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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6170)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94-2019,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3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现批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73-2019,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4月1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赵文涛等56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杨利等48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灿华等94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洪波等44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邵华伟等8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赵文涛等5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杨利等4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李灿华等94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李洪波等4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邵华伟等8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李如财等578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唐凯林等34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1.李如财等578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2.唐凯林等34名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部机关各单位,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我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石川等3125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石川等312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中建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82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左侧的“办事大厅”栏目,进入“受理发证信息查询”页面查询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3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9年12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496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3、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4、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部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指导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加强基层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行电子证照的请示》(甘建服〔2019〕33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10项证照(清单见附件)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电子化的意见》(建办质函〔2019〕375号),你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作出规定。  附件:同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同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证照清单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1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北京阿科普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98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9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