、服务器、信息安全等全链条“AI+信创”产品体系,制定软硬件协同、异质异构集成等标准规范,培育应用新生态。聚焦具身智能领域,推动人形机器人大脑、小脑、本体、传感器、灵巧手等关键领域研究,支持“机器人+大模型”融合发展,推动水下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的研发应用。聚焦低空经济领域,支持直升机、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相关配套技术、产品的研发应用,赋能智慧农业、交通运输、文旅等行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支持区域特色化发展。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和平园打造垂类模型聚集区;支持河西区、南开区、津南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人工智能技术供给区;支持滨海新区、武清区、河北区打造算力产业聚集区;支持滨海新区、西青区、北辰区建设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支持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武清区、宝坻区建设智能网联产业集群;支持河东区、河西区、静海区开展“智慧康养”应用示范;支持中新天津生态城开展“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要素供给,优化发展环境1.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两重”、“两新”项目,认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综合运用市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市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和智能算力、超级算力应用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区加大对人工智能项目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一批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强化对人工智能企业、产业的金融资本支持。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研发面向中小企业场景创新的金融产品,为企业推动场景建设等提供融资支持。(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证监局、天津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人才引育。加快人工智能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增设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和学院,推动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与大模型企业合作建设大模型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支持职业院校与人工智能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技能培训。大力引进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支持新引进来津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相关人才项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促进交流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际顶尖人工智能企业和机构合作。强化京津协同,吸引北京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来津转化应用。加强与人工智能领域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协同创新,利用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引聚领军企业、创新创业团队。谋划组建人工智能创新生态联盟,促进产学研用对接。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等举办人工智能领域“会、展、赛”等活动。(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防范安全风险。支持攻击检测、代码安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安全技术的研发迭代,鼓励AI安全领域大模型落地应用。推动开展人工智能安全伦理规范方面的学术研究,加强安全伦理风险研判。督促指导大模型企业落实国家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相关要求,引导各方依法依规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组织实施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协调机制,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市科技局负责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定期开展协调调度,加强对核心企业和重点项目统计监测,强化对人工智能发展态势监测,以“迭代优化”的理念及时调整相关任务举措。鼓励行业部门、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加强人工智能科普工作,围绕大模型、具身智能等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对人工智能的认识水平。强化融媒体宣传,倡导人工智能“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发展理念,营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氛围。
2025-06-03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区范庄子蔬菜批发中心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全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稳定,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静海区范庄子蔬菜批发中心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具体情况如下:场所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范庄子蔬菜批发中心基本情况:该场所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范庄子村争光渠东侧,法定代表人:魏思来。2025年4月30日,区消防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该场所未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行为属于商店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2.2条,该情形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直接判定要素第6.6条,直接判定天津市静海区范庄子蔬菜批发中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改正。整改责任人:陈冰责任单位:天津市静海区范庄子蔬菜批发中心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主管部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范庄子村民委员会监督部门:静海镇、区商务局、区消防支队对上述重大火灾隐患,静海镇、区商务局、区消防支队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时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应急预案,限时解决。区政府把该重大火灾隐患督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并适时予以通报。 2025年5月20日
2025-06-03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区聚鼎汇足疗店重大火灾隐患摘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及时有效消除静海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现将天津市静海区聚鼎汇足疗店限期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情况通知如下:天津市静海区聚鼎汇足疗店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已增设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已消除,区消防支队已予以销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025年5月20日
2025-06-03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津南分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海教园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现将《津南区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南区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津南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打造国家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进一步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的潜能和热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以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竞〔2024〕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立足天津“十项行动”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津南区“三张好牌”独特优势,精准运用“三个融合”具体打法,深化完善“四区四谷”功能定位,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锚定全力打造科创会展城目标愿景,依托海河教育园区科教资源密集优势,切实以商业秘密保护助推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全力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津南样板”,为推动津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到2027年,我区商业秘密保护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建成与津南区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制和工作体系。一是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行政、司法、民事多维保护的制度优势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区域优势,形成多部门联动、跨区域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推动商业秘密侵权事件事前介入,推动三地“许可互认清单”向商业秘密领域延伸。二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环境明显优化,制订符合我区发展需要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指南、指引。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商业秘密保护标杆示范企业。三是商业秘密保护维权援助体系不断健全,依托天开津南园、智慧小镇、海棠科创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站(点),形成全社会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整体环境。四是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营南爱商”服务体系,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打造“预防为先、服务赋能”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型监管模式。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1.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津南分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海教园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等部门,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各相关单位协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研究决策试点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和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2. 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发挥行政保护快速便捷的优势,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建立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形成综合执法与部门保护的合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津南分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措施见附件1) (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3. 建立健全制度规则。根据我区经济发展趋势和特点,结合实际经验,出台一批制度、指南,推进区级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津南“三张好牌”“四区四谷”的独特优势,以“3+2+1”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核心,即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现代轻工、生命健康、电子信息技术6个领域,兼顾其他产业,选取具有影响力的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特别是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通过政府牵头、企业参与、专家把关,分行业分模块探索制定可复制性强的商业秘密保护操作方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街镇、海教园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4. 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自身合规体系。针对中小型企业,发布参考性协议模板,提升企业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竞业协议等合规性文件的签署率。鼓励企业落实“企业首席负责制制度”,通过加强教育与管理,强化员工的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定期开展宣传普法活动,强化企业维权意识,使企业敢于维权、善于维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措施见附件2)5.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鼓励辖区行业协会或有影响力的企业牵头成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协助开展商业秘密法制和商业道德宣传教育,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三)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6. 强化执法办案。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建立完善的执法办案流程,增强执法办案的规范性,提高执法办案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侵权打击力度,破解执法难、举证难、维权难等执法办案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津南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配合单位:各街镇、海教园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7. 提升执法能力。注重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挑选一线执法办案骨干,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人才库,逐步建立专业化执法办案队伍,更好破解执法办案难题。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不断提升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高素质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津南分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街镇、海教园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具体措施见附件3)。(四)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8. 实地走访调研企业。通过“大调研”“大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针对性辅导。面向辖区内企业或者特定行业开展问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科学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举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措施见附件4)。9.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帮扶,依托各类产业基地、科技园区、行业协会、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站、示范点建设。综合考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际情况、主观意愿等因素,确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三年培育清单,成熟一批、创建一批。在示范基地、示范站(点)内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咨询服务,受理侵权投诉材料,开展常态化的政策法规宣讲解读。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5)10. 加强智库支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保障作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组建多领域、高层次、高水平的商业秘密保护智库。结合商业秘密保护实践,加强前沿性、前瞻性、创新性问题理论研究,加强国际趋势和经验的跟踪研究,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具体措施见附件6)(五)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11. 加强涉外维权援助保障。适应开放经济发展趋势,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提高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化水平。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研究建立海外维权案例数据库,加强案例分析研究。结合企业“走出去”实践需要,加强涉外案件的快速响应、跟踪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支持企业海外维权,逐步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12. 营造良好开放环境。适应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宣传国内商业秘密保护良好实践,扩大影响力,树立我国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商业秘密的国际形象。(六)加强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13. 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全社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了解认知,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短视频、直播、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创新宣传普及方式,加强宣传解读,提升社会影响力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14. 探索开发全链条服务系统。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探索建立“公益体检”“在线咨询”“定制服务”等一站式商业秘密保护全链条服务平台,及时发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风险点,并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15. 推动智能化数据化应用。通过介入网络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强化对自身秘点的保护。面向企业宣传推广商业秘密电子区块链存证保护理念,探索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商业秘密进行权益识别和价值判断,推动商业秘密智能化保护,鼓励创新活动,有力激发企业自主保护意识。(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市场监管局要统筹协调全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结合创新试点总体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将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发动,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抓实抓好。(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要结合实际,为商业秘密保护提供财政保障等支持政策,有效持续推进辖区内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管理职能,探索制定各行业各领域促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三)完善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抓手、易落地、可评判,对在试点创建和日常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激励。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形成成效明显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新模式。 附件:1. 关于印发《津南区关于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 天津津南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合规管理指南 3. 关于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执法能力的指导意见 4. 关于开展“深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实施意见 5. 津南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培育建设方案 6. 关于公开征集津南区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5-06-03 | 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3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 第9号〕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50批次样品,检出38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一)快手凌嘉臻品营养健康专营店(经营者为陕西凌嘉臻品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臻丰祥土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人参蜜,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北路鸿运正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老伙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调味料酒),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山东省枣庄薛城区盛鑫干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来自山东省枣庄市相家调料行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饿了么麻辣诱惑·麻小·小龙虾·烧烤·鱼蛙(塘沽店)(经营者为天津多福记餐饮有限公司)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滋味鲜美】五香花生(健康营养)(自制花生制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蘑菇街养生美味铺(经营者为安徽省蚌埠市娇姿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蘑菇街(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安徽省宜享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茯湿膏(方便食品),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福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油炸类糕点),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泓大特产批发店销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启雅茶叶经销部的金骏眉,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金币山阿尔曼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新疆丝路刀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路刀郎·慕萨莱思(其他发酵酒),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抖音完美元气优选(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淘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味觉魔法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格力奥(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元气空气脆饼(经典牛肉味),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山西省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任哥豆制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山西省晋中市康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素鸡(豆制品),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好人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鑫旺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红糖,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辽宁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道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寿全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苏州市昆山臻乐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美团独一处早点(商贸中心店)(经营者为天津东丽区回味无穷小吃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油条(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运福源仓储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天硕蔬菜加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扬州润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藕段(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五)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贾芳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土豆粉(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六)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东城新区欢庆粮油干菜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田营老店粉条食品厂生产的红薯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十七)淘宝网尚品保健精品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璟玥保健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南昌洪新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八)淘宝网重庆美食馆(经营者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馋猫美食电子商务服务部)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重庆利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筋(调味面制品),其中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九)微信宇通国际商行(经营者为福建省福州台江区阿弟仔百货店)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家常菜调味料(麻辣味),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微生物污染问题(一)上海麦德龙商贸有限公司花木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富麒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香瓜子,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拼多多秋乡食品工厂店(经营者为内蒙古秋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内蒙古秋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葵花籽,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快手信盛堂源兴堂亳州专卖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源兴堂花草茶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医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丸(冷加工类糕点),其中霉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抖音闽南味道(经营者为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叶鹏百货零售便利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福建省莆田市财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山药八珍糕,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陕西省咸阳市乾县乾陵唐文化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省咸阳怡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豌豆香粉(方便食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淘宝网溢香坊湖南特产食品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草木知春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湘潭市馋三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干(香辣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重金属污染问题京东中国特产·南阳馆(经营者为河南省南阳牧归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南阳鲜百汇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滋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四、有机污染物问题淘宝网都邑粮油食品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巢湖市都邑百货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尚野茶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尚野山茶油,其中苯并[a]芘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检验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一)快手宝金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鑫万食品厂生产的手撕麻花(油炸类糕点),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京东问君红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文君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文君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华盛世纪果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核桃仁,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佳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口香(烘烤类食品(裹衣花生)),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湖南广慈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椿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益生菌冻干粉,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D、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徽康博特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产品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椿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包装生产的。(五)拼多多诺特兰德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济南苗音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济南斯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牡蛎锌镁硒片 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其中维生素B1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六)浙江省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郭果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贝塞伦(常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的贝思润孕妇营养补充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原产国:美国),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维生素B12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臻懿参茸海味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叶氏恒发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片糖,在样品中检出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一)拼多多九芝堂滋补保健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北绵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湖南九芝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一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运动营养粉,其中维生素B1、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二)拼多多寰球易购母婴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寰球易购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微信小程序)销售的、标称嘉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的、Delafruit S.L.U.生产的西梅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原产国:西班牙),其中总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三)浙江省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益家母婴店销售的、标称湖南膳养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多种维生素,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拼多多肌鲨科技企业店(经营者为云南省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微信小程序)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肌鲨科技™原味肌酸,其中肌酸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市场监管人员对标称生产企业安徽东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在企业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包材库中均未发现相关肌鲨科技™原味肌酸产品。同时因昆明肌肉先森商贸有限公司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特此通告。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5月24日
2025-05-3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