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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5862)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诚信中奥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08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方恒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2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山西路恒交通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勘察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9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我办业务咨询办理电话为58933611,58933701,58933470,58933774,58934587。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乔小龙等7338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乔小龙等7338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4月9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奚守仲等46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赵启应等46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任庆庆等55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陈雷等15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郭娟丽等11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奚守仲等4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赵启应等46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任庆庆等55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陈雷等15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郭娟丽等11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4月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工厂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标准》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565-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8月24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铝塑共挤门窗》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543-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1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卡套式铜制管接头》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111-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原《铝塑复合管用卡套式铜制管接头》(CJ/T111-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1月1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乔迎新等7839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乔迎新等7839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4月15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1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安徽万兴置业有限公司等195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左侧的“办事大厅”栏目,进入“受理发证信息查询”页面查询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5月9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9年5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4524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3、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4、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5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我办业务咨询办理电话为58933611,58933701,58933470,58933774,58934587。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就“4·25”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通报如下:  2019年4月25日7时20分许,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翡翠华庭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人员伤亡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极其惨痛。该事故工程建设单位为衡水友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熠,项目负责人:许建国),施工单位为衡水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振峰,项目经理:于桂森),监理单位为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向阳,项目总监:于建华),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为衡水老程塔机拆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义,项目负责人:程学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增强忧患意识,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严实深细的作风,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监管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始终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狠抓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立即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对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操作人员资格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在确保安全后方可重新使用。督促工程项目主体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构建全员参与、各岗位覆盖和全过程衔接的责任体系,明确管理措施,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筑牢防线,守住底线。  三、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做好事故查处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企业,依法给予吊销资质证书或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吊销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责令停止执业、吊销岗位证书、罚款等处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事故查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对每一起安全事故都不能轻易放过,坚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的督办力度。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务实、管用、见效的硬措施,防范减少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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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9〕17号)安排,决定举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及专家。每个地区参加人数6人,具体参加人员由各地区自定。  二、培训内容  解读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内容和要求,介绍部分地区和企业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做法与经验。  三、培训时间  2019年5月7日至8日培训,5月6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北京市山西(金辇)大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总机:010-87899999)。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区做好参加培训学员的组织落实工作。  (二)本次培训委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部干部学院)承办,培训费用(包括食宿、教材及师资)由我司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地区于4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发至mayors.cn@163.com。  六、联系方式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费 翔,010-58933293 15010990544  (二)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张 燕,010-64891901 13810650623  附件:参加培训学员报名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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