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3日14时40分许,你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海东新区金尚银凰庄项目边坡支护现场发生抗滑桩钢筋笼倒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2017年7月4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瑞胜 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227.12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73.26平方公里。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年内,应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二、要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岛屿、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自然水体及珊瑚礁、沙滩、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特别要加强对天涯海角、椰子洲、鹿回头等重要景区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要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设施,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要尽快完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等保护性基础设施。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利用强度,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范围。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抓紧编制报批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各项建设活动。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11.1万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22.65万人次以内。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接待床位总数控制在2.36万张以内。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加强海滨地带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景观风貌控制,严格保护海岸、礁石沙滩。要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优化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布局、城乡建设、居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引导景区居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省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热带海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王相智等5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谷昀蒙等8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朋等42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徐贤等86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胡亚林等2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王相智等5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谷昀蒙等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李朋等42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徐贤等86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胡亚林等2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焦红云等1004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焦红云等1004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5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6日(10个工作日)。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转专业部门审查的资质仍提交纸质材料。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3、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升级、增项评审意见汇总表 4、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近期,我部对福建省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福建百胜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福建百胜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行为 1 福建百胜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2 福建路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林友才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3 福建远舟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湛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4 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蔡宇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5 福建福环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洪英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6 福建省鼎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坚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王文艳等889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准予王文艳等889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7日21时许,你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园首府项目5号楼工程发生电梯井顶层模板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王瑞胜 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10日是我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建城〔2017〕105号)要求,现就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组织召开“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启动暨中国世界自然遗产推进会”(时间:6月10日,地点:湖北神农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举办中国世界遗产成就展(时间:6月6日至8月31日;地点:北京市中国园林博物馆)。 (三)制作播放世界自然遗产专题宣传片。 (四)编辑出版中国世界遗产图书。 (五)组织开展遗产地体验活动。74处遗产地(名单见附件)于6月10日组织500名免费体验者赴现场参观考察,促进公众对遗产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的了解。5月15日起通过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网站(网址:www.china-npa.org)开展公众免费体验遗产地活动预约。 (六)组织各地结合实际参加摄影展、公益徒步、网络视频直播等走进自然遗产地系列活动。 (七)地方特色活动。各地要根据建城〔2017〕10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科普讲座、进社区进校园、公益展览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氛围;具备条件的,可设立“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启动暨中国世界自然遗产推进会”分会场。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按照统一部署,组织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文化景观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和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的遗产地,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和参加相关活动。 (二)要以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世界自然遗产30年和风景名胜区35年在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区域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国际交流等方面的重要成就,提高公众认知。 (三)要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保障游客安全,严格保护和合理展示遗产资源,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四)各省(区、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及宣传情况于2017年7月10日前及时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及电话: 刘红纯 010-57811584 何 露 010-58934062 附件:参加遗产地体验活动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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