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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381)
公示公告
国家级
2026年3月5日 来源:关税司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6-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2026年3月5日 来源:关税司   为支持办好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藏毯展区)、中国—亚欧博览会,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适当扩大各展会的免税展品类别及免税销售额度。
2026-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2026年3月5日 来源:关税司    为更好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 
2026-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财关税〔2026〕22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现就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类别和销售额度等规定见附件。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三、对每个展商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的展品类别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展商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向北京海关统一报送。    五、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    六、每届展会结束后3个月内,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应向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七、本通知适用于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    附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6年2月28日 
2026-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财关税〔2026〕23号 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长沙、南宁、昆明、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税务局:    为支持办好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现就“十五五”期间相关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以下称中蒙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以下称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以下称中俄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以下称中非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称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称南亚博览会)、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藏毯展区)(以下称青洽会·藏毯展区)、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称中阿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称亚欧博览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类别和销售额度等规定见附件。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三、对每个展商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的展品类别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进口后海关不按减免税货物实施后续管理。    五、每届展会结束后3个月内,各展会承办单位应向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六、本通知适用于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中蒙博览会、中俄博览会、中非博览会、东盟博览会、南亚博览会、青洽会·藏毯展区、亚欧博览会,以及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东北亚博览会、中阿博览会。    附件: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6年2月28日 
2026-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申报通知
市级
为持续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引导带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6〕4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及复核要求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业。3.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4.复评企业限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2027年2月前到期)。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参加复评,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企业,有效期默认延长至公示结果公布。二、申报及复核审核流程1. 企业线上申报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须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或复核,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22-29246947。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按提示音选6再选6至公共服务,按要求办理。2. 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及推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及时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线上推荐。3.市级主管部门评审及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照认定标准审核,重点对企业申请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三、线上申报及复核时间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15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5日企业应在申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分批审核并公示。四、佐证材料申报及复核企业需上传材料,在申报平台第5项“所属领域及其他”类目下“其他材料”处上传。其中,采取评分制的同时提供(一)(二)项佐证,采取直通方式的同时提供(一)(三)项佐证。(一)基础材料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企业须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自评表,数据须与平台内一致,并在“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在封面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自查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4.企业自述报告word电子版材料,主要介绍基本情况(企业近两年经营、市场、荣誉资质、优势特点等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创新能力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标准制修订、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有效期内专利等),总字数500-2000字。(二)评分制材料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财务信息。以上审计报告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备案并赋予验证码,验证码及报告编码需完整、清晰,请企业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验,并注意网站赋码要求。2.行业分类说明。说明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及所属领域。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可参考《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参考网址:https://tjj.sh.gov.cn/gjbz/index.html。3.提供有效知识产权复印件。4.其他佐证材料。(三)直通材料(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2023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天津市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需含企业名称)。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证书扫描件或认定文件(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3.有效期内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铜牌照片等佐证材料(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4.2023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 五、其他参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创新型中小企业证书。 附件: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部分指标说明  (联系人:王策    联系电话:022-29246947)                                   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5日
2026-03-05 | 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通知
省级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战略举措,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效支撑我市“两个创新”深度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26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2026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                             2026年3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doc
2026-03-05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公示公告
市级
保税区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2026年3月5日,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6204569)提交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现对其承包的天津空港经济区新建航昌道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共30日。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联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2-849062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3-05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通知
市级
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及《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6〕4号),现在组织开展保税区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及复核要求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3.符合《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保税区范围内的企业。4.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企业无需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5.复评企业限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注:2023年度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及第五批企业,均为2027年2月前到期)。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参加复评,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企业,有效期默认延长至公示结果公布。二、申报时间安排申报分3个时间段开展,分别为: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15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5日。企业应在申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分批审核并公示。三、申报审核流程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或复核,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由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直接拨打63001577;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按提示音选6再选6至公共服务,按要求办理。1、佐证材料请申报与复核企业依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https://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603/t20260302_7253544.html)。2、防范不良中介影响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落实市工信局和新区工信局的要求,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不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并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联系人:李程:022-84906787;13672164368;薛铭:022-84906267;186026798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3-05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十五五”开局以来,天津港保税区坚持将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围绕深海系泊、船舶修造、航空循环、能源服务、汽车拆解、智能电网等重点产业,精准布局、加速落子。区域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全力推动招商引资跑出“加速度”。               据悉,在海洋经济领域,总投资6亿元的巨力索具海洋系泊及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基地即将动工,其深海系泊系统配件通过DNV、ABS等国际权威认证,将填补区域高端海洋索具空白;总投资80亿元的中远海运重工装备制造项目规划用地146万平方米,主营大型船舶修造及改装,建成后年产值约60亿元,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牵引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据天津港保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大重磅项目构筑起“核心配套”与“链主集成”的双核驱动格局,拧紧了海洋经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将有效提高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竞争力。               在绿色低碳赛道,海特集团“飞机全生命周期管理及跨境航材交易平台项目”与聚焦废旧机动车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及资源化利用的两个“循环经济”项目相继启动。两大项目将航空器和机动车两大领域的资源循环利用环节串联,构筑起“天空”与“地面”两大领域的循环经济完整链条。其中,“飞机全生命周期管理及跨境航材交易平台项目”致力于构建“进场维修—改装升级—绿色拆解—航材保障—技术培训”的全闭环体系,推动航空产业绿色跃升。中资环机动车三级公司聚焦废旧机动车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及资源化利用,将围绕构建“车循环、件循环、料循环”三位一体的闭环体系,打造京津冀区域退役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示范样板。                在智能科技领域,分别支撑“能源服务”“智能装备”“智能算力”三大战略赛道、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项目正加速培育——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科技支撑企业安捷物联投资建设的安捷智联设备运维项目,可为空客及区内航空企业提供设备运维及技改服务,并通过节能技术和智慧运维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绿色转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昊创瑞通投资5亿元建设的智能输配电设备生产基地,将为国网、南网提供关键装备支撑;联想集团布局建设的通用服务器和高端AI服务器生产基地,未来将满足京津冀等地区高技术、大模型等产业对智能算力的迫切需求,促使其在津业务朝着更实更新的方向深入推进。               据悉,今年以来,保税区持续聚焦重点产业,抓项目、优服务、促投资。一方面,围绕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以链式招商把准产业脉搏、以商招商激活存量资源、全员招商凝聚攻坚合力;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从对接到开工的全程闭环管理与专班推进机制,着力“抓早、抓实、抓主动”,让一批体量大、成色足、带动力强的项目密集落子。天津港保税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重点项目如同精密“螺丝”,将牢牢嵌入区域产业生态的各个关键节点,推动天津港保税区从项目集聚向链条集成、产业集群加速跃升。               下一步,天津港保税区将持续锚定国家战略,聚焦主导产业加大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力度,依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持续优化全方位、一站式营商服务,强化产业规划引导、完善产业生态,推动签约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让招商引资的成果真正转化为天津高质量发展的硬核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3-05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