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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95)
申报通知
省级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凡申请参加2025-2026年度天津市冬小麦品种区域试验的,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一、申报条件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 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稳定;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能提供足够的种子用于品种试验和标准样品留存。二、参试组别冬小麦组(含特殊类型组)三、申请材料1.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1)《天津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2)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彩色),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3)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品种比较试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试验点要求、数量: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个生产周期以上、每年度不少于5个点的品种比较试验。②试验代表性:所有试验点均应与我市处于同一生态类型区,且我市试验点比例不少于50%。该生态类型区要与国家品种区试组别一致。③报告内容包括试验品种、承担单位、抗性表现、品质、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4)品种标准。(5)转基因品种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非转基因品种提供不含转基因成分承诺书。(6)取得新品种权的提供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通过新品种权初审的提供初审合格公告复印件。(7)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所有材料均盖申报单位红色印章,育种者为两家(含)以上的,所有选育单位均需盖章。3.品种选育报告需确保品种名称、亲本来源、选育单位等信息真实准确,保证品种申请审定前可提交品种标准样品及亲本DNA指纹。四、申报时间和要求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8月25日。本次申报需进行纸质版材料提交并填报“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系统”。1.纸质版材料申请者提交《天津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植保植检部(种子技术服务部),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申请参加试验品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参试条件的,视参试品种数量和试验容量情况列入本年度试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6号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022-28450800      邮编:300061   邮箱:snyzxzhbzhjb@tj.gov.cn2.试验系统填报登录“天津市农情指挥调度平台”(111.33.175.21:8001),使用手机号进行账号注册,由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植保植检部(种子技术服务部)审核。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2。   技术支持:农政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信心    联系电话:010-86392449 附件:1.天津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2.天津市农情指挥调度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8月14日
2025-08-15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关于邸艳梅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科室、各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邸艳梅同志晋升普查中心四级高级主管,免去普查中心一级主管职级。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统计局党组                       2025年8月15日
2025-08-15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构建协同发展的超算产业生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支撑。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联合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以下简称超算中心)、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和天津市人工智能(AI+信创)创新生态联盟拟举办“深化超算应用,拓展产业新链”暨2025年天津市“金桥之友”科技金融大讲堂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13:30开始签到入场)   二、活动地点   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C座)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人工智能(AI+信创)创新生态联盟;   支持单位:天津科技大学天津校友会、天津市科技金融促进会、天津市创业投资协会、天开企业家联盟。   四、参会人员   科技型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   五、活动内容   1.超算中心专家分享“算力+仿真+信息化”如何赋能企业全链条创新,涵盖产品研发、工业优化及流程升级,并分享天津制造企业典型落地案例;   2.北京银行做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介绍;   3.创新中心科技金融部解读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政策;     4.自由交流。   六、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7: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联系人:创新中心 科技金融部 赵颖 手机号码:15122270426。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5年8月15日
2025-08-15 |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公示公告
省级
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加强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进一步落实“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技工院校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7号)要求,现就全市技工院校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好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学第一课活动作为技工院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一环,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要以“技能照亮前程,劳模工匠领航”为主题,结合本院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精心设计、制定组织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技工院校要将开学第一课纳入本学期课程安排,研究课程计划、明确课程学时、抓好教学教研工作。要综合运用《劳模工匠之光》、《从技工院校走出的劳模工匠》等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开展教学,确保开学第一课的教学质量。三、丰富组织形式(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周,技工院校围绕“技能照亮前程,劳模工匠领航”主题,讲述新时代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展现其奋斗历程、突出成就,弘扬精益求精、专注坚守的职业操守,阐释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核心要义和时代价值,激发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内在动力和坚定信念。(二)开展主题宣讲、技能展示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技能大师工作室,近距离感受劳模工匠的日常工作、成长经历和奉献精神,汲取大国工匠背后的精神伟力。(三)营造技能成才校园文化氛围。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座谈交流、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等校园文化活动,利用校园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崇尚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提升技能的浓厚氛围,激励学生坚守匠心、锤炼技能。(四)组织参加“技能雏鹰杯”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视频征集大赛。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关于开展“技能雏鹰杯”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技能照亮前程,劳模工匠领航”视频征集大赛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比赛。本次征集的作品将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获得优秀作品将在技工教育网展示。四、加强宣传力度各技工院校要以开学第一课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宣传优秀传统文化,营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五、做好经验交流各技工院校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19日前将本院校开学第一课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建议等)等有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联 系 人:任晓晶联系电话:13821050808电子邮箱:renxiaojing@tj.gov.cn 附件:关于开展“技能雏鹰杯”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技能照亮前程,劳模工匠领航”视频征集大赛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
2025-08-15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宝坻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已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2025年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天津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一、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根据要求完善突出问题导向的抽检监测、“产运储销”全链条监管、行刑衔接等机制,强化各环节责任落实。(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总监、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高风险防控精准度。(区市场监管局)(三)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强化属地闭环管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指导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区食药安办、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行业管理责任。(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综合协调。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议,及时通报信息,研判解决监管执法、职责间隙、重大事项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机制作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产运储销”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五)健全全链条监管衔接机制。完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运销”联合查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完善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机制,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贯彻落实食品贮存监管制度,严格食品运输仓储配送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液态散装食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协同监管机制,落实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要求,探索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和校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流域水污染防治。(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组织开展地产食用农产品“守底线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打禁限(停)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持续开展豇豆、芹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养殖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规范屠宰行业秩序。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区农业农村委)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市级要求完善区级粮食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发展改革委)(七)严把许可准入关口。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要求,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核”信用承诺审批。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安排部署,开展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审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八)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持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督检查。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安排部署,配合做好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校园(校外配餐)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强化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压实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清真食品备案和监管。(区民族宗教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城市管理委)(九)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区教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宝坻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校长陪餐制。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格落实大宗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食堂承包经营行为和校外供餐单位管理。健全完善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持续推动恢复校内食堂供餐,推广“桶餐到校+班内分餐”等新型供餐模式。研究建立“校园餐”经营主体和个人“黑名单”禁入制度。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直播电商领域食品抽查抽检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主体责任,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区市场监管局)三、强化抽检监测(十一)加大抽检力度。提升检测抽样的科学性、代表性、针对性,提高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强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安排食品安全抽检3071批次,达到4批次/千人。(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部门全年安排食用农产品抽检1600批次,达到2.1批次/千人。(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抽检308批次。严格落实国家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任务。(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区农业农村委)(十二)强化监测评估。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风险隐患信息交流通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惩违法犯罪(十三)强化突出问题治理。深入实施“保安全惠民生工程”。聚焦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红薯粉条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特供酒”、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打击行业“潜规则”。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严打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地产食用农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十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推动区级政法单位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区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非法添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大案要案。(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昆仑2025”、“净风”和肉制品违法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种植养殖、畜禽屠宰、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网络食品等重点环节,校园、农村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公安宝坻分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区检察院)强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及时公布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公安宝坻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治理能力(十五)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加大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名单。(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十六)加强智慧监管。配合市级部门深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画像、监管效能分析、AI智能辅助等应用场景建设,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平台建设,推动大型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数字化监管,在特殊食品等重点领域推广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应用天津市放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农产品种养殖生产者电子档案,推进地产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十七)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疾控机构食品安全技术能力水平,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提升农产品、粮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绿色储粮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应用,建设高标准粮仓。(区发展改革委)(十八)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宝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反应迅速、应对高效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处置不当导致舆情发酵。(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及其他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规范“自媒体”发布传播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发现和查证辟除。(区委网信办、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十九)强化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善大型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培训和演练。对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率、提级管理覆盖率、监督检查覆盖率、抽检监测覆盖率、智慧监管覆盖率、培训考核达标率“六个100%行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六、持续深化社会共治(二十)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发挥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充分利用“一网一微”宣传主阵地,聚焦群众关切,普及科学知识,对冲谣言风险,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鼓励社会参与。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做好“红黑榜”公示。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我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二)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提升合成生物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生物制造行业场景示范应用行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冷链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力度,打造特色食品产业集群。深入推进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区发展改革委)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打造“津农精品”品牌体系。实施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区农业农村委)深入老字号企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帮扶指导,助力企业研发投产。(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5-08-15 | 宝坻区人民政府
申报通知
市级
保税区各企业: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2025年,面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企业家项目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 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民营企业家一般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3. 带领企业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科技创新、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业应在经营业绩、产品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 (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 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一般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岗位。        3. 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 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        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人要遵守同层次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四)其他条件        1. 创新企业家项目不设置年龄限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重点支持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        2. 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已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 申报人所在企业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2022年1月1日以前成立),所属主营业务领域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的主营业务领域也应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要求。         4. 申报人要严格落实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有关要求,入选相关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避免人才计划重复支持。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支持政策 (一)依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组织入选人才参加国内外专题研修培训。支持入选人才按规定通过挂职、特聘等方式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进行培养锻炼。 (二)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入选人才所在企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工程)。将入选人才指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示范项目的认定或评价体系。 (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工程师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奖励。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入选人才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人2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请下载申报客户端,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3)工作经历证明;(4)企业营业执照;(5)干部任免文件、控股证明或在职证明;(6)项目(工程)成果证明;(7)知识产权证明;(8)荣誉奖项证明;(9)廉洁或无违纪违法证明;(10)企业近三年完税证明;(11)收入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其中,(1)—(9)项为三个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10)项是创新企业家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第(11)项是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第(12)项是申报人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credit.scjg.tj.gov.cn)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监管名单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页面。相关证明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企业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8月18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2份、纸质版(胶状册子)4份、信用报告1份、信用信息截图、推荐人选表报送至我局。  报送地址: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 四、其他要求  对违反下列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享受的支持保障政策,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要求的活动。 (二)不得利用本计划的支持政策,通过多头申报、虚构项目、兼职挂名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 (三)不得借申报之名抢挖中西部、东北地区人才。 (四)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与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其他资金做好衔接及政策协同,避免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工作方向。后续相关工作实施中,如发现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方向的,将取消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资格,收回中央财政相关支持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申报客户端 (联系人:李程,联系方式:13672164368; 阎家鑫,联系方式:15822694027;        郑慈航,联系方式:15692258138) 附件下载: 14171636398.ra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8-14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公布《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解读 为指导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全面准确理解《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矿安〔2025〕2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矿用自救器的选用、配备、使用、维护、报废及培训等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解读》。现予以公布,供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使用。   附件:《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2025年8月13日
2025-08-14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日 期讲座主题及内容教师及单位8月15日(星期五)全链条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广州实验室知识产权管理与转化运用工作主要内容:结合具体培育案例,介绍广州实验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梁萍广州实验室8月22日(星期五)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效能——航天长征化学工程公司专利工作主要内容:结合具体案例,介绍航天长征化学工程公司高价值专利培养和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经验。章刚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月29日(星期五)高校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建设——以中南大学实践为例主要内容:以中南大学的实践与探索为例,从政策、平台、服务、机制等方面介绍如何构建高校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促进专利转化。王海金中南大学知识产权中心9月5日(星期五)《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解读主要内容:介绍《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结合具体案例解读专利池的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等重点内容。李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讲座时间:14:00-16:00  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  咨询电话:010-62086805  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s://cast.263live.net/COMVqu  “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专利文献馆2025年8月
2025-08-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报通知
市级
区内相关单位:近日,市科技局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保税区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现就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和区内项目预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预申报及提名书填报区内单位申报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须向保税区科技局预申报,经审查筛选通过后,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名书填报,账号由保税区科技局统一编号发放。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前如实填写《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预报表》(附件4)和《保税区2025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奖预申报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bsqkjjkjj@163.com。二、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一)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市科技局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00至9月30日17:00,逾期无法提交。项目申报单位系统填报截止时间按保税区科技局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审核。(二)纸质提名材料报送地址市科技局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纸质提名材料报送至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商务大厦A座四楼。三、有关要求(一)初评申报: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保税区科技局将按照市科技局有关要求组织提名初评,申报单位于9月5日17:00前提交系统导出的提名书电子版,逾期未提交取消初评资格,提交邮箱:bsqkjjkjj@163.com。(二)公示及保密要求:提名项目须按要求在提名单位和每个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各单位要强化科技保密意识,加强公示范围、方式、内容等管理,防范关键敏感信息泄露。(三)成果登记:申报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9月5日17:00前未完成成果登记项目不参加初评。四、联系方式(一)提名申报咨询保税区科技创新局 黄政翔84906091 159-2203-7292、张晓帅 84902816 173-2846-1187(二)政策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022-58832903、022-58326701、022-23519253(三)系统技术支持022-23106167,电子邮箱:program@tj.gov.cn(四)科技成果登记登录市科技局网站,项目成果登记—办理成果登记,即可查询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保税区科技局联系人:温情情  136-7211-8906。(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即可查询办理程序、各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保税区科技局联系人:温情情  136-7211-8906。五、注意事项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和《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等内容,按要求做好提名书填报及申报相关工作。由于名额有限,已通过初评的项目不得随意更改。请各项目单位就预申报和初评阶段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及时与保税区科技局工作人员沟通。附件:1.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2.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3.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4.2025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预报表5.保税区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预申报汇总表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1.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8-14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申报通知
市级
各有关单位:市科技局定于8月15日9:30—11:00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7号楼二楼大报告厅组织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宣讲。有意参加宣讲的企业,请扫附件二维码报名。请各区科技局、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行政部门派员参加。联系人及电话: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李青,022-58832963,蔡俊峰,022-58326707。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4日 附件下载: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预征集宣讲的报名二维码.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8-14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