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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5097)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石川等3125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石川等312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82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左侧的“办事大厅”栏目,进入“受理发证信息查询”页面查询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3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9年12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496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3、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4、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部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指导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行电子证照的请示》(甘建服〔2019〕33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10项证照(清单见附件)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你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作出规定。  附件:同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同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照清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北京阿科普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98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周立朵等32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刘承军等61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杨佳勋等70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庆良等41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韩雅琼等12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周立朵等3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刘承军等6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杨佳勋等70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王庆良等4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韩雅琼等12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孙家兴等582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何冰等25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1.孙家兴等582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2.何冰等25名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我部确定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连片推进村和试点县,现予以公布。  附件:全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连片推进村和试点县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全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连片推进村和试点县名单  一、精选试点村  (一)北京市(2个)  1.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  2.昌平区霍营街道霍家营社区  (二)河北省(1个)  3.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范庄村  (三)山西省(2个)  4.大同市灵丘县红石塄乡上沿河村  5.忻州市保德县杨家湾镇故城村  (四)浙江省(1个)  6.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五社梓上村  (五)福建省(3个)  7.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社  8.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  9.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九峰村  (六)山东省(3个)  10.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王家疃村  11.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朱家林村  12.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后彭村  (七)河南省(4个)  13.信阳市光山县槐店乡晏岗村  14.信阳市光山县晏河乡帅洼村  15.开封市兰考县东坝头乡张庄村  16.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新集村  (八)湖北省(4个)  17.黄冈市罗田县三里畈镇苍葭冲村  18.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柏林寺村  19.黄冈市麻城市阎家河镇石桥垸村  20.宜昌市枝江市董市镇曹店村  (九)湖南省(1个)  21.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大园村  (十)广东省(3个)  22.英德市九龙镇活石水村  23.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村  24.云浮市新城镇云吟村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  25.百色市五村镇巴某村加旭屯  26.玉林市福绵区十丈村  (十二)海南省(1个)  27.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本立村  (十三)四川省(5个)  28.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  29.成都市郫都区青杠树村  30.成都市蒲江县甘溪镇明月村  31.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万佛村  32.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星光村  (十四)贵州省(2个)  33.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雨樟镇并嘎村  34.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麻料村  (十五)云南省(2个)  35.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镇龙龛村委会下登村  36.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洛本卓俄嘎村委会卓旺村  (十六)陕西省(4个)  37.西安市蓝田县小寨镇董岭村  38.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  39.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五泉镇王上村  40.延安市延川县文安驿镇梁家河村  (十七)青海省(2个)  41.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黑城村  42.西宁市大通县景阳镇土关村  二、连片推进村  (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六祖镇龙山塘村、南塘村、塔脚村  (二)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天堂镇区村、朱所村、五西村  (三)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大留村、小留村、坑尾村  (四)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青云村、青山村、蓝青村  三、试点县  (一)辽宁省抚顺县  (二)吉林省东辽县  (三)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四)福建省屏南县  (五)河南省光山县  (六)湖北省红安县  (七)湖北省麻城市  (八)湖北省枝江市  (九)湖北省钟祥市  (十)广东省新兴县  (十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  (十二)陕西省蓝田县  (十三)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  (十四)青海省湟中县  (十五)青海省大通县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我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2月1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亓永彬等7217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亓永彬等7217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2月5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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