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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4942)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工信厅科函〔2025〕4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内容面向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底座、“人工智能+制造”、智能产品装备、共性基础支撑等重点方向,发掘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强、应用落地快、典型示范好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人工智能与工业深度融合应用,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二、推荐条件(一)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推荐单位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三)鼓励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每个主体牵头申报不超过3项,作为参与单位申报不超过5项。三、工作要求(一)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11月20日前,在申报系统(https://aibest.caict.ac.cn/jbgs)完成注册,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二)请推荐单位组织各方积极参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5年11月30日前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对于提供相关支持举措的北京、上海、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6省(市),推荐项目数量可额外增加20个;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个,经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遴选入围单位,并发布入围单位名单。入围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优胜单位。(四)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五)为做好揭榜挂帅攻关工作,更好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请各省(市)发挥地方发展优势和特色禀赋,在政策资金支持、场景开放、应用推广等方面为入围和优胜单位予以支持。四、联系方式(一)工作咨询总体工作咨询    010-62304330系统技术咨询    010-62308338(二)地方政策咨询北京市    010-55520871上海市    021-23117655山东省    0531-51782640湖南省    0731-88955549广东省    020-83133405四川省    028-81711615特此通知。附件:1.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2.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材料3.2025年人工智能产业及赋能新型工业化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有关地方支持保障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11月5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日 期讲座主题及内容教师及单位11月7日星期五14:00-15:00“GLF71301”(负载开关)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解读主要内容:重点阐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制度的核心规则,解读针对客体、首次商业利用和独创性等重点撤销条款。罗崇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1月14日星期五14:00-15:00“用于操纵用户界面元件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发明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重点阐释专利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理解的规则、自造词解释思路,以及计算机人机交互方案后台特征的公开认定规则。唐宇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1月14日星期五15:00-16:00“机电式后拨链器”发明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通过回溯案件现有技术,准确认定技术问题和技术启示,为使用“三步法”评判创造性提供示例。蓝正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1月21日星期五14:00-15:00“载波聚合反馈方法、装置及系统”发明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重点阐释通信领域标准演进过程中不同版本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结合启示的判断。吴卫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1月21日星期五15:00-16:00“磷酸芦可替尼”发明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从优先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出发,重点阐释“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的判断标准,以及优先权文件所引证外国专利文献中技术效果的法律作用。侯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1月28日星期五14:00-15:00“玩具(泡泡战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重点解读外观设计组合对比的评判标准,阐释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立法宗旨。许媛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1月28日星期五15:00-16:00“涂装后耐蚀性优异的热压成形的高强度部件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通过对案件中使用公开证据链的分析,重点阐释使用公开证据证明力能否达到“高度盖然性”的判断标准。刘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2月5日星期五14:00-15:00“用于处理图像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申请复审案解读主要内容:依据三步法框架,重点阐释人工智能算法或模型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创造性判定。秦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12月5日星期五15:00-16:00“地加瑞克在制备治疗转移期前列腺癌的药物中的应用”发明专利无效案解读主要内容:重点阐释涉及疾病分型分期的医药用途发明权利要求的理解、创造性评判等典型法律问题的审理思路。魏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讲座时间:14:00-16:00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咨询电话:010-62086805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s://cast.263live.net/COMVqu“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专利文献馆2025年11月
2025-11-06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17号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02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相关模拟芯片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模拟芯片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申请调查产品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影响、申请调查国家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初步审查,申请人相关模拟芯片的合计产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内容及有关证据。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模拟芯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模拟芯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模拟芯片。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模拟芯片。英文名称:Certain Analog IC Chip。产品描述和主要用途:相关模拟芯片中使用40nm及以上工艺制程的通用接口芯片(Commodity Interface IC Chip)和栅极驱动芯片(Gate Driver IC Chip)。其中:通用接口芯片是一种旨在提供多样化接口类型的集成电路芯片,用于连接各类设备、系统或组件,以实现高效的数据传输和信号转换。被调查的通用接口芯片包括:1.符合ISO11898标准的控制器局域网(CAN,Controller Area Network)接口收发器芯片,用于汽车及其他工业产品中各系统之间信号的发送与接收;2.符合TIA/EIA-485标准的RS485接口收发器芯片,用于工业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信号的发送与接收;        3.基于利用串行数据线和串行时钟线的低速串行总线方式制得的双向二线制同步串行总线(I2C)接口芯片,用于设备中的各类板卡或芯片之间的信号缓冲中继通道的切换与扩展;4.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747-5-2标准的数字隔离器芯片,用于汽车及其他工业产品中高低压系统之间的绝缘通信,或用于增强通信抗干扰性能;5.其他同时兼容上述种类的通用接口芯片。栅极驱动芯片是一种用于增强控制器的栅极控制信号输出、控制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导通和截止的集成电路芯片。栅极驱动芯片提供必要的电压和电流水平,以有效地打开和关闭这些半导体开关,从而实现电能的转换和控制。被调查的栅极驱动芯片包括:1.低边栅极驱动芯片(Low-Side Gate Driver IC Chip);2.半桥/多路栅极驱动芯片(Half-Bridge/Multi-Channel Gate Driver IC Chip);3.隔离栅极驱动芯片(Isolated Gate Driver IC Chip)。被调查的栅极驱动芯片具备以下功能:1.将控制器的低压信号转化为更高电压或更大电流的驱动信号,以实现功率器件稳定导通和关断;2.提供瞬态的拉和灌电流,提高功率器件的开关速度,降低开关损耗。被调查的通用接口芯片和栅极驱动芯片包括成品芯片及可用来生产相同功能芯片的晶圆、晶粒,以及未来发展具有相同功能的产品。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85423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三、登记参加调查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本公告所称的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四、查阅公开信息 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查询案件公开信息,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案件公开信息。五、对立案的评论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及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六、调查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布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调查问卷。《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的结构和运作、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销售、国内销售、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估算的倾销幅度及核对单等内容。《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国内同类产品情况、经营和相关信息、财务和相关信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被调查产品贸易和相关信息等内容。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七、信息的提交和处理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八、不合作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九、调查期限本次调查自2025年9月13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6年9月13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十、商务部联系方式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电话:0086-10-65198182 85093415   传真:0086-10-65198172       相关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trb.mofcom.gov.cn)          商务部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公开文本).pdf      附件2: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调查申请书附件(公开文本).pdf     附件3:相关模拟芯片反倾销案登记参加调查参考格式.docx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商务部可自行或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起相关调查。商务部获得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美国对华集成电路领域相关措施(以下称被调查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的“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13日起就美国被调查措施启动反歧视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被调查措施根据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本次调查对象为美国对华集成电路领域相关措施,可包括:(一)2018年以来,美国政府基于对华301调查结果,已经或将要对包括集成电路在内的中国产品加征关税,以及其他可能的禁止、限制或类似措施。(二)2022年以来,美国政府通过发布相关规则、发送通知函等方式,限制对中国出口集成电路相关产品、制造设备等,限制“美国人”参与中国半导体项目。如2022年10月、2023年10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等发布的规则。(三)2022年以来,美国政府根据《芯片与科学法》及相关规则,限制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相关领域开展经贸与投资活动等。(四)2025年5月,美国政府发布新闻和指南,限制使用包括华为昇腾芯片在内的中国先进计算集成电路、限制美国人工智能芯片用于训练中国人工智能模型等。此外,美国在集成电路领域,包括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零部件、材料、工具在内的各个环节以及具体应用场景等,对华采取的其他歧视性禁止、限制或类似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二、调查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三、调查期限本次调查自2025年9月13日开始,调查期限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四、查阅公开信息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通过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查询案件公开信息,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案件公开信息。五、提交评论意见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对立案和调查程序相关问题的评论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为保证本次调查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填答评论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六、听证会申请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听证会申请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七、政府间磋商为消除和救济被调查措施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美国政府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交与中国政府进行政府间磋商的申请。八、信息的提交和处理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按照保密资料处理,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九、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电话:0086-10-65198054、65198073、85093421传真:0086-10-65198172相关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trb.mofcom.gov.cn)附件:对美国反歧视调查评论意见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5年9月13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9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日本和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14日。                                                                                                                                                                              商务部2025年9月5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步裁定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征收保证金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9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被调查产品名称: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英文名称:Certain pork and pig by-products。产品描述:被调查产品为生猪屠宰加工后的产品,包括鲜、冷、冻猪肉;鲜、冷、冻猪的食用杂碎;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未炼制或用其他方法提取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整个或切块的猪的肠、膀胱及胃。主要用途:适合供人食用。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31110、02031190、02031200、02031900、02032110、02032190、02032200、02032900、02063000、02064100、02064900、02091000、05040011、05040014、05040029、05040090。其中05040029和05040090税则号项下非猪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对各欧盟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在本公告附件2中列明。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自2025年9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四、评论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附件1:欧盟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pdf附件2: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列表.pdf                                                          商务部                                                             2025年9月5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9月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9日。商务部2025年9月5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2024年8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至2026年2月21日。商务部2025年8月18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2019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7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244.3%—287.2%,欧盟公司30.4%,韩国公司12.5%—23.7%,日本公司19.3%—27.0%,泰国公司10.6%—28.6%,实施期限为5年。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2023年4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15号公告,决定由泰国国家石油全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继承PTT苯酚有限公司在苯酚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2024年9月5日,应中国苯酚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6号公告,决定自2024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申请人未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起期终复审调查申请,自2024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苯酚产业造成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复审裁定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苯酚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二、反倾销措施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8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9年第37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产品名称:苯酚英文名称:Phenol化学分子式:C6H5OH化学结构式:产品描述:苯酚在常温下通常为无色针状或白色块状晶体,溶于酒精、乙醚、氯仿、甘油、二硫化碳,在室温时稍溶于水,几乎不溶于石油醚,腐蚀力强,可燃。主要用途:苯酚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制备酚醛树脂、双酚A、己内酰胺、烷基酚、水杨酸等工业原料,还可以用作溶剂、试剂和消毒剂,广泛运用于合成纤维、塑料、医药、农药、香料、染料、涂料和炼油工业等领域。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1110。根据商务部2019年第37号公告和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各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美国公司:1. 英力士美国公司                   287.2%(INEOS Americas LLC)2. 美国兰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44.3%(Blue Cube Operations LLC)3. 其他美国公司               287.2%  欧盟公司: 所有欧盟公司                         30.4%韩国公司:1. 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               12.5%(KUMHO P&B CHEMICALS, INC.)2. (株)LG化学                      12.6%(LG CHEM, LTD.)3. 其他韩国公司                      23.7%日本公司:1. 三井化学株式会社                  19.3%(Mitsui Chemicals, Inc.)2. 其他日本公司             27.0%泰国公司:1. 泰国国家石油全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6%(PTT Global Chemical Public Company Limited)2. 其他泰国公司                   28.6%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自2025年8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本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公告自2025年8月29日起执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韩 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pdf                                        商务部2025年8月28日
2025-11-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