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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6170)
公示公告
省级
  纳税信用是经营主体的重要资产,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关键支撑。从2014年《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到2025年《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出台,信用修复作为贯穿信用监管的核心制度之一,有效帮助了企业纠错立信、重回发展正轨。近日,河北省税务局发布首批纳税信用修复典型案例,介绍五家企业主动将信用修复与合规建设深度融合,实现了从信用波动到连年A级、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守信的蜕变,为全省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提供示范参考。  案例一: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防范合规风险。该企业是集化学药品制剂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2017年,企业正处于业务扩张期,财务工作量激增,加之内部税务管理流程不够完善,出现银行账号信息更新不及时、纳税申报逾期等问题,纳税信用被评为B级。失信问题让企业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竞标资格受限,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被要求追加担保物,融资成本上升,信用贷款获批额度同比下降40%,制约了企业扩产升级进度。为快速摆脱信用困境,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同时将信用修复作为合规升级的突破口,构建“数据采集—核算校验—申报报送—归档备查”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设置财务初审、办税复核、主管终审三级交叉校验流程,对每一项申报数据、每一份涉税资料严格把关、层层复核,坚决杜绝申报差错、逾期报送、信息漏报,同时常态化开展申报合规自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凭借严谨细致的日常管控与针对性修复举措,企业实现信用稳定向好,2018—2025年连续8年获评纳税信用A级,2025年申报缴纳税费1748万元。  案例二:河北高晶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编制《合同税务合规指引》确保源头合规。该企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主营新能源智能充电设备与高效节能变压器研发生产。2016—2017年,企业因办税岗位人手不足,出现申报延误、税务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等问题,纳税信用被评为B级。失信问题直接导致企业政府招投标项目入围资格受限、银行合作机构下调授信额度,业务拓展不畅。在税务部门辅导下,企业及时纠正问题,并同步以合同管理为抓手全面升级合规体系,制定《合同税务合规指引》,明确发票开具、税率适用、红冲折让等关键条款,建立业务初审、专业机构专审、管理层终审三级审核机制,从交易源头锁定合规、阻断风险,实现业务全流程规范可控。通过制度固化、流程严管、常态自查,企业管理水平稳步攀升,2018—2025年连续8年获评纳税信用A级,2025年申报缴纳税费1409万元。  案例三:承德喜上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构建“行业适配+数字赋能”发票合规体系实现闭环管控。该公司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拥有18项发明专利,是区域建材行业标杆力量。2020年前,企业一度因财务人员变动、操作疏忽几次发生逾期申报、未及时缴纳税款等问题,特别是2015年,因逾期缴纳税款超5万元且未及时申报银行存款账户导致纳税信用被评为C级。而政府项目、国企采购均将纳税信用级别设为“准入门槛”,C级及以下企业无投标资格,造成当年错失投标项目,直接损失订单金额超500万元,同时发票领用、融资贷款也受到了限制,市场拓展空间大幅收窄。面对不利局面,企业聘请专业团队梳理过往涉税业务,主动补缴税费和滞纳金,及时更新银行存款账户。同时,创新构建“行业适配+数字赋能”发票合规体系,在采购端,建立供应商发票资质分级管理机制,实现开票资质事前核查;在审核端,将发票信息与生产工单、原材料入库单、生产合同精准比对,确保业务真实、票据合规;在开具端,制定分级开票规范,建立发票与生产进度联动台账,实现“订单—生产—开票”闭环管控。经过持续整改提升,企业2020—2025年连续6年获评纳税信用A级,2025年申报缴纳税费1290万元。  案例四: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打造智能集控中心强化合规管控。该公司专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投产运行11个风电场和10个光伏电站,覆盖2市8县。2016—2018年,企业因场站分布分散、财务人员异地办公,出现个税代扣代缴不及时、部分税款申报核算差错等问题,导致纳税信用下滑,直接影响了企业新能源项目并网审批进度、绿色信贷专项贷款申请,新能源项目布局节奏被打乱。为尽快修复信用,企业主动制定补缴计划,逐项纠正失信问题,稳步提升信用评分,同时将信用修复与数字化合规深度融合,打造智能集控中心,集成远程监控、分级诊断、智能调度三大核心功能,精准捕捉并网电量、工时成本等全链条数据,形成“凭证—报表—申报”的数据闭环,自动校验勾稽关系,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控。经过系统整改与持续巩固,企业信用状况不断向好,2019—2025年连续7年获评纳税信用A级,2025年申报缴纳税费4308万元。  案例五:河北津西钢铁集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搭建全流程合规体系防范风险。该企业是集冶金重机铸件设计、研发、生产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因上游供应商繁杂、发票审核流程粗放,出现不合规发票问题,纳税信用被评为B级;2019年,又因资金调度衔接失误、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信用再次被评为B级。连续信用失分让企业大型冶金设备招投标入围资格受限、核心供应链账期政策收紧,生产经营压力陡增。面对问题,企业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在税务机关指导下启动专项修复工作,同步搭建全流程合规体系,针对供应商数量多、发票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组建采购、生产、财务、税务、法务五部门联合核验专班,对每笔采购业务资质核验、实地核查、单据完善,确保“货、票、款”真实一致,并建立“政策学习—流程审批—责任到人”管理机制、引入数字化智能发票核验与风险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经过系统性整改,企业信用状况全面巩固,2020—2025年连续6年获评纳税信用A级,2025年申报缴纳税费2600万元。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刚表示,纳税信用是企业最珍贵的无形资产之一,曾经的信用波动让企业更加懂得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意义。企业将始终坚守合规底线、厚植信用根基,以诚信立身、以合规致远,以高质量发展回馈社会、助力现代化建设。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王晓洁表示,纳税信用修复体系覆盖各类主要失信情形,为不同类型失信主体提供清晰可行的修复路径,真正做到“应修尽修、宽严相济”,既彰显税收监管力度,又饱含执法温度。这批典型案例生动展现企业从正视问题、主动整改到巩固信用、坚守合规的完整成长历程,充分印证诚信守法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推广信用修复与合规经验,有利于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厚植社会信用体系根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2026-05-06 | 河北省税务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北京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26年北京市对口帮扶河北省张家口市环京相关地区项目计划(第一批)的函.pdf
2026-05-05 |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及其实施规定、《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下称《阻断办法》)等相关规定,《阻断办法》工作机制针对美国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等企业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依法开展综合评估,确认美国对上述企业的制裁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商务部根据《阻断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和工作机制的决定,发布禁令如下:         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第13846号行政令等规定,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         本禁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                                                                                                                         2026年5月2日
2026-05-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体育行政部门、医保局、气象局、文物局、中医药主管部门,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市、自治区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证监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有关决策部署,加力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将共同举办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  二、大赛主题  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  三、组织架构  大赛组委会: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民航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全国总工会等作为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由其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担任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牵头单位,会同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工作。  四、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地方分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地方分赛由地方数据管理部门独立主办,或者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共同主办,国家数据局、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全国总决赛由国家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主办,由举办地数据管理部门承办。  (一)赛道设置  设置数据要素×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医疗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人力资源、体育发展、文物保护利用、中医药等16个行业领域赛道和数据基础设施1个专业赛道。针对每个赛道,大赛组委会分别制定了赛题指南。各地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赛道,细化赛题指南,突出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政策导向。  (二)地方分赛  支持各地统筹资源,节俭办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联合办赛。对于联合办赛的地方在原有推荐名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个名额。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可参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评价指标,制定地方分赛评审相关细化方案,向大赛组委会报备后,方可开展具体活动。  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对地方分赛参赛团队资格和参赛方案的合规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参赛项目符合赛题指南和政策导向,保证赛事公平、公正、公开,可结合赛事,组织开展赛题宣讲、供需对接、调研交流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三)全国总决赛  为增强赛事规范性,地方分赛及有关部门、国家级学会(协会)、企业等有关主体举办的数据类赛事优秀项目经审核后,方可纳入全国总决赛(推荐条件详见附件2)。  全国总决赛拟于2026年9月举办,经资格复核、线上初评、线下终评等环节,评出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总决赛相关活动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  五、参赛条件  大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1. 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允许上述单位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单位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 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3. 参赛团队仅能选择一个地方分赛报名参赛,并需遵守所报名地方分赛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得重复参赛。  4. 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 各地方分赛相关组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相应地方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在确保赛事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可参与数据要素×应急管理、城市治理、气象服务等赛道。  6. 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资格的项目应接受所在地方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包括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符合所报地方分赛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仅在一个地方分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 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取得实际效益或具有潜在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  3. 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4. 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参赛项目名称、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 在地方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6. 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参赛项目提交内容  参赛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申报书。  (1)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应用场景、核心优势等。  (2)解决方案:数据要素基础、技术路线、数据治理、机制创新与模式创新、安全保障等。  (3)应用成效:破解问题痛点、质效提升成效、经济社会效益等。  (4)价值创造和实现模式:推广示范价值、模式可持续性等。  (5)知识产权情况:专利数量、软著数量等。  2. 相关证明材料。参赛单位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信用情况等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项目相关的基本资质证明、应用案例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须为参赛单位所有,严禁使用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非参赛单位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3. 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项目评审时需要的介绍材料、可直观展示参赛项目效果的视频、产品解决方案的模型和说明文档等。  六、奖项及奖励  (一)地方分赛  各地自主设立地方分赛的奖项类别、获奖名额,奖励权益,由地方分赛主办单位另行公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产业孵化、场景开放、人才引进等扶持性政策。  (二)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拟以奖杯、证书等形式发放。其中,每个赛道根据全国总决赛入围队伍数量,按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证书盖组委会章。  同时,全国总决赛提供以下赛事权益:  1. 政策激励: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国家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国家数据局相关项目。  2. 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大赛媒体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3. 产融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产融合作资源支持,为其提供投融资机构对接渠道。  4. 供需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供需对接渠道支持。  5. 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总决赛优秀获奖团队可申报各地方分赛主办单位提供的相关人才招引项目。  6. 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等活动。  此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具体权益如下:  现代农业赛道获奖项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可享有由农业农村部提供的宣传推介等方面支持。  商贸流通赛道获奖项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可享有由商务部向本赛道获奖单位提供宣传和推介方面的支持,获邀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参与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课题研究等工作。  交通运输赛道公路水路相关赛题获奖项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可享有由交通运输部提供的在纳入试点、技术支持、宣传推广等方面按规定予以优先考虑的支持。民航领域相关赛题获奖项目可享有由中国民航局提供的在纳入行业试点示范、成果认定、应用推广、技术支持等方面按规定予以优先考虑的支持。  金融服务赛道获奖项目可享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提供的宣传和推介等方面的支持。  医疗健康赛道获奖项目团队可享有优先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支持。  医疗保障赛道获奖项目团队可享有由国家医保局及相关地方医保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的技术合作对接的机会,并可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推介。  应急管理赛道获奖项目团队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机会参与应急管理部及相关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技术攻关、产品创新和应用验证。  气象服务赛道获奖项目可择优纳入中国气象局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目录,优先纳入气象行业相关试点考虑范围,并有机会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气象分论坛、中国气象报等官方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和宣传推介。  城市治理赛道获奖项目可享有优先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应用案例库,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试点。  人力资源赛道获奖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享有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本赛道获奖团队作为开展数据合作、课题研究的合作单位的权益。支持获奖团队和项目在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业交流活动中进行项目推介展示。  体育发展赛道获奖项目可择优纳入“体育行业数据应用示范场景清单”,并通过体育总局官方网站、新媒体号等权威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和成果发布。体育总局组织获奖团队开展经验交流或专题展示,推荐参与国家、省级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  文物保护利用赛道获奖项目在行业信息化项目申报、应用推广、技术支持等方面,国家文物局按规定可予以优先考虑。  中医药赛道获奖项目可享有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在数智化项目申报、应用推广、技术支持等方面的相关支持。  七、标识管理要求  大赛唯一规范名称为“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涉及大赛名称描述时,需对外使用准确标识名称;如涉及需体现大赛组织架构时,应完整表述组织架构中各机构全称,不得增删。  地方分赛的规范名称为“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分赛”(“*”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字需一致完整使用,不得拆分使用。地方分赛各相关单位有义务通知媒体、设计等所有对外信息输出部门使用正确名称。  大赛组委会为大赛标识的所有人,国家数据局为大赛标识的管理单位。为做好大赛筹办和推广工作,大赛组委会可授权特定实体(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承办单位等)使用大赛标识,使用人超范围或违规使用大赛标识的,大赛组委会有权撤销授权,地方分赛应使用大赛组委会对外公布的统一标识,并遵守大赛标识使用规范。大赛标识在任何情况下均需完整使用,不得修改、联用。  未经大赛组委会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与大赛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不得将大赛名称、大赛标识等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上,不得用于任何形式、任何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不得实施任何可能使人认为其与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大赛组委会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八、公示与举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项目公示和举报制度。  获奖项目公示范围和时间:在国家数据局官方渠道公示获得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的项目,公示期为7天,供各界监督、评议。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  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  为保证赛事公益性,大赛各地方分赛、全国总决赛均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方分赛主办方负责本赛区组织机构设置、经费募集使用等工作,加强赛事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其他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项,请通过国家数据局官方渠道查询。  联系方式  (一)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  联系方式:  雷骐祯,哈 杨 010-89062282  (二)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方式:  王   媛  010-89062609,18511163986  李春雨  010-68557137,13136651137  施洪福  010-63906970,13777577480  李   旻  010-68209014,18601294832  李清敏  010-88684332,18810448097  附件:  1. 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赛题指南  2. 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推荐审核方案  3. 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评价指标国家数据局                                 中央网信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体育总局                              国家医保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民航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局                        全国总工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赛题指南  赛道一:工业制造赛道  一、数据驱动的高端产品智能设计与迭代  聚焦产品研发环节,汇聚用户使用数据、运行工况及售后反馈等多源信息,构建产品性能衰退模型与用户需求画像,支撑产品设计的智能优化与个性化服务预测。  二、工业大模型智能体的研发与应用  以设备数据、工艺参数、运维日志等多模态数据为基础,结合行业知识库,研发具备自然语言交互与任务执行能力的领域智能体,实现故障诊断、工艺调优、生产排程等场景的自主分析与决策。  三、具身智能驱动的机器人作业与协同优化  基于机器人运行数据、环境感知数据与作业任务数据,构建具备实时感知与自主决策能力的机器人智能体,实现复杂场景下的自适应操作、多机器人协同作业与任务动态调配,提升作业精度与系统效率。  四、重点工序碳排放智能监测与协同减排  贯通能耗、物料、生产及排放数据,构建实时可信的碳排放“测、算、溯”模型,研发能碳协同优化策略,实现从单点节能到系统减排的数据驱动解决方案。  五、产业链协同与供应链风险预警  利用订单、库存、物流、质量等供应链全域数据,构建动态全景视图与风险知识图谱,开发供应链风险传播预警模型与产能调度算法,提升产业链透明度与抗风险韧性。  赛道二:现代农业赛道  一、促进农业生产技术与装备数智化水平提升  聚焦农田、设施、畜牧、水产养殖、低空作业等生产场景,通过整合利用北斗导航、遥感、气象、环境、土壤、农情、疫病等多源传感器与农事、农机作业数据,促进新能源农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种采收机器人、植保机器人、畜牧和渔业智能装备、农业无人机等先进性、稳定性、适应性、识别精度及作业质效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先进技术与装备的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助力发展设施种植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与农业低空经济。  二、数据创新应用赋能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围绕农业资源节约利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生态修复、绿色产业链打造、绿色技术支撑等领域,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结合创新应用,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促进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的智能化水平提升  通过融合利用遥感影像、土壤采样、气象观测、土地利用、农业管理及历史评价等各类数据,构建耕地质量智能监测模型和系统,为耕地保护、种植用途监测、耕地质量监测、耕地障碍与退化分析等应用提供服务,提高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和时效性,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助力提升粮食产能与打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四、强化种业全链条智能追溯监管能力  贯通公共数据、行业数据、感知数据、互联网数据、品种包装及市场销售信息等数据链条,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主体的种业数据融合应用体系,关联品种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市场区域分布信息、疑似假劣侵权线索等信息,打造“品种—企业—地域—风险—建议”全景视图,形成可推广的“数据要素+种业治理”解决方案,破解当前种业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种子假冒伪劣及套牌侵权时有发生、市场信息不对称、追溯体系不完善等难点,有效净化种业市场、保障粮食安全。  五、多维数据利用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利用农村人口、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维数据,开展多源数据融合与治理状态监测,构建全面立体乡村发展数据视图,打造乡村治理数字化服务场景,培育数据驱动的乡村建设新模式与新业态,加快推动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公共服务优化、人居环境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完善与乡村产业融合。  六、促进监测帮扶工作数字化水平提升  紧盯自然灾害、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失业增多与农户突发性返贫致贫风险,通过灾害数据、价格信息、就业监测与信令、“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相关数据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打造规模性和到人到户返贫致贫风险智能预警应用场景,助力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同时进一步汇集帮扶措施信息,结合帮扶对象家庭成员情况、生产生活条件、所在区域产业发展状况等,将帮扶政策措施与农户进行匹配,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最后利用风险预警、识别认定、精准帮扶、规范退出等数据做好帮扶成效评估,科学评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各环节工作效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七、多源数据应用推动利益联结与惠农增收  围绕欠发达地区主导产业,整合种养、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数据,通过形成产业全链数据图谱,构建产业全链风险监测预警模型,设计切实可行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价格联动、组织联结、风险共担与增值收益共享,提高农户抵御产业风险的能力,同时优先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融入产业链各环节,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并持续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助力农民稳定增收。综合利用饲料、养殖、防疫、检疫、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数据,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数据支撑,促进产需更加适配,推动猪价合理回升。  八、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数据信息服务新模式  通过综合利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贸易、消费等全链条各环节数据,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监测预警服务,以及智慧种养、智慧捕捞、产销对接、疫病防治、行情信息、跨区作业、一站式采购、供应链金融等数据信息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制定决策与调控产能提供参考,推动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提升与以需定产模式形成。  九、数据应用驱动农技服务水平提升  构建基于数据驱动的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病虫害智能监测与绿色防控、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的精准化、高效化、普惠化农技服务模式,研发小农户适配的轻量化农技数据服务工具,高效助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十、加快农业大模型研发与落地应用  围绕智慧育种、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农资使用、农作物遥感解译、农业政策解读等服务场景,建立高质量数据集,研发可落地、可推广的农业大模型,进一步提升农业知识服务的科学性、易用性与可靠性。  十一、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可信数据空间  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数据的典型应用场景,依托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建立可信数据空间,有效解决数据来源不可控、流转不可溯、共享不安全等痛点,促进应用需求迫切的数据高效流通与安全利用。  十二、数据融合利用促进农业补贴精准发放与服务触达  融合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承包、遥感、农业补贴等多源数据,精准摸清土地经营权归属,准确识别补贴受益主体与涉农服务对象,优化农业补贴发放流程,拓宽涉农服务直达经营主体的渠道,推动实现地块级的农业补贴精准发放和涉农服务精准触达。  赛道三:商贸流通赛道  一、深化数据融合,赋能品质电商与服务消费  面向消费升级需求,鼓励相关商贸流通主体融合多维度消费数据,运用大数据算法,强化异常数据监测预警与拦截功能,赋能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领,实现对消费者、商品、企业等各方数据的实时校验,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质效和防风险能力。围绕“品质电商”、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循环消费等新场景,开发提高消费者信任度和满意度的数据驱动型服务,助力企业从“流量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二、强化数智驱动,构建高质量现代流通体系  围绕提升供给效率,鼓励流通企业打通上下游各环节数据,提升供应链数智化水平。支持汇聚商品全生命周期和流通全维度数据,创新二手车流通交易和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方式。以电商监测数据赋能“电商+产业带”,识别各地电商主导产业,提升产业有效聚集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能。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数据集建设,在数据集建设运营、应用、生态培育等领域开展探索,研究数据驱动的新模式。支持行业大数据基础设施与智能体建设,夯实现代流通基础设施。  三、拓展数据应用,服务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应对海外市场环境变化,支持外贸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运营商等主体,整合东道国市场需求、合规规则、物流配套、消费偏好等本地化数据,提升全球运营的精准性与安全性。支持面向品牌出海的合规导航、智能选品、海外仓布局、投资风险评估等数据服务,帮助企业更好融入当地市场,实现从“产品出海”到“品牌扎根”的跃升。  赛道四:交通运输赛道  一、打造一站式赋能综合客运枢纽智慧运行的数据产品  打通综合客运枢纽多部门、多系统数据链条。构建智能化治理、智慧化运行的大数据集。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开发面向出行者、运营企业、决策部门服务需求的场景联动、智能生成的数据产品大模型,推动打造服务便捷、运营协同、响应联动、绿色环保的智慧综合客运枢纽。  二、高速公路数据“上图上车”  立足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选择数字化基础条件较好、一体化运行需求明显的跨区域大通道,构建覆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车企、图商、电信运营商等的车路协同数据联盟,推动高速公路数据“上图上车”技术研究、标准研制、联合验证、应用推广等工作。  三、基于多源数据的农村公路运行状况动态识别分析  融合交通监控视频、巡查车及浮动车车载视频、卫星定位等信息数据资源,应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视频识别等技术,识别农村公路路面抛洒物、坑槽、安全设施缺损等事件,探索建立农村公路运行状况和风险事件的动态识别、处置闭环管理流程,缓解农村公路基层管养人员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相关资金使用效益。  四、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智能预警  聚焦高速公路运行管理需求,充分利用视频监控、ETC门架、手机信令、导航图商等多源异构数据,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短时交通流精准预测、交通运行态势智能分析、交通拥堵点位精准识别和成因分析、拥堵持续时间科学预测、管控策略自动生成,推动高速公路拥堵治理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精准干预和科学决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网运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与协同化水平。  五、公路小尺度恶劣天气影响预报与联动响应  聚焦强降雨、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场景,充分利用公路沿线气象实况、交通流状态、历史灾害事件等数据,依托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公里级、分钟级”公路小尺度短临预报预警模型,捕捉公路沿线小尺度天气的生消演变过程及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开展小尺度天气预警技术效果评估。深化气象数据与交通运行数据的多元融合分析应用,优化公路交通主动防御管控智能决策算法,构建“预警—决策—处置”的智能管控体系,增强公路安全运行的主动防控能力。  六、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提升航运服务能力  推动铁路与港口等联运上下游企业,依法依规在市场化原则下建立稳定可靠的信息系统交互和数据开放机制,实现货物动态全程跟踪,强化铁路、港口、航运等作业协同,提升铁水联运服务效能。融合应用航运、公路、铁路等多源数据,实现运输路径规划、成本时效评估、风险识别预警、合规辅助决策等重要环节智能化应用,赋能航运及“端到端”供应链服务能力提升。  七、提升电子航道图赋能智能航运服务水平  融合航道多元感知数据,构建电子航道图服务高质量数据集,综合应用大数据、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面向船民的语义、语音交互智能体,提升航道智慧服务效能。  八、提升港口重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聚焦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罐区、集装箱堆场等重大风险场所,推动港口重大危险源多源监测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方面的深度融合应用。  九、提升公路水运在建工程数智化管理水平  推动智能预警感知、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实现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的智慧识别、动态监测和主动预警,探索实施大数据智慧辅助管理,支持工程建设质量管控从“事后检测整改”向“事前监测预警”转变,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效能。  十、面向交通运输领域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研发面向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建设的数据治理通用工具,强化数据标准研制、实施、验证,支撑行业通识语料加工、实时运行数据清洗和预处理,提高大模型建设效率。依托算法算力平台、可信数据空间以及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开展多模态大模型构建与智能体研发,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运行、服务及规划建设等方面融合创新应用,助力行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十一、全域物流供应链数据融合与智慧运力协同  聚焦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打破公铁水航及仓储数据壁垒,构建全链路协同网络。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实现“一单制”全程可视化与无缝衔接;整合社会分散运力,利用AI算法实现货源运力实时动态匹配以降低空驶率;融合物联网感知、环境监测数据,对冷链、危化品运输等场景实施全流程状态主动预警,打通产供销数据链,优化库存布局及末端配送体系;建立碳足迹核算体系,科学规划低碳运输路径,推动物流向“全网协同、智能决策、绿色安全”转型。  十二、民航航班运行智慧协同与效能提升  综合利用飞行数据、航班运行数据、空域态势数据、机场资源数据、气象情报数据等,开展智能协同决策和风险智能预警,实现航班延误下智能恢复、机组—飞机—资源智能调配、航网规划与计划编排优化,提升航班运行质量与效率。  十三、民航旅客全流程精准服务与优化  整合旅客出行全流程数据,聚焦票务、安检、登机、中转、行李托运等环节,提供基于旅客画像的个性化产品推荐与精准营销,打造覆盖室内导航、航班动态精准推送及个性化商业服务的伴随式体验,实现全行程旅客服务资源精准触达,提升旅客服务满意度,真正做到“人享其行”。  赛道五:金融服务赛道  一、拓展公共数据创新应用  依法合规对接税务、社保、医疗、环保等公共数据资源,推动公共数据与金融机构自有数据协同分析与融合应用,挖掘其在客户画像、信贷评估、市场感知、风险防控等场景应用价值,培育基于公共数据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聚焦科技、绿色、“三农”、民营、小微、养老、消费等重点领域,发挥“数据要素+数智技术”的双轮驱动作用,结合实际场景与需求,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汇聚分析多元数据、创新优化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便利性、可得性,推动做精做细金融“五篇大文章”,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强化金融风险智能防控  探索构筑基于金融交易、网络舆情、物联网、供应链等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化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数据实时采集、动态汇聚与深度分析能力,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风险识别预警模型,提升对信用、市场、操作等各类风险的响应效率与处置精准性,助力巩固金融安全防线。  四、基于多源数据要素融合的科技金融数智化风控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升科技型企业数智化风控能力,助力金融机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重点方向是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信息不对称的典型特征,突破传统风控依赖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的局限,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充分利用金融信用数据、公共信用数据、商业信用等数据,挖掘政策、产业、科研、供应链、知识产权、企业行为等多维度数据要素价值,构建精准、高效、动态的数智化风控体系,实现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助力金融机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安全性,推动数据要素在科技金融风控领域的规模化、标准化应用。  五、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深化数据创新运用,建设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提升全场景服务质效。重点方向是借助政务、交易数据以及行为数据等,围绕中小微企业全场景金融服务,形成整体解决方案,实现精准定位金融服务需求、精确测算客户风险水平与融资额度、交易背景核实与资金流向监测和客户综合服务质效提升。  六、构建金融数据治理新范式,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通过系统性提升金融业务数据治理水平,夯实金融数智化发展的数据根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重点方向是借助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与产研全流程深度融合,构建机制健全、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治理体系,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提升智能金融发展水平,推动数据要素在经营管理、市场化流通及生态协作中实现高效应用与价值释放。  七、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质效  推动地方涉企政务数据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开放共享,丰富完善企业数字档案,为企业融资对接、规范培育、辅导上市等多业务场景提供支持。  八、人工智能背景下资本市场风险防控的智能化升级与实践  聚焦资本市场业务场景,利用大数据、自然语言处理、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手段,构建多维度、全流程的金融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深入挖掘各类数据,优化风险管理工具,提升自动化风险合规监控水平,解决重点风险领域监管难题,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九、加强数据治理,打造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可信数据空间  遵循证券、银行、保险等领域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建立行业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稽核规则、安全防控机制,打造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安全可信数据空间,提升数据质量、保障数据安全,促进行业数据流通,发挥数据价值。  十、提高金融服务领域的数据分析能力  加快建设证券期货金融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多维度立体化统计分析,深入挖掘各类数据,提升自动化风险监控水平。稳步推动金融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加强智能化的科技监管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数据架构应能够支持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存储和整合,并满足高并发和大数据量处理的需求;数据治理方案应能够保障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对数据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  十一、强化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与风险防控能力  在确保市场合规与风险有效管理基础上,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整合宏观经济、行业动态、供应链信息、政策导向、商品价格指数及市场情绪等多源异构数据,合理促进期现货市场数据融合,丰富外部数据应用场景,解决重点风险领域监管难题,优化期货合约设计、风险管理工具及交易监管机制。  十二、隐私计算框架下的金融数据协同应用  基于隐私计算技术体系,建立“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共享模式,在保障重要、敏感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跨机构、跨市场、跨领域共享和协同应用,以高质量数据应用赋能高质量金融服务,构建开放、协同、智能的金融新生态。  赛道六:科技创新赛道  一、鼓励科学数据汇聚共享  围绕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推动海量多源科学数据治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重点场景建设,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项目等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有效汇聚、高效治理与互联互通,打造跨领域流通的科学数据协同服务网络,发展综合型、智能化、交互式等新型科学数据汇聚模式,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和融合利用。  二、推动科技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  围绕科学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科学数据的标注和分类,科技领域大模型的预训练、微调与推理应用等重点问题,深入挖掘各类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资源。通过细粒度知识抽取和多来源知识融合,构建科学知识资源底座,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集,提升高质量科学数据供给能力,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三、科学数据助力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围绕科学数据成果赋能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等重点场景,深化科学数据融合应用与深入挖掘,提供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与知识服务,推动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助力未知领域探索,驱动科学创新发现。聚焦生物育种、新材料创制、药物研发等领域,以数智融合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科学数据加速科研新范式变革  围绕AI for Science等科研新模式,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创造新知识、发明新方法。充分依托各类数据库与知识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推动科学研究方法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加速科学研究范式变革。  赛道七:医疗健康赛道  一、整合汇聚“三医”数据信息,构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决策应用场景  系统研究健康大数据模型的开发应用,构建“三医”信息分析应用场景,聚焦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以基层为重点的分级诊疗、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为医改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等提供精准高效的数据支撑。  二、数据流通治理赋能重点人群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  助力重点人群友好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健康服务人群,打破跨机构、跨场景数据壁垒,构建覆盖重点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数据体系,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居家监测、社会照护等多源异构数据的标准化采集、智能化治理与合规化流通。  三、医疗数据合规协同与“数据不出院”  利用隐私计算等技术,在不归集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实现跨医疗机构、跨科室的临床数据协同与价值挖掘。  四、全流程智能医疗质量管理与风险预警  融合手术室、护理单元、院感监测等多源操作与行为数据,构建医疗质量实时监测与风险预警模型,实现诊疗过程合规性检测、医疗差错防范与质量持续改进。  赛道八:医疗保障赛道  一、决策、监管与经办的智能化升级  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于医保经办服务,优化医保支付审核、基金监管智能化和全流程智能化服务;探索通过多源临床数据智能映射与非结构化文本信息提取等技术,提取非结构化临床文本信息,整合不同术语体系的临床数据,夯实数据基础,促进就医结算、药品耗材监管、价格治理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二、基于参保人全生命周期医保健康画像的智能服务  通过汇聚、治理和应用多维度的个人医保健康数据,精准绘制包含个人医保档案、财务档案、信息档案等的个人医保画像,并将其转化为参保人可享、可感知的智能化服务,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参保人健康获得感,为发展新型医疗服务、智慧养老、健康保险等产业提供支撑。  三、前沿科技与医保服务的跨界探索  探索AI辅助诊断、影像质控与调阅优化等创新应用。探索脑机接口、可穿戴设备、健康传感器等新型载体在具体场景下的应用路径与整合方案。推动数字化技术和设备在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控制、服务监测及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与慈善救助协同等场景的应用。探索基于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字信任技术,整合多部门数据,构建覆盖药品全链条的“数字信任”体系,实现交易信息可信流转与全流程监管,助力企业资金回笼与智能风险预警,提升医药领域监管与服务效能。探索将规则、价格与行为数据,转化为药品价格智能化监测和分析能力,推动医药价格治理从“人工经验判断”迈向“数据要素驱动”的新模式,提升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效能。  四、医保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与实践  构建医保可信数据流通体系,激活医保数据要素价值,围绕推动医保数据有序开放、深化医保数据开发利用、筑牢数据流通安全屏障、培育数据产业生态,探索医保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路径,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五、基于真实世界数据的评价  开展药品与医疗服务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聚焦创新药、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3D打印肝脏和全磁悬浮人工心脏等人造器官、内镜逆行阑尾炎治疗术(ERAT)等创新医疗服务及相关医用耗材,建立基于中国证据的临床与经济学价值评估体系,探索其准入、定价与医保支付路径,引导产业理性发展,为医保战略性购买提供支撑。  赛道九:应急管理赛道  一、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工贸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需求,以及城市(超)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交通枢纽、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自建房、室内冰雪娱乐场所、医院病房楼等高风险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预警需求,构建安全风险预警和隐患智能感知模型,辅助识别潜在安全风险和疑似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  加强铁塔、电力、气象等多源公共数据融合分析,研发自然灾害灾情监测评估模型,推动数据要素在洪涝灾害短临预警、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监测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场景应用,赋能自然灾害灾情监测、预警、研判、评估。开展地震活动、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等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水平。  三、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  利用应急管理领域专业知识和数据资源,建设面向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监管执法、应急救援、政务服务等典型应用场景的高质量数据集,拓展“久安”大模型在风险评估与隐患识别、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执法检查与火灾原因调查等场景的应用。推动AR眼镜等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机器人赋能实战应用。  四、提升应急管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依托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构建应急管理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安全流通利用模式,支持跨地域跨主体数据融合分析、数据产品开发,围绕应急管理业务迫切需求,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推动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共享和融合利用。  赛道十:气象服务赛道  一、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气象数据与城市运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数据融合利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应用场景,提高灾前预防、灾中调度、灾后复盘的场景化应用能力。面向水电气热交通等城市建设和安全运行不同场景,强化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增强城市韧性。深化气象数据与城市规划、重大工程等建设数据融合应用,降低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  二、强化气象赋能增益作用  开发高质量数据集等,加强多模态数据融合利用,探索利用智能体技术,开发面向公众的智慧气象服务产品。加强气象数据与各类通信、导航、监测等数据融合利用,探索利用5G-A基站、智能网联汽车加载的激光雷达、视频等设备,研发气象数据收集新技术,打造数字化气象服务产品。融入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康养经济,打造旅游、健康、医养等气象服务新业态。聚焦远洋航运领域需求,深化远洋船舶气象导航数据融合应用,整合海洋气象、海洋环境及船舶航行等多源数据,构建智能气象导航模型,为远洋船舶提供最优航线规划、航行风险预警及航行参数优化建议。打造低空经济气象服务模型,开展预报预警服务,为航线规划、起降场选址、航行安全等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三、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强化气象数据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数据融合应用,打造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等智能决策模式。聚焦农业、能源、交通、电力、旅游等领域气候风险防范需求,创新各类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及天气衍生品,推动其落地应用于保险、期货等金融行业。研发气候投融资金融工具,提高经济实体和金融体系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和韧性。  四、开发气象数据决策新模式  强化气象数据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数据融合应用,打造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等智能决策模式。深化气象数据与城市规划、重大工程等建设数据融合应用,降低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推动气象数据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企业选址布局、设备运维、能源调度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实现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  五、开展气象数据产品新服务  聚焦农业、物流、水利、电力、能源、航空、金融等领域,融合多源气象数据与行业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机器学习等方法,按需开发各种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及天气衍生品,推动其落地应用于保险、期货等金融行业。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全民早期预警中的应用,推动全民早期预警在城市防灾减灾、台风等重大灾害应对、农业气象灾害防御等场景化落地。  六、强化气象数据身份标识应用  推动气象数据身份标识深度嵌入数据采集、处理、流通、应用等数据流通全生命周期,深化在低空经济、能源调度、金融保险、智慧城市等场景数据服务中的应用。推动气象数据身份标识技术融入可信空间等新型数据基础设施,探索建立数据可追溯、可审计、可追责的监管机制,强化气象数据跨行业、跨区域、跨领域融合应用和协同监管,提升数据流通的安全性、透明度与监管效能。  赛道十一:城市治理赛道  一、构建城市运行态势感知体系  全面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持续强化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千兆光网覆盖与深度渗透,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为核心支撑,整合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电力、通信、综合管廊、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及相关时空数据资源,融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理念,增强对管网漏损、城市内涝等城市运行潜在风险的早期识别、动态评估、隐患排查、应急处理及工程建设优化能力。  二、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  建立房屋建筑统一代码制度,赋予房屋建筑唯一的身份标识,实现新建房屋建筑赋码落图全覆盖。加强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实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交易、运维、更新改造等全生命周期“一码贯通”。推动房屋建筑编码在城市更新、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全面建成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高质量数据集,夯实智慧城市孪生模型和数据基础,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智慧治理水平和能力。  三、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整合归集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交通运行、民生诉求等数据,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动态识别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暴露垃圾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开发市容环境整治、交通拥堵疏导、民生诉求快速响应等数据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四、强化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的数据要素赋能  整合城市(含县城)体检全维度指标数据、城市更新项目数据及国土空间、民生服务、基础设施运行等关联时空数据资源,构建基于数据要素的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机制,运用人工智能推动数据要素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建设改造、运维管理、实施评估等关键环节深度应用,实现城市短板问题精准诊断、更新需求科学研判、实施效果动态评估。  五、数智赋能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创新应用  推进AI与CIM平台深度融合,实现基础数据自动转换和智能分析、城市运行态势精准感知和趋势研判、智能问答辅助使用等功能。拓展CIM平台在各领域的应用场景,利用AI算法支撑城市更新智能辅助决策、安全风险智能预警和重大事项协同处置等各类业务场景。  六、提高村镇发展决策科学性  汇聚县镇村产业布局、人口流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建设和运维投入等多源数据资源,开展综合分析与研判,助力县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决策精细化、智能化,为村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七、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便捷性  探索基于数据要素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需求。  八、提升住房领域智慧监管与服务水平  在保障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系统融合、数据联通,优化房屋交易、房屋租赁、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智能化监管和服务路径,构建规范、透明、可信赖的住房全链条服务体系。  九、推动工程造价数据智能化应用  整合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结算价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资源,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控智能化模型,实现自动采集、自动标识、自动归集、智能加工、智能预警、智慧应用等服务功能。  十、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质量安全监测  融合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汇聚房屋建筑档案、维修资金监管、房屋维修等数据,推进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监测感知设备应用,构建房屋安全隐患智能研判体系,实现房屋倒塌、外墙脱落及超高层、大跨度建筑、玻璃幕墙等关键领域风险早预警、早处置,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  十一、推动智慧住区整合与宜居服务场景落地  通过数字家庭、智慧物业、完整社区等领域数据要素的深度挖掘与应用,提升社区在安全防护、便民服务、设施共享、邻里互动等方面的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推动形成“需求感知—服务响应—治理优化”的良性循环。  十二、强化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依托工程全链条数据资源,通过数据要素深度挖掘,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打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建造品质提升与“中国建造”品牌塑造。  十三、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智化管理  整合工程项目审批业务相关数据资源,坚持数智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在材料审查、流程优化、风险提示、工程造价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打造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智能辅助审批、智能分析等服务支撑。  十四、提升建筑市场智能化监管水平  依托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招投标信息、信用记录等多源数据资源,通过数据融合与智能分析,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建筑市场秩序。  十五、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智能化管控  汇聚工程材料、施工过程、质量验收、安全监管等相关数据资源,依托智能感知设备和模型算法,推动形成“风险早发现、责任可追溯、整改有闭环、防控更主动”的现代化智能监管模式,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赛道十二:绿色低碳赛道  一、优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面向气象和水文耦合预报、受灾分析、河湖岸线监测、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污染源解析与追踪、“天空地”五基协同监测与评估、基于卫星遥感技术的环保技术应用、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环境治理工程智慧应用、环境综合决策分析等需求,通过对生态环境及气象、水利、交通、电力等相关领域数据资源的融合创新应用,支撑生态环境精准化智慧化治理服务。  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强化对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数据资源的融合创新应用,依托数字技术实现生产端智能化升级、流通环节精准管控、智能回收终端、智能分选系统、再生工艺优化,提升产废、运输、资源化利用各环节效率,促进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  三、促进生产减排降碳  通过对行业或产品碳排放数据监测、统计、核算,依托数智技术实现实时排放感知网络构建、碳足迹动态追踪、能源系统智能优化、智能核算与报告、碳交易辅助决策、重点领域深度脱碳、负碳技术创新应用,创新能源协同、技术协同、政策协同,服务行业、企业、生产过程减排降碳,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  四、促进用能效率提升  强化工业生产过程中订单、排产、用电等制造、能源数据的融合创新应用,打造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创新场景,支撑生产用能效率提升。  五、绿电智能应用与价值实现  构建适配工厂、园区、居民多场景的绿电智能切换与储能协同,聚焦绿色电力的智能调度、高效消纳与价值转化,通过对气象、电网运行、用户负荷、储能状态、碳排放及电力市场等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实现绿电优先使用、用电成本优化和系统运行效率提升;鼓励探索基于虚拟电厂、需求响应、分时电价等机制的绿电消纳新模式,形成“绿电高效利用—用能成本降低—碳资产价值释放”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用电成本优化与碳资产价值提升。  赛道十三:人力资源赛道  一、就业数据监测预警与再就业赋能路径规划  通过贯通汇集发改、工信、人社、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多部门就业数据,构建覆盖区域、行业、企业等全方位就业监测网络,利用移动支付、市场招聘、社保、工业用电等大数据,动态跟踪岗位供需、重点群体就业及重点企业用工变化。同时,实现失业风险从群体研判到个体识别的早期预警,自动生成包含技能重塑、岗位推荐等“一人一策”再就业赋能路径,并跟踪评估服务效果。  二、就业公共服务、职业指导与职业培训数据分析服务  探索“人工智能+就业服务”应用场景,推动“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推广应用,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实时分析企业招聘需求、技术专利、政策文件、宏观经济等数据,预测未来中短期重点产业和区域的技能需求趋势,同时分析供需匹配、职业发展路径及技能缺口,完善就业信息推送、个性化职业规划、技能提升建议等功能,为求职者提供人岗相适的个性化职业指导与培训课程。  三、重点人群就业画像与精准服务匹配  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就业群体人岗匹配精度不足的难题,通过融合教育背景、技能档案、就业年限、就业形式、从事行业、就业地点、收入情况、参保情况等微观就业行为与宏观产业需求等多维度数据,构建动态、精细的群体与个人就业画像。强化基于画像的智能岗位推荐、个性化职业规划以及中长期发展追踪能力,最终形成服务于个体就业求职、院校专业优化与产业人才储备的智能解决方案。  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据服务与权益保障  聚焦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现实痛点,探索基于数据要素的创新管理服务与权益保障新模式。重点研究如何通过合规采集和融合平台就业、接单、收入、工作时间、工作轨迹、保险缴费等数据,构建职业伤害风险预警模型;研发平台算法公平性与透明度监测工具,探索劳动者个人数据授权与安全存证方案,构建新就业群体智能画像,提升管理服务质效。  五、人才评价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  在人才强国战略指引下,传统人才评价模式面临评价维度单一、效率偏低、精准度不足、动态性滞后等痛点,难以适配新时代多元化、复合型人才的发展需求。聚焦“数据要素+人才评价”融合创新,鼓励依托多源人才数据资源,运用数字化技术、智能化算法,探索人才评价的技术突破、服务升级与管理优化路径,构建科学、高效、精准、动态的人才评价体系,为政府人才政策制定、企业人才选拔培养、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提供支撑,助力人才价值精准挖掘与高效匹配。  六、跨区域人力资源协同调度与保障  聚焦大规模、有组织的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场景,整合劳动力资源供给、目的地产业需求、实时招聘信息、技能培训资源及基本公共服务数据,构建智能匹配与路径规划系统,推动实现从“人找岗位”到“岗位适配人、服务跟随人”的模式转变,为劳动者提供涵盖岗位推荐、技能升级、行程安排、权益维护的全链条数字化保障。  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智能升级与合规发展监测  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求开发深度理解岗位与人才语义的智能匹配及人岗协同推荐算法,提升服务效能;另一方面,鼓励基于行业机构的运营数据和市场行为数据,构建行业景气指数、服务主体信用评级、业务合规性监测及市场风险预警等数据产品,为行业创新服务、优化运营与政府精准施策提供量化依据。  八、农民工公共服务精准供给机制创新  融合社区、教育、医疗等多源公共服务数据,为农民工及其家庭构建精准画像。通过系统分析其生活、就业与发展需求,设计智能化服务机制,实现住房保障、子女入学、技能培训、医疗健康等关键服务的主动推荐与便捷办理,打造个性化、一站式的线上服务通道,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均等。降低农民工获取公共服务的门槛,切实增强其在城市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赛道十四:体育发展赛道  一、智能科学健身指导方案创新  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5G、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手段,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科学健身指导,实现健身方案精准匹配与动态优化,助力群众便捷开展科学健身。  二、数据驱动与技术赋能赛事运营升级  利用数据要素优化赛事筹备、报名、赛程编排、后勤保障、现场执行、赛后复盘等环节,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辅助裁判系统,采用沉浸式技术、视频分析、计算机视觉等技术提升观赛体验,促进赛事运营全链条提质增效。整合气象、交通、医疗、场地安全、参赛人员健康、舆情等多源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AI预警模型等技术,实现对赛事风险的提前识别、分级预警与应急处置辅助决策,保障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三、智慧体育场馆数据化运营与管理  基于场馆人流、设施使用、环境、票务、场地预约等数据,构建数据驱动的智慧场馆管理模式,优化资源调度与运维管理,降低场馆运营成本,提升场馆服务水平与商业价值。  四、体育领域智能舆论治理与生态净化  运用大模型、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构建体育领域舆情智能分析与治理体系。精准识别整治“饭圈”乱象、“网络暴力”等不良风气,强化正面体育精神传播,营造清朗体育舆论环境。  五、体育产业运营与融合创新  聚焦体育产业多场景数据应用与融合发展,通过整合赛事、场馆、文旅等多源数据,构建体育消费画像和预测模型,推动消费扩容、业态创新与精准供给;围绕体育赛事开展数据整合与分析,构建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投入绩效;推动体育与文旅、交通、气象等领域数据协同,打造体旅融合、客流预测、安全管理等应用方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六、体育产业新业态培育  围绕体育新业态场景,探索数据要素在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商业模式构建中的应用解决方案,鼓励数据驱动的新模式创新,培育体育产业新质生产力。  七、体育用品制造转型升级与国际化发展  围绕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转型升级与“出海”发展需求,探索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设计优化、智能制造协同、国际市场需求分析、品牌与渠道布局及风险预警应用场景,形成体育用品制造与国际化发展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提升我国体育用品制造数字化、智能化和国际化水平,增强全球价值链竞争力。  赛道十五:文物保护利用赛道  一、文物安全防护  面向文物安全防护典型应用场景,实现文物本体状态以及赋存环境监测的多源数据感知融合,并探索数据驱动的文物本体与环境协同作用的病害发育机理,劣化过程分析和预测;面向区域或全行业,开发基于数据的文物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处置后评价技术与创新应用。  二、文物保护修复  面向长久保存需求,构建数据辅助的文物及赋存环境自适应调控策略和保护修复方案决策机制,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化与精准化;基于多维度文物监测数据与历史修复档案,实现科学的文物健康评估;开发面向各类型文物分析检测的专题数据库、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文物材料样本数据库,为文物全生命周期保护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三、文物研究阐释  综合应用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和大语言模型技术,整合考古报告、学术成果、修复记录,构建文物专题数据库与知识体系;研发实现智能检索、关系挖掘、多模态数据交叉验证的考古发现、文物溯源等辅助工具;建设文物知识智能分析与利用服务模式,创新文物研究范式。  四、文物资源管理  健全文物管理体系,融合文物基本信息、影像资料、三维模型、检测数据等多源数据,开发覆盖文物核定、建档、规划、修缮、利用等全业务流程,推动文物管理动态化、精细化、数字化转型;推动实施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文物数据汇聚、标注、治理和登记,保障文物资源数据来源可信、流程可溯、质量可靠。  五、文物活化利用  将最新的AI技术与文物数字化相结合,开发针对壁画、大遗址、复杂外观文物的高效采集、加工、呈现方法,提高文物数字化采集效率、创新数字化采集及应用模式;研发面向文物虚拟复原呈现的AIGC技术、展览展示及智能导览系统;基于文物高清影像、三维模型进行素材再造、文创开发与场景创新,培育可持续的文物数据活化应用生态。  赛道十六:中医药赛道  一、中医药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聚焦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如名老中医临床诊疗数据、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数据、中药新药研发等数据标注准确、应用成效突出的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在中医药领域应用落地。积极培育中医药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数据共建共享共用及安全流通机制。  二、数智赋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加强中医诊疗服务数据采集、使用和治理。推动中医药领域健康监测设备和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系统、“人工智能+中医医疗”等相关应用系统研发应用。推动数智赋能基层中医药服务、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具身智能技术在中医药服务中的应用,打造智能辅助诊疗、智慧共享中药房、数字中医馆等典型应用场景。  三、数智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从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流通到处方流转、审方、调剂、配送、临床应用及效果评估等全产业链各环节全周期数据协同利用,完善中药从生产到消费的关键信息溯源体系,探索建立中药材交易数字化与供应链协同发展机制,提升中药产业管理能力。加强数智化车间、数字孪生工厂、工业互联网技术等在中医药产业的建设应用。  四、数智赋能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播  利用数智技术复现名老中医专家诊疗经验,总结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疗效等情况。推动中医药数智化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利用。加强中医药教育文化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利用,推进中医药知识库、中医药古籍数据库、中医药数字图书馆、中医药数字博物馆建设利用。运用AR、VR等技术,打造面向大众、可感可知的沉浸式中医药服务体验应用。  五、数智赋能中医药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  研究构建中医药科研多源数据融合治理体系,形成配套的数据质量控制、标准规范与开放共享机制。深入挖掘中医证候规律,探索中药作用机制,构建真实世界研究(RWS)与循证评价模型,形成支撑中药新药、经典名方及院内制剂研发的数据解决方案,加速科技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  六、数智赋能中医药治理能力提升  围绕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机构、中医药相关企业等精细化治理需求,利用数智技术实现运营数据动态监控、智能预警和风险防控,探索中医药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推动中医药治理能力提升。  赛道十七:数据基础设施赛道  一、数据基础设施原生应用场景赋能  依托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充分发挥跨主体联合加工、匿名化流通、数据使用控制计量等数据流通关键支撑能力,打造设施支撑前沿领域和重点行业的高价值小切口、规模化赋能民生、潜力创新应用等各类场景,形成数据基础设施跨主体协同、高性能调用、高安全保障的新模式、新业态。  二、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应用创新  鼓励数据基础设施深化数据编织、智能体协同等核心技术攻关与多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提升数据汇聚共享、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交付应用等关键环节的效率与质量,支撑数据大范围、低成本、高效率的安全流通利用场景落地,形成有利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可复制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方案。  三、数据基础设施运营机制探索  面向数据基础设施运营中的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生态协同等环节,探索构建设施“建设投资—场景运行—收益反哺”的市场良性循环机制。探索运营机制落地运行,健全一体化安全保障协同,丰富场景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强化设施应用供需对接,打造多元主体繁荣生态,广泛吸引各类数据主体接入并依托设施开展数据流通利用活动,助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四、多源异构算力资源池化  推动算力资源统一接口协议设计、分布式池化编排算法、跨域资源整合、资源动态聚合等技术在算力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探索异构算力资源的抽象建模与池化封装技术,实现算力资源的集约化整合。鼓励构建分布式算力池化系统,研发覆盖算力资源标准化接入、池化资源统一管理、实时状态同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支持算力资源的动态入池与出池、跨节点资源聚合与拆分等能力,适配模型规模化训练需求,提升算力资源统筹配置效率。  五、算力资源智能感知与监测  依托轻量化通信协议、流式数据处理、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构建算力监测体系,突破散点监测数据轻量化无侵入采集、多源监测数据融合、流数据实时高效汇聚、任务负载与使用情况建模等关键技术,实现分布式异构算力设施运行状态的实时感知与多维刻画,有效支撑算力高效配置。鼓励构建算力自动化监测系统,支持算力使用行为的精细化计量、异常行为的智能识别,实现算力资源的态势感知,全面准确掌握算力底数。  六、异构算力资源精准匹配与智能协同调度  围绕提升算力资源响应效率,鼓励算力基础设施主体打通算力底层资源,提升精细化、智能化水平。针对模型训练等核心需求,设计调度策略,实现算力资源与数据、任务的高精度匹配;突破多维资源识别、任务特征建模、智能调度策略生成等关键技术,支持基于业务优先级、服务质量、成本约束的复合调度决策。鼓励基于策略构建算力资源调度平台,通过动态资源分配、碎片化算力精准回收等技术,实现算力资源负载均衡、空闲算力高效盘活、异构算力高效利用,为数算资源高效协同奠定基础。  七、绿色算电融合技术及运营模式探索  聚焦算力基础设施用能成本高问题,强化算力基础设施节能高效运行。围绕绿电直供、电力算力联合调度等方向,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负荷预测、算力调度等技术创新,实现算力任务与绿电资源、电网负荷时段的优化匹配,并探索运营模式,提升算力设施节能降碳水平。鼓励推进算力系统与电力系统间标准化数据接口对接、双向数据交互,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促进电力与算力双向赋能,实现算力绿色高效发展。  附件2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推荐审核方案  一、总决赛项目推荐范围  为充分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秉持开门办赛原则,总决赛参赛项目包括两方面来源:  1.地方分赛通过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择优报送项目晋级总决赛,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地方分赛推荐数量不超过34个(如联合办赛则推荐晋级名额分别不超过35个,其中中小企业比例不少于30%),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合理选择推荐相关赛道项目数量。  2.有关主体举办的数据类赛事推荐优秀项目,经审核后纳入全国总决赛,每个赛事推荐优秀项目不超过2个。  3.所有总决赛参赛项目纳入总决赛相关赛道评审,且只能归属一个赛道。  二、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推荐资格流程  5月20日前,拟承办地方分赛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办赛申请及分赛方案等材料。8月30日前,承办地方分赛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地方分赛举办情况相关材料,包括省内推荐规则、遴选过程、评审专家名单、宣传和成果转化情况等,同步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其他数据类赛事推荐资格审核方案  (一)基本要求  1.赛事申请机构要求  申请机构应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任何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的警告、通报及行政处罚记录。  2.赛事主题和参赛范围  赛事主题应契合“数据要素×”大赛要求或包含数据要素相关主题,推荐参赛方案应聚焦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有助于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  行业性赛事的主题应契合总决赛17个赛道中的一个或多个,参赛项目应不少于200个。  区域性赛事的覆盖范围应达到省级或以上,参赛项目应不少于200个。  3.赛事组织形式  (1)国家部委主办或指导的相关赛事。  (2)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办或指导的全国性赛事。  (3)央国企或行业龙头企业主办或承办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行业性赛事。  (4)为保证赛事公益性,拟推荐至全国总决赛赛事组织方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第三方赛事申请函:包含机构基本信息、申报基础条件说明、赛事组织能力阐述及过往案例简述。  (2)赛事方案:申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赛事方案,内容涵盖赛事主题、目标定位、组织架构、赛道赛题内容、赛程安排、评审机制、评审专家名单、获奖权益、技术保障、宣传推广安排、风险防控措施及赛后追踪机制。  赛程安排需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与衔接方式。  评审机制应明确专家遴选标准与回避制度,确保赛事公平公正,专家应具备数据要素领域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能够从技术、应用、商业等多个维度对参赛项目进行客观评价。  风险防控措施需涵盖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数据安全方面应制定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知识产权保护需明确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与使用规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自然灾害、技术故障、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与责任分工。  赛后追踪机制应包括获奖项目落地支持、成果孵化对接及持续运营服务等。  (3)证明材料:法人登记证书、过往主办的赛事案例材料(证明机构具备赛事组织或相关领域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4)承诺书: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申请资格。申请机构须承诺配合主办方进行全过程监管,按要求定期提交进展报告,并在赛事结束后完成总结评估。所有赛事成果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进展报告应包括赛事筹备、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总结评估应全面分析赛事的成效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与未来发展方向。  (三)推荐资格审核  5月30日前,拟推荐优秀项目至全国总决赛的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应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推荐申请及赛事方案等材料,组委会秘书处将对赛事推荐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及公示。  8月15日前,获得推荐资格的赛事组织单位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交赛事举办情况的材料,包括赛事组织基本情况、赛事主题和赛道设置、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规则、评奖遴选过程、参赛团队获奖情况、宣传和成果转化情况等,同步报送推荐项目名单及相关材料。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符合要求的纳入全国总决赛。  四、参赛团队及项目资格审核方案  (一)参赛团队要求  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进入总决赛,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不允许通过多个推荐渠道重复取得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资格审核流程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对地方分赛晋级项目和各渠道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核。  1.检查参赛团队信息和参赛项目材料是否形式完整。  2.通过团队成员身份信息、项目信息核验参赛团队是否存在跨渠道重复推荐、人员跨团队重复参赛的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将与推荐单位核实情况,核实后取消该参赛团队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因团队重复参赛取消资格等原因,需要递补或调整参赛队伍名单和材料的,应在接到秘书处通知后一周内补齐。逾期未完成材料提交或补充的,将视为弃权。  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将于总决赛前统一公布,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大赛组委会。  五、风险管控机制  (一)违规收费处理  若申请机构违规收取参赛或赛事咨询、培训等相关费用,一经查实,大赛组委会将永久取消其参与“数据要素×”大赛及相关活动的机会,相应费用应退回缴纳单位或个人。  (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赛事组织过程中,申请机构需严格遵守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防护措施。对参赛团队提交的数据与信息,应采取加密存储、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对于出现数据安全风险的赛事活动,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与“数据要素×”大赛及相关活动的机会。  (三)知识产权保护  申请机构应明确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与使用规则,在赛事宣传、成果展示等过程中,尊重参赛团队的知识产权。未经参赛团队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商业开发或传播。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机构应积极协助主办方与参赛团队进行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问题。如因机构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大赛组委会将视情取消其参与“数据要素×”大赛及相关活动的机会。  (四)赛事公平性保障  评审过程中,专家应严格按照评审规则与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不得接受参赛团队或相关利益方的贿赂、礼品或其他不正当利益。若发现专家存在违规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同时,申请机构不得干预评审过程或结果,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专家评审意见。如有违反,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与“数据要素×”大赛及相关活动的机会。  附件32026年“数据要素×”大赛评价指标  一、行业赛道评价指标  二、数据基础设施赛道评价指标
2026-05-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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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廊坊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2005年,廊坊市在河北省率先设立市级会展专项资金,并延续至今。多年来,通过发挥政策激励引导,直接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商协会和企业来廊办会办展,搭建起一批高水平产业对接和招商合作平台,有力促进了各类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向我市聚集,带动了交通、旅游、住宿、餐饮、广告、金融等相关行业发展和消费增长,为全市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廊坊市正在全力建设会展之城,为贯彻落实《廊坊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全市会展企业家座谈会精神,保持会展专项资金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会展业发展相关文件,参考长沙、无锡等先进城市会展资金政策和做法,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廊坊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二、《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是加快促进展产融合。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展会,结合展览面积、特装面积、展商质量、项目签约等情况,最高奖励35万元。二是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对举办商品展销会、购物节、特色市集等消费类展会给予一定奖励。三是聚集高端会议资源。对全国性行业会议、品牌会议,结合参会人数、邀商质量、项目签约、拉动住宿等情况,最高奖励20万元。四是助推国际交流合作。对境外50人以上的国际性会议,最高奖励25万元。五是完善会展基础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会展核心区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新建专业展馆。六是提升会展名城品牌。对展会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奖励30万元,对会议列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奖励20万元,对企业在域外推介廊坊会展给予一定支持。七是加大会展人才储备。支持会展人才申领燕赵英才服务卡,鼓励域内院校开设会展专业。八是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九是强化专项资金保障。三、《措施》有何突出特点?一是突出产业引领。树立鲜明的产业办展办会导向,重点奖励支持符合廊坊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展览和会议,切实推动以展促产。二是聚焦刺激消费。针对商品展销会、购物节、特色市集等消费类展览活动,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旨在搭建多元化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新活力。三是注重项目质效。展览面积和参会人数仅作为会展项目的基础奖励条件,对于特装面积比例大、嘉宾客商质量高、促成产业项目签约的高水平会展活动,进一步上浮奖励标准,确保将资金真正用在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促动大的优质项目上,切实推动以“小资金”撬动“大市场”。四、《措施》如何执行?由廊坊市贸促会围绕《措施》制定配套申报指南,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细化奖励内容、强化审批管理,并组织开展会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和评审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6-04-30 | 廊坊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办好202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国资委、总工会、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团委,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现就办好202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成效,释放典型经验带动作用;全面展示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成效,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6年5月10日至16日。   (二)主题:一技在手,一生无忧。   各地可根据主题,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分主题。   三、设立主题活动日   为发挥活动周时长优势,合理安排不同宣传主题,2026年活动周将推出“七天主题活动日”。   (一)职教改革研讨日。围绕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新双高”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发展成果。   (二)技能成才宣讲日。充分挖掘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在校生典型事迹,邀请大国工匠、劳模工匠走进校园、面向社会,围绕“技能成才”主题开展宣讲交流。   (三)产教融合示范日。宣传职业教育服务行业产业成果成效,重点展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成果,以及服务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等实践成效;创新开展校企签约、人才互聘、毕业生招聘等活动。   (四)发展成效展示日。集中展示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办学能力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支撑区域建设、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成果成效。   (五)职业技能体验日。面向社会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技能体验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职业体验与劳动教育,推进职业启蒙教育;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新形态、新职业推介及体验活动。   (六)职教志愿服务日。组织职业学校师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志愿服务。   (七)地方特色活动日。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本地特色品牌活动。   四、主要活动及要求   (一)全国层面活动   教育部等九部门分别在本系统内牵头组织开展若干项全国性活动(活动清单见附件1)。   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组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教)指委〕结合行业特点,精心设计打造行业领域内全国性特色活动(活动清单见附件2)。   (二)地方特色活动   1.精心打造特色亮点活动。各地要总结举办活动周工作的经验,聚焦“七天主题活动日”,结合国家战略布局、区域产业发展格局和省域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设计实施一批含金量足、辨识度高、影响力强的典型活动,探索确立一批具有显著区域特色和社会认可度的品牌活动(部分地方特色活动清单见附件3)。   2.扎实做好常规性活动。各地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短视频等新技术新载体,通过“四开放”(开放企业、开放校园、开放院所、开放赛场)、“三贴近”(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两走进”(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以可感可及的方式,加强“身边的职业教育”展示宣传。鼓励各地开展“直播探校”“云上活动周”“网上开放日”等活动。   3.指导学校开展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本地职业学校认真办好活动周,实现职业学校全覆盖。各学校要根据活动周主题、本地特色亮点活动等,重点展示办学特色和成效,集中推出典型人物事迹。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创新融媒体传播载体渠道,扩大活动覆盖面。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活动周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活动周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网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国资委、工会、共青团组织和中华职业教育社要结合本系统的全国性活动,组织开展好本地本行业部门的活动。行(教)指委要充分发挥行业影响力,协调行业组织和有关企业资源,创新组织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相关活动。   (二)创新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调动新闻媒体积极性,用好自媒体,对照“七天主题活动日”,结合本地职教特色亮点策划本地活动周的深度报道,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创新呈现形式,多视角、全方位讲好职教故事。   (三)严守纪律要求,规范过程管理。各单位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杜绝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   (四)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复盘。活动周期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督促落实,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地方案执行情况和成效,及时通过网上系统报送优秀案例和宣传素材。活动周结束后,于5月23日前将活动周总结(含统计数据、文字、图片、活动亮点、典型案例等)报送至系统。行(教)指委参照上述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报送系统网址:http://xxbs.bzpt.edu.cn。   202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及海报电子版可通过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智兵,010-66097709;传真:010-66020434;电子邮箱:zcs@moe.edu.cn。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牵头活动清单      2.部分行(教)指委特色活动清单      3.部分地方特色活动清单 教 育 部 中央网信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6年4月29日
2026-04-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6〕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272号),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193项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技术创新、应用落地、政府服务等方面对入选案例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成果规模化应用。附件: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2026年4月15日
2026-04-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示公告
市级
一、政策优化内容(一)阶段性支持物业费提取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均可申请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提取次数不限,每人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当年未提取的额度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提取申请时应提供缴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二)阶段性支持取暖费提取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均可申请办理取暖费提取业务。提取次数不限,每人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500元,当年未提取的额度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缴存人应在当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取暖费提取业务,提取申请时应提供缴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三)电梯更新改造提取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缴存人对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缴存人、配偶及缴存人直系亲属除可提取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外,还可提取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24个月内的账户余额,提取次数不限,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实际分摊费用。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电梯更新改造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缴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配偶提取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提取的,还应当提供同户户口簿或其他关系证明。(四)阶段性支持购房契税提取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契税完税凭证开具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缴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配偶提取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五)阶段性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开具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提取申请时应提供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缴存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配偶提取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六)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提取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自住住房的,除可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外,产权人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已付房款总额。1.全款新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及子女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购买住房的总房款。分类情形提取主体提取规则产权人及其配偶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及其配偶1.除可提取购房凭证生效时的账户余额外,还可提取购房凭证生效后24个月内的账户余额                                                    2.提取无频次限制产权人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及子女每人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产权人及其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取无频次限制产权人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及子女每人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贷款新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金额。在还贷期内,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取次数、提取金额等相关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七)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上限:1.单身缴存人年提取额度上限为24000元,提供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房证明、同户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2.缴存人及配偶合计年提取额度上限为30000元,提供缴存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同户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关系证明。缴存人类型子女情况额度上限(元)单身缴存人未育或育有1个子女20000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24000缴存人及配偶                                                    合计未育或育有1个子女26000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30000(八)关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类别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购买绿建超低能  耗人   才“商转公”贷款单缴存人家庭80万元“二孩”90万元90万元持有廊坊市燕赵英才A卡或B卡人员家庭120万元60万元“三孩及以上”10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100万元“二孩”110万元110万元“三孩及以上”120万元同时符合以上多种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不累计计算。(九)关于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规定一般情况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缴存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之和的30倍,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贷款额度不高于缴存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之和的35倍,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十)关于最低首付款比例类别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20%二套20%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十一)关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1.阶段性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包含商品房、二手房和“商转公”贷款)类别普通家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购房所在地                                                    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全国范围内是否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所在地                                                    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全国范围内是否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                                                    贷款政策执行0否0否1否1否按二套房                                                    贷款政策执行2否不予贷款①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①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多子女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备注①不限制缴存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②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①不限制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②多子女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2.阶段性政策期间购房所在地住房套数查询结果认定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购房所在地住房套数查询结果进行认定。购房所在地为市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其住房套数以家庭在市区的住房总套数为依据界定。购房所在地为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县(市)的,其住房套数以家庭在该县(市)的住房套数为依据界定。二、施行时间本政策自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其中,阶段性政策施行时间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2026年5月15日前已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前政策执行。政策原文链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6-04-30 | 廊坊市人民政府
政策法规
市级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便利市场准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配合做好2025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开展认缴登记狮城“智”理,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依法依规开展外资登记工作。深化“开业第一见面人”服务,实现企业从“办照”到“开业”无缝衔接。推行“狮城证照管家”服务,探索推出歇业备案企业“短信唤醒”服务。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常态化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案例线索排查归集与甄别核实工作。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分类管理、分级处置职业举报人举报线索。健全线索甄别、分类处置、结果反馈、信息共享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构建“标前、标中、标后”辅助监督新模式全覆盖。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探索建立廉政风险清单,提高问题线索处办质效。加快建设集成AI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串通投标分析识别、评标过程动态监测等功能的监管智能体。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广泛归集知识产权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预审或优先审查途径申请专利,力争缩短审查时间。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与企业培育力度,聚焦“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选取10家重点企业,精准开展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及担保政策指导服务。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强化进出口环节监管布控。 二、打造便捷周到的政务环境 (四)深化政务服务集成改革。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以“河间再制造、盐山管道装备制造、泊头绿色铸造、南皮五金机电、渤海新区黄骅市专用汽车制造、献县都市食品”等6个县域特色产业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区)打造特色产业“一类事”集成服务套餐,推出一批增值化服务举措。梳理制定“收件即受理、一次就办成”事项清单。升级“小狮AI”智能体,拓展智能问答、智能引导等服务功能。发挥企业服务专线作用,健全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转变。 (五)拓展便利化办事场景。加快推进“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逐步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转籍“线上申请、系统核验、电子发证”办理新模式。简化京津冀区域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批流程。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多场景应用落地见效。 (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建立以纳税缴费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的合规申报辅导机制,提高申报质效。深化国土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农用地转用等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数据在税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撑涉地税收精准征管。推广担保和税款保证金收转退等海关税费电子化改革。 三、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七)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广省自然资源联合选址选线应用系统。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发挥用海联审会议工作机制效能,提高用海手续办理质效。推进矿业权出让登记前期审查事项线上办理。 (八)提升人才供给保障水平。针对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构建多维度专业支撑体系。聚焦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科学设置学科专业。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促进理论教学与工作实践的高度融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育政策,以人才链赋能产业链、创新链,打造具有沧州特色的两业融合发展。 (九)增强金融服务实体效能。聚焦科技、外贸、消费、农业等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分部门、分行业、分县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河北资本市场大讲堂活动,常态化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鼓励金融机构“一群一策”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用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政策。 (十)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推动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建设,实施一批研发中试和科研攻关项目。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开发“积分贷”“积分保”等金融产品,做好新型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交流,全年开展科技对接活动10次以上。 (十一)深化物流降本增效。推进沧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沧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建成14个县域快递物流中心。加快推进黄骅港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和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鼓励集装箱码头企业开拓腹地市场,加强与航运公司、客户对接,完成海铁联运运量3.8万标箱,增长8%。完成公铁联运量1万标箱。加强市管高速5对已运营服务区服务设施升级与环境改造。 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十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优化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非现场检查手段,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十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强化案卷评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十四)依法化解商业纠纷。对涉企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建立涉企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确保应结尽结。加强涉诉企业调解,推动矛盾前端预防与实质化解。设立案款专员,加强案款管理,规范涉企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行为。 (十五)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深化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构建“1+16+N”专业化破产审判体系,推动破产案件集中审理。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预重整等制度,加强府院常态化联动,提升破产处置效率。 五、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十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督促各党群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确保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动态清零。探索建立政府诚信档案,依法惩戒政务失信行为。推进“信用代证一件事”,编制应用事项清单,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修订信用信息归集任务清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现“应惩尽惩”。 (十七)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海兴、黄骅设立信用修复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失能失信甄别标准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打造诚信街区,拓展“信易贷”应用场景,依托市“一键融”平台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平台“信易贷”专区,聚焦重点产业提供特色融资信用服务,增强企业体验感。扩大“冀质贷”业务惠及面。推广“数字工商联”平台,全年投放贷款30亿元以上,惠及中小微企业1000余家。优化“沧智信”纳税服务品牌智慧监管、信用赋能、共享联动功能,探索多部门联合激励。 六、打造充满活力的开放生态 (十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要求,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广“远程属地查检”,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建立AEO企业优选培育体系,设立企业协调员,促进AEO企业量质同步跃升。 (十九)打造智慧化便利口岸。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智慧监管辅助项目、智慧旅检辅助设备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口岸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强梯口鹰眼智能管控系统和锚地预警管控系统推广应用,实现人员快速通关和口岸安全稳定。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流程,推行预约通关、预约查检等便利化措施。全程指导沧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合规建设,助力县域特色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二十)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建设北方(沧州)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打造线下产品展示厅与线上数字展厅,打造“沧州制造”品牌出海口。制定“组团出海拓市场”行动方案,重点组织企业参加15场境外展会。指导企业申报境外展会资金,帮助企业减轻参展资金负担。加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推动特色农食产品出口。持续对接省内大型物流园区、货代公司,在省内各市建立北方(沧州)跨境电商物流基地集货点,指导支持企业建设符合“先查验后装运”要求的监管场所。 七、打造暖心高效的服务体系 (二十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算力中心、新型储能等具有盈利空间项目,投向高技术、服务业等新赛道。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强项目谋划,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荐优质民间投资项目入选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 (二十二)强化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服务。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服务。制定《关于强化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若干举措》,推荐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创新专项。征集重点产业集群省级创新券服务站,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活动。推动“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二十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共享智造”提质扩面,引导企业共同筹资、联合攻关共性技术,拓展应用场景。引导企业面向产业集群开放先进设备、研发平台、供应链,打造一批集群标杆示范。开展主导企业合规建设活动,为制造业实体企业提供合规体检,配合省编制《重点行业企业合规建设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二十四)助力提升产品竞争力。支持质量强链链主企业和科研机构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质量共性技术攻关。培育省级、国家级质检中心,指导帮扶具备条件的省级质检中心提升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二十五)完善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应用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发挥政企沟通工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高效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评比。配合省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 (二十六)提高政策服务实效。推广应用全省惠企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细化分类,及时组织“免申即享”等类型惠企政策制定部门录入惠企服务平台政策服务专区。用好“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提升平台知晓度和使用率。依托企业服务中心,集成梳理各项惠企政策,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政策展示区域对外公开,加强惠企政策的宣传推广与咨询帮办。 八、打造实体经济强劲增长极 (二十七)抓实举措赋能增效。聚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支持鼓励民间投资、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增加值、规范行政执法和罚没管理、加大民营经济贷款投入、稳步提升工商业售电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政策、优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流程、提高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金融助企力度、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不断释放实体经济发展新优势。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和实际,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附件: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台账 附件 沧州市2026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台账 序号 任务目标 工作举措 责任分工 完成时限 一、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 (一)便利市场准入 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配合做好2025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 开展认缴登记狮城“智”理,建立需调整公司全量数据库,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 深化“开业第一见面人”服务,在20类高频事项政策直达、营业执照+“码上指导”基础上,制作高频登记事项全市统一标准化“智能表单”,与业务需求精准匹配“一站送达”,实现企业从“办照”到“开业”无缝衔接。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 推行“狮城证照管家”服务,对17类高频证照进行临期智能提醒,探索推出歇业备案企业“短信唤醒”服务,保障企业经营的有效延续。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5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常态化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案例线索排查归集与甄别核实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活动,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 严格按照A、B、C三类及高、中、低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处置职业举报人举报线索。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 贯彻落实《规制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正当维权”与“牟利性索赔”的法律边界,健全线索甄别、分类处置、结果反馈、信息共享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 构建“标前、标中、标后”辅助监督新模式全覆盖,巩固完善“双盲”评审改革创新机制,提升远程异地评标安全稳定性。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 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探索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强化与行业监管、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提高问题线索处办质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市行政审批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各行业监管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拓展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范围,加快建设集成AI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串通投标分析识别、评标过程动态监测等功能的监管智能体。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2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畅通案件线索渠道,广泛归集知识产权违法线索,聚焦民生商品、外商投资、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利申请及代理、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3 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预审或优先审查途径申请专利,力争缩短审查时间。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4 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与企业培育力度,聚焦“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选取10家重点企业,精准开展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及担保政策指导服务。 沧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12月底 15 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为有维权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精准排查侵权线索,强化进出口环节监管布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沧州海关 2026年12月底 二、打造便捷周到的政务环境 16 (四)深化政务服务集成改革 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以“河间再制造、盐山管道装备制造、泊头绿色铸造、南皮五金机电、渤海新区黄骅市专用汽车制造、献县都市食品”等6个县域特色产业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区)打造特色产业“一类事”集成服务套餐,推出一批增值化服务举措。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河间市人民政府、泊头市人民政府、献县人民政府、盐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17 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指导市县两级梳理制定“收件即受理、一次就办成”事项清单,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8 升级“小狮AI”智能体,拓展智能问答、智能引导等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9 发挥企业服务专线作用,健全诉求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诉求受理、办理、反馈、评价全流程高效规范。聚焦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将共性诉求推送相关部门,推动建立长效化解机制,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转变。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20 (五)拓展便利化办事场景 加快推进“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逐步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1 推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转籍“线上申请、系统核验、电子发证”办理新模式,切实解决从业人员跨省转籍难点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22 简化京津冀区域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批流程,提升区域农产品调运便利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3 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多场景应用落地见效,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4 (六)优化税收征管服务 建立以纳税缴费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的合规申报辅导机制,精准识别遵从意愿与能力,实行普适性、定制化、穿透式相结合的辅导模式,精准推送辅导内容,引导提升纳税缴费合规水平,提高申报质效。 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5 深化国土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农用地转用等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数据在税务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撑涉地税收精准征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6 推广担保和税款保证金收转退等海关税费电子化改革举措。 沧州海关、市税务局 2026年12月底 三、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27 (七)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持续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8 推广省自然资源联合选址选线应用系统,实现项目选址选线高效化、科学化、智慧化。 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9 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办法》。发挥用海联审会议工作机制效能,让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需求转,提高用海手续办理质效。 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30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推进矿业权出让登记前期审查事项线上办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1 (八)提升人才供给保障水平 针对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构建多维度专业支撑体系,助力产业集群提质增效。 市教育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32 聚焦绿色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高校科学设置学科专业。深化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促进理论教学与工作实践的高度融合。 市教育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33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精准引才、技能提升、服务嵌入,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育政策,以人才链赋能产业链、创新链,打造具有沧州特色的两业融合发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4 (九)增强金融服务实体效能 聚焦科技、外贸、消费、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小微企业集中走访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支持。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5 分部门、分行业、分县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按季度向各银行推介省市重点、亿元以上、两债一资金等项目,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市政府办(金融)、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6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河北资本市场大讲堂活动,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对接指导力度,常态化做好企业上市服务。 市政府办(金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7 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鼓励金融机构“一群一策”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 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金融监管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8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用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政策,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的增信担保支持。 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39 (十)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全面推动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建设,健全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面向京津冀及全国发布沧州化工产业项目征集指南,实施一批研发中试和科研攻关项目。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0 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接,开发“积分贷”“积分保”等金融产品,做好新型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交流,全年开展科技对接活动10次以上。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1 (十一)深化物流降本增效 推进沧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沧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建成14个县域快递物流中心。加快推进黄骅港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和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2 鼓励集装箱码头企业开拓腹地市场,加强与航运公司、客户对接,完成海铁联运运量3.8万标箱,增长8%。完成公铁联运量1万标箱。 市海洋和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43 加强市管高速5对已运营服务区服务设施升级与环境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2月底 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44 (十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优化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领域非现场检查手段,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5 (十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强化案卷评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6 以重点企业环保绩效“晋B升A”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47 (十四)依法化解商业纠纷 对涉企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建立涉企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确保应结尽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48 加强涉诉企业调解,推动矛盾前端预防与实质化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49 设立案款专员,加强案款管理,规范涉企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50 (十五)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深化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构建“1+16+N”专业化破产审判体系,推动破产案件集中审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51 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预重整等制度,加强府院常态化联动,提升破产处置效率。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五、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52 (十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沧州市分行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53 按照省统一部署,督促各党群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履行合同约定。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确保政府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动态清零。探索建立政府诚信档案,依法惩戒政务失信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0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4 推进“‘信用代证’一件事”,编制应用事项清单,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沧州市分行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55 修订信用信息归集任务清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主体实现“应惩尽惩”。 市行政审批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7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6 (十七)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在海兴、黄骅设立信用修复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失能失信甄别标准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海兴县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57 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打造诚信街区,拓展“信易+”场景。依托产业园区,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引导企业签订信用公约、选树信用示范典型,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理念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8 拓展“信易贷”应用场景,依托市“一键融”平台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平台“信易贷”专区,聚焦重点产业提供特色融资信用服务,增强企业体验感。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控公司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9 扩大“冀质贷”业务惠及面。推广“数字工商联”平台,全年投放贷款30亿元以上,惠及中小微企业1000余家。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沧州金融监管分局、市金控公司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60 优化“沧智信”纳税服务品牌智慧监管、信用赋能、共享联动功能,加大纳税信用宣传推介力度,丰富纳税信用高级别纳税人激励措施,探索多部门联合激励。 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六、打造充满活力的开放生态 61 (十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要求,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62 推广“远程属地查检”,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出口危险品“批次检验”。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 2026年12月底 63 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联合激励措施,建立AEO企业优选培育体系,设立企业协调员,促进AEO企业量质同步跃升。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4 (十九)打造智慧化便利口岸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快智慧监管辅助项目、智慧旅检辅助设备项目建设,全面推动口岸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强梯口鹰眼智能管控系统和锚地预警管控系统推广应用,实现人员快速通关和口岸安全稳定。 市发展改革委、黄骅港海关、黄骅出入境边检站,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65 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流程,推行预约通关、预约查检等便利化措施。全程指导沧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合规建设,强化政策宣讲,助力县域特色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肃宁县人民政府,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2026年12月底 66 (二十)支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建设北方(沧州)跨境电商运营中心,集成企业孵化、产品展示、跨境直播、人才培训等功能,打造线下产品展示厅与线上数字展厅,集中展示沧州特色产品,打造“沧州制造”品牌出海口。 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7 制定“组团出海拓市场”行动方案,重点组织企业参加15场境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企业申报境外展会资金,帮助企业减轻参展资金负担。 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8 加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推动特色农食产品出口。 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69 持续对接省内大型物流园区、货代公司,在省内各市建立北方(沧州)跨境电商物流基地集货点,指导支持企业建设符合“先查验后装运”要求的监管场所。 市商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七、打造暖心高效的服务体系 70 (二十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算力中心、新型储能等具有盈利空间项目,投向高技术、服务业等新赛道。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1 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强项目谋划,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2 (二十二)强化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服务。 制定《关于强化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若干举措》,征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推荐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创新专项。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3 征集重点产业集群省级创新券服务站,每个集群所在县域推荐不少于1家机构,精准服务产业集群内企业科技创新需求,促进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高效对接。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4 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开发优质见习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予以统筹安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5 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进企业促创新”活动,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一对一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开展服务。推动“百群优企名品”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6 (二十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推进“共享智造”提质扩面,引导企业共同筹资、联合攻关共性技术,拓展应用场景。引导企业面向产业集群开放先进设备、研发平台、供应链,推动共享向服务和创新延伸,打造一批集群标杆示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7 开展主导企业合规建设活动,为制造业实体企业提供合规体检,配合省工信厅编制《重点行业企业合规建设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8 (二十四)助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支持质量强链链主企业和科研机构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质量共性技术攻关。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79 培育省级、国家级质检中心,指导帮扶具备条件的省级质检中心按照国家级标准提升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0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1 (二十五)完善政企沟通服务机制 应用省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2 发挥政企沟通工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高效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3 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评比。配合省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 市工商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4 (二十六)提高政策服务实效 推广应用全省惠企服务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细化分类,及时组织“免申即享”等类型惠企政策制定部门录入惠企服务平台政策服务专区。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5 依托省“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精准做好政策上传,及时将本市惠企利民政策及配套解读同步至省平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市政府办(公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6 依托企业服务中心,集成梳理各项惠企政策,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政策展示区域对外公开,加强惠企政策的宣传推广与咨询帮办。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八、打造实体经济强劲增长极 87 (二十七)抓实举措赋能增效 主动对接吸引京津优质、优势产业企业落户沧州,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辅导,积极引导创业就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投资促进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8 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实行“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89 引导一批新设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0 聚焦“3+7”产业体系,持续优化招商机制,整合撬动全市力量对接招引项目,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加快延链补链强链。 市投资促进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1 完善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2 推荐一批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引导企业避免同质化竞争,提振民营企业敢投资、敢发展的信心。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3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算力中心、新型储能等具有盈利空间的基础设施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4 依托河北省在线审批平台,健全民间资本常态化推介机制,加大优质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5 持续深化银企对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对优质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要素优先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金融)、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沧州市分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6 强化收入监测分析。规范行政罚没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确保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市财政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7 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有关部门,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8 提高小微民营金融服务质量,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健全小微和民营企业专业化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沧州市分行、市政府办(金融),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99 (二十七)抓实举措赋能增效 优化民营小微金融服务,用足用好民营企业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民营经济信贷投放。 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0 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民营小微企业的调研走访,扎实做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强化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宣讲,引导信贷资源进一步向涉农、小微、制造、绿色、科创等重点领域倾斜,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沧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沧州市分行,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1 加快供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紧跟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和用电变化情况,及时修编完善电网规划。 沧州供电公司,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2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各项输变电工程按计划开工投产。 沧州供电公司,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3 加大对开发区、园区的电网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主动对接重点项目,了解用户用电需求,提前开展供电方案制定,加快配套工程建设速度。 沧州供电公司,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4 积极与省税务局、科技、工信等部门获取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据,持续深挖企业研发投入,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创新动力。 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5 强化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理解偏差错误享受的显性风险动态跟踪,对违规享受虚扣多扣的隐性风险加强管理,防范企业的税收风险和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市税务局、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6 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前鉴定服务,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合规管理、杜绝虚假申报,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市科技局、市税务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7 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坚持法定公示、技术审查、办理总量指标同步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各环节衔接耗时。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8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组织专家提前介入帮扶,精准对接项目需求,紧扣环评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要求,提前研判项目潜在环境风险,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从源头提升环评编制质量,有效缩短审批时限。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09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容缺受理与告知承诺相结合,显著压缩环评办理周期,实现即报即审、快审快批,助力项目高效落地。 市行政审批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0 建立科技创新供需“双清单”,常态化开展场景需求清单、场景能力清单征集。组织校企精准对接活动,以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推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为抓手,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和高精尖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 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1 深化与京津等创新资源富集地区的高校院所交流合作,积极吸引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到我市落地转化。对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其数量及发展状况,并与华北油田、国能黄骅港务等重点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其在技术合同登记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市科技局、市国资委,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112 面向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转化等从业人员持续开展培训,全面提升行业人员素质和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市科技局,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12月底
2026-04-30 |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支持项目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支持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支持项目建设的 若 干 措 施   为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助力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快建设、速达效,推动产业升级增效、城市更新提速、民生改善提档,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临时用电用水接入时序。在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即可办理临时用电、用水接入手续,保障项目基本建设需求。〔责任单位: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供电公司、市供排水集团。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行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组织专家提前介入,精准对接项目需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助力建设单位高效完善环评文件。对法定公示、办理总量指标与技术审查同步推进,环评文件审批办理时限由37个工作日压缩至16个工作日。实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审查、接续办结”的两证联办审批模式。实施排污许可证差异化核查机制,重新申请类别以企业承诺方式代替现场核查,进一步提升发证速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有关部门) 三、统筹优化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指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补齐民生短板而建设的托育养老、消防改造、公园绿地等项目,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新增建设内容不受容积率限制。因安全、环保、无障碍等需要增设的电梯、楼梯、景观、保温层等,其新增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有关部门) 四、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定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对既有建筑及市政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在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落实用地需求的前提下,明确无需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有关部门) 五、推行工程规划审批、涉水审批“一件事”。对工程规划许可等6个审批事项推行“工程规划审批一件事”;对水土保持、防洪评价、取水许可3个涉水审批事项,推行“涉水审批一件事”,通过“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并联审批”模式,压缩审批周期。(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等市有关部门) 六、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消防、人防、通信、节能、绿建等设计内容进行一体化审查,各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共用审查结论,同一项目不再进行二次相关专项技术审查(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国动办、市行政审批局、市通信办等市有关部门) 七、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对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普通仓库、工业厂房项目(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除外),施工图审查由施工许可前置调整为后置。建设单位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可以先行办理施工许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提交审批部门。加强告知承诺事项监管,定期对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有关部门) 八、推行建筑工程桩基施工许可。对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可将建设工程分为桩基工程、主体工程两个部分。项目设计方案已经规委会研究通过,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五家单位与后期主体工程保持一致的,建设单位在做出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承诺后,可以先行办理桩基部分施工许可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超许可范围施工、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有关部门) 九、建立重点项目跨阶段协调机制。各县(市、区)建立项目跨阶段审批协调机制,对开工前的立项、土地、规划、施工等前期手续,非核心申请材料可以容缺办理,以“跨阶段事项办理工作函”临时替代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件(批复),推进跨阶段审批事项并联预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许可前补齐容缺材料,并由相关审批部门颁发正式证件(工作函仅供政府部门、机构内部使用,不作为项目合法建设凭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市有关部门) 十、加强项目审批耗时管理。聚焦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划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各阶段耗时红线,加强项目自立项至施工的审批自然耗时督导管理,争取将项目平均自然日耗时压缩至80天以内。(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市有关部门) 十一、实施园区项目“竣工+投产”融合改革。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立住建、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规划、气象等多部门协同的联合预验收机制。企业完成工程建设并满足安全、消防、环保等基本条件后,相关部门可同步开展规划验收等7个联合验收事项的预验收,对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行监督,通过后核发《预验收合格函》,允许企业在不改变结构、布局、功能的前提下,提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员工培训和仓储等投产准备工作。在最后竣工验收时,补齐各类专项检测及竣工档案资料,预验收通过的内容原则上不再重复验收。监管部门对试运行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严控安全与环保风险。(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国动办、市国安局等市有关部门) 十二、建立项目信息协同共享机制。加强部门服务协同,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后,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发改、统计部门,促进达规项目及时入库纳统,强化经济发展数据支撑。在工业项目完成立项、用地、施工等关键审批节点后,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的金融服务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针对项目不同需求开展差异化服务,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等市有关部门)
2026-04-30 | 沧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