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5〕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5年12月31日
2026-0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公布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30号),经各地推荐、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入围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提出的攻关内容抓紧推进,确保揭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围单位和项目的跟踪和服务,针对揭榜任务攻关过程中涉及的创新研发、测试验证、示范推广等关键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注册条件的产品加强指导。三、入围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2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测评,择优遴选揭榜优胜单位和项目。附件: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2026年1月5日(联系电话:010-68205250)
2026-0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n现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n n附件: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办法.doc n n n n n体育总局 n n2026年1月12日 n
2026-01-12 | 国家体育总局
n 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n《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5版)》已经总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坚决防范遏制体育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同时废止。 n n附件: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5版).wps n n体育总局 n n2026年1月12日 n
2026-01-12 | 国家体育总局
现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2025年12月30日
2026-01-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两项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科信函〔2025〕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育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水平,规范使用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支撑教育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和《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两项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2.大屏幕交互式智能教学终端通用要求
教 育 部
2025年12月18日
2026-01-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1-09
成文日期:2026-01-09
发文日期:2026-01-09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大连润宇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家企业追加核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6-01-09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1-09
成文日期:2026-01-09
发文日期:2026-01-09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核定意见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6-01-09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1-09
成文日期:2026-01-09
发文日期:2026-01-09
有效性:
名称:关于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核定意见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1-09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我部修订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见附件),现予公布。
符合本清单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本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66号)同时废止。
附件: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1月9日印发
2026-01-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