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城镇给水膜处理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5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1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9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1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建筑用金属单元门》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514-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1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393-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动物园管理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63-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07-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刘刚等1014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准予刘刚等1014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2月2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顾鹏等1469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顾鹏等1469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2月23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时代坐标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等9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天津天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工程监理资质延续,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工程监理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转专业部门审查的资质仍提交纸质材料。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3、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升级评审意见汇总表 4、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