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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89)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计量测试关键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现将《计量测试关键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5月16日          计量测试关键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方案 创新是计量发展的内源动力,科学计量是计量高质量发展之本。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计量强基工程总体方案》部署安排,加快推动计量高水平自立自强,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计量根基,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为先,坚持协同融合,围绕“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痛点难点问题,以重大项目为牵引,强化协同创新,推动计量测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国家计量核心竞争力,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到2030年,计量基础能力全面提升,重点突破50项以上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构建计量测试关键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扁平化、实时化、远程化和高适应性的量值溯源体系。新建20项以上国际一流的新一代计量基准,新建计量基准核心装置自主可控率达到60%以上,新增国际计量比对主导率达到20%。强化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核心部件和标准物质核心材料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制不少于100项创新型计量标准装置和国家标准物质,建立30项以上国家基准物质,初步构建现代化高质量计量基础设施综合立体网,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计量技术基础能力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加强计量原创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国际计量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统筹推进基础研究,探索颠覆性的计量科技新领域、新路线、新方法。开展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程序与有效性评价、计量作用机理和效能评价等理论研究。加强时间、空间、质量、温度、发光强度、物质的量、电流等领域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量子化变革复现原理研究。在人工智能、量子测量、生命科学、物质科学、空间科学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实现更多“0”到“1”原始创新,努力从源头和底层解决计量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二)加强关键共性计量技术研究。加强高精度、集成化、微型化的新型传感技术研究,持续推动量子计量技术及计量基准、标准装置小型化技术,突破量子传感和芯片级计量标准技术、标准物质制备定值技术,研究数字测量、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复杂系统综合计量等关键技术。强化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计量基标准技术与装置、微观复杂体系的精确表征与测量技术以及空间超高分辨率光干涉成像探测技术、空天遥测技术、泛在精确定位技术等超高分辨率精密测量技术研究。研制新一代光学原子钟、量子陀螺仪、原子重力仪、原子磁力计等量子精密测量与传感设备,强化皮秒、飞秒、阿秒级别的时间测量技术以及纳米、皮米级别的几何量测量技术研究。(三)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要求,推动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数字化、扁平化发展。研究适应复杂环境、实时工况环境和极端环境的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加强机器视觉、动态、原位、远程和在线计量技术研究,推动测量与溯源一体化发展。加快人工智能计量测试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图像识别、物联网、微系统以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中的应用,推进量值传递溯源集成化、智能化、网络化。(四)推动区域计量科技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海洋强国、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和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用,鼓励相关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推动建立国家重大战略计量科技协同平台和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形成计量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网络平台,推动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重大计量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工程和计量科技信息资源等共享共用。大力提升计量科技创新链和测量能力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强化国家计量战略备份能力建设。(五)提升计量基准能力水平。推动计量基准强核提级,实施计量基准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专项,开发计量基准专用计量仪器仪表及计量级传感器,逐步提升现有计量基准自主可控能力,建立计量基准备份体系。研制突破传统计量精准极限的量子计量装置和可分发量子测量标准参考器件及仪器。推动计量基准与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融通发展,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强化精密、超精密测量和极大值、极小值测量能力建设,开展光辐射功率、圆度等20项以上高准确性、高稳定性、数字化的新一代计量基准技术研究。(六)推进计量标准能力建设。围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防灾减灾等领域计量需求,制定国家计量标准能力建设指导目录,升级全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公开系统,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能力,构建量值溯源链清晰、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服务便捷的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支撑体系。强化支撑产业计量标准能力建设,加快形成计量技术到场景应用全链条贯通的计量标准形成机制,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研制一批原创性、高精度计量标准。(七)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应用。修订《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国家基准物质、一级标准物质和二级标准物质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标准物质体系。超前部署创新型、前沿性标准物质研究开发,重点开展高纯度材料、特种材料等关键材料加工工艺和制备方法研究,建立一批创新型、高纯度国家基准物质。加快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刑事司法、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物质研制和应用,扩大标准物质供给量和拓宽应用面。加强标准物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标准物质量值核查与验证,建设一批标准物质量值核查与验证中心,形成研发、生产、应用、核查全寿命周期监管能力。建立完善对进口标准物质研制机构、生产企业相关条件、能力等实施延伸核查的技术能力。(八)强化计量比对供给能力建设。加强计量比对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制备具有计量特性和良好重复性、稳定性的比对传递标准或样品,开发不同场景新型计量比对技术和方法。推动建立全国法制计量技术委员会计量比对管理工作组,强化计量比对管理风险分析和全过程管控,研究制定计量比对主导实验室管理运行和各专业领域计量比对实施规范,培育20家以主导实验室为主体的国家级计量比对中心,每年组织实施30次以上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积极争取主导和参与国际计量比对,加快国际校准测量能力建设。三、推进机制(一)加强顶层设计。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健全计量关键技术凝炼和监测机制,凝练全国计量测试关键技术需求清单,及时推送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强化技术攻关,补齐一批国家计量能力短板。统筹凝聚全国优势计量技术资源,体系化布局重大计量测试基础设施,滚动实施一批原创性计量关键技术研究。分专业分领域研究制定国家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建设指南,指导各级各类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强化计量能力建设的战略性、体系性和规划性。研究编制国家计量基准迭代升级方案,推动计量基准保存单位开展国产设备升级替代。(二)构建创新生态。充分发挥国家级专业机构、科研院所、高端智库人才聚集优势,鼓励联合开展跨界先进测量技术研究,组建任务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体系化攻关联合体,培育壮大国家战略计量科技力量。推动计量技术机构主动融入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计量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计量人才实训中心等计量科技研发优势,强化协同创新,培育建立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激发计量科技创新活力。健全计量量值传递溯源全过程创新链,下大力气推动“从1到10”的计量标准创新成果转化和“从10到100”的高端计量仪器和标准物质产业化。(三)推进成果转化。充分运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构建产学研全链条创新网络,推动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计量共性需求和难点问题的系统性研究,对解决“卡脖子”关键领域技术突破的项目,建立先进计量科技成果转化绿色通道,符合要求的将其快速转化为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依托有关单位建立一批计量科技成果测试公共平台试点,为计量科技成果概念验证、科学仪器部件研发、中试熟化、测试迭代等提供支撑。四、保障措施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要高度重视计量创新和能力建设,结合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质量强链等重大专项统筹组织开展研究项目,强化与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科技强国、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相适应的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对项目实施进展高效、成果显著的项目,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进行重点推介和宣传,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和供需对接,依法给予“一揽子”计量政策支撑,全力保障标志性成果尽快转化为计量实力。     附件:预期成果清单
2025-05-2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省级
一、起草背景及制定依据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以及《市金融局关于延长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过渡期安排的通知》(津金监规范〔2023〕1号)有关规定,纳入我市监管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文件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过渡期已经结束,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引导我市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结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最新监管要求和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工作通知》)。二、主要内容    《监管工作通知》对我市融资租赁公司规范整治、日常检查、非现场监管、重大事项报告、整治重点领域风险和乱象、指导行业发挥功能优势、严格规范机构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问题、特定行业集中度和关联度等重点监管工作作出安排。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指导各区金融工作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风险,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抓好上述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025-05-28 |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市级
为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积极探索非现场无感式检查,力争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天津港保税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津政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天津港保税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工作方案》和《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本年度计划分四批次开展工作,已于2025年5月12日启动第一阶段抽查工作。协同联动,科学统筹。市场局统筹组织,联合商务局、文教局、城环局、公安部门、医保中心等12个职能部门,共同构建“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全流程监管体系,在事前合法性审查与事后效果评估中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协调统一。多元覆盖,分类施检。本次抽查检查涵盖新车销售、成品油零售、校外文艺培训、娱乐场所、生态环境治理、宾馆旅店、医保基金使用等17个领域,随机抽取72户市场主体,出动检查人员494人次。通过开展实施实施检查项目247项,有效推动联合抽查机制运行,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全程留痕,监督有力。本年度抽查检查工作继续依托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实现任务立项、随机抽取、结果回填、社会公示、“综合查一次”后处理等全流程在线运行,确保抽查流程全程留痕、可追溯。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通过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减少全年上门检查次数,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良性循环,努力构建公平竞争、诚信守法、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5-28 |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会、团委、妇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进一步加强导游人才培养,提高入境旅游接待能力,文化和旅游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以“赓续中华文脉・建设旅游强国”为主题,共同举办第六届全国导游大赛。为做好天津选拔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5 年度天津市导游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 四个以文”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市旅游业服务品质、展示旅游行业风采,持续提高城市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着力提升导游专业素养,打造高素质导游队伍,推出一批讲政治、专业精、服务好的优秀导游,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着力打造津派文化品牌,为更好的服务上合峰会,推进天津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坚实保障。二、组织机构(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协办单位:天津市旅游协会(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陈冰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张秀强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子金 团市委副书记        于梅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 任:高建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副主任:赵勇敏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        王健 团市委青发权益部部长        刘海燕 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徐进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成  员: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干部人事处、党建工作处、规划与资源开发处、宣传专班相关工作人员,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旅游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评委会:由旅游院校知名专家、旅游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一线资深导游组成。三、大赛内容大赛分为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按中、英文分类选拨。重点围绕导游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导游综合知识和讲解技巧、导游文史知识和文化素养、旅游组织协调能力、入境旅游服务能力、突发事件处置和文明旅游引导能力等设置比赛内容。大赛评委会从报名选手中按中英文分类各推选20人参加选拔赛,通过选拔赛各评选出10人分类参加决赛。选拔赛和决赛均通过“线路+景点”讲解(40%)、职业人文演讲(可结合自身经历或行业案例,需体现行业认知、社会责任、文化传播热情,围绕“导游的职业情怀与使命”进行5分钟演讲)(30%)、模拟带团(20%)、现场答题(10%)四种形式进行,以上四项分数之和为选手最后得分,根据得分排名分出相应奖项。四、报名细则(一)参赛资格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形象。2.持有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满4年。3.参赛前4年内(截至2025年6月15日)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带团记录不少于50天且未受到行政处罚。4.未参加过上一届全国导游大赛总决赛。(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三)报名材料1.纸质版报名表一份,要求插入1寸免冠彩色照片后彩打,手写签名;2. 电子版报名表一份。(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赛选手可选择将报名材料就近提交至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或者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河西区友谊路大安大厦B座504室,电话:88131100)。五、奖励办法本届大赛中英文导游决赛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凡进入决赛的选手,均予以通报表扬。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2名中文、1名英语导游参加全国导游大赛。在全国大赛中获奖选手,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 三八红旗手”。六、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认识本届导游大赛对于打造津派文旅品牌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工会、妇联、青年组织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导游参与本届大赛。(二)注重培训,锻炼队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引导辖区内旅行社加强对导游员的教育和培训,创作彰显天津本地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质量导游词,真正发挥以赛促培、以赛代训、共同提高的作用。同时,要安排好选手比赛期间的工作,为参赛选手创造良好的参赛条件。(三)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旅游协会要严把初审关,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推荐更多的优秀导游参赛。请于6月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花名册扫描件和参赛选手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ljscglc@tj.gov.cn。附件:1.2025 年度天津市导游员大赛报名表      2.2025 年度天津市导游员大赛花名册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2025年5月26日(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 陈华凯 83602575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5-28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级
滨海新区2025届公费师范生双选会通知按照《天津市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区教体局将于近期安排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2025年5月30日(周五)上午9:00—11:30。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二楼(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向阳南街12号)。三、形式双选会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学内容。四、工作安排本次双选会设置一个考场,考场内设置考官席、监督席、计时席、考生席。考点内分别设置候考室、备课室、考生休息室。本次双选会成立由5名或7名考官组成考官组,其中1名为主考官。每位考官依据各项测评要素打分。保留主考官各项要素分数。其他考官打分后,在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应考人员每项要素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本项要素最终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试讲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五、相关要求1.双选会当天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天津市专项招聘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于9:00前到达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签到、抽签。逾期不到视为放弃。2.考生进入候考室要关闭手机以及其他有存储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并主动及时交给工作人员保管,直至选岗结束后离开考点时方可取走;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双选会资格。3.本次双选会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试讲内容为本学段的学科知识。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现场提供试讲所需教材。在试讲结束后立即由主考官进行结构化面谈式答辩考核。答辩另行计算时间,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90%,答辩成绩占10%。试讲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4.考生试讲、答辩时,禁止向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5.考生进入考场后,主考官先说引导语,具体如下:“你好,如果准备好了现在就请开始。”计时员听到“开始”即计时。6.试讲、答辩全部结束后,汇总成绩并当场宣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成绩及所报志愿情况确定拟聘岗位。拟聘岗位原则上为毕业生报名表中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的报名有两个及以上者报同一岗位,试讲分数高者优先选择。考生未经允许提前离开考点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7.考生在面试期间不得吸烟、不得离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性的活动。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5月28日
2025-05-28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市级
 2025年5月28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中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26D9QT4L)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至自2025年6月27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中建中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3352027185人社部门电话: 022-29339425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2025-05-28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二批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的函 教发厅函〔2025〕1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的专科层次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   专此函告。   附件: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9日
2025-05-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公示公告
省级
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各融资租赁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融资租赁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现就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安排 (一)稳妥有序推进规范整治工作。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准确掌握辖内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和经营状况,建立并持续更新“失联”“空壳”和严重违规经营机构名单,并按要求向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报送规范整治进度情况,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依法稳妥有序组织各区实施市场退出。    (二)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与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用足用好监管手段,在前期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摸底基础上加强对排查结果的灵活应用。对于正常经营的机构,各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应按年制定现场检查、现场核查和摸排计划,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备案后,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按照以上排查方式会同、组织各区实施。每三年要对辖内融资租赁公司至少完成一轮全面检查,聚焦重点融资租赁公司和经营异常业务,加强对虚假出资、抽逃资本、大股东占款、转移资产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和动态监管,不断拓展现场检查、核查的深度和广度,根据检查结果对机构提出合理化监管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对融资租赁公司,在2024年完成机构数量20%现场核查基础上,2025至2026年按照机构数量50%、30%推进现场检查核查全覆盖。    (三)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扎实做好数据统计和监测分析,要督促指导辖内融资租赁公司严格按照非现场监管规程和统计报表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报送各项数据信息,进一步提高数据信息报送质量。存量机构要全部纳入统计范围,防止不报、错报、漏报数据,未实际开展经营的机构,业务数据可以“零申报”。(四)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融资租赁公司要按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填报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月报信息,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待决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要于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在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重大事项报告”模块及时填报,对于重大负面舆情以及其他足以危及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风险事件,要于24小时内通过监管系统报送并向属地金融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属地金融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报告,并同时提出风险处置意见,履行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五)有力整治重点领域风险和乱象。各区承担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深入摸排辖内融资租赁公司涉地方债务风险底数,积极稳妥开展排查整改,有序压降存量业务,严防发生次生风险,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紧盯风险较高机构,及时对重点风险线索和重大风险隐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实施“贴身”监管,严防“爆雷”。对虚构租赁物、不当营销、乱收费、出租出借业务资质、违规开展通道业务等经营乱象,要及时上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并做好属地风险处置工作。    (六)督促指导行业更好发挥功能优势。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丰富完善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要积极服务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产业规范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与助贷机构的合作,严禁将核心业务流程外包,不得为助贷机构变相从事融资增信业务提供通道。    (七)严格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问题。在津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须在注册地设置经营场所,并安排属地常驻办公人员,严格规范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问题;鼓励在津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市场定位、产业属性、业务特点等因素,加大对天津地区租赁业务投放。(八)特定行业集中度和关联度有关安排。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根据国家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市场环境变化,结合我市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发展实际,对纳入我市监管名单,且最近一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B级以上(含B级),在航空航运、海工装备、算力中心设备、集成电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清洁能源等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发展导向领域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对其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要求进行适当安排。二、工作要求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加快推动“失联”“空壳”以及严重违规经营的存量不合规机构市场出清,继续在推进非现场监管数字化、现场监管覆盖化、分类分级监管科学化等方面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严格规范各融资租赁公司业务模式,严格把控对外融资来源及资金流向,有效引导回归本源、服务实体,推动“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区高度重视,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风险,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指导下,统筹抓好上述各项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金融局关于延长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过渡期安排的通知》(津金监规范〔2023〕1号)同时废止。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颁布新的融资租赁公司有关监管规定,则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规定执行。   2025年5月27日
2025-05-28 |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晓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红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5月28日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周晓薇任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谷永钦任红桥区商务局副局长;徐明任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刘勇任红桥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孙金奎任红桥区人民政府西于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宗红云红桥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申梦博红桥区人民政府西于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5-28 | 红桥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武清信德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刘孟洋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435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5〕第528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裁决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工资4500元。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5月27日
2025-05-27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