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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77)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小学在校时间过长和节假日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形象,具有极大安全稳定风险。河北、江苏、河南等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排好中小学生节假日休息和活动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要求,下大力气治理在校时间过长和节假日补课问题,立场鲜明,态度坚决,举措有力,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希望各地充分学习借鉴,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好学生合法休息权益,维护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切实提高站位。要深刻吸取这些被查处学校的教训,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通过常态化培训和督导,引导教育系统充分认识违规补课、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危害,坚决将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严格规范管理。要不折不扣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将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作为“底线”,将禁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作为“红线”,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常态化、持续性排查整治,始终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维护好教育生态。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学校违规办学行为,要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查处不力、敷衍塞责的地方,要约谈教育部门负责人,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项目申报、经费奖补等方面予以降档扣分处理;对顶风违规、屡禁不止的学校,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对阳奉阴违、“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相关责任人,要作为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3月25日 查处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典型案例   1.2025年2月5日,河北省教育厅对组织高三学生违规补课的保定市高碑店第一中学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其三年内省级评优评先资格。省级在分配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时,对高碑店市按最低档执行。同时,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一经发现存在违规补课行为,取消学校所获省级荣誉称号。   2.2025年2月7日,江苏省教育厅对存在假期违规补课行为的连云港市灌南高级中学、灌南县惠泽高级中学、宿迁市致远中学、宿迁市泗阳中学等4所学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取消省四星级普通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申报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等处理。   3.2025年2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对存在提前开学、违规补课问题的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信阳市第六高级中学和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进行全省通报批评,省委教育工委约谈了洛阳市、信阳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洛阳市、信阳市有关部门对三所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
2025-04-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政策法规
省级
有关涉农区农业农村委:现将《天津市2025年耕地深松(深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5年3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11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市人社局关于举办数学、统计学与交叉科学博士后海河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纪念中国博士后制度实施40周年,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为博士后人才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推动数学、统计与数据科学等学科的应用与发展,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的通知》(博管办〔2025〕1号),市人社局定于2025年5月在天津举办数学、统计学与交叉科学博士后海河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一),在南开大学(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举行,会期3天。5月17日(星期六)下午报到,5月19日(星期一)离会。二、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单位:南开大学。协办单位: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陈省身数学研究所、组合数学中心、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三、参会范围主办、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知名学者、博士后、博士,共约200人。四、活动主题及内容本次活动以“数学、统计学与交叉科学”为主题,围绕推动数学学科、统计学科的应用与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采取特邀报告、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开展。论坛将在微分几何、非线性分析与动力系统、数学物理、组合与图论、信息论编码密码、生物信息、数理金融、数理统计、大模型、统计学习、高维统计推断、图像处理、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一)特邀报告。邀请中科院院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知名专家作专题报告。(二)学术沙龙。邀请专家学者、博士后、优秀应届博士代表来津进行学术交流。五、活动安排5月17日(星期六)下午,报到。5月18日(星期日)上午,开幕式、特邀报告。5月18日(星期日)下午,学术沙龙;参观宁园、陈省身数学所所史馆。5月19日(星期一)上午,离会返程。详细日程安排以最终通知为准。六、有关事宜(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注册费、会务费。整体会议人数约200人,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最终参会人员。活动期间,受邀参会人员在津食宿由组织方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二)报名参会人员需于4月23日前扫描回执码(附件)提交参会回执信息。(三)本次活动最终将形成报告摘要合集,请在扫码报名时提交报告题目及报告摘要,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邀请参会人员进行分组交流或报告。 联 系 人:南开大学 张翯联系电话:022-23504711 附件:数学、统计学与交叉科学博士后海河学术交流活动参会回执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9日
2025-04-11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致月牙河街居民朋友们防范极端大风降温天气的一封信.docx月牙河街居民朋友们:从11日到13日,天津将出现极端大风和降温天气,预计在11日夜间到13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本市会出现大风降温和沙尘的天气,此次大风的持续时间长,致灾性强。  天气情况11日夜间——西北风5~6级,阵风8~9级。12日白天到前半夜——西北风6~7级,阵风10~12级。12日的后半夜到13号的白天——风力略有减弱,但仍然有西北风5~6级,阵风8~9级。13日夜间至14日白天——风力进一步减弱,但仍然会有西北风4~5级,阵风6~7级。14日下午——风力明显减弱,本次大风过程结束。大风天个人防护措施1.远离高空坠物风险,避开安装不牢固的广告牌、枯树、空调外机等,避免在老旧建筑周边或玻璃幕墙附近停留。2.尽量避免骑自行车、电动车,侧风向骑行可能被大风刮倒,造成身体损伤。3.避开受“狭管效应”影响区域,避免在高层建筑间的狭长通道行走或骑行,此区域内风力会骤增,危险系数高。4.做好防尘与眼部保护,外出时佩戴防风镜、口罩、纱巾等防护用品避免沙尘伤害呼吸道和眼睛。大风天居家安全措施1.在房间里要关好门窗远离窗口,确保没有破裂或松动的迹象。2.固定或收回阳台、窗台的花盆、衣物等易坠物,检查并加固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3.居住在临时搭建房屋内的人员及时对房屋进行检查和加固,如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4.大风天气常伴随火灾风险,切勿在户外使用明火,确保家园安全。5.切勿使用飞线充电,强风可能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大风天驾车出行安全措施1.驾车出行集中注意力,保持车距,避免急加速或急转弯。2.车辆停至地下停车场或远离高楼、大树;行车时紧闭车窗,启动内循环模式防沙尘。3.驾驶货运车辆,车上装载的物资要捆扎牢固,防止被大风吹走或散落,更要防止车上物品掉下砸伤行人。极端天气中“安全第一”,切勿冒险行动!居民如遇紧急情况可与社区居委会联系,也请及时拨打110或119或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电话,寻求专业救助。
2025-04-11 | 河北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天津市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相关部门及时推动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完善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5年4月11日(本文有删减)
2025-04-11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要求,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现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诊断服务范围重点选择钢铁、乙烯、合成氨、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具有节能降碳诊断意愿的企业。(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二、工作程序(一)制定工作计划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及符合节能降碳诊断范围、有节能降碳改造需求的企业,形成《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和《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见附件3),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为有效保障节能降碳服务工作质量,各推荐单位应根据历年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中标情况、报告质量等,推荐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1家、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二)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全国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发布后,将结合年度诊断服务工作计划,发布我市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三)组织开展服务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等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承担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四)报送工作总结任务完成后,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于2025年11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模版见附件4)、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电子版(Word和PDF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业节能降碳责任意识,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模式,推广节能降碳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二)强化过程跟踪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过程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提升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搭建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技术改造咨询服务等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互动。(三)做好结果应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诊断措施建议。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价格、财税等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核算管理能力提升等。 附件:1.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计划任务表2.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3.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4.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2025年4月8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芳;联系电话:83605973;电子邮箱:sgxjjnyzhlyc@tj.gov.cn)
2025-04-10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法规
省级
进入4月,我市水稻育秧陆续开展,播种较早的秧苗已处于一叶期。据天气预报,4月12日-13日,我市将出现大风降温天气,最大阵风可达10~11级,温度下降8~12℃,北部地区最低温度将降至6℃左右,为减少此次天气过程对水稻秧苗的不利影响,提出以下管理意见。1.采用温室、冷棚或拱棚育秧的秧田应及时加固育秧设施,检查和修复破损的薄膜,压好压膜线,增设防风绳。采用露地平铺育秧的秧田,要用泥土压实覆膜的四周。2.尚未播种的采用平铺或拱棚育秧的秧田,应待低温大风天气过后再播种。3.已经出苗盘面缺墒的秧田,要在大风天气来临之前,增加一次灌水,以调节秧田温度,保护秧苗根系,防止低温冷害发生。
2025-04-10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示公告
市级
 2025年 4 月 10 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如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6W345D)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年产3000套电子专用设备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自 2025 年 5  月 9 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如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02290009人社部门电话: 022-29339425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2025-04-10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
省级
津市场监管计〔202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参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与运行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与运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规范和加强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参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是本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先进测量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测量人才、开展高水平测量技术交流合作、研发先进测量仪器设备的重要基地和创新载体。第三条  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是以提升本市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为主攻方向,面向国家与本市重点发展战略领域对先进测量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开展测量理论创新、测量技术创新、测量方法创新和测量设备创新,产出重大测量原创成果,引领未来测量技术发展方向,构建具有本市特色的测量创新实验室体系。第四条  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的重点任务包括:(一)开展测量方法和测量理论研究。聚焦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且对经济发展方式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测量科学问题,加强测量核心方法和基础理论的原始创新,建立测量方法试验验证平台,研究关键共性验证方法,提高测量方法和理论在重点领域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应用效能;(二)加快先进测量技术研究。研究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核安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精密测量技术。研究数字化模拟测量、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复杂系统综合测量等关键技术,不断填补新领域测量技术空白;(三)推动先进测量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加强高端仪器设备核心溯源技术研究,推动关键计量测试设备国产化。推动量子芯片、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测量仪器设备中的应用,积极推进测量仪器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加快测量仪器设备研发,提升测量仪器设备的准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四)推进先进量传溯源体系建立。加强基本物理常数精密测量技术和量子计量基础研究,推动以量子物理为基础的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建设。研究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方法,突破在线、动态、远程、快速校准技术,解决极端量、复杂量、微观量等准确测量难题;(五)开展测量数据应用研究。加强测量数据智能化采集、分析与应用,推动数字化计量赋能。加强测量数据资源在前沿、工程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支撑国家和我市计量基础数据库建立;(六)培养先进测量人才队伍。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用人机制,吸引顶尖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用好现有测量人才,促进测量人才多元化发展,助推测量重大成果产出和国际影响力提升。第五条  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主要依托具有较强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鼓励产学研用合作运行。 第二章  管  理 第六条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是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发展方针、相关政策,指导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二)批准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三)组织对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评估和检查,推进实验室运行管理;(四)组织开展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宣传,以及公益性科研成果应用推广等。第七条  依托单位是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部署,研究制定支持实验室建设的政策措施,明确实验室定位方向、建设目标、管理运行等内容;(二)对实验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把关;(三)支持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四)管理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做好评审、验收和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  申  报 第八条  根据天津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有关要求,面向本市重大战略需求和重点工程,坚持重点支持、动态调整,优先支持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行业建设一批具有基础研究能力、技术创新能力、高效管理能力的先进测量实验室。第九条 申报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管理方面。实验室人员、项目、设备、经费等管理制度健全。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实验室建设发展和重大科研任务。鼓励设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把握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确保完成重大科研任务;(二)人员方面。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政治上可靠,在科研任务组织实施、经费和条件配置等方面有自主权。研究团队骨干人员相对固定,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具备承担国家、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人才引进机制健全,能够吸引、凝聚相关领域优秀人才,培养测量人才后备力量;(三)设施方面。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拥有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能力。测量体系先进,测量能力满足实验室发展需要,取得必要的实验室资质。科研用房相对集中,实验室面积和仪器设备已基本具备科研需要;(四)研究方向。先进测量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发展思路清晰,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布局和研究重点要求,熟悉本领域发展测量现状、问题、技术关键和重大需求,在先进测量技术研究中具有较为突出的成果,或者在测量发展面临的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或者在积累测量标准数据方面具有一定成绩等;(五)成果方面。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实践基础,较强的科研技术研究能力,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近5年承担过国家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项,或近5年主导制(修)订测量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不低于3项,近3年有计划地实施了科研仪器的更新改造、自主研制等工作;(六)保障方面。依托单位能够并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支持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能保证实验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承诺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满足建设先进测量实验室的需求。第十条 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申报包括自愿申请、受理评审和批准建设3个环节。(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自愿申请,依据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重点建设任务和申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委;(二)受理评审。市市场监管委组织专家对实验室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听取候选实验室建设计划陈述答辩,并安排实验室的现场评审,确定实验室建设和研究能力是否围绕先进测量技术能力提升,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本市战略和测量基础能力发展方向等,最终由评审专家集体研究形成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分为通过、整改、未通过3种;(三)批准建设。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经市市场监管委审核后批准建设。 第四章  建  设 第十一条  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期内,实验室每年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建设运行情况,抄报依托单位。(一)2年建设期结束后,实验室向市市场监管委提出验收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运行评估;(二)不能如期完成建设的,应在预定的建设期满前2个月提出延长建设期限的申请,并说明原因。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三)延期后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由市市场监管委终止该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第十二条 市市场监管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专家依据建设计划任务书及验收申请书,进行综合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分为通过、整改、未通过3种。(一)验收通过的,经市市场监管委审核后,实验室进入正式运行;(二)整改的实验室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再次提出验收申请。整改后未通过验收的,终止该实验室建设。 第五章  运  行 第十三条  实验室按重点研究任务设置研究单元,持续开展深入的测量系统性研究。研究团队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注重支持培养青年科技人员和学术梯队建设,稳定高水平技术队伍。第十四条  实验室应当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做到管理决策的公开、透明,保障科研仪器的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应当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十五条  实验室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客座教授等。第十六条  实验室人员实行聘任制,固定人员、流动人员根据研究需要由实验室主任进行聘任,并报依托单位备案,要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第十七条  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 1-3年,对开放研究课题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验收。课题的检查和验收坚持“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第十八条  实验室应当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设置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组织和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第十九条  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和保护。主要利用实验室的物质资源、技术条件完成的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成果所属的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条  实验室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先进测量技术研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本市制造业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因科技创新和研究发展的需要以及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实际运行状况,需对先进测量实验室进行调整、重组,包括实验室更名、主要负责人变更、研究团队调整、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时,应向市市场监管委书面报告,经过专家评估论证后予以确定。  第二十二条  先进测量实验室要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科技伦理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研伦理和安全保密规定。实验室出现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真实数据、 重大学术诚信问题,或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再列入实验室序列。 第六章  评  价 第二十三条  通过验收的实验室每年提交年度运行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委。第二十四条  市市场监管委每2年通过材料审查、现场考核等方式,对先进测量实验室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2年为评价周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水平与能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先进测量研究贡献和公益性推广等方面。综合评价结果向依托单位、管理部门通报。第二十五条  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类。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先进测量实验室,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并大力宣传。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或中途退出评价的)对其进行通报并给予半年时间整改,整改后综合评价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序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市场监管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25-04-10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策法规
省级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专利运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了草案起草工作专班,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已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邮件发至:zscqfg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2.信函寄至: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层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0038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书面反馈我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亲笔签字),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王瑞;联系电话:022-23039871)  附件:    《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2025-04-10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