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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77)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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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天津市算力券实施方案(试行)近日,市数据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算力券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围绕《实施方案》进行如下解读。1.问:《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答:算力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力,正在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系统性推进算力设施建设和应用,鼓励面向中小企业发放算力券,补贴降低企业算力使用成本。为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助力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去年以来,市数据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北京、上海、贵州等省市经验,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2. 问:《实施方案》中的算力券具体指什么?答:天津市算力券(以下简称“算力券”)是用于支持购买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服务的政策工具和数字化凭证。其中,算力服务不含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3. 问:算力券的支持标准是什么?答:单次申请算力券金额为算力服务合同的10%,同一企业每年度累计兑现算力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合同仅能申请一次算力券且申请补贴金额不低于1万元。4. 问:算力券的支持对象是什么?答:算力券支持对象是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的企业。企业与算力资源提供方签订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服务合同后,可申请算力券。5. 问:算力券申请、兑现流程是怎样?答:主要分申请、使用、兑现三个环节。其中,申请环节采用“即申即发”方式,企业在天津市算力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算力服务合同等凭证后,获取电子算力券;使用环节采用“即用即提”方式,企业完成算力服务合同的实际结算和实际应用后,通过天津市算力交易中心网站提出兑现申请;兑现环节采用“集中兑现”方式,每年汇总有效期内的算力券兑现申请,经各区初审、市级复审、公示等程序,确认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按规定下达资金。6. 问:算力券申请、兑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算力券申请时需要提供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服务合同等凭证,兑现时需要提供算力服务合同、发票、费用支付凭证、服务完成及实际应用成效说明、兑现承诺书等资料。
2025-05-15 | 天津滨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法规
市级
政策解读:《天津市算力券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政策图解:《天津市算力券实施方案(试行)》一图读懂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降低我市企业使用算力成本,助力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促进全市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算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24〕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天津市算力券(以下简称“算力券”)是用于支持购买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服务的政策工具和数字化凭证。算力券的发放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精准支持、据实结算、序时兑现”的原则。二、支持标准支持企业租用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数据标注、数据分析、工程设计等算力应用。按照算力服务合同的10%申请算力券,同一企业每年度累计兑现算力券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合同仅能申请一次算力券且申请补贴金额不低于1万元。三、支持对象企业申请算力券,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注册时间起)无失信记录。(二)申请企业相关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算力补贴支持。(三)申请企业在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港口、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医疗、智慧金融、新型消费、科技创新、主题园区等重点领域开展算力应用。(四)申请企业与算力资源提供方为非关联方。(五)算力服务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其他服务。四、申请和兑现流程(一)算力券申请采用“即申即发”方式,企业在天津市算力交易中心网站提交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服务合同等凭证后,获取电子算力券。算力券载明兑现期限、兑现标准、兑现方式等,逾期未使用租用的智能算力或超级算力资源的,自动作废。算力券仅限于算力需求企业申请使用,不得转让、赠送、买卖、质押、出借。(二)算力券使用采用“即用即提”方式,企业完成算力服务合同的实际结算和实际应用后,通过天津市算力交易中心网站提出兑现申请,提交服务合同、发票、费用支付凭证、服务完成及实际应用成效说明、兑现承诺书等资料,算力券有效期内的多笔算力交易可分批次或集中提交申请补贴。(三)算力券兑现采用“集中兑现”方式,按以下流程实施兑现:1.各区数据管理部门每年对有效期内的算力券兑现申请组织初审,将补贴企业建议报送市数据局,市数据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确定拟补贴企业名单;2.市数据局将拟补贴企业名单在天津市数据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的,市数据局将补贴资金建议提交至市财政局;4.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数据局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不符合兑现条件的,取消相关兑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5.市财政局根据市数据局报送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下达相关区,区财政局、区数据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五、组织实施(一)算力券政策补贴资金,由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二)市数据局是算力券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部门,负责政策设立、调整的前期论证,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提出预算安排建议、编制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编制发布申报指南、配合市财政局拨付资金。负责监督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等。(三)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编制要求,负责审核并批复年度资金预算及资金拨付、下达,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四)各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算力券政策推广宣传,协助市数据局开展算力券兑现复核,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开展跟踪考核、绩效管理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研究出台符合本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算力券相关政策。六、相关要求(一)申请单位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重复申报,涉嫌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不再受理其后续申请,依法依规追回已兑现资金,并限制其申请我市相关财政资金,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二)本实施方案由市数据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根据实施效果情况适时修订调整。
2025-05-15 | 天津滨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2025-05-15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按照《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挥碳计量体系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日前组织开展了对火力发电行业碳计量特点与需求的调研梳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天津市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发电设施,2025版)》(以下简称《目录》),为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提供参考,并将根据该行业碳排放计量技术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适时组织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天津市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发电设施,2025版)2025年5月15日
2025-05-15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综合司 发文日期:2025-05-15 成文日期:2025-05-15 发文日期:2025-05-15 有效性: 名称:一图读懂|《2024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5-15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飞行标准司 发文日期:2025-05-15 成文日期:2025-05-15 发文日期:2025-05-15 有效性:有效 名称:宣讲材料| 基于性能导航(PBN)运行和批准指南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5-15 |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
市级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5-15 | 和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在蛋鸡生产中,做好笼养蛋鸡育成期的科学管理、提高育成期的均匀度,对确保蛋鸡产蛋性能十分重要。均匀度高的蛋鸡,能够保持整个养殖周期内的生产性能稳定,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为保障我市蛋鸡养殖场(户)经济效益,我们编制了《提高笼养蛋鸡育成期均匀度技术要点》,供我市畜牧技术人员和广大家禽养殖场(户)参考。一、定期进行随机抽样称重保持每周一次的称重频率,3周龄前采用群体称重,每个群体抽取约30只鸡,3周龄后转为个体称重,抽样比例根据鸡群规模决定,小群不应少于50只,1000~5000只的鸡群抽样5%,5000只以上的鸡群抽样2%~3%;同时,固定每周在同一日进行称重,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从而准确掌握鸡群的生长和发育状况;最终,将称重结果取平均值,与本周标准体重进行对比,并据此调整下周的饲料供给量,确保鸡只体重保持在该品种每一周的体重标准范围内。二、适时调整饲养密度 饲养密度直接决定着鸡群的均匀度,应根据鸡舍以及饲养设备设施适时调整饲养密度。饲养密度建议如下:以7~14周龄20~24 只/m2,15~20周龄12~16 只/m2为宜。三、保证鸡群均匀适量采食在蛋鸡育成期必须提供充足的饲养面积、采食和饮水区域,确保饲料均匀分配,尽可能减少鸡只争食,维持体重和鸡群均匀度。食槽内加料要均匀,每次喂完后要匀料4~5次,保证鸡只采食均匀。日常生产中,要根据鸡只体重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喂料量。若体重超出标准,下周可维持上一周的喂料量不变;若体重低于标准,则每低1%,每只鸡每日的料量需相应增加3~5g。四、及时合理调整鸡群结构将体质较弱、体型较小的鸡只单独集中饲养,并适当推迟其换料时间,或将其放在鸡舍的下风口位置,增加采食量,并在饲料中添加维生素等营养物质,以促进它们尽快达到标准体重。对于发育极度不良或明显患病的鸡只,应及时进行淘汰处理,并对死亡鸡只迅速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外,要及时补充因淘汰而产生的空位,确保每笼鸡只数量一致。五、创造适宜饲养环境防止高温高湿、低温低湿现象出现,育成期鸡舍内的环境温度控制在18℃~24℃,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定期进行通风换气,有效排出NH3、H2S及CO2等有害气体,保持空气质量清新。合理调控光照,密闭式鸡舍一般采用渐减的光照制度,以每天 8~11 小时的光照为宜;开放式鸡舍以自然光照为主。做好消毒防疫工作,鸡舍门前可设置脚踏消毒池或消毒垫,选用3%~5%的氢氧化钠溶液,每天更换一次,每周用消毒液对鸡舍周边道路、排水沟进行一次喷洒消毒。六、保证营养均衡与减少应激根据鸡群生长发育情况,配制营养均衡的饲料。选用优质饲料原料,确保饲料中各类营养成分含量充足,防止鸡群出现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的情况。在鸡群的育成阶段,更换饲料时应逐步过渡,让鸡群的消化系统有时间适应营养成分的变化。在转群和免疫前,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人员操作,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少转群、免疫给鸡群带来的应激反应。
2025-05-14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一、《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的出台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具体举措,对支撑我市科技强市建设,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政策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17项政策。第一部分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提出3项政策。一是构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加快发掘培育一批科技型独角兽企业和市级猎豹企业。二是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支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建设内设研发机构等方式,加大研发投入,分别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万元、500万元项目支持。三是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做优做强,支持领军企业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第二部分鼓励科技型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提出5项政策。一是生物医药领域,支持创新药械和生物制造两个方向,在技术创新阶段分别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1000万元项目支持;在成果转化阶段分别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500万元和5000万元项目支持。二是智能科技领域,在技术创新阶段,支持人工智能基础层建设、技术层智能装备研发、技术层软件算法研发三个方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500万元项目支持;在成果转化阶段,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层示范,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三是绿色低碳领域,在技术创新阶段,资源循环方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项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方向、现代海洋方向、智慧农业方向、城镇化与城乡发展方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在成果转化阶段,对循环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其他示范项目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300万元项目支持。四是未来产业领域,围绕未来信息、未来制造、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领域,支持前沿未来技术研发,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200万元项目支持。五是鼓励企业通过研发合作、平台共建、成果共享等方式参与重大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第三部分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提出6项政策。一是完善创新孵化载体建设,完善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评价机制,支持其开展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推动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能力建设,支持其为在孵企业提供孵化服务。二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对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贷款,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和15万元的贷款贴息;对于投资本市未上市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三是发放企业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企业以创新券的形式购买科技服务,按照不超过业务合同额50%的比例予以市财政补贴,单个企业同一周期内累计最高补贴15万元。四是推动科研仪器设施面向企业开放共享,按照评价情况给予管理单位最高30万元市财政资金支持。五是深化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本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深入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制定发展战略、建设协同创新平台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市财政资金5万元支持。六是搭建助企服务平台,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高新技术展示、成果交易对接会、银企对接会、论坛沙龙、政策宣讲、专项培训等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技术、资金、政策、管理等与企业深度对接。第四部分促进科技型企业协同创新,提出3项政策。一是支持企业深度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对与京冀相关单位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本市创新主体、落地本市重点园区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京冀等外省市科技型企业、与中国科学院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及实施成果转化的本市科技型企业,分别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万元项目支持。二是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建设,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培育,每个项目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500万元支持。三是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牵头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前沿引领性技术攻关,最高给予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持。三、《政策措施》有什么特点?一是精准培育,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体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强化我市猎豹企业培育,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做优做强。二是科产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出有组织的科研,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大生物医药、智能科技、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领域科技重大项目谋划组织力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幅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三是撬动放大,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投入共担机制。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科技金融支撑,给予创业投资奖励,对企业首贷和研发贷给予贴息,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2025-05-14 | 南开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通知
市级
各街镇、宝坻经济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32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25〕6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培育认定重点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聚焦智能科技产业,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以及钢铁、轻工等传统产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创新企业,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力度。强化技术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外地来津企业及外资研发机构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二、工作程序(一)组织动员。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动员,鼓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务必于5月22日前填写拟推荐企业名单(见附件),并与区工信局企业科联系反馈。(二)申报辅导。市工信局将根据各区拟推荐名单,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制要点、指标含义及证明材料等进行专题讲解。(三)网上填报。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于6月1日后登录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按要求完成填报和上传工作。新用户首次使用系统需注册。(四)初审推荐。区工信局对申报企业线上、线下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报企业名单推荐至市工信局。(五)审查评定。市工信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工作指南》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审。其中,符合《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要求适用简化认定政策的,按照简化认定流程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三、其他事项1.申报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包含可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核验的验证码。市工信局将查验企业提交财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情况,凡存在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申报企业均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均可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3.申报企业于6月24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2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宝坻区人民政府院内414室)。 附件: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联系人:王策 、张佳璇      联系电话:022-29246947)                         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5-14 | 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