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工信部通装函〔2025〕294号各乘用车企业: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4号)等规定,现就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48%和58%。二、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三、乘用车企业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1倍计算。四、2026—2027年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按照《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见附件)确定。五、2026—2027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循环外技术且具有循环外节能效果的车型,继续给予其燃料消耗量减免一定额度。新的循环外技术/装置积分核算规定发布前,按《关于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1月7日
2025-11-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0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予以公告。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0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九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1月6日
2025-11-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信厅原函〔2025〕4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落实《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工信部联原〔2024〕136号),加快我国精细化工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促进石化化工产业提质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内容和预期目标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移动通讯设备、轨道交通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关键需求领域,围绕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等3大类50项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的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保障下游应用需求,提升精细化工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二、推荐条件(一)申报主体应为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生产企业与相关用户企业组建的上下游联合体,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审核企业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优先推荐技术指标先进、技术路线成熟、经费预算合理、揭榜团队综合能力强的项目。(三)每个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三、工作要求(一)申报主体根据《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任务榜单》(附件1)提出揭榜申请,填写《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申报材料》(附件2)所需材料,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填写《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申请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二)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大对“揭榜挂帅”关键产品、重点企业配套支持力度,优先配置入选“揭榜”的项目用地、用能、排污等指标资源,出台鼓励中试、应用验证、市场推广的配套政策。(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遴选确定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建立“赛马机制”,择优选择揭榜团队(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3家)进行攻关,对承担揭榜任务的企业,利用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支持攻关任务实施,引导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社会资本等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精细化工产融合作服务专区”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支持纳入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四)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用户企业应推动所攻关产品实现产业化应用,将生产企业纳入供应商目录,并由入围揭榜单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验收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家),通过新材料首批次、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等支持应用推广。(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上下游对接、过程管理、技术咨询、评估组织、协调服务等支撑工作。四、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赵高斌 010-68205592附件:1.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任务榜单 2.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申报材料 3.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推荐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0月31日
2025-11-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信厅科函〔2025〕4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内容面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底座、“人工智能+制造”、智能产品装备、共性基础支撑等重点方向,发掘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强、应用落地快、典型示范好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人工智能与工业深度融合应用,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二、推荐条件(一)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推荐单位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三)鼓励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每个主体牵头申报不超过3项,作为参与单位申报不超过5项。三、工作要求(一)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11月20日前,在申报系统(https://aibest.caict.ac.cn/jbgs)完成注册,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二)请推荐单位组织各方积极参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5年11月30日前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对于提供相关支持举措的北京、上海、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6省(市),推荐项目数量可额外增加20个;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个,经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遴选入围单位,并发布入围单位名单。入围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优胜单位。(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五)为做好揭榜挂帅攻关工作,更好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请各省(市)发挥地方发展优势和特色禀赋,在政策资金支持、场景开放、应用推广等方面为入围和优胜单位予以支持。四、联系方式(一)工作咨询总体工作咨询 010-62304330系统技术咨询 010-62308338(二)地方政策咨询北京市 010-55520871上海市 021-23117655山东省 0531-51782640湖南省 0731-88955549广东省 020-83133405四川省 028-81711615特此通知。附件:1.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2.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材料3.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有关地方支持保障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1月5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信厅科函〔2025〕423号各有关单位:按照《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部署,我部编制完成2025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请部机关相关司局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0月21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1)
2025-11-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信部联节〔2025〕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现将《节水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2025年10月22日
2025-11-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公布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入围揭榜单位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41号),经各地推荐、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入围揭榜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入围揭榜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提出的攻关内容抓紧推进,确保揭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加强对入围项目的投融资支持,并优先提供审评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围揭榜单位和项目的跟踪和服务,结合区域产业优势和临床资源,加大对入围揭榜单位和项目的支持,优先配置项目用地、用能、排污等指标资源,出台鼓励应用推广的配套政策。三、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测评,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家)。鼓励揭榜项目的相关材料以医疗器械主文档形式登记,并通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应用推广。附件: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二批)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2025年10月21日
2025-11-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信部信管函〔2025〕2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重点工作情况(一)提升信息通信服务水平。推进电信业务“明白办、放心用”行动,指导基础电信企业精简优化资费套餐,在售资费公示率达到99%以上;统一电话营销号码,基本建成业务订购集中鉴权核验平台,确保用户知情同意;实现流量超套和业务续订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推广“二次号码焕新”服务,深入推进一键解绑历史互联网应用账号工作,目前已覆盖230余款主流应用,处理解绑申请超2.6亿次,累计服务用户超430万人。(二)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做好北京、河北承德、甘肃榆中等地防汛救灾和防范台风“竹节草”“桦加沙”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上合组织峰会等重大通信保障任务。三季度,信息通信行业共投入应急通信保障人员20.5万人次、应急车辆7.1万辆次、应急油机7.8万台次,发送预警短信46.8亿条,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174起。(三)引导APP规范发展。组织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用户权益保护合规管理指南》,引导企业提升经营服务合规意识和服务水平。组织制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最小必要申请使用权限》系列标准,指导手机终端企业实现相册、文件、联系人、短信等按需动态授权,确保APP只能访问用户指定的内容,更好保护用户隐私。组织开展APP技术抽测47批次,责令整改1970款,公开通报203款,下架76款。推进建设生成式人工智能隐私意识高质量数据集,提升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水平。(四)专项整治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深入推进清理整治营销电话扰民专项行动,组织清理网络违规外呼软硬件推广信息51万条,关停违规语音专线7804条,依法责令整改、督办、处罚违规企业228家次。加大“来电来信免打扰”服务推广力度,依据用户意愿累计为12.6亿用户提供防护服务。深化十三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及时转办涉各行业问题线索,曝光违规营销商家38家次,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依法处置违规源头企业19家次。(五)组织客服热线拨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互联网企业客服热线进行拨测,搜狗浏览器、嘀嗒出行的客服热线未提供人工客服,爱奇艺、转转、搜狐新闻的人工客服无法接通,已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二、电信用户投诉申诉情况(一)电信用户申诉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全国电信用户申诉中,涉及服务争议的申诉占比42.1%,涉及资费争议的申诉占比37.3%,涉及营销的申诉占比10.1%。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2025年第三季度用户申诉主要涉及的移动转售企业见附件1。图1 电信用户申诉情况(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收到的互联网用户投诉中,服务功能类投诉占比47.2%,客服渠道类投诉占比18.2%,个人信息保护类投诉占比17.9%,其他类投诉占比16.7%。在接入平台的178家互联网企业中,多点等3家企业投诉处理及时率较低(详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督促相关企业妥善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图2 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情况(三)不良手机应用投诉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不良手机应用投诉中,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的投诉占比49.7%,涉及个人信息及权限问题的投诉占比29.6%,涉及信息安全问题的投诉占比20.7%。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应用商店、安全检测厂商对存在问题的142款不良手机应用进行下架处理。图3 不良手机应用投诉情况(四)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投诉情况2025年第三季度,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用户投诉中,涉及欠款催收、贷款理财推销等金融类投诉占比81.4%,涉及零售推销类投诉占比3.7%,涉及教育培训类投诉占比1.4%,涉及其他类投诉占比13.5%。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对有关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并将涉及源头营销的问题线索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图4 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投诉情况三、工作要求及服务提示(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信息通信暖心服务十件实事”落实,进一步精简套餐、优化规则、做好公示,不断提高资费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畅通线上线下渠道,便捷用户办理,为套餐降档与升档提供同样的办理方式,保障用户的选择权。(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唯一官方外呼营销号码分别是:中国电信10001、中国移动10085、中国联通10016,不要通过任何非官方号码办理业务,不要向任何人提供验证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附件:1.2025年第三季度用户申诉主要涉及的移动转售企业名单 2.2025年第三季度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处理及时率未达标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0月27日
2025-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孝老爱老购物季”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民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线上线下商贸流通企业: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丰富优质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促进银发消费扩容提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孝老爱老购物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温情孝老爱老 提质银发消费二、活动时间2025年10月21日—11月20日三、活动形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联动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各地特色活动联动、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方式,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优质老年用品促消费活动,营造孝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四、重点任务(一)提升优质产品供给水平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引导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结合老年人群消费需求,开发推广一批功能实用、品质优良、品类丰富的适老化产品,重点推动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日用辅助产品等适老化产品升级迭代。加大对纳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优质老年用品产品和服务市场推广力度,鼓励地方将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服务纳入促消费补贴范围。(二)打造线上消费新平台鼓励主流电商平台设立“孝老爱老购物季”专区,使用统一LOGO(附件1),组织知名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和品牌入驻,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老年用品优惠促销活动。鼓励平台企业利用消费大数据精准研判市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面向中青年子女群体和活跃老年用户定向发放专属优惠补贴,激发消费活力;优化适老版网购界面设计和功能布局,开发语音搜索、一键下单、子女代付等便捷功能,降低老年人网购操作门槛;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充分利用直播带货、短视频推介、VR场景体验等新型营销模式,直观展示产品功能和使用效果,提升消费体验。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线上申领、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三)布局线下体验新场景结合各地区产业特色和消费习惯,在重点商圈、大型商场、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组织开展老年用品博览会、展销会、新品首发首秀、文化节等线下促消费活动。支持盘活闲置工业厂房、老旧街区等存量资产,发展老年购物街区、专区。推动设立老年用品品牌专柜和适老化场景体验区,增强消费者的直观感受和购买信心。鼓励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实体门店完善无障碍设施,设立爱心导购,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便捷支付、送货上门等便利化服务。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横幅、海报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尊老、爱老、助老消费氛围。(四)加强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建立健全供需对接机制,组织老年用品生产企业与社区、医院、养老机构、旅居酒店等老年用品需求端对接洽谈,推动研发合作与订单直采,精准匹配市场需求,提升供应链效率。搭建老年用品线上供需信息发布平台,支持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和需求端及时更新产品库与采购清单,加强信息互通,推动达成采购意向与合作协议,有效提升供需匹配效率。(五)创新开展主题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为老服务进社区”行动,动员老年用品企业、行业协会及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免费检测、产品体验、使用辅导、适老咨询等便民服务。通过多种媒介渠道,以老年人易接受的方式,普及产品选购技巧、智能设备使用方法、消费陷阱防范常识及个人权益维护途径等方面知识技能。鼓励评选“银发消费友好门店”,推动零售服务标准化、人性化改造。(六)构建和谐银发消费环境加大老年用品相关标准的宣贯、培训与实施力度,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老年用品等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督促电商平台和实体商家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优化线上线下退换货流程,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统筹协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行业的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务实举办“孝老爱老购物季”相关活动,加强与“养老服务消费季”、全国“敬老月”等活动的统筹衔接,推动老年用品消费提质增效。(二)优选参与主体。要秉承“广泛动员、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老年用品生产企业、电商平台、线下零售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活动,指导参与活动的主体统一时间、统一形象、统一宣传口号,突出“产品适老、品牌知名、品质为先”的理念,提升“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实效。(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地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因地制宜举办本地区“孝老爱老购物季”启动仪式,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孝老爱老购物季”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各活动主办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实施情况,填写活动反馈表(附件2),于11月30日前发至邮箱zhurui@miit.gov.cn。附件:1.孝老爱老购物季LOGO 2.活动情况反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10月21日
2025-10-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正文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和已揭榜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2025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和已揭榜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度项目申报(一)任务目标面向原材料、高端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需求,聚焦智能工厂建设堵点痛点,发掘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深耕细分行业、具有工业基因的专业化供应商,强化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串珠成链”集成创新,增强人工智能技术与场景深度融合,深化国家、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推动形成先进适用、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应用验证。(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可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已牵头承担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且未完成验收的单位不得再牵头申报。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3.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三)组织实施1.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编制申报材料,明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揭榜任务,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每个申报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涵盖3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揭榜任务应聚焦某一具体行业(附件2)、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详见《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开展集成攻关和应用验证。3.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各省(区、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推荐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应用效果显著、市场前景广阔、带动作用明显的自主可控项目。4.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11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5.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项目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单位和相应揭榜任务。6.揭榜单位在2年内完成所承诺的揭榜任务和指标要求后,及时提请推荐单位组织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项目复核和宣传推广。二、已揭榜项目验收(一)验收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二)验收条件1.揭榜单位应按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和公布的揭榜任务,完成全部攻关内容和指标要求,并形成先进适用、安全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一个解决方案涉及多个行业应用的,须在每个行业至少2家企业完成应用验证。2.揭榜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攻关的技术、装备、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三)验收流程按照当年申报通知要求,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部门须认真做好揭榜项目验收工作。有关验收事项如下:1.提交申请。揭榜单位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材料清单》(附件4)编写验收材料并及时完成线上申请。揭榜单位应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验收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审核验收。各推荐单位及时受理揭榜单位验收申请,并负责验收材料的审核。验收部门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查看视频等方式,对揭榜任务、考核指标、推广应用等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正式验收结论意见。3.材料报送。由推荐单位组织验收的项目,请推荐单位将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4.核验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项目复核,并公布揭榜成功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名单。三、有关要求1.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线上系统使用手册(见网站)。揭榜单位和主管部门使用申报时分发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无需重新注册。2.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原则上须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鼓励完成全部揭榜任务和指标要求的单位提前申请验收。3.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揭榜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在同等情况下,鼓励优先给予政策、要素等支持,强化优秀成果应用推广,更好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4.鼓励揭榜成功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积极承担智能制造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33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010-82262927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联系电话:15225181086 13581998266 附件: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 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4.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5.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10月15日
2025-10-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