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8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采用电子化申报的,除省级初审部门的公函及加盖省级初审部门公章的《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外,其他陈述证明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升级评审意见汇总表 3.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马末妍等31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马末妍等3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征集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设计方案的通知》(建村建函﹝2015﹞91号)要求,有关单位共提交了9份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设计方案。经专家初审、入围方案答辩审查及我司综合考察,最后确定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系统设计开发工作由圣泓工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承担。 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感谢所有参与单位,希望继续关注、关心和支持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5年11月1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33-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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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的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公司作为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允许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允许杨泽中以内部承包形式承揽清华附中工程项目,致使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就筏板基础钢筋施工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部分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即上岗作业;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违反施工方案要求施工作业和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码放在上排钢筋网上导致载荷过大的安全隐患。上述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15年8月28日向你公司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提出听证申请,随后又撤回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七十一条的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公司吊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李雪飞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3327 010-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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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8日,你省广元市苍溪县广明如意城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2016年1月18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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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创建智慧城市,推广智慧城市建设的理念、技术、应用案例和管理经验,按照我部2015年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定于12月上旬举办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智慧化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试点验收办法及要点、典型应用经验等,并安排现场参观。 二、组织单位 培训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承办。 三、培训对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处室负责人、省级智慧城市专家组成员;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市(区、县、镇)具体负责人、相关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专项试点承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等。 四、授课专家 国内从事智慧城市政策研究、顶层设计、标准制订、金融创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权威专家以及具有典型经验的城市专家和企业专家。 五、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5年12月8至11日 地点:宜昌市 参加省份: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安徽 江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二期: 时间:2015年12月9至12日 地点:威海市 参加省份:北京 天津 河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山西 内蒙古 江苏 浙江 福建 山东 具体安排和地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1200元/人(含材料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表和专家免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派分管处室同志参会,并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和专项企业参会。以省为单位报名,各省于2015年12月1日前传真至010-88373860、58933892或发邮件至2360608189@qq.com。 (三)联系方式: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姚秋实 陈新 电话:010-58934022 58933571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程子韬 许利峰 电话:010-58933892 58934798 13901009997 邮箱:2360608189@qq.com 附件:1、“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回执表 2、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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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为建立健全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机制,规范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工作,加强保护管理,我部制定了《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件: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2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烟草行业绿色工房评价标准》(YC/T396-2011)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第十一、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苏州苏悦商贸广场(北楼)等8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1.2015年度第十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2015年度第十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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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兰冰等44人符合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第十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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