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6年9月8日---9月16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1. 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办公室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9号(300074)联系电话: 022-23591821联 系 人: 陆鹭2.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通讯地址(邮编): 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10号(300250)联系电话: 022-26786311联 系 人:陈颖3.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综合办公室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与小围堤道交口鑫磊大厦A座(300210)联系电话:022-23392509联 系 人:贾照红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递补人员)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9月7日
2026-09-07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中央驻津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区委人才办、各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造就规模宏大、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大批国家战略人才后备力量,根据《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第三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第三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入选者计划为100名左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评选15名左右,培养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二层次评选35名左右,培养有望成为所属学科领域国内一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评选50名左右,培养有望成为我市所属学科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选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严守科技伦理、恪守科研诚信;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 (二)具有中国国籍,应为正式受聘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在编科技人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第一层次应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应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应为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可放宽2年。 三、申报要求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三个层次人选均独立申报,每人每年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培养层次,且不得逆层次申请。获得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入选国家或我市相应年龄阶段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支持的,一般不作为本项目相应层次的推荐对象。 其中,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已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不作为第二、三层次推荐对象。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相应等级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不作为第三层次推荐对象。 以上限项要求均以申报截止日期前获得人才培养计划情况为准。申报截止后获得的人才成果均不纳入限项范畴。 四、推荐渠道 (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中央驻津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申报人选,有科协组织的单位由科协组织配合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区委人才办与区科协共同推荐本区申报人选; (三)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推荐本学科、本领域申报人选; (四)我市副局级医院可直接推荐本单位申报人选。 同一候选人只能通过一种渠道进行推荐,从多种渠道推荐的候选人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五、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的推荐名额一般是6名,其中第一层次1名,第二层次2名,第三层次3名。 对于候选人比较集中的单位适当增加名额,具体是: (一)普通高校推荐名额为9人,其中第一层次2名,第二层次3名,第三层次4名。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的推荐名额各为18名,其中第一层次4名,第二层次6名,第三层次8名。 (二)天津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推荐总名额为19名,其中第一层次3名,第二层次6名,第三层次10名。 (三)对于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视青年工作委员会的规模和层次,酌情增加1-2个推荐名额。 六、推荐程序 (一)择优遴选 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以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遴选推荐对象,并对申报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公示 各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名单和申报材料主要内容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三)材料报送 本项目电子材料通过天津市科协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暂不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00至9月15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系统自动关闭前,各推荐单位需完成如下全部工作: 1.推荐单位账号申请 系统开放后,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通过电话向市科协申请账号,在“推荐单位登录”处登录,在“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推荐工作。账号只需申请一次,每年延续使用,已有账号的推荐单位可直接登录。 市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可延续使用学会账号,直接登录“天津市科协社会团体信息管理平台”,在“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推荐工作,无需单独申请账号。 2.创建申报人选账号 推荐单位在系统“申报人员管理”模块下,为申报人选创建并分配个人账号,组织申报人选在线填报、提交。 3.申报人选信息填报 申报人选在线填报《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候选人推荐表》),并上传业绩证明材料、签字盖章页和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出具的《非涉密证明》等。《候选人推荐表》均以系统导出的版本为准。 4.推荐单位审核上报 推荐单位在系统“申报项目管理”模块下,对本单位所有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每位申报人选的《推荐单位意见》,以及本单位《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和《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的盖章扫描件。 《汇总表》需与系统上报人员一致。 系统填报提示:请正确选择申报项目,在“第三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栏目下填报、审核。为避免系统拥堵,请尽量及早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建议使用Chrome或360极速浏览器。 七、有关要求 (一)《候选人推荐表》需由候选人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签章、推荐单位签章。工作单位意见栏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章;涉及多重身份的候选人,均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部信息和敏感信息等,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并盖章。出现泄密问题责任自负,并通报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如申报材料须涉及国家或军工秘密的,请另行沟通。 (三)《推荐人选汇总表》和《公示情况说明》需由推荐单位盖章。其中,高等院校作为推荐单位的,《推荐人选汇总表》和《公示情况说明》需由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和高校科协共同盖章。其他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是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要客观、准确、完整。 (五)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入选国家及我市人才项目的情况及工作单位情况。 (六)存在材料填报不实、违反保密规定、违反科研诚信、未如实填报入选人才项目情况等情形的,取消参评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欣荣 联系电话:27126427 附件1-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实施办法 附件2-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推荐人选汇总表和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中共天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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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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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9-07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区检验检测中心: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津药监综〔2026〕14号)要求,现就开展滨海新区2026年“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6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4日—20日。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二、活动主题2026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三、宣传重点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宣传周”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十四五”以来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及“十五五”开局展望,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等工作举措,进一步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深化科普赋能,深入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夯实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群众基础。四、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滨海新区2026年“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附件1),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积极参与,确保宣传活动落地见效。(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三)总结经验做法。请各单位、各部门于9月9日前反馈《2026年“宣传周”活动计划表》(附件2)。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信息和照片,用于在广电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作宣传推广;并于9月22日前反馈《2026年“宣传周”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药械监管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药监局。附件:1.滨海新区2026年“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2.2026年“宣传周”活动计划表3.2026年“宣传周”情况统计表 2026年9月7日(联系人:侯佳彤;联系电话:022-65305071)
附件下载:
附件1.滨海新区2026年“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doc
2026-09-0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7号
【发文日期】2026年09月07日
2026-09-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等规定,现开展天津港保税区2025年度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委托天津广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你单位实施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审计工作。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审计相关材料。对于全部抽查结果,我局将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附件:天津港保税区2025年度年报抽查名单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490 6079、8490 6310天津广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137 5235 6616、189 2046 6888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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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2025年度年报抽查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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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等规定,现开展2026年天津港保税区大型企业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检查事项包括“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大型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三个类别共十二项。其中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及“大型企业的检查事项”。附件:2025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大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名单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2025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大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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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信部规〔2026〕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现将《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8月12日
2026-09-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国家9部委及天津市9部门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措施举措,优化市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心布局,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市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5月7日印发《关于开展新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征集认定暨2023年度运营中心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启动征集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等程序,现确认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等1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为2026年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3年批次16家单位(名单见附件2)继续列入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 2026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wps
附件2:2023年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2026年继续列入) (1).wps
2026-09-07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国家9部委及天津市9部门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措施举措,优化市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中心布局,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市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5月7日印发《关于开展新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征集认定暨2023年度运营中心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启动征集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等程序,现确认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等14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为2026年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2023年批次16家单位(名单见附件2)继续列入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 2026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wps
附件2:2023年天津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2026年继续列入) (1).wps
2026-09-07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详见附件:
2026-09-07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