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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5095)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82—2019,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T112-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CJJ/T53-93)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翰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95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我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 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 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请示》(吉建文〔2019〕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电子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我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请相关考生于1月10日17时前,拨打电话010-58934515,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于1月10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jiguanchu@mohurd.gov.cn。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于1月15日17时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报考机关司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干部一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政编码:100835。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公告。  联系方式:010-5893451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20年1月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李云清等41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潘召辉等52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安云龙等68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任要中等36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高文刚等8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李云清等4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潘召辉等5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安云龙等68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任要中等36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高文刚等8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2月3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GB/T50789-2012)、《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50832-2013)、《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T50794-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T50797-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1049-2014)英文版。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与中文版出现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2月1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7〕13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9〕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9〕3号)要求,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继续执行相关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1、2、3,以下统称统计调查制度),现就统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报送流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统计流程,我部对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进行了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报表系统),供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使用。  (一)企业于2020年2月28日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路径:首页/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栏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二)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复核和汇总,于2020年3月31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完成对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的确认并上报。  (四)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它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明确责任人,保证统计工作质量,对本地区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请省级、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填写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登记表(附件5),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无涉密内容)发送至:yangguang@mohurd.gov.cn。我部将根据登记信息配置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并统一反馈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统计报表系统供有关企业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使用。用户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如遇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  勘察设计统计 010-58934169  工程监理统计 010-58933790  工程招标代理统计 010-58933262  技术咨询 010-88018812 010-88018813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2.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制度     4. 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5. 统计报表系统管理账户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为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我部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创新技术指南》(电子版可登录我部门户网站下载,下载路径为:首页-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发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陈岩等4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喻庆先等49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雯翡等87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岳慧珍等41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林建飞等10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陈岩等4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喻庆先等49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王雯翡等87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岳慧珍等4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林建飞等10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月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