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结果公示(第四批) 根据《天津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159号)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验收标准及工作程序》(津危搬办〔2019〕2号)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4月2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024年4月17日(联系电话:022-83607455;传真电话:02263085925;政务邮箱:sgxjyclgyc@tj.gov.cn)天津市第四批搬迁改造工作验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搬迁改造方式
验收意见
1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异地迁建
通过
2025-04-17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04月17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07006711044)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康盛广场17#-25#楼、配建1及4#地下车库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04月17日至自2025年5月16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7695992046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4月17日
2025-04-17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津政发〔2024〕9号)、《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津科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加强对各类技术转移机构的培训、指导和服务,现开展2025年度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技术转移机构信息实行分类登记,凡是业务范围符合《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附件1)规定的法人单位(或高校院所的内设机构)都可以进行信息登记。(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自行选择“高校院所类、行业类、服务类、区域类”等四类类型中的一种进行信息登记。已完成登记的机构,需对已登记信息进行年度更新。(三)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旨为完善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开展技术经理人培养、对接服务等,不作为能否具备开展相关服务的依据。(四)新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需具有至少3名技术转移人员。二、工作流程2025年技术转移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在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www.tten.cn)开展,具体流程如下:(一)在线填报。各机构登录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拟新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提示信息进行分类登记(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单位可登记为“服务类”技术转移机构;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10亿元及以上的技术出让单位,可登记为“行业类”技术转移机构);2024年已完成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更新。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年度信息更新材料所填报的业绩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批次机构信息登记和更新工作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二)初审。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局于5月9日前对管辖范围内机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如果材料审核未通过,登记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本轮工作结束后,新申请的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工作仍然在线开展。(三)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被驳回,登记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并再次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局审核;该阶段,每个机构仅有1次退改机会,建议各机构及时关注系统状态。(四)分配登记号。新登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登记号。年度信息更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新登记号,旧登记号作废。新登记和年度信息更新的机构以线上审核通过为准,不需要上交纸质材料。三、联系方式(一)工作咨询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马莉莎 022-58832879 吴嘉峰 022-58832822(二)技术支持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资源中心)马重阳 022-23532900-04转824附件:1.《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2.各区(功能区)技术转移机构登记管理通讯录3.科服网·京津冀成果网操作指南
2025-04-17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试行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当前,我国特种设备产品向高参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下统称“三新”)不断应用,解决了困扰特种设备相关产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但也带来以现有科学认知难以预见的潜在风险。为推动特种设备技术进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试行沙盒监管制度,现通告如下:一、目的意义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是对采用“三新”的特种设备,在产品正式进入市场前,采取沙盒试验、技术评审、过程监督等措施进行风险管控,目的是引导企业查找问题、消除隐患、降低风险。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有利于更早发现新兴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同时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特种设备采用“三新”,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时,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采用“三新”行政许可的,实施沙盒监管。三、工作程序沙盒监管工作程序包括申请、符合性审查、沙盒试验、技术评审、许可审批、终止等。其中,沙盒试验是指对采用“三新”的特种设备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所(或区域)进行的真实场景试制试用,主要目的是在技术评审和许可审批之前,深度测试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识别产品设计时未考虑的潜在风险,不断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技术进步。四、实施要求沙盒监管遵循包容审慎原则,设置相对可控的安全空间,实现沙盒内安全风险与外部风险有效隔离,既为“三新”的发展提供试验条件,又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申请单位对沙盒试验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试制试用过程中,相关单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或者采用“三新”的产品因质量安全性能导致事故、故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申请单位应当制定试制试用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试制试用。试制试用过程中,不定期开展技术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风险辨识,及时采取针对性降险措施。发现试制试用产品不符合试制试用方案或者无法达到预期要求的,应当立即终止试制试用。鼓励申请单位为试制试用的特种设备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参与沙盒监管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应当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守申请单位技术和商业秘密,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五、组织保障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建立信息共享、动态评估、调整退出机制,统筹推进沙盒监管制度建设和实施。依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开展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试制试用方案评审、沙盒试验过程跟踪、沙盒试验专家评审等技术性服务工作。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总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技术机构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相关技术分析、质量服务等工作。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特种设备安全沙盒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7日
2025-04-17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日 期讲座主题及内容教师及单位4月23日(星期三)14:00-14:30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情况和功能介绍主要内容:介绍新上线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功能。刘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4月23日(星期三)14:35-15:00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信息查询系统介绍主要内容:介绍专利商标质押登记、转让登记、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开放许可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运用信息监测分系统(公众端)的主要功能。王海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4月24日(星期四)14:00-15:00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检索与利用主要内容: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中与信息检索和利用相关的功能模块,以及如何利用平台功能和专题数据开展信息检索和分析。施曙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4月25日(星期五)14:00-15:00《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介绍主要内容:介绍《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的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数据基本概念、数据利用场景、数据获取方式以及相关公共服务系统等。王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讲座时间:14:00-16:00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咨询电话:010-62086805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s://cast.263live.net/COMVqu“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专利文献馆2025年4月
2025-04-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 TSG09—2025),现予公告,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8日
2025-04-17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等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行动方案》《锅炉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客运架空索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已经2025年3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7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4-17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零碳”工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天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津工信节能〔2022〕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零碳”工厂试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条件(一)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处于连续生产状态,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三)将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和绿色制造理念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零碳”工厂试点工作。(四)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五)满足《“零碳”工厂试点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1)中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2)。 二、主要目标 试点企业通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采取自主减排措施,经过一年左右建设期,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碳排放强度、主要工业产品单耗进一步下降,基本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 三、工作程序(一)组织申报申报聚焦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轻工、新能源、航空航天、信创等重点产业链行业开展“零碳”工厂试点工作。申报企业对照《“零碳”工厂试点评价指标体系》梳理有关工作情况,编制《“零碳”工厂试点方案》(模板见附件2)。方案要充分体现试点建设前后各项指标对比变化情况,应包括企业现状、建设目标、重点措施、重点项目等内容。(二)评估遴选 保税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的企业,结合《“零碳”工厂试点方案》内容开展现场调研,遴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试点培育对象。(三)试点建设纳入培育对象的企业要按照《“零碳”工厂试点方案》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有关工作,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完成“零碳”工厂试点相关工作。(四)效果评价企业完成试点建设后,提出试点建设效果评价申请后接受审核评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试点建设效果评价,确定“零碳”工厂试点企业。(五)材料报送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零碳”工厂试点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U盘拷贝)报送至我局。 报送地址: 1、临港。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 2、空港。天津港保税区西三道166号管委会A座二楼工信局。 附件:1.“零碳”工厂试点评价指标体系2.“零碳”工厂试点方案(模板)3.“零碳”工厂试点工作推荐汇总表 2025年4月17日 (联系人: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综合科)李程84906787 13672164368;郑慈航 85288247 1569225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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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社局关于组织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参加2025年专题研修项目预报名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国家战略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有效发挥人才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支撑作用,按照《天津市2025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津人社办函〔2025〕162号)工作安排,现就组织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参加2025年专题研修项目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2025年拟安排5期专题研修项目,均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根据预报名人数确定举办的研修项目,对于不能开班的项目,通过沟通协商方式将报名人员调剂到正常举办的研修项目。 (一)人工智能赋能未来发展专题研修班(聚焦人工智能,围绕人工智能 2.0时代技术跃迁底层逻辑、智能技术驱动产业变革、人机协同管理范式与组织效能提升等):拟于5月在浙江大学举办,连续 6天时间。(二)拔尖创新人才专题研修班(聚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围绕前沿科技、交叉学科与创新实践、战略前瞻思维、跨界领导力构建等):拟于7月在北京大学举办,连续6天时间。 (三)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创新专题研修班(聚焦前沿技术驱动产业创新,围绕新质生产力技术发展路径、产业创新范式及政策支撑体系等):拟于9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举办,连续 6天时间。 (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聚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国家战略解读、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产业数字化转型及创新生态构建等):拟于10月在清华大学举办,连续6天时间。 (五)战略领军人才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聚焦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围绕战略型领导力、领导者与数字化转型思维、战略管理等):拟于11月在武汉大学举办,连续6天时间。 二、参加范围天开高教科创园、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重点创新载体,我市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际一流企业、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博士后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高层次人才;鼓励我市入选“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和“项目+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三、有关事宜 (一)各区人社局、各部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各研修项目。请各主管部门将填报好的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5月9日(星期五)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盖章PDF版以及word格式)。 联 系 人: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 张维、常金燕 联系电话:022-28013597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2号B座二楼 电子邮箱:rcpxb@tj.gov.cn 附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专题研修项目预报名汇总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6日
2025-04-17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青区农业农村委: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第710号公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检查组对天津二商迎宾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现确定天津二商迎宾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通过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请你单位对已通过首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持续加强监管;对未接受检查的企业做好指导工作,全面推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为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附件: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通过企业名单(第一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4月16日
2025-04-1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