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4月6日,福建省漳州古雷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着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根据《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单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未经业主同意,将项目分包给扬州市扬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部于2016年8月26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市罚听告字〔2016〕68号)。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部召开听证会,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致函我部,认为你公司在腾龙芳烃“4·6”事故后全力帮助修复整改,主动减轻违法分包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建议依法从轻对中石化四建公司的行政处罚。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90日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11日 抄送: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7〕9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行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统计报表工作。 二、请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军队系统的除外),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址:http://www.ceca.org.cn),填报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将统计报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9年3月1日前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各地区、各行业应及时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通过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打印本地区、本行业数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一并于2019年3月8日前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四、各地区、各行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标准定额司联系。 联系人:成明 联系电话:010-58933216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7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王辙等855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王辙等85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系统统计数据,现将2018年1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4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分别降低11.11%和14.00%(见图1)。 2018年11月,全国有21个省(区、市)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四川(5起、6人)、天津(4起、4人)、甘肃(3起、4人)、广东(3起、3人)、云南(3起、3人)、辽宁(2起、2人)、黑龙江(2起、2人)、江西(2起、2人)、山东(1起、2人)、广西(2起、2人)、海南(2起、2人)、重庆(2起、2人)、北京(1起、1人)、内蒙古(1起、1人)、江苏(1起、1人)、浙江(1起、1人)、福建(1起、1人)、河南(1起、1人)、湖北(1起、1人)、陕西(1起、1人)、新疆(1起、1人)。 2018年1-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98起、死亡80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55起、死亡人数增加47人,分别上升8.55%和6.24%(见图2、图3)。其中,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省(区、市)有江苏(88人)、广东(78人)、四川(59人)、安徽(45人)、重庆(45人)、黑龙江(30人)、浙江(30人)、河南(28人)、山东(27人)、福建(26人)、江西(25人)、贵州(25人)、甘肃(25人)、宁夏(24人)、湖北(23人)、上海(22人)、湖南(21人)。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8年11月,全国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 2018年1-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1起、死亡8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分别下降4.55%和2.33%。(见图4、图5)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督办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底,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规定,四川省成都市“1.29”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罚文件,天津市“6.29”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事故查处情况。 附件:1.2018年1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2.2018年1-1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0日8时许,汉中市南郑区圣桦国际城C区1期1-7#楼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朱金波 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57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左侧的“办事大厅”栏目,进入“受理发证信息查询”页面查询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2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9年1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4524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申请晋升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3、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4、申请延续一级资质专家评审待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武俊东等101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白树杨等58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高峰等110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化月等43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梁国磊等4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武俊东等10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白树杨等5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李高峰等110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王化月等43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梁国磊等4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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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建筑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请示》(豫建〔2018〕20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负责核发的15项证照实行电子化(详见附件)。请你厅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与我部证照数据互联互通。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核发的电子证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广东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广东天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河南、福建、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河南省实行现场专业人员技能人员电子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请示》(豫建﹝2018﹞11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福建省推行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的请示》(闽建人﹝2018﹞2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在吉林省内开展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化的请示》(吉建文﹝2018﹞11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的请示》(京建文﹝2018﹞1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相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电子化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试点的电子化证书名称详见附件。 请你们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对同一试点证书采用统一的电子化证书格式。做好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加强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对接、上传,实现证书网上查询和省域互通互认,为下一步全面推行证书电子化工作积累经验。试点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 附件:河南等省(市)电子化试点证书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相关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