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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77)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郭勇等616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准予郭勇等616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2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9日19时许,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中海信(汕头)创新产业城项目B地块一期(产B-01-产B-04)工程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4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赵凯等327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赵凯等327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23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高爱林等1112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高爱林等1112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30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我部在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查时发现,连云港市房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学德、运城鼎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张青波、朔州市神雁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李存江隐瞒其注册监理工程师已注册在其他企业的事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李学德等3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  附件:弄虚作假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8日(10个工作日,4月17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转专业部门审查的资质仍提交纸质材料。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5、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6日 建筑市场监管司声明  郑重声明,我部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对201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si@163.com。  联 系 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 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7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7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7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8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我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4月1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水务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建标[2016]166号),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我部对2013年及以前批准的推荐性标准(不含正在修订标准)进行了复审,编制了可转化成团体标准的现行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目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在保证开放、透明、公平和不降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水平的前提下,可组织对附件所列标准项目特别是标龄较长的项目进行完善提高、补充细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成团体标准,或根据行业管理需求将国家标准转化成相应行业标准后,其发布主体应将发布文件和标准文本等信息及时报送我部,我部将适时做好相应现行标准废止等工作。  联系电话(传真):010-58934385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附件:可转化成团体标准的现行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目录(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部机关有关司、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宫志等29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齐天骄等35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冯晓亮等35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贾富海等33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戚浩等2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宫志等29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齐天骄等3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冯晓亮等35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贾富海等3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戚浩等2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4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