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政策文件(8388)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1年度第七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赵娜等2344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庞海侠等149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的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予以注销,其注册证书作废。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赵娜等2344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五批)     2.准予庞海侠等149名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2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潘一颖等8467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万昌等20853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十六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1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在各城市自愿申报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重庆、深圳、厦门、南京、济南、成都、合肥、沧州、芜湖、淄博等10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  请试点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要求,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为加强对试点城市督促指导,切实做好提供咨询服务、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经验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智试点办)。请各试点城市分别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并报双智试点办,试点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双智试点办沟通联系。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张旭亮  电 话:010-58933961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陈春梅  电 话:010-6820562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重庆市、深圳市、厦门市、南京市、济南市、成都市、合肥市、沧州市、芜湖市、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刘多武等3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钟建辉等33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徐文慧等49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冯元杰等40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芳等8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于鸿飞等19295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十七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敖长江等1521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十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为总结推广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全面了解、科学选用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确定124个案例为第一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案例集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上查询)。现予以发布,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附件: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清单(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集查询入口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31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