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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81)
市级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 索引号: 319-9915-2026-0045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71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 成文日期: 2026-08-25 发文日期: 2026-08-2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71号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现将完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公告                 2.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变更公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8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公告.xlsx 附件: 附件2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变更公告.xlsx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6-08-26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紧缺人才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6〕2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印发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25号),为进一步提高紧缺专业人才和骨干专科医师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2026年度紧缺人才培训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医师(麻醉专业,康复专业)。招收对象以区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为主,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二)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药师。招收对象为各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需具备临床药学、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应有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1年以上经历;其他专业人员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具备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有从事药剂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已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非上述专业但确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具有从事药剂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并已取得主管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三)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妇产科学、超声诊断学、重症医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精神科8个专业)。招收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区级医院临床执业医师。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二、培训基地及招收人数 项目 基地 专业 人数 紧缺人才 培训项目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麻醉 1 天津市环湖医院 康复 3 临床药师项目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抗感染药物、肿瘤专科、呼吸内科、ICU、内分泌、抗凝治疗、心血管内科、全科 1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抗感染、肿瘤、消化内科、内分泌、全科 6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疼痛 1 天津市环湖医院 全科 1 天津市胸科医院 心血管内科、抗感染药物、抗凝治疗 4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小儿用药、全科 2 区级医院骨干 专科医师培训 项目 天津市胸科医院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 1 心血管病学 1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妇产科学 2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超声诊断学 1 天津环湖医院 神经外科 1 天津市南开医院 普通外科学 1 重症医学 1 天津市安定医院 精神科 2三、学员报名及招收为进一步满足基层培训需求,推动建立学员和培训基地双向选择机制,本年度招生工作仍分为两个阶段。(一)紧缺人才和骨干医师报名(除临床药师专业):第一阶段学员于2026年8月25日至9月15日期间登录“培训统筹管理平台”(https://pxtc.chinacpd.cn)自主填报两档志愿。第二阶段为各基地批量上传学员阶段,基地可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将招收的学员批量录入系统,该阶段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30日。(二)临床药师类别学员通过“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信息平台”(http://ntbcp.drugsafe.cn/program/index.php)填报信息。学员填报信息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至9月7日,第一志愿录取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0日,第二志愿录取时间为9月11日至13日,后期会根据招生需求陆续开放多个招生批次至9月30日截止。四、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采取临床实践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培训需脱产培训12个月。(一)线上学习。学员可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s://www.ncme.org.cn)参加线上课程学习(含公需课与专业课)。(二)临床实践培训。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五、培训考核参培学员在完成项目实施方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后需提交一篇自评总结材料,培训基地审核后报名参加结业考核。考核合格人员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任务。为切实减轻学员培训负担,各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培训并考核学员提供进修证明。六、其他事项(一)各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要求,结合学员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带教激励机制,在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应结合带教任务和质量给予适当倾斜。(二)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学员派出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区、本单位医疗服务工作情况,按照培训要求组织选送培训学员,确保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学员合理待遇;对结业返岗学员做好使用激励,促进医务人员学有所用,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    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 科教处 白雪 63081053 紧缺人才 培训项目 麻醉专业 董贝贝 60361523 康复专业 崔立玲 59065601 临床药师项目 耿春梅 23628986 骨干专科医师 培训项目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 心血管病学专业 浦雪 88185164 妇产科学专业 李姗姗 58287905 超声诊断学专业 张洁 60364075 普通外科学 重症医学专业 王文锐 27435008 神经外科(环湖医院) 刘淑玲 59065828 精神科 王勇 88188856 附件:天津市2026年度紧缺人才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6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08-25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依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品牌指数及评价方法》等5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发布的5项天津市地方标准目录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发布的5项天津市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12/T 695-2026修订DB12/T 695-2020 品牌指数及评价方法 2026年8月25日 2026年9月25日 2 DB12/T 1463-2026 社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筛查技术指南 2026年8月25日 2026年9月25日 3 DB12/T 1464-2026 排水及再生水井盖技术规范 2026年8月25日 2026年9月25日 4 DB12/T 1465-2026 机关幼儿园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2026年8月25日 2026年9月25日 5 DB12/T 1466-2026 公共机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评估导则 2026年8月25日 2026年9月25日注:地方标准文本可在我委门户网站(http://scjg.tj.gov.cn)查阅。查阅路径: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电话:022-27113030。  
2026-08-25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策法规
省级
津市场监管质发〔2026〕8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脑机接口产业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培育壮大脑机接口产业质量竞争优势,现将《京津冀脑机接口跨区域质量强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京津冀脑机接口跨区域质量强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坚持强基础、育生态、促应用,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统筹实施质量技术攻关、链式质量升级、质量品牌塑强、质量集成服务、质量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强质量支撑,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脑机接口产业链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一、加强质量共性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开展质量攻关活动,鼓励联合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找准共性质量痛点,推进脑机接口质量强链标志性项目建设。围绕脑机接口涉及的神经信号采集、解码、控制和反馈等关键环节,聚焦脑电信号感知与采集、人机交互技术、脑机接口典型应用场景等方面,推动新型干电极、柔性电极、脑机接口信号采集芯片、计算解码芯片、集成整机采集系统、高性能实时解码算法等质量共性技术突破和转化落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科技局、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器械检验中心、京津冀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产业联盟、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单位分工负责)二、强化全链条质量管控鼓励建立脑机接口质量标准实验室,聚焦产品设计、生产控制、检测试验、管理体系等开展重大质量标准研究。发挥链主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科创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研发、生产、供应商管理等关键环节质量管控水平。推广应用数字化质量管理工具,加强质量数据追溯与分析。鼓励三地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质量标准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健全质量融资增信体系,统筹推进企业质量战略、质量文化建设。(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京津冀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产业联盟、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南开大学等单位分工负责)三、推动核心标准研制完善脑机接口产业基础技术、应用标准体系,参与筹建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技术、数据、应用、伦理和安全标准研制。推动数据质量、器件质量、设备性能、安全规范等质量要求相关标准制定。制定脑电数据标注管理标准,引导脑电数据规范化管理。制定监测类设备的信号采集精度标准和脑机接口产品长期应用安全性评价标准。积极参与推动脑机接口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产品国际评价标准互认。(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天津市药监局、北京市药监局、河北省药监局、电子标准院、医工所、天津市器械审查中心、天津市器械检验中心、京津冀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产业联盟、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单位分工负责)四、增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支持建设脑机接口质量基础设施集成应用中心,增加脑机接口产品计量检测认证供给。探索构建脑机接口神经信号精准测量与溯源体系。研发脑机接口产品检测工具。支持国家级脑机接口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开展脑机接口零部件和系统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评价指标及检测方法研制,指导企业、技术机构联合建立面向多元应用场景的检测标准体系。推动开展被动式、反应式、主动式、闭环交互等脑机接口产品的性能、稳定性、安全性等认证工作。(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质检院、天津市计量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器械检验中心、京津冀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产业联盟、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单位分工负责)五、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面向医疗康复、智能交互、教育娱乐等关键领域,加速脑机接口技术与神经科学、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的交叉创新。发挥脑机接口人体功能量化评估的客观优势,重点发展医疗领域基于脑机接口的神经疾病诊疗、运动功能重建、康复训练和情绪精神类疾病分级诊疗;在工业领域,推动作业人员体征监测、脑控机器人、高精度人机协同、模拟训练等场景落地;探索脑机接口在教育领域、智能家居、辅助驾驶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建设脑机接口技术试验平台,为科研机构及企业在脑电库建设、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和科研转化等提供应用场景。通过示范项目验证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与兼容性,培育脑机接口新业态,打造技术研发—模拟验证—场景验证—产业推广的完整生态链。(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天津市科技局、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天津市教委、北京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京津冀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产业联盟、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南开大学等单位分工负责)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创新区域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区域间质量政策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共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跨区域分工合作,优化脑机接口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各有关单位要将脑机接口质量强链纳入科技、产业等领域“十五五”规划等顶层设计文件,加大资源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健全链长组织、链主引领、链员协同、基础支撑、技术赋能的质量提升模式,动态建立产业链质量图谱、质量问题清单、重点攻关项目清单以及质量政策工具清单,推进脑机接口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2026-08-25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根据《关于组织2023年、2024年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申报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武清区2023年、2024年认定的A、B、C类人才,自认定之月起(2023年8月),1年内可分别享受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租房补贴。本次经人才个人申报、企业汇总审查、园区镇街复核、区人社局审核,2023年度自主认定人才中共289人(A类11人,B类62人,C类216人)符合条件,2024年度共306人(A类16人,B类68人,C类222人)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武清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请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2-82122053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雍阳西道106号305室邮    编:301700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2026-08-25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脑机接口领域高质量发展,精准服务各单位做好本年度脑机接口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市科技局将于2026年8月28日(周五)上午9:30召开“2026年脑机接口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政策宣讲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会议议程1.宣讲脑机接口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涉及天津市未来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脑机接口专题、天津市生物医药重点研发计划)。2.交流答疑。二、会议地点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大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请各位通过公共交通方式前往。三、会议报名请参会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2:00。联系人: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处 张雨琦,022-58832975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8月25日
2026-08-25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6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平均工资202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3608元,月平均工资为8634元。二、相关待遇标准2026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634元计算,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2026年度相关待遇简表》。三、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180元和25902元。(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5180元至2590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基数为5180元。(三)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缴费基数为5180元。(四)托管中心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5180元。(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基数为5180元。(六)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四、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一)相关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筹资标准每年为11280元,每月为94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为10824元、每月为902元,生育保险每年为456元、每月为38元。(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每年为16434元、每月为1369.5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为14880元、每月为1240元,生育保险每年为624元、每月为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每年为930元、每月为77.5元。本通知从2026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026年度相关待遇简表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2026年8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6年度相关待遇简表项         目标                   准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8634元×50%=431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8634元×40%=345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8634元×30%=2590元伤残五至十级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五级:8634元×12个月=103608元伤残六级:8634元×10个月=86340元伤残七级:8634元×8个月=69072元伤残八级:8634元×6个月=51804元伤残九级:8634元×4个月=34536元伤残十级:8634元×2个月=1726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五级:8634元×18个月=155412元伤残六级:8634元×15个月=129510元伤残七级:8634元×12个月=103608元伤残八级:8634元×9个月=77706元伤残九级:8634元×6个月=51804元伤残十级:8634元×3个月=25902元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8634元×6个月=518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8634元×2个月=17268元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8634元×1个月=8634元防暑降温费8634元×3%=259.0元高温津贴8634÷21.75天×12%=47.6元中班津贴8634÷21.75天×5%=19.8元夜班津贴8634÷21.75天×10%=39.7元2010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一档缴费:8634元×20%=1727元按二档缴费:8634元×16%=1382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8-25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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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金融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南开政办发〔2026〕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金融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区金融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推动南开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南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主要目标以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持续深化与区域内重点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金融五篇大文章的作用。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要求,将金融业发展深度嵌入区域协同格局,持续提升南开区金融总体规模,形成与全域创新区相匹配的金融发展水平。以服务科技创新为方向。依托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发展优势,强化金融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完善“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大主导产业倾斜,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以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机构产品布局,吸引功能性金融总部与专业服务机构集聚,丰富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等产品体系,提升对中小微企业、重点产业集群的服务效能。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南开区持续打造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发挥金融功能,服务天开园建设促进“科-产-融”循环发展。与市金融局等市级部门加强联动,利用天开园优势条件,促进“科-产-融”循环发展,打通科技研发、产业转化、金融服务全链条,逐步成为“科技金融”工作的重要实践园区。创新科创融资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工具,鼓励银行设立“科创贷”“成果转化贷”等专项产品,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利率、额度方面给予大力倾斜。联合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创投机构打造“投保贷”联动机制。联合沪深北交易所天津基地打造天开园特色服务,力争五年内核心区成功培育上市及辅导后备企业5家以上。聚集基金等科创金融要素。围绕天开园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构建多层次基金支持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未来五年,联动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知名基金机构再设立20只基金,基金总体规模突破130亿元,为园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股权融资支持。构建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在天开园核心区集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的基础上,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引入信用评级、法律服务等专业机构,建立企业信用白名单制度,简化优质企业融资流程,促进企业与金融资源的精准匹配。联合天津OTC,为天开园打造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二)结合区域优势,扩大金融业规模强化金融机构集聚效应。利用区内城市基础配套、医疗优势,瞄准证券、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功能性总部,进行精准对接。力争五年内新增各类金融企业40家以上,南开区金融业的规模和活力得到显著提升。深化区域金融协同发展。强化京津冀金融联动,以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大局为核心,着力构建与北京海淀区的共建共享机制,通过资源互补、优势叠加助力金融业实现规模与影响力的双重跃升。针对北京海淀区科创金融优势突出、金融机构密集的特点,重点开展科技金融领域合作。吸引北京创投公司落户、投资,做好北京研发、南开转化。推进金融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强区域金融市场活力,充分发挥金融业的先导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着力培育一批能为区域经济提供支撑的金融机构,支持现有驻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提高金融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三)服务实体经济,壮大直接融资打造专业化服务平台矩阵。加强与沪深北交易所天津基地的合作,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申报指导等针对性服务,实现企业与交易所的“零距离”对接。整合天津OTC、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力量,支持和培育民营企业上市,为企业提供包含财务规范、股权架构设计、合规整改等内容的上市指南,形成“天开专板挂牌-规范培育-挂牌上市”的递进式服务链条。 建立动态化后备企业培育机制。依托各部门数据共享,筛选优质企业入库,按“种子期-成长期-冲刺期”分级培育。对企业在股改、申报等环节遇到的疑难问题,启动跨部门协调机制。针对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的“轻资产、重研发”特点,联合金融机构开发贷款产品,满足企业上市前的大量融资需求。通过全方位服务,切实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抢抓中央支持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发展机遇,引导企业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发行专项债券,拓宽实体经济直接融资渠道。联合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利用好债券融资专家力量,为企业提供从方案设计、信用评级到发行承销的全流程服务。借鉴债券市场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提升企业运用债券工具融资的能力和水平。(四)发展科技金融,助力全域创新区建设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围绕科技服务、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将天开园成功的科技金融经验及产品推广至全区,助力全域创新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研发贷”“专利质押贷”等专属产品,对南开区全域优质科技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探索“科技保险”新模式,推出研发失败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险种,为企业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建立全生命周期投资基金体系。联合头部投资机构构建全周期基金矩阵,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对纳入全域创新区的白名单企业及项目,扩大投资额度,并配套提供技术对接、市场资源导入、投贷联动等增值服务。深化与市级基金协同联动,建立与海河产业基金的常态化对接机制。用好南开区科创母基金,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构建“专项主题+精准匹配”的银企对接及路演机制,按照科技企业成长周期,针对不同阶段企业融资需求,邀请天使投资、产业基金、券商、银行等机构参与,搭建高端资源对接平台。定期回访跟踪进展,确保项目融资落地,定期总结成功经验并推广,助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强化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构建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形成覆盖项目孵化、融资对接、风险防控的全链条服务网络,为科技金融生态提供坚实支撑。加强与京津科技金融资源联动,提升南开区科技金融影响力,助力全域创新区建设迈向新台阶。(五)提升普惠金融,优化区域信贷环境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动主要驻区银行深度参与构建“区-街道-楼宇/园区”的三级普惠金融服务网络,统筹全区金融资源优化服务配置。利用好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及“信易贷”平台,进一步健全民营小微企业金融对接,每年举办政策宣讲、产品推介等活动不少于15场次,切实扩大普惠金融知晓度与惠及面,让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延伸至区域每个角落。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精准度。充分宣传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财政部贴息等政策和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将优惠利率贷款精准传导至实体经济。针对不同行业特性开发产品并开展精准对接服务。联合商会开展“金融服务行业行”活动,聚焦重点行业,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进行“一对一”产品适配,精准解决企业融资难点。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针对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需求,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优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使获得信贷更加便利和高效。与市级担保机构加强联动,通过“政银担”合作模式助力中小微企业获得普惠贷款,显著提升区域普惠金融服务可得性。(六)提供金融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利用金融工具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支持。主动对接各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分公司,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精准传递南开区重点项目规划及资金需求,为项目落地提供稳定资金保障,强化金融对区域建设的支撑力度。尤其是对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精准对接资金需求,推动金融机构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一对一”对接机制,提前介入项目规划阶段,为支持中长期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七)做好风险防控,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属地管理。按照市金融局统一部署,实施地方金融组织的分类分级管理。有效开展监管评级和年审工作,守住底线,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减少金融风险,促进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高非现场监管质效,对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非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有序退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处置力度,对非法金融活动零容忍。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民防非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金融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等公众教育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大对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做好风险线索核查、行政处置、刑事打击、执行处置工作,加快推进陈案积案处置,实现案结事了。三、保障措施密切跟踪国家及天津市金融政策动态,结合南开区实际细化落地,在企业融资、金融创新等方面精准施策。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指导金融机构与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推动金融政策与区域产业深度融合。抓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金融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调研和学习,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南开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撑。加强京津冀金融业协同发展,促进与北京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协作创新、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2026-08-25 | 南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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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河东区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河东区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十五五”时期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天津市河东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5日  天津市河东区科技创新及新质生产力发展“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攻坚时期,也是天津深度融入、协同推动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实现全球竞争力跃升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科技强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河东区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天津市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一、研判新阶段新形势(一)“十四五”时期发展成效“十四五”时期是河东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河东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河东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1.新质生产力培育成效持续凸显。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65家,累计评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87家次、雏鹰企业543家次、瞪羚企业21家次;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实现“零突破”,累计达到6家。创新型中小企业突破1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5家,电气院、中核科技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电气院、核理化院公司获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经济持续向好。2025年河东区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完成34.12亿元,产值增速6.5%,排名位列全市第4;增加值增速10.5%,排名位列全市第3。特色领域领先地位持续优化。建立“地质海洋与生态”“电气装备技术”“智慧核能”“数字信息产业”等创新联合体,搭建常态化互访机制和对接平台,联合体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聚集120余家京津冀地区高能级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和产业链企业,推动区内“地电核数”产业链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2.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持续提升。加快布局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着力集聚力量建优建强全国重点实验室、市级实验室等,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达到15个,核理化院建成“粒子输运与富集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稳定同位素材料技术重点实验室”,天津地调中心、建科建筑分别建成“天津市海岸带地质过程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重点实验室”;全市第三个国家级专业计量站国家地震计量站挂牌成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河东分中心正式发布上线天津市首个海洋环境数据专区;天津热电、中核科技获评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区内国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达到9家。3.科技创新重大成果产出持续丰硕。电气院、地震局一测中心、核理化院等驻区重点院企成功申报自然科学基金、中试验证平台、科学技术普及、研发投入后补助等各类科技项目达61项。地热院、海委水文局等13家单位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24项,其中卫勤保障技术研究所“用于重大传染病现场应急的系列移动生物安全平台创制及应用”及电气院“大规模新能源变流器集群构网运行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举办天津市“电气装备技术”创新联合体启动会暨首次工作会,电气院成功申报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科技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快了电气电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鹏天智能、佳软兴业等17家企业29个项目成功申报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等,推动我区新型工业化水平逐步提升。4.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持续显现。区校联系合作持续密切,保持与在津高校紧密联系,与天津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介高校人才、研发资源与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合作,促进“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创新链深度融合,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实用性,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深化产学研合作,注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由2021年的46.55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92亿元,增长97.6%,技术合同登记额累计达375.27亿元,区内技术市场规模持续壮大。5.载体建设新格局持续完善。全区累计建成15个科技载体,包括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众创空间、1家产业主题园区,新建天津市河东区数字经济创新基地。科技载体总占地面积近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8.6万平方米,注册企业近3000家,主营业态涉及电力电气、新能源、数字信息等。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在电气院东院闲置厂房建成新能源设备试验验证实验室、智能动力试验验证实验室、电磁兼容(EMC)实验室。其中,新能源设备试验验证实验室为华北区域内最大的光储充测试平台;电磁兼容(EMC)实验室的10米法半电波暗室,是天津地区首个高压大电流10米法暗室,具有全国先进水平。实施产业载体开发,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天津第一机床总厂、比商天津电车电灯公司电缆、天津市第三棉纺织厂和直沽酿酒厂四个项目入选天津市市级工业遗产,国家级和市级工业遗产数量位居我市前列,大力提升了河东工业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6.科技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持续优化。制定《河东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计划实施办法》,实现人才政策兑现落实与促进区域发展同频共振。核理化院、中能建电商等28家单位成为河东区人才自主认定权企业,并成功自主认定20名人才。深入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和“翔东计划”升级版,核理化院1位专家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核理化院、电气院等专家人才团队荣获“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首批卓越制造人才称号;中能建天津电建和滨海迅腾成功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华勘集团获批天津市院士专家协同创新中心,实现驻区企业院士专家协作组织零突破;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好人才“蓄水池”。科创活动形式持续丰富。圆满承办第七届“清华校友三创大赛”天津赛区比赛,依托“借脑融智”工程,开展“揭榜挂帅”活动,11个项目全部实现“揭榜”并顺利签约,加快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深地资源勘探等主题,累计举办10期“海河东岸创新沙龙”,持续组织“科技政策进园区”“技术合同专题培训”等主题活动20余场,进一步活跃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二)“十五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十五五”时期,河东区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是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为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新挑战。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科技领域成为大国博弈的主战场。同时,国际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面临挑战。国家大力推动信创、新能源等未来支柱产业发展,通过融合集群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国家安全自主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支撑。当下,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正重塑制造业的生产模式、组织形态和价值链条。河东区作为以工业兴起的老牌中心城区面临传统增长模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性脱节‌的挑战,也是我区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质量提升的重要机遇。二是共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河东区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新机遇。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入纵深推进关键阶段,要紧扣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部署,聚力打造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全域联动的科技创新共同体。我区必须把共建国际科创中心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主动融入和积极引入并举,依托天津站联通京津冀的关键枢纽区位优势,抢抓战略窗口期,主动链接更多京冀优质科创资源、探索多元化跨域协作新模式、深耕培育河东特色科创生态、加快打造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关键节点,切实把国家战略机遇转化为河东科创提质、新质生产力提速的现实成效。三是天津市科技强市建设为河东区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新要求。天津市加快建设科技强市,积极推进站产城融合发展,为河东推进交通枢纽、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有机融合提供发展机遇。河东区要紧扣全市工作部署,立足“拥站、沿河、临空、近海”独特区位,以天津站片区为核心引擎,重点打造“一公里半径圈”,系统布局海河枢纽经济活力区建设。要持续深化“以站聚才、以产兴科、以城赋能”发展路径,主动承接北京科创资源外溢,打通京津科创要素双向流通渠道,打造服务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的同城科创枢纽,为全市科技强市建设夯实河东支撑。尽管“十四五”期间河东区的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区域创新体系能级有待提升,重大创新平台数量不足。河东区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相较于国内先进城市,重大创新平台的数量仍然不足。这限制了河东区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潜力和竞争力,也影响了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科创载体效能尚待进一步发挥。科教人产融合协同有待提升。技术与人才短缺。技术创新是推动都市型工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复杂性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企业在技术应用和人才储备方面面临短缺,制约了其发展。科技创新转化产业属性不足。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连接不紧密,缺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科技成果研发、以契合场景需求为目标的科技成果研发,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比重有待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对中心城区发展都市型工业、轻型高端制造路径研究不深,要素保障存在短板。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以主动融入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主攻方向,以“两创融合”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线,聚焦科创赋能产业升级,统筹平台搭建与资源集聚,不断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持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津韵河东·向新之城”发展愿景,为全面建设产业转型焕新区提供强劲动力。(二)发展目标到2030年,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战略科技力量支撑持续壮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左右。聚焦“地”“电”“核”等特色领域,培育打造一批高能级的都市科技园,集聚一批创新实力显著、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型企业,产出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与技术成果,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形成具有河东特色的科创“微生态”,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主阵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新高地,深度融入、全力服务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建设。1.创新体系效能显著提升。优质企业孵化、龙头企业培育、高能级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家,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达到18家,各类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达到16家。推动已有科技孵化器转型升级,向高能级与卓越级迈进,打造产业领域聚焦、创新创业活力足、平台服务能力强的孵化载体。2.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具有科技型、创新型、专精特新等资质经营主体突破5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5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更加畅通。通过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赋能都市型制造,培育打造3-5个“小而精、有特色、有效益”的都市科技园。3.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关键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与高效组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强大合力。鼓励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紧密高效区校合作体系,共同推动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繁荣发展,区校合作机制更加优化。4.新型工业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工业增加值年均实现正增长,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持续提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三、重点任务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塑造发展新质生产力新优势,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持续深化区域协同、院企联动、区校合作,优化建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多维度推进区域创新提质增效,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向赋能”、融合发展,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建设贡献河东力量。(一)聚焦科技服务,发展优势主导的新质生产力1.聚焦地质科技攻关核心技术。聚焦地质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灾害防控、地下水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攻坚城市地质、地热资源、地质灾害防控关键技术,推动地质工作向“数据驱动”转型。紧盯城市地质安全、地面沉降防治、地下空间管控问题,构建“空-天-地-深”一体化技术体系,提供城市治理技术方案。坚持“勘察-评价-开发-监测-保护”全链条发展体系,进一步提高地热开发利用效能与清洁低碳水平,构建以地热为重要支撑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不断提升区域地质科技创新水平。2.聚焦海洋信息技术打造发展高地。深入整合海洋科研资源、培育新兴产业,打造海洋产业发展高地。依托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河东分中心,丰富拓展海洋环境数据服务产品,创新提升海洋数据交易服务能力。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资源禀赋,以一机床城市更新项目为抓手,发挥工业遗产活化潜力及海洋数据等先发优势,尝试联合天津大学等组建天津智慧海洋产业研究院,打通产学研用全链条,提升海洋科创产业技术转化效率,吸引企业与科研机构集聚,推动海洋领域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3.聚焦科技服务提升专业化水平。积极引育创业孵化、研究开发、技术推广转化、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创新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依托电力设计院、电气院等企业院所,围绕电力工程建设、电气设备研发制造,做强电气设备领域测试验证等专业化服务。依托国家地震计量站、绿色建筑与低碳技术市级重点实验室等检验检测平台,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标准查询、仪器共享等系列服务,聚焦优势环节提升科技服务业能级。4.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造一批典型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支持国家级5G工厂热电公司做优做强,推动企业“人工智能+供热”项目持续优化,与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充分融合,提升全网平衡精准供热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依托天津大学中心医院等医疗资源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AI诊疗”模式,鼓励开发适老化健康管理、监护产品,发展智慧康养服务产业。(二)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1.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持续做强河东区优势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融合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平台等大院大所的创新策源作用,构建“实验室—中试基地—产业化”完整创新链条,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新型工业转型发展赋能,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聚焦电气电力促进产业升级。着眼于传统能源、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电力及电网规划等业务方向,坚持源、网、荷、储、充协调发展的基调,进一步强化智能配用系统技术服务、城市电网工程咨询、电力工程总包等全套产品。积极与在津高校、科研机构对接,搭建创新资源合作平台,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聚焦电气传动共性技术、新器件与材料应用等方向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电气传动系统底层基础再造与关键装备攻关,实施技术改造与产业赋能,促进电气装备企业聚集。抓住国家“双碳”战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机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3.聚焦核技术应用服务成果转化。持续与核理化院深化合作,服务核理化院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同位素研究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核技术应用产业协同,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中核(天津)科技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服务中核(天津)科技完成磁钢组件试制能力建设项目。引进中核集团关联企业和项目落地。4.聚焦未来产业布局抢抓发展先机。立足我区能源资源禀赋和技术比较优势,布局“一核、一储、一网”未来能源产业,发展核技术应用与核聚变配套、新型储能与飞轮储能、智能电网服务配套。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电气院,推动海洋数据孪生、电力智能运维技术研发与应用。立足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河东分中心载体优势,重点发展数据资产运营中的清洗、标注、确权、交易等服务业,发展定制化算力外包与数据合规服务业务。联合天津脑机接口产业集团,推广脑机接口康养特色场景,打造AI医疗应用特色区。(三)深化区域协同联动,提升区域创新整体效能1.深化与北京优质资源协同。充分发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先锋门户作用,推进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同城化发展。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大学等在京科研机构、高校的联系对接,积极承接北京高校科技成果溢出,争取在我区实施成果转化。主动对接北京优势科技研发资源,围绕“地”“电”“核”等特色资源积极推介河东,靶向引入北京科技企业、研发平台、创新团队,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2.深化与驻区院企联动。发挥中能建集团、中核集团、国机集团等央企总部溢出带动效应,依托驻区央企深化与北京方向企业、机构开展各维度合作,争取更多科技项目、创新资源来区布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能力。加强与电气院、核理化院、华勘集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等驻区院企的横向联合、抱团发展,聚焦我区优势领域搭建合作交流对接平台,凝心聚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积极推动科技人才交流。3.深化区校合作机制新篇章。持续推进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在津高校的区校合作机制建设,鼓励驻区院企与高校强强联合,共同申报和建设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开展“百名博士倍增项目”,深化校地企合作、产学研融合,借脑融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深化创新体系融入。强化与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区、津南区等“握手”联动,主动对接并深度融入全市“一核两翼”创新格局,强化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互动与功能衔接。发挥金贸产业园空间与产业优势,探索与滨海高新区共建“研发总部基地”“工业设计中心”,放大示范区高水平项目溢出效应。积极链接天开高教科创园,建立常态化成果对接与优先转化机制,推动天开园科技成果在河东区实现中试与产业化。(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壮大河东战略科技力量1.提升创新平台体系效能。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组建重点实验室,精准服务、培育地震局一测中心、地热院打造重点实验室,协助华勘集团打造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电气院东院等存量空间盘活利用,建设以新能源设备试验验证、智能动力测试、电磁兼容(EMC)等为核心功能的共性技术中试基地和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强化其对华北地区新能源与电气装备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打造“资源盘活-功能提升-产业集聚”的良性发展模式。2.培育壮大区域产业承载规模。用好河东区闲置厂房、楼宇资源,强化“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原则,打造多个“小而精、有特色、有效益”的都市型科技园区。导入先进制造、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新业态。坚持清单管理,精准画像现有科技载体,建立河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数据库,分类施策,精准招商,持续优化载体产业结构。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梯次衔接、开放共享、富有活力的全链条创业孵化体系,实现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成熟企业全方位培育。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河东工业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3.推动平台载体做优做强。聚焦“精品、特色、灵魂”主题,做强做优天津市智能电气装备产业主题园区,发挥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和招商引资集聚优质企业,形成“一园一特色”的产业生态,激发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园区内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中试资源优势,支持共享开放研发设备、大型仪器、实验设施等,推动电气传动等技术快速迭代,加强创新驱动与成果转化‌,加速技术市场化应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1.加快优质主体梯度培育。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发现—培育—转化—应用”全过程跟踪服务。优化“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队,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企业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实现优质中小企业数量提升,加快引育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一揽子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一企一策”跟踪辅导,导入科技项目支持,对创新意识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2.提升企业产业创新策源力。引导支持企业按照有研发人员、有研发投入、有研发机构、有研发项目的标准提升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落实企业研发支出税收、奖励等政策,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聚焦重点技术领域,动态掌握前沿技术,通过科技资源要素聚集和流动,鼓励创新联合体申报天津市及国家项目,支持领军企业培育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引领性重大科研项目。引导科技型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超前布局产业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3.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产业协同合作网络,建立产业协同合作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共享、技术交流与合作研发,构建紧密合作产业生态,拓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领域。推动重点示范项目落地,筛选具有前瞻性、引领性项目,提供资金、政策、市场等多方面支持,加速项目落地实施,形成示范效应。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解决产业技术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目标,推动产业破局发展,有效培育形成若干未来产业的新增长极。(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创新驱动河东发展1.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体系。聚焦小试中试、概念验证、检验检测等特色领域推动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提升科技服务能级,打通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最先一公里”。推进高性能电气传动控制系统中试平台提供包括检验检测、研发工艺优化以及基于实际应用场景的中试验证服务,打造国内外一流、覆盖全场景的中试平台,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引进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发展院所、行业、区域三类机构,引育知识产权、技术孵化、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业企业,支持专业化、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提升成果转化活动效能,提供全链条、专业化、高质量决策咨询和科技服务。2.建立“校、院、企”握手通道。完善科技成果库建设,动态调整项目清单,选拔一批成果通过市级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等平台发布。针对企业急需的科技攻关项目,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与企业供需精准对接。鼓励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促进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商业化应用。(七)放大特色优势,打造河东特色创新创业生态1.构筑创新创业人才聚集高地。加大对创新团队、科技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积极导入市级项目支持。积极发挥创新联合体的人才“强磁场”作用,集聚高端人才,用好“翔东计划”升级版,支持人才团队携带项目“带土移植”,推行“项目+团队”服务模式,推动建立柔性引才模式,通过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专业化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提供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和延伸服务,完善配套保障措施,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2.做好科技金融文章。用好用足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兑现政策奖励资金。加大与工银资本、海河产业基金、博正资本等优质投资机构的对接合作,积极培育国有耐心资本。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联合保险机构设立“河东区重点院企成果转化、研发投入风险保障补偿资金”,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供风险兜底和激励保障。挖掘上市企业,摸排大企业上市意向,深入研究上市企业要求标准,服务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诉求,积极协调区内资源,助力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3.丰富科技交流活动形式。持续举办“海河东岸创新沙龙”“科工政策进园区”等品牌活动,搭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常态化对接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对接便利化。结合线上线下模式,开展直播、圆桌对话、主题演讲、项目路演、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交流活动,提升科技创新活动参与感与互动性。建立反馈与评估机制,及时收集参与者意见与建议,不断优化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品牌活动长期健康发展。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科技创新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科技强区。加强对各类创新要素保障和各项创新政策制定的统筹协调,健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教育、人才、审批等领域改革举措在河东区落地见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创新科技项目组织方式,推行重点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最大程度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优化创新政策体系,适时出台精准配套的科技政策,提高科技政策的系统性、可操作性。(三)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水平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依托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搭建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协同发力的多元投入渠道。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统筹兼顾近期与远期、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鼓励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逐年提升,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加强科技创新氛围营造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加强对科技创新重要政策、平台成果和科学家创新精神的宣传,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科学知识普及,整合优势科普资源,结合河东区工业遗产、科普展馆、文旅资源等,开放科普体验场景,推动建成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的科普基地,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科技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26-08-25 | 河东区科技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关于进一步调整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车型管理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优化在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强化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车型管理流程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22〕3号)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再向“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申请开通账号并录入相关信息。生产企业首次在津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次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安全服务保障体系进行评估,并加强日常复核工作。二、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再向“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录入新能源汽车车型相关信息和测试联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新能源车型(2026年1月1日以来批次)、国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国内设立的销售公司或授权机构报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车型,汇总形成车型列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进一步加强重点车型的抽检工作。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未作调整的事项继续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车型管理流程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22〕3号)及《关于调整在津推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车型管理流程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23〕1号)执行。   2026年8月24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汽车工业处 蔡姝雯;联系电话:022-83608063)(此件主动公开)
2026-08-25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