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国青少年阅读素养框架》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语信函〔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对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战略部署,推动《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科学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教育行业标准JY/T 0663—2026《中国青少年阅读素养框架》,经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JY/T 0663—2026《中国青少年阅读素养框架》
教 育 部
2026年4月15日
2026-0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2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4月1日
2026-0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商服贸函〔2026〕75号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数据局、国家中医药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市场监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更好发挥标准对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示范性作用,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化建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制度型开放,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并与各相关部门达成一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4月17日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制度型开放,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为主线,以服务贸易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坚持统筹推进、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开放协同,培育“中国服务”品牌,推动服务贸易领域标准与国际标准规则相通相容,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通过五年时间,提升全国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能力,培育一批服务贸易标准化技术机构和引领团体,推动制定一批重点领域服务贸易标准,牵头或参与制定一批服务贸易国际标准,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基本建立覆盖服务贸易多领域、全链条并适应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标准供给扩大、国际影响力提升,我国参与服务贸易国际标准化治理能力增强,标准对引领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二、加快建设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体系(一)统筹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加强服务贸易领域标准布局研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基础通用、重点产业、国际合作、服务贸易数字化等方面,培育重点领域中国标准品牌,加大标准宣贯实施和国际对接合作,加快构建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国际接轨、符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阶段和需求的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全面参与、开放共享的工作格局。(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二)优化服务贸易标准供给结构。推动服务贸易领域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立足服务产业和贸易发展,强化国家标准的有效供给,聚焦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加大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力度,强化标准实施监督,提升行业发展规范性。鼓励社会团体根据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需要,制定市场急需、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团体标准。充分发挥领军企业作用,鼓励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在内的各类企业强化创新,制定具有前沿引领性的企业标准。做好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的国内转化,推动服务贸易领域国际标准制定与应用,提升其全球认可度和影响力。在完善国内标准体系基础的同时,重点加强面向国际、支撑跨境交付的服务贸易相关标准研制与应用。(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三)推动服务贸易标准创新。推动标准与服务、技术和应用场景创新紧密融合,强化新服务、新技术相关标准研制,超前布局推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预标准化研究,切实发挥标准对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提升关键环节和领域服务的保障能力。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商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和培训,广泛传播服务贸易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各类主体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工作能力。在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开设标准化工作专题板块,提供标准资讯和查询服务。及时发布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商务部牵头负责)(五)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和经验推广。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扎实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依法查处服务贸易领域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确保强制性标准实施到位。鼓励服务领域法规和政策文件引用国家标准。适时总结行动计划落实成效,宣传推广实践案例和工作经验,持续推动服务贸易标准优化升级。(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三、强化重点领域标准供给(六)国际旅行服务标准。重点在旅游服务、入境消费等领域加快标准研制,提升服务规范,推动服务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强化标准实施和推广,推动建立覆盖旅行服务质量、安全、场景与应用、保障与监管等全方位的标准化体系。(文化和旅游、商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国际运输服务标准。重点在航运贸易数字化等方面率先推进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加快国际运输服务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农业服务贸易标准。重点加强农业服务贸易术语分类、农业对外技术服务规范、农用物资服务跨境外包等标准研究,提升农业服务专业机构的国际化服务能力和标准化水平,为海外农业发展提供“中国标准”技术支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九)专业服务标准。加大知识产权、科技服务、地理信息、人力资源、语言、咨询、检验检测、创意设计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推动相关标准覆盖行业境内外服务提供的全链条,提升专业服务机构的国际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外包标准化水平,重点推动生物医药研发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传统特色服务标准。推动文化、中文教育、中医药、中餐、武术等传统特色服务贸易的标准化建设,重点在基础通用标准、基础要素标准、服务提供标准、安全与管理标准等方面加强标准研制,提升传统特色服务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体育、中医药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数字贸易标准。重点在软件和信息服务、数字交付贸易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数据要素跨境流动、数字贸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率先推进标准研制和体系建设,探索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深度融合的服务场景标准,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服务贸易领域的标准化实践,加快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和市场环境。(网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数据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绿色服务贸易标准。围绕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行业绿色化转型,以及供应链、金融等具有绿色属性服务贸易发展的标准需求,加快基础共性标准研制,促进绿色技术进出口和运用,培育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国际化(十三)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服务贸易多双边合作机制等,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与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以及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探索建立区域性标准对接与合作机制。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对话与合作,持续提高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平台作用,举办相关展示和活动,推介中国标准,推动标准工作的国际交流互鉴。提升相关标准化论坛或研讨活动国际影响力,打造标准化国际交流的平台。(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十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方案,积极牵头或参与服务贸易特别是新兴服务、前沿技术等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我国具有优势的服务贸易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十五)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建设。支持中国专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建设,在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旅行服务、数字文化等重点领域贡献更多中国智慧。打造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有关活动。探索推动国际性产业标准组织建设。(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十六)加强基础理论和发展前沿研究。鼓励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服务贸易标准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围绕服务贸易数字化、绿色化等发展趋势,加强对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新服务场景的标准需求前瞻性研究,以及与国际标准的对比研究、对国际发展动态的趋势研究。建立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专家库,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十七)强化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支持服务贸易相关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开展工作。鼓励围绕前沿技术和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为提升服务贸易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提供技术支撑。(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十八)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开设服务贸易标准化相关课程,着力培养服务贸易和标准化工作的跨学科人才。完善标准化工作相关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标准成果在评定职称中的作用。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动在职业教育中开展服务贸易标准化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打造标准化工作先行先试平台。打造服务贸易标准研发应用样板。鼓励支持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开放创新发展集聚区,将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化作为创新发展探索的重要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在全国建立健全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机制积累经验。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入驻有关示范区和基地,形成集聚发展效应。(商务部牵头负责)六、组织实施发挥国务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和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会同服务贸易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联动,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支持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的政策举措。各地相关部门结合产业和贸易特色开展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探索,做好服务贸易标准在本地区的应用推广与实施监督。
2026-04-17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发展计划司
发文日期:2026-04-17
成文日期:2026-04-17
发文日期:2026-04-17
有效性:
名称:评读 | 《202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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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4-1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4-17
成文日期:2026-04-17
发文日期:2026-04-17
有效性:
名称:关于北京筑航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核定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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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4-1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4-17
成文日期:2026-04-17
发文日期:2026-04-17
有效性:
名称:关于2026年第五批民航专业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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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号:
2026-04-1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4-16
成文日期:2026-04-16
发文日期:2026-04-16
有效性:
名称:关于追加中航机场系统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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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等4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2026年第16号) 经组织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跟踪评价,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BJS 201711)、《特殊食品渗透压测定》(BJS 202102)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KJ201710)1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废止方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实施。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15日
2026-04-15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6—2027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5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四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予以公告。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5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四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4月13日
2026-04-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商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强化进出口信贷支持 服务“十五五”商务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进出口银行各分行加强协作联动,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十五五”良好开局。《通知》紧扣2026年商务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提出三方面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贸易创新发展。围绕开拓多元化市场、培育外贸新动能、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用足用好进出口信贷工具,丰富完善适配新业态新模式的产品服务,做好全链条进口服务保障。二是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支持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三方面提出细化举措,支持进出口银行深度融入和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三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支持进出口银行聚焦共建“一带一路”多双边经贸合作重点领域,统筹做好重大标志性项目和“小而美”民生项目金融服务,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强化投融资服务保障。《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进出口银行各分行要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探索强化财政金融与商务协同效应,聚焦外经贸主体、进出口环节、产供链国际合作等,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有力的金融服务。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进出口银行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通知》各项措施落地落细,切实转化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实际行动,为“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2026-04-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