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文件精神及和平区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制定《2025年和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强化公平普惠。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二)坚持属地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强化幼儿园规范监管。(三)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招生对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三、招生时间安排5月17日(星期六)上午9点,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开始张贴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5月24日(星期六)开始报名。四、招生政策(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1.报名条件适龄幼儿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名时提供和平区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本),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2.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网上查询结果的方式进行招生。5月17日(星期六)上午9点,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同时公示招生办法网址和报名网址。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点—5月26日(星期一)下午4点,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家长依据意愿依次填报5个志愿。5月24日(星期六)—5月27日(星期二),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幼儿参加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时,优先派位对象为户籍及合法固定居所均在和平区且户口簿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若园所计划招生数未满,再对仅户籍在和平区的幼儿;仅住房在和平区且房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进行派位。随机派位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派位现场由公证处全程公证,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代表、家长代表监督。家长按照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派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日期和要求到幼儿园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幼儿,幼儿园择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复审不合格,则不予录取。派位不成功的适龄幼儿,家长可咨询联系派位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报名。(二)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区户籍的幼儿,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的,报名条件和招生方式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相同。(三)机关办幼儿园坐落在和平区的机关事业幼儿园按照所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招生方式,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采取网上报名、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的,报名条件和招生方式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相同。五、工作要求(一)全面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区、园两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区教育局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健全联动机制,做好幼儿园招生期间综合保障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制定工作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和机构,精准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持续扩大普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三)加强入园需求监测。通过统计、公安、卫生健康、街道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适龄幼儿人口变化。做好入园需求测算,逐步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根据入园需求,统筹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布局,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计划,推动适龄儿童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四)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强化幼儿园招生信息、招生宣传等方面的备案管理。各幼儿园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指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上报区教育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对幼儿园招生和办园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办园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五)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和平政务网”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实施方案及2025年招生的幼儿园名单,明确招生对象、工作流程、招生方式等事项,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招生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派专人接听,就幼儿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附件: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招生幼儿园名单 和平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招生幼儿园名单提示:请家长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招生名单内的幼儿园报名,我区合法民办幼儿园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各项招生、办园政策以和平区教育局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盲目听从承诺,请勿与其他违规使用“幼儿园”名义招生的主体签订入园协议或缴纳费用。
2025-04-22 |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宁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原则1.强化公益普惠。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2.坚持属地管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强化幼儿园规范监管。3.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招生对象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三、招生条件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民办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合理确定招生条件。四、招生方式各类型园所实施线上报名。家长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登录宁河区幼儿园新生报名入园管理系统,填写幼儿报名信息。如家长无法自行完成线上报名,可到园线下登记。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子女入园直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五、日程安排5月17日(星期六)各类型园所公布招生简章,张贴时间为7天,简章注明招生咨询电话。5月24日—5月25日(星期六、星期日)报名。线上报名时间截至5月25日下午5:00。5月27日(星期二)各园所公布拟录取结果,线上报名家长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结果。5月28日—5月29日新生分批次注册。5月29日有空余学位的园所进行二次招生。六、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统筹做好各类型园所的招生录取工作,幼儿园招生简章报教育科备案。各镇(街)教育组要做好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摸查,对招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2.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在招生过程中,严禁对幼儿进行测试;严格落实收费规定。禁止以开办各种类型的班,如早教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幼儿园新生报名入园管理平台的应用,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录入新入园幼儿信息。3.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各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民办幼儿园要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简章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区教育局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对幼儿园招生和办园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办园行为,一律严肃查处。4.营造良好氛围。各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就幼儿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咨询电话:022-6959138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邮箱:nhqjyj04@tj.gov.cn 附件:1. 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招生幼儿园名单 2. 家长报名操作手册(此件主动公开)宁河区教育局2025年4月22日
2025-04-22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宁河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原则(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二)坚持政府统筹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小学招生工作的政府责任,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镇(街)小学招生工作由所属教育组统筹管理,各校具体组织实施。(三)坚持公平普惠原则。依法依规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招生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区、校、家庭与社会的沟通交流。二、招生政策(一)招生对象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二)芦台街、桥北街域内学校招生1.小学招生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招生依据。城区(芦台街、桥北街)所属学区片小学不招收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2.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仅限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区教育局先安排“人户统一”(有城区户籍,户口与房屋产权证一致)的学生入学,再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有城区户籍,户口与房屋产权证不一致)的学生入学。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4.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街无自有产权住房,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芦台二小。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5.芦台街所属学区片适龄儿童入学,户口迁入时间截至全市小学一年级统一报名时间。户口迁入时间晚于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6.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招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7.芦台一小和芦台四小继续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政策。一是同一套住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所属学校就读。3年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持有人子女不能以此房本为凭据进入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3年内只能为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二是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居民在芦台一小、芦台四小服务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有入学需求的,须提前到学校查询学位占用情况,并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再次确认该住房地址是否有在该校就学的学生。三是本办法实施采取逐年过渡的方式,对2025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学生由学校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2025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适龄儿童需要对比学生信息库中2024年入学和中途转学学生的房屋地址信息,2026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适龄儿童需要对比学生信息库中2025年、2024年入学和中途转学学生的房屋地址信息,以此类推。(三)其他各镇学校招生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所属片区学校入学。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2.跨镇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作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四)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报名具有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我区入学的,需提供父母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户口簿和合法居所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最终由区教育局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芦台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持相关手续直接去芦台二小报名登记。桥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对口学校报名登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到桥北一小及相关学校报名登记。其他镇随迁子女到所属学校登记。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六)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七)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宁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八)切实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三、工作安排(一)报名方式2025年宁河区小学招生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具有宁河区户籍学生家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即可。各校于5月6日将招生政策、招生流程、报名方式等信息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1.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2.线下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线下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25日。3.参加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随机派位的适龄儿童、城区以外跨镇务工人员子女、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落实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等特殊情况报名时须携带所需材料线下报名。线下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25日。4.录取查询:线上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6月5—6日。家长可登录“津心办”APP查看。(二)资格核验芦台街、桥北街所属学校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学校安排学生入学。各镇所属学校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安排学生入学。(三)诚信报名报名登记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虚假手续,后果自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报名。四、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科、综合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局直属校校长、各镇(街)总校长为成员。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校校长负总责,所辖小学均在服务范围内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各校要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规范操作、结果公开透明。(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校要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校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帮助家长高效办理入学登记报名。(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四)严格监督问责。区教育局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营造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将通过宁河区政务网、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宁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2-69591381 监督举报电话:022-69582271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津榆公路恒大御景对面咨询电话:022-69390530 附件:1.宁河区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2.宁河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3.芦台、桥北街道部分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宁河区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服务片
芦台一小
光明区;新华楼;金城嘉园;商业街的交通局楼;庆平里;庆平楼;华丽楼;团结楼;卫生局的福东西里;震新街;朝阳小区;龙泽馨园;永盛道街(齐心里、复兴里除外);红宾楼;幸福小区;滨新二区(1—4栋);商业道的幸福楼、振兴楼;金鼎华府
芦台二小
新生街;光辉街;换新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车站街;愉悦港湾;港湾公寓;时代花园;联星街;红磡和院;颐品学府
芦台三小
永兴街(含永兴小区 顺兴小区);顺驰小区;东方裕景;东方红街;西大桥街;沿河路街;建国社区;滨新一区;华翠小区;国家园街1—5排;永盛道街的齐心里、复兴里;观澜苑小区
芦台四小
光明街;曙光里街;文化街;粮食大楼;爱地小区;唐宁里;镇社楼;光明学府;百花名苑
芦台五小
大陈街;赵家园榕泽城;龙胤溪园;靳庄村;南崔村;金华路街;育红街的(朝阳楼15栋—22栋);红星里1—4排;金鑫楼;教师楼(1—10栋);幸福路街(鸿雁楼、朝阳楼7—14栋,同福里1—3排、同祥里1—3排);国家园街6—10排;佳园小区;宁福花园;宁海花园;福康小区;金海湾小区
桥北一小
光明路以西,绿荫西路之南路以北(保利一、三两期、128栋、香榭世家、官邸壹号;玉兰花园;);山广支线以东(党庄、前田小区、大赵小区、金桥小区、福宁楼、恒大御景、气象局平房、万历楼);小王村;新城悦隽公馆;蓝光雍锦湾;慧谷风华;大艇村
桥北实验
光明路以西,绿荫西路之南路以南(保利二、四两期、保利二区、英伦世家、滨江国际、滨江锦园);129栋;光明路以东,山广支线以西(开发区、银河花园、百姓楼、北田小区片区含能源宿舍、电力宿舍等);东昊骏景学府;张前村;张北村;张西村;张二村;北胡村;薄前村附件2宁河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性
别
身份
证号
监护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应入学
时间
家庭住址
户口
属地
延缓
入学
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延缓
期限
2025年 月——2026年 月
医疗
鉴定
机构
意见
附材料清单:
上交时间: 年 月 日
所属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两份,学校、教育局各留1份,由所属学校报教育局教育科)附件3芦台、桥北街道部分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
69571815
2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二小学
69591387
3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三小学
69592500
4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四小学
69117207
5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五小学
69592600
6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第一小学
69318930
7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69568636
8
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
69361989
2025-04-22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宁河区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坚持政府统筹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初中招生工作的政府责任,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镇初中招生工作由所属教育组统筹管理,各校具体组织实施。国办中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公平普惠原则。依法依规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加强教育局、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沟通交流。 二、招生政策(一)芦台三中招生办法城区热点学校芦台三中继续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制度。1.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所属学校就读。3年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持有人子女不能以此房本为凭据进入芦台三中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3年内只能为同一家庭的学生提供学位。2.芦台三中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居民在芦台三中服务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有入学需求的,须提前到学校查询学位占用情况,并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再次确认该住房地址是否有在该校就学的学生。3.本办法实施采取逐年过渡的方式,对2025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学生由学校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2025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学生需要对比学生信息库中2024年入学和中途转学学生的房屋地址信息,2026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学生需要对比学生信息库中2025年、2024年入学和中途转学学生的房屋地址信息,以此类推。(二)芦台一中初中部招生办法2025年芦台一中初中部招生继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按照宁河区教育局202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宁河区初中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对2025年芦台一中随机派位政策进行调整。1.派位对象: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具有宁河区户籍,且在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宁河区芦台街以外其他镇街所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具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三中片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2.录取原则:区教育局按芦台二中、芦台三中、芦台五中各片投放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未招足的计划,不再面向其他片区投放。3.政策调整: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剩余计划,将面向符合派位条件且首轮未参与报名的新生街、光辉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红磡和院、颐品学府片区学生投放。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上述片区学生人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则全部录取。以上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4.报名方式:芦台街一至五小六年级毕业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他镇街所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组织报名。5.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11日6.派位时间:2025年6月下旬(三)城区其他中学招生办法1.初中招生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非住宅等均不能作为招生依据。2.适龄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小学毕业信息确认。区教育局组织芦台一至五小、桥北一小有序安排本校六年级学生家长对户口、房屋产权、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校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桥北实验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 4.本区户籍且在芦台一至五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芦台街所属初中校。本区户籍且在桥北一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桥北街所属初中校。 5.非本区户籍(指本市外区、非津户籍)且在芦台一至五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芦台街所属中学。非本区户籍(指本市外区、非津户籍)且在桥北一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校生源情况和有无住房情况统筹安排到桥北街所属初中校。6.芦台街、桥北街以外各镇就读的符合城区就读条件(即人户统一)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到城区初中就读,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验证合格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相应初中校。7.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执行天津市教委回户籍区升学政策。8.在外省市就读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要回我区升学的,需在原就读学校毕业,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属于城区人户统一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相应初中校。(四)其他各镇中学招生 其他各镇初中校在服务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宁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统筹安排”的原则,依规安置。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六)适龄残疾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七)切实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三、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科、综合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局直属校校长、各镇(街)总校长为成员。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校校长负总责。各校要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规范操作、结果公开透明。(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校要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四)强化监督问责。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营造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将通过宁河区政务网、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附件:宁河区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宁河区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服务片
芦台一中
桥北学校
山广支线以东:党庄、前田小区、大赵小区、金桥小区、福宁楼、房产楼单独1栋、恒大御景、气象局平房、万历楼、新城悦隽公馆、蓝光雍锦湾
芦台二中
西大桥;沿河街;东方红;永兴街;建国社区;永盛道街;东方裕景;滨新一区
芦台三中
新生街;光辉街;换新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车站街;愉悦港湾;港湾公寓;时代花园;联星街;震新路3号(一中家属楼南楼);曙光里街;佳园小区;光明小区;大陈;文化路;粮食大楼;明达家园;唐宁里;金城嘉园;朝阳花园;华丽楼;龙泽馨园一期、二期;光明学府;红磡和院;百花名苑;颐品学府;金鼎华府
芦台五中
育红街;金翠路;园丁楼;鸿雁楼;南崔;靳庄;华翠小区;国园;顺驰小区;幸福小区;滨新二区;永兴小区;顺兴小区;赵家园榕泽城;龙胤溪园;金华路街;宁福花园;宁海花园;福康小区;金海湾小区;幸福楼;振兴楼;朝阳楼;华翠楼;观澜苑小区
实验学校
桥北实验学校小学部直升;北胡小学直升;光明路以西,绿荫西路之南路以南(保利二、四两期、保利二区、英伦世家、滨江国际、滨江锦园);129栋;光明路以东,山广支线以西(开发区、银河花园、百姓楼、北田小区片区含能源宿舍、电力宿舍等);东昊骏景学府;保利一、三两期;官邸壹号;玉兰花园;香榭世家;慧谷风华
赵庄中学
光明路以西,绿荫西路之南路以北(不含保利一、三两期;香榭世家;官邸壹号;玉兰花园);运河家园(128栋);小王村;震新村;大艇村;王前村;王北村
2025-04-22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天津市科技服务业研发专项项目拟立项的公示(已到期)
2025-04-21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双睿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王海宁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346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5]第391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医疗费22110.49元。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伤残津贴172577.4元。四、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活护理费138773元。五、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04月21日
2025-04-21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于2006年9月22日发布了《2007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第一次协议招标公告》,现就相关执行问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附件二“具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中所列投标企业信息不全的(缺少企业13位进出口代码或中文名称),企业如需投标,请于11月3日前,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补充企业信息申请。 二.公告附件二“具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中所列投标企业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申请最高投标量合并计算,请于11月3日前,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合并申请: (一)一家企业有两个以上海关编码的(各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相同); (二)相同海关编码下企业名称不同的; (三)企业名称不同且海关编码也不同但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相同的。 对于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最高投标量合并申请不予处理。 三.企业应于11月3日之前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补充企业信息或最高投标量合并申请,并同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海关自理报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四.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请企业的书面材料。如需进一步核对的,可要求申请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初审通过后,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11月9日之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以传真件形式报纺织品招标办公室复核(申请合并最高投标量的企业须列明合并前后有关企业的海关编码、企业代码、企业名称)。审核工作完成后,申请企业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封存备查。 五.尚未办理电子投标密钥的企业,请于11月13日前,按照公告附件三“电子投标技术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完毕电子密钥和企业电子信息登记备案,并获取“电子投标软件V3.0”的程序使用许可号,逾期不予办理。 六.招标办公室电话:010-67739327、67739213,传真:010-67719297。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电话:010-67870108,(拨通后按号码1再按号码3)。
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2025-04-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各有关单位: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了2024年天津市“科技兴警”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项目,现将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未注明有效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我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我局举报。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联系人:市科技局低碳处 党馨联系电话:022-58832853附件:2024年天津市“科技兴警”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项目拟立项清单2025年4月21日
2025-04-21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就业厅函〔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总台地方总站,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部署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8月
二、活动主题
奋发有为·国聘行动
三、对象范围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挖掘就业岗位。各地各单位要加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准确把握当前就业面临的风险挑战,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工作合力,聚焦重点产业和人才需求量大的区域和领域,深入挖掘就业岗位。强化数字赋能,积极搭建用人单位和高校互联互通、访企拓岗、洽谈对接的平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量。鼓励各地组织优质用人单位开展跨区域招聘引才活动,深化校地、校企合作,提升岗位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青年就业驿站”加入国聘行动就业促进活动,为毕业生跨区域求职就业提供短期住宿和就业指导等公益服务。
(二)集中发布就业信息。各地各单位要鼓励、支持、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聘行动”促就业活动。各用人单位要自觉遵守行业规范,依法依规发布用人需求,明确招聘条件和招聘人数,在国聘招聘平台、中智招聘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团团微就业、全联人才在线、中国妇女人才网等线上平台,设置活动专栏,集中发布岗位信息,持续举办各类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活动。有关招聘平台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求职提供精准的岗位匹配推送服务。
(三)开展“国聘行动+”宣传推介活动。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创新“国聘行动”开展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等融媒体宣传渠道,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宣传,鼓励将线下活动通过联动直播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升宣讲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同优势,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导向,结合引才政策发布、招才引智等活动,组织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主题性的融媒体招聘活动,持续扩大“国聘行动”促就业合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带动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扩大就业容量。
(四)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引导。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国聘行动”推出的就业指导主题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营造“职业无贵贱,劳动受尊重”、“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激励高校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认真落实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及时推送“国聘行动”促就业活动信息,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为用人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提供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参加,开发优质就业岗位,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内容,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国资部门要指导所监管企业充分发掘岗位资源,以市场化手段发挥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青年优势,动员更多的青年求职者和企业家等参与“国聘行动”促就业。妇联组织要从加强就业指导、挖掘就业岗位、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入手,组织女企业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助更多女性实现就业。工商联组织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聘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引才专项活动,汇聚更多岗位资源,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顺利就业。
(二)严格招聘审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严格审查招聘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要加强对招聘流程的监管,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单位实习期限等作为限制性条件。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杜绝泄露求职者信息等情况。各招聘平台要加强事前提示、事后监管,尤其是对招聘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审尽审,做好招聘信息审核把关和动态监督。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认真做好“国聘行动”宣传工作,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和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就业环境。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成效,定期汇总招聘数据,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有关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全国工商联。
附件:“国聘行动”招聘平台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
2025年4月14日
2025-04-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关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我市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实效,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天津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委聘任了21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2025-04-21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