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洪斌: 2016年11月6日9时19分左右,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邹城市泰和.领秀城4#住宅楼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2万元。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是一起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在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泰和.领秀城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对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我部于2017年4月20日向你送达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市罚听告字[2017]17号),你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部提出听证申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对你作出停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1年的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6月9日 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赵景梅: 2016年6月20日13时36分左右,在济宁太白湖新区荷韵花园项目工地11#楼施工现场,山东正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进行桩基基础静载试验时,混凝土配重块突然失稳倒塌,落入相邻工作面电梯井基坑内,将正在电梯井基坑内施工的山东圣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名施工人员砸中,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8万元。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济宁太白湖新区“6.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在圣诚建设公司承建的荷韵花园项目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现场施工安全隐患,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6.2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我部于2017年4月24日向你送达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市罚听告字[2017]18号),你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部提出听证申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对你作出停止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1年的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6月9日 抄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吕玉芹: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辽宁省阜新市住建委监管科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杭州福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2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20号),并于2017年4月17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08年10月23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 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5日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袁乃明: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北京中投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22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21号),并于2017年4月12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14年1月3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6月19日 抄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罗宝金: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规划管理中心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3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27号),并于2017年5月2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14年1月3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5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曹一峰: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上海浦惠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湖北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3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30号),并于2017年4月19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10年2月9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5日 抄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刘慧: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大连恒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3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31号),并于2017年5月15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15年6月18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5日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董振林: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辽宁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3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32号),并于2017年4月27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15年5月20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5日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张良优: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四川省仁寿通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7年3月31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7]33号),并于2017年5月3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2014年2月24日对你作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25日 抄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有关部管社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1)报考条件要求。招生人数30人。 二、入学及学习方式 报考学科为城市规划专业硕士,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考生,由哈尔滨工业大学采取“单独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及录取。 学习年限为2.5 年至4年。课程学习在2年内完成,学校分4次集中授课,具体方式及地点由学校根据学员情况安排。完成学业、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专业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费每人共3.5万元。 三、报名推荐程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地区和单位,考生自愿报名,所在单位组织推荐,2017年9月25日前将《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生报考申请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指定邮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刘安莲 0451-86281165;白洋 13206581901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邮编150001) 邮箱:zhujianbudankaoban@126.com(推荐表发送至此邮箱)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58934045 附件:1.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 2.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生报考申请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