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0日20时左右,你省聊城市高唐县尚品福城三期工程发生一起打桩机倾倒事故,造成4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李琦 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8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27.52平方公里。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年内,应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二、要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地质地貌、文物古迹、自然水体、野生动植物等景观和生态资源,特别要加强对高岭瓷土矿遗址、瑶里古民窑群、南山瀑布群等重要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要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设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要尽快完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等保护性基础设施。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利用强度,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范围。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尽快编制报批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各项建设活动。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18000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50000人次以内。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要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优化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布局、城乡建设、居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引导景区居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省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浮梁县人民政府、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483.5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234.9平方公里。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年内,应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二、要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分类保护要求,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雪山冰川、珍稀动植物、原始森林、自然水体等景观和生态资源,特别要加强对大熊猫栖息地、苗基岭、日月坪等重要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要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设施,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要尽快完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等保护性基础设施。 三、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利用强度,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范围。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尽快编制报批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各项建设活动。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21300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42600人次以内。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加强野生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环境修复。要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优化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布局、城乡建设、居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引导景区居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省及成都市、雅安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都市人民政府、雅安市人民政府、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马晓瑛1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马晓瑛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马晓瑛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1人) 马晓瑛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经查,厦门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厦门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行为 1 厦门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肖绍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周小兵等935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准予周小兵等935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刘海林等353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刘海林等35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1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高莉等2323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高莉等2323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16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田昕等1561人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附件:2017年第十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要求,我部制定并发布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等三项国家标准,已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三项标准与现行装配式建筑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共同构成了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现就做好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培训、宣传与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快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宣贯培训。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各级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建设、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培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大型设计、施工企业负责人要进行集中学习;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现有培训项目和计划,争取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课程和教材,选择优秀权威专家,开展全面系统的宣贯培训;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鼓励高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形式,深入宣传装配式建筑及其相关标准的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贯彻和实施工作。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的总目标以及各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的实施工作,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气候和产业技术条件,因地制宜确定装配式建筑体系,做好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标准之间的衔接,明确装配式建筑防火抗震防灾要求,组织编制配套地方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完善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为实现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提供标准支持和保障。 三、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的培训实施和实施监督。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深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的具体体现,是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四个意识”、勇于实践,以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宣贯培训与实施为契机,深入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提高工程标准的实施力度,提升工程标准的权威性,发挥工程标准在协调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上下联动、协作运转、公开透明的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实施监督抽查机制,实现标准实施监督的常态化。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在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实施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标准定额司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7年7月6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