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村镇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于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建设部网(http//www.cin.gov.cn)和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上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 系 人:邵长利 电 话:010-68393293 传 真:010-68394250 电子信箱:zls@mail.cin.gov.cn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方便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第十三条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建[2001]82号)所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我们结合2002年资质就位以来批准总承包资质所覆盖专业承包资质的实际情况,拟订了《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对照表》(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明确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的范围。今后,凡已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申请增项其覆盖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可不受年限与级别的限制,直接申请不高于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研究,并请于5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返回我司。 联 系 人:建筑市场管理司资质处 梁云飞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附 件: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对照表(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对照表 (征求意见稿) 序号 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1、地基与基础;2、机电设备安装;3、建筑装修装饰;4、钢结构;5、高耸构筑物;6、园林古建筑;7、消防设施;8、建筑防水;9、附着脚手架;10、起重设备安装;11、金属门窗;12、土石方。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1、公路路面;2、公路路基;3、桥梁工程专业承包;4、隧道;5、土石方。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1、桥梁;2、隧道;3、铁路铺轨架梁;4、土石方;5、爆破与拆除。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1、港口及海岸;2、航道;3、通航建筑;4、通航设备安装;5、土石方。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1、水工大坝;2、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4、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5、水工隧洞;6、土石方;7、河湖整治;8、堤防。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1、火电设备安装;2、送变电;3、土石方;4、防腐保温;5、无损检测;6、管道工程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1、土石方;2、爆破与拆除;3、隧道;4、机电设备安装。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1、冶炼机电设备安装;2、炉窑;3、土石方;4、高耸建筑物;5、地基与基础;6、防腐保温;7、无损检测;8、管道;9、钢结构。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1、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2、管道工程专业承包;3、无损检测;4、防腐保温;5、土石方;6、钢结构;7、起重设备安装;8、地基与基础。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城市及道路照明;2、土石方;3、桥梁;4、隧道;5、环保;6、城市及道路照明;7、管道;8、防腐保温;9、机场场道。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信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1、起重设备安装;2、机电设备安装。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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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满足建设各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需要,我部组织起草了《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唐亚丽 电 话:010-58933231 传 真:010-58933216 邮 箱:kency@mail.cin.gov.cn 附件:1.《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组成》(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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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健全工程造价计价体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编制的《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十册)》(征求意见稿)等4项定额(详见附件),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十册)》(征求意见稿)等4项定额请登录我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mohurd.gov.cn)。 联系人:唐亚丽 电 话:010-58933231 传 真:010-58933216 邮 箱:kency@mail.cin.gov.cn 附件:1.《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十册)》(征求意见稿) 2.《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维护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4.《抗震加固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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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等4项计价依据(详见附件),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等4项计价依据请登录我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mohurd.gov.cn)。 联系人:唐亚丽 电 话:010-58933231 传 真:010-58933216 邮 箱:kency@mail.cin.gov.cn 附件: 1.《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2.《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4.《节能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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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我司组织编制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工程册、信号工程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并于10月20日下班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人:李慧 010-58933216 邮箱:kency@mail.cin.gov.cn 附件: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工程册、 信号工程册)(征求意见稿)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5.《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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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启动年,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凝聚各方智慧,形成广泛共识,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重大问题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题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围绕事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提出应对之策。 二、选题范围 住房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业改革等领域的重大战略问题。 三、报送方式 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在征求意见栏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重大问题建议征集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部将根据各方建议,遴选确定前期研究课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 感谢您对我部“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王远 聂明学 电 话:010-58933884 58933239 传 真:010-58933303 电子邮箱:wangyuan@mohurd.gov.cn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重大问题建议征集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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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我司组织完成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五本规范的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我司造价管理处。征求意见稿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检索下载。 联系人:张寒冰 010-58933216 邮 箱:kency@mohurd.gov.cn 附件: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5.《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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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我司组织完成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两套消耗量定额的局部修订工作,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送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函告我司造价管理处。征求意见稿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检索下载。 联系人:张寒冰 010-58933216 邮 箱:kency@mohurd.gov.cn 附 件:1.2019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2.2019年《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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