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 等八项行业标准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铝及铝合金焊接技术规程》等8项行业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1月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付大永等2698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付大永等2698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5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李明荣等1557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李明荣等1557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5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丁茂林等95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王敬烨等155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杨帆等155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成洪甫等95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蕴慧等37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丁茂林等95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王敬烨等15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杨帆等155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成洪甫等95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王蕴慧等37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2017年第三批申请晋升和延续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的华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03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请示》(闽建科[2017]4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你厅加强指导和协调,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建筑师的地位,保障建筑师合法权益,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地,提升工程建设品质,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直辖市建委。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7年三季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7年三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各地排查项目81959个,涉及建设单位53530家、施工单位64973家。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各地共排查出3650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25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6.93%;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29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0.8%;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153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4.19%;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38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04%;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317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7.04%。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1288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2635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34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152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35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8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2406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制投标资格、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228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28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1334家;责令停止执业13人,吊销执业资格2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524人;罚款总额24675.67 万元(含个人罚款965.8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山东、北京、江苏3省(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621个、472个、317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等4类违法行为看,湖北、北京、湖南3省(市)查处项目相对较多(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河南、重庆、天津3省(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直辖市予以表扬。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建办市函[2017]224号文件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数据核实、把关,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7年三季度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张颖等526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准予张颖等526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2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经核查,秦皇岛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标准,现注销该企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证号为甲141113001990)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总体情况 2017年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3起、死亡6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1人,同比分别下降4.55%和14.29%(见图1)。 2017年10月,全国有19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天津(1起、1人)、内蒙古(3起、4人)、吉林(5起、5人)、江苏(9起、9人)、浙江(1起、1人)、安徽(1起、1人)、福建(4起、5人)、江西(4起、4人)、湖北(7起、7人)、湖南(2起、2人)、广东(4起、4人)、广西(4起、4人)、四川(3起、3人)、贵州(6起、6人)、云南(3起、3人)、陕西(1起、2人)、甘肃(1起、1人)、宁夏(2起、2人)、新疆兵团(2起、2人)。 2017年1-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69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34起、死亡人数增加50人,同比分别上升6.13%和7.78%(见图2、图3)。其中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地区有江苏(83人)、广东(70人)、重庆(48人)、安徽(37人);死亡人数上升超过50%的地区有山西(300.00%)、陕西(150.00%)、甘肃(120.00%)、福建(85.71%)、吉林(68.75%)、内蒙古(66.67%)、海南(66.67%)、宁夏(66.67%)、广东(55.56%)、天津(50.00%)。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7年10月,全国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9人,同比均下降100.00%。 2017年1-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22起、死亡86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同比分别下降8.33%和上升1.18%(见图4、图5)。 三、较大事故督办情况 截至2017年10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2017年发生的广东从化“3·25” 事故、安徽安庆“3·27”事故、广东深圳“5·11”事故、重庆大渡口“6·2”事故、山东淄博“6·19”事故、陕西延安“6·21”事故、内蒙古鄂尔多斯“7·11”事故、广东广州“7·22”事故和广东中山“8·13”事故共9起较大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查处情况。 附件:1.2017年10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2.2017年1-10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