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陈光等1664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二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晟傲阳建设有限公司(原福建宇琳园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复议决定书》(建复决字〔2020〕310号),我部决定撤销2020年6月11日对你单位作出的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决定(建督撤字〔2020〕11号)。经再次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18年6月14日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中达集团钢筋混凝土烟囱工程”、“漳州市景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车间”等业绩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我部拟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32号)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陈述(申辩)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11月11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艳红等19933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十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立红等20210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十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苏霞等6660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期,我部聚焦国务院大督查、审计发现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部分地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不科学不合理、统筹协调不够、发动居民共建不到位、施工组织粗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难、多渠道筹措资金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总结各地解决问题的可复制政策机制和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白雪梅等164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海兵等20847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十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刘刚刚等3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张瑞等39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学红等61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梅业伟等59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蒋志明等19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1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我们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发了新版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为做好升级改造期间新旧系统衔接和数据迁移,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至12月22日暂停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受理工作。请你单位于12月9日前完成已受理事项转报工作。新版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定于12月23日启用,具体事宜由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