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二九号根据《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依法受理了蒙哈榭等74个勃艮第产区名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提出。申请资料存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备查。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注明:地理标志异议)。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62086534。附件:受理公示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5月16日
2025-05-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天津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丰富的文博资源,设计开发具有天津特色文化元素的创意设计作品,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善作善成,市文旅局、市教委联合举办了“2024年度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经评审,现将文创产品赛道、数字文创赛道及优秀组织奖名单公布。特此通知。附件:1. 2024年度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获奖名单(文创产品赛道) 2. 2024年度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获奖名单(数字文创赛道) 3. 2024年度天津市文博创意产品设计大赛优秀组织奖市文旅局 市教委 2025年5月13日
2025-05-16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有关单位:为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关键核心技术体系化攻关新模式,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筹备做好2025年度创新联合体组建的组织工作,现开展2025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重点方向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创新联合体是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发挥政府作为重大创新组织者的作用,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攻克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为目标,以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以市场机制为纽带,由战略科技力量发挥牵头主导和引领支撑作用,整合有优势的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二、主要任务创新联合体应重点聚焦以下任务:(一)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融入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凝练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常态化高效研发攻关机制,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二)联合搭建重大创新平台。融入我市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共同培育打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同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共同出资联合成立法人实体,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共同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创新联合体内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三)联合推进成果转移转化。畅通校企高频高效“握手”通道,鼓励创新联合体内企业、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加强互动,建设小试、中试、概念验证平台,共同培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提供丰富技术应用场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与产业化。(四)联合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融入我市创新人才培养高地建设,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建设顶尖科学家工作室,引育一批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创新联合体内高校院所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五)联合推动跨区域科技合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鼓励创新联合体扩大“朋友圈”,与京冀优质创新资源开展技术联合攻关、应用场景联建,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三、组建条件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目标任务明确。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和国计民生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瞄准“卡脖子”技术、关键技术和基础前沿技术,有明确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目标成果等清单。(二)资源优势明确。创新联合体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链覆盖程度应具有显著行业代表性。牵头单位应为在津注册的科技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影响力较强的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具备集聚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的能力,能够牵头发起、组织高水平技术研发、科技服务、产学研合作等活动,支撑、引领和带动产业发展。(三)参与单位明确。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不受地域限制,总数原则上不少于6家。参与的企业应是产业链中具有一定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的骨干企业,参与的高校院所应在相关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优势地位。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机构,均可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鼓励我市天开高教科创园内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四)组织架构明确。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办法,约定违约责任追究方式等。(五)运行机制明确。创新联合体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实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总师“双重”负责制度,技术总师应由领域内学术成就突出、熟悉产业发展、具备较强创新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的战略科学家或高层次领军人才担任。按照上述条件要求,请有组建意向的单位于6月6日前,填写完成《2025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重点方向预征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反馈至skjjqyc@tj.gov.cn。特别说明:本次预征集仅作为申报信息摸底,不反馈信息,不作为后期批复组建的依据。联系人: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处 李伟,段志刚联系电话:022-58832926附件:2025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重点方向预征集申请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16日
2025-05-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贴息合作银行的通知(已过期)
2025-05-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创新积分制企业征集工作,请我市企业积极申报。一、创新积分制政策背景2024年7月,科技部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构建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引导和撬动各类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科技部对征集的企业数据进行积分计算,以企业创新积分评级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推荐名单,配置相关金融资源支持。市科技局推动金融机构依托企业创新积分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研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二、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均可申报。请我市企业高度重视创新积分制征集工作,准确填报数据,争取国家资源支持。三、填报流程1.请企业登录科服网http://218.69.114.10:8020/,按照《天津市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系统填报指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照《2025年天津市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说明》要求填报数据,并根据校验规则修改完善。2.请各区科技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企业,加强政策宣讲,进一步扩大企业覆盖面,指导企业填报完善数据。3.市科技局汇总企业信息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科技部推荐。4.科技部组织开展创新积分计算,形成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推荐名单。5.企业申请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请企业尽早申报。四、填报注意事项1.企业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企业所属科技创新领域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填写。企业规模类型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填写。2.必填字段不可空项,并符合数据逻辑关系和校验规则,以免影响企业入库。企业申报内容应保证准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政策咨询: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科技金融部 赵颖、刘红梅;联系电话:022-87890573-8707、022-87895889-8703技术支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滕飞联系电话:022-23532900-814各区科技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所属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和平区科技局
施洋
022-23196663
2
南开区科技局
路常菲
022-87875858
3
河西区科技局
刘睿
022-63008277
4
河东区科技局
胡晓萌
022-24122250
5
河北区科技局
刘旭鹏
022-26270790
6
红桥区科技局
方伟
022-63015404
7
东丽区科技局
郝心怡
022-84376891
8
西青区科技局
董信博
022-27391678
9
津南区科技局
王艳松
022-28559060
10
北辰区科技局
张鑫艳
022-26390021
11
武清区科技局
王娟
022-82136482
12
静海区科技局
侯珺
022-63032485
13
宝坻区科技局
孙学娇王硕
022-82626899
14
蓟州区科技局
惠蕙
022-29142794
15
宁河区科技局
邵月美
022-69265227
16
滨海新区科技局
张静吴建峰
022-63001490022-63001475
17
滨海新区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戴丰
022-66878912
18
滨海新区保税区科技创新局
王梦瑶
022-84906361
022-24896110
19
滨海新区高新区科技局
郝思濛
022-84806277
20
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科技局
杨海兰
022-25605296
21
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局
张铁建
022-66328026附件:1.2025年天津市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说明2.天津市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征集系统填报指南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5.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16日
2025-05-1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附承诺书).doc
2025-05-16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时间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
5月
5月“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法规处
国际博物馆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等
博物馆处
革命文物处
“5·19旅游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
市场处、产业处、执法总队
6月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非遗处
12月
“12·4”国家宪法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规处
10月10日前完成
贯穿全年
《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政务服务处、市场管理处、执法总队按管理职责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政务服务处
2025-05-16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相关部门及时推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转型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完善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025年5月9日
2025-05-16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为什么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答: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领悟,切实增强抓落实的紧迫感责任感,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系? 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纠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腐”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专项行动与集中整治这两项重要工作密切相关,但各有侧重。在专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做好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工作协同机制,统一数据报送口径,畅通线索移交渠道。三、乱收费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乱收费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四、乱罚款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乱罚款主要包括: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五、乱检查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乱检查主要包括: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六、检查、专项检查的认定口径和客观判断标准如何把握,专项整治、行业日常管理、隐患排摸等日常管理行为是否也属于行政检查? 答:行政检查的定义、标准、分类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已有相应规定。专项整治、行业日常管理、隐患排摸等只是检查的发起事由不同,仍应根据《意见》要求履行相应的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及规范要求。七、乱查封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乱查封主要包括: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八、违规异地执法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违规异地执法主要包括: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九、趋利性执法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趋利性执法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十、如何理解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答:主要是指同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对同一执法事项的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或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标准或要求相互冲突,导致企业无所适从;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规范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不合理,裁量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不统一,造成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等行为,以及其他没有法定依据擅自减损企业权益,增加企业义务的行为。十一、执法不作为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答:执法不作为主要包括: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十二、对本次专项行动查办纠治问题的时限范围怎么把握? 答: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纠治近年来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和案件。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长期以来未得到纠治的案件和问题,各地结合实际,也应当进行排查和纠治。十三、事业单位改革后,之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授权、受委托组织,大多调整为不得承担行政职能的公益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其中个别单位“三定”规定明确从事执法辅助性工作,对其单位人员 答: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制发行政执法证的,但如果有规章以上的依据受委托开展执法的,可以为本单位在执法岗位的正式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
2025-05-1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你局《关于报审刘髯公旧居修缮工程现状勘察与设计方案的请示》(河北文旅报〔202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一、对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进一步完善核实相关历史信息和资料图纸,做到准确详实。(二)进一步核实判断建筑外檐材质和形制,作为外檐恢复的依据。完善建筑布局平面图详细尺寸,去除洞口封堵,采取装饰方法进行空间隔离。补充缺失门窗构件添配的形制和详细图纸。(三)优化完善混凝土板墙和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墙体方案,建议采用暗置连梁连接形成整体,去除钢拉杆体系。深化混凝土板墙与倾斜砖墙的拉结措施,形成整体,提高安全性。(四)优化外廊梁柱排危加固设计方案,建议在原砖柱内置换钢筋混凝土柱芯,木梁中间置换为钢筋混凝土梁,底部设置暗埋混凝土基础梁,形成框架体系,彻底解决外廊安全隐患。同时应做好施工管理和工艺保障措施,切实保证外檐原材质和效果恢复。(五)方案应结合后续使用功能补充完善消防、室内装饰和机电安装的相关设计方案。二、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三、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此复。2025年5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5-16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