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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385)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住房城乡建设部202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考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面试安排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一)面试时间要求面试将于2026年3月17日、18日进行。上午面试于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下午面试于14:3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下午14: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二)面试报到地点报到地点(候考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区二层中三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三、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待面试全部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注意事项(一)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复审材料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按相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面试当天,考生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请提前做好准备。(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准时参加考试。预祝面试取得优秀成绩!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10-58934515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26年3月4日                                
2026-03-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提升中医药现代化水平,现面向全市征集从事中医药相关装备研发、生产及应用的企业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与中医药相关装备研发、生产、应用、服务相关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诊断、理疗、康复设备;中药提取设备、制剂设备、传感装置、管控系统、机器人;中药分析设备、类器官、器官芯片;中药煎药器具、睡眠设备、康复设备、护理机器制造;人工智能、脑机、芯片、感知元器件等企业。二、征集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研发能力、主营业务、核心产品与装备、拟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等。三、征集时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3日四、报送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天津市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相关企业情况征集表》(附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jjswyyc@tj.gov.cn。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生物医药处 杜芮萱  联系电话:022-58832909附件:天津市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相关企业情况征集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4日
2026-03-04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省级
津市场监管计〔2026〕1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有关单位:现将《2026年天津市计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3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天津市计量工作要点 2026年天津市计量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工作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开创计量事业发展新局面。(二)科学规划“十五五”计量工作任务。落实《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强化京津冀、华北大区计量区域协同发展,以问题需求为导向,谋划“十五五”计量工作重点,推动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基础保障能力、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二、筑牢技术根基,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工程(三)开展计量标准能力提升行动。围绕落实《地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用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设指导性目录(试行)》、强检分级保障清单和《区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配合组织落实国家计量设备更新工作,统筹年度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计划并实现新建提升10项以上;围绕年度计量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市级计量比对。(四)开展计量技术规范提档升级行动。科学规划建设天津市计量技术委员会,发挥本市计量技术委员会智库作用,做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立项、审定和发布实施工作,全年发布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0项以上。深化京津冀计量技术共建共享,聚焦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发布计量技术规范5项以上。(五)推动计量赋能产业发展。开展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推动计量科技创新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计量测试技术)、国家水运监测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天津市电离辐射计量站、天津市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数智电力)、天津市先进测量实验室(化学计量)、天津市光纤传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公路工程建设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六)推进碳计量体系建设。推进天津市碳计量中心(石油天然气)建设,强化重点产业碳足迹计量研究及应用。积极争取“省计量技术机构碳计量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市计量院配备碳计量装备、提升碳计量能力,为本地区企业提供碳计量技术服务。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推动落实《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三、深化智慧监管,持续优化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七)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加强重点计量器具和重点场所计量监管,合并实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标准、注册计量师双随机抽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能效标识产品等计量监督抽查。(八)推进电子计价秤“信用+智慧”监管。推动集贸市场实行诚信计量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相融合,建立基层监管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2027年完成新型防作弊电子计价秤更换工作。(九)进一步推动落实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宣传,重点规范公用企业在居民水电气经营管理中计量行为,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十)开展重点领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居民水电气、电子计价秤计量专项回头看整治,巩固前期成果。落实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对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监管。开展眼镜验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规范眼镜市场秩序,广泛开展近视防控计量科普宣传,保护消费者视力健康。(十一)加强网售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管。对注册在我市的电商销售平台开展计量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督促平台查验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证书,强化计量器具销售环节的计量监管。四、深化改革创新,推进计量赋能企业发展(十二)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专业服务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硬件支持与培训指导;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出台优惠政策,规范检定校准行为,为企业提供规范优质计量服务。(十三)提升计量队伍业务能力与素质。继续实施区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增强区域量传服务能力。举办全市电子计价秤、电子式交流电能表和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技能竞赛,择优选派人员参加总局2026年计量职业技能大赛。(十四)持续优化计量许可审批流程。继续实施京冀范围型式评价结果认可,推动京津冀、天津—黑龙江民用饮用冷水水表“二检合一”检定结果互认。对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实行能力评价和确认。做好二级标准物质审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十五)强化计量宣传。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节能宣传周、质量月等宣传和计量便民服务;加强计量监管成果的宣传,征集电子计价秤和加油机监管创新典型案例,强化计量服务近视防控宣传报道。          
2026-03-04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各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将《市知识产权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市知识产权局202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对2026年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市知识产权局2025年工作总结 2025年,市知识产权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链条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8.3万件,增长14.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5.2件,高出全国9.2件;有效注册商标48.1万件,增长5.8%。一、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研究提出15项工作措施;组织召开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积极推动“四强”党支部创建,保护处党支部被命名为市级机关“四强”党支部。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读书班3期、集中学习研讨6次、专家辅导4次;局党组查摆突出问题8个,制定并完成整改措施19项。三是持续推进市委巡视深度整改。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24个,明确“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8个,完成整改措施120条。四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选拔任用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举办年轻干部“知行学堂”4期,邀请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局级领导走上讲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专题培训,助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培育优质主体。遴选50家企业实施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围绕85项核心产品(技术)进行专利布局,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推动9个高校院所建立起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二是开展专利导航。组织信创、商业航天等7个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成果同步推送发改、工信、科技、投促等部门,并向重点企业进行了集中发布;引导30家专业机构完成产业、企业、区域三类导航报告103篇。三是优化PCT申请服务。组建跨部门服务团队,举办PCT专利申请培训15场,对TCL中环新能源、凯发电气等重点企业上门辅导,全市PCT专利申请受理量新增438件。四是培育商标地理标志。协助国合生物、郁美净等商标注册成功,由中华商标协会认定的AAA知名商标从3件增至8件;获批成立小站稻、独流老醋两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8件原农产品地理标志完成转标。三、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释放一是完善运用体系。累计布局建设高校、区域、产业三类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09个,其中高校中心15个、区域中心19个、产业中心75个,18个产业中心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中汽中心等产业中心探索构建专利池14个,4个产业中心获批国家级,数量居全国各省区市的第3位;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实体化运营,吸引83家专业机构入驻,新增挂牌项目2398项、成交184项;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新增金融产品9种,推出保险产品26种,支持核理化院发行国内首单科研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整体储架1亿元,我市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额57.8亿元。二是盘活存量专利。联合市科技、工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列入国家局专利转化资源库的1.9万条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实施分档、归类、对接和推广,市区两级举办“一月一链”路演对接44场;声明专利开放许可392件、达成协议63件次;协同推行专利技术“先使用后付费”,促成合作200余件;专利转让许可备案1.2万次,增长8%,高校院所发明专利产业化率16.7%,居全国前列,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458亿元。三是培育样板企业。前年进入国家局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的283家企业,预计七成达标出库;企业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4390件,年度销售额1852亿元。国家局印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025年第4期天津专刊)》,首次以地方专刊方式推广经验做法。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7个部门制定出台“打造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举措”,联合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贸促会等15个单位制定印发“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落实举措”,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格局;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春节、五一和国庆、中秋期间两次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全市各区共查办商标侵权案件410件,罚没款1119万元。二是加强快速保护。推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产业扩容、区域扩围有序落地,全市28个园区、1800个创新主体直接受益;支持市和滨海新区“双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IPC分类号进一步调增,首次实现“双过百”,全年受理专利预审7783件、合格5910件、授权4815件,备案主体增至4695家。三是完善涉外保护。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1+3+N”网络,建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产业分中心1个、地方分中心3个和海外维权工作站39个,其中境外布点11个,为600余家参与国际贸易投资的经营主体提供专业支撑。四是打造保护标杆。指导滨海新区高标准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64项任务,其中,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构建跨区域全链条治理新模式2个亮点经验,入选全国第一批重点城市(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协同市市场监管委做好2024年中央质量、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迎考工作,我市获评A级。五、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加强法治保障。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会同市司法局,研究制定《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并于去年9月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11月起施行,这与2019年颁布的《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共同构建起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本法治保障。二是推动管理贯标。组织216家企业参加“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培训,指导99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自主管理能力。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部分代理机构被行政处罚;根据国家局平时反馈的线索,查处一批专利代理案件,4家代理机构被罚款,3名代理师被警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四是打击非正常申请。开展国家局反馈的2024年第二批共329件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我市非正常占比由2024年一季度的6%降至目前的3.6%,继续低于全国水平。六、知识产权服务实现优化一是做好重点服务。联合市科技、工信、教育等17个部门制定天开高教科创园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方案,启动建设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开园分中心,梳理形成天开园知识产权服务清单,组织企业专题培训61场;组织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发布京津冀快速协同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十大典型案例;联合12省局和北京、天津审协中心,共同签署实施《跨区域技术调查联合工作机制备忘录》。二是推广公共服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地方试点工作,编制发布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二版);专利代办处设立武清、东丽2个工作站,上线运行专利业务宣传服务平台“一码通”系统,受理初审专利新申请0.8万件,为1.6万家企业办理费减备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核心技术攻关试点,支持审协中心将知识产权服务嵌入凯莱英研发全周期,聚焦多肽连续层析设备技术瓶颈,挖掘技术要点17项,提出专利布局建议2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入园区活动,市区联动举办培训、对接活动80余场,覆盖园区40余个、企业千余家;局8支服务队对31所高校、81家科研院所、96个代理机构实行包联服务,协调解决问题682个。三是规范市场化服务。开展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备案培育工作,审协中心等7个机构列入首批名录,为4起商业秘密案件提供鉴定服务;协助引进知产认证、天开中知鉴定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成立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中心,贯标、评估、鉴定等服务环节得到进一步加强。七、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愈加牢固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印发2024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组织编制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二是组织专利评奖。精心组织我市第十三届专利奖评选工作,确定获奖项目100项,其中金奖20项、优秀奖79项、创业奖1项,市政府印发表彰决定。三是深化国际合作。与审协中心联合承办第十八次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合作局长系列会议,具体举办知识产权赋能创新主体国际会议等一系列活动,圆满完成各项既定议程,国家局会后来函致谢。四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全市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保护状况两个白皮书;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青少年小发明设计活动,分别评选出奖项60项和195项;积极协调央媒和地方主要媒体,深入报道我市知识产权工作140余篇。五是保障机关有效运行。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制度规范管理,落实“三服务”要求,高标准、高效率做好“三办”工作;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安全管理、应急、保密、值班值守、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高质量完成61件建议提案答复办理工作,实现满意率100%。  市知识产权局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坚决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战略举措,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围绕更好服务高水平创新、更好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助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有效支撑我市“两个创新”深度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6件。一、聚力推动高站位统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落实“执行力、政绩观、精气神、责任链”要求,切实增强干部的开局意识、创新意识、质效意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抓党建。与时俱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觉以笃信、务实、担当、自律的好作风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成效集中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带队伍。注重优化年龄结构,着力畅通年轻干部量身定制培养、担重担难锻炼的成长渠道;注重优化知识结构,着力拓展中层干部研判全市经济、协同事业发展的宏观视野;注重优化能力结构,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熟悉政策法规、处理具体事务的基本素质。(三)编规划。深化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报市发改部门审核后尽快印发;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第二阶段任务和“十五五”规划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总结评估报告。(四)强联动。健全市区包联服务联动机制,市局8支服务队根据工信、科技部门协同服务建议对重点主体进行包联服务,各区局对本区内全部主体进行联系服务;健全市区示范创建联动机制,市局把关审核、区局广泛动员参与,提高申报成功率。(五)搞宣传。组织策划“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巩固传统阵地,拓展新兴平台,创新话语体系,增添传播方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六)保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持续抓好安全管理、应急、保密、值班值守、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培训演练。二、聚力推动高质量创造坚持以高价值专利为关键点,抓实主体培育“筑基”和专利导航“指路”,助力商标品牌化和地标产业化,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再提升。(七)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指导原有17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1所示范高校创建对象做好验收准备,指导新增的23家示范企业、1所示范高校和1个示范科研机构创建对象实施创建任务;建立市级示范企业培育库,首批计划遴选30家优质企业入库。(八)深化专利导航工作。制定我市专利导航工作办法,推动5个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2个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和有实力的专业机构发挥更大作用,聚焦新兴领域,组织循环经济、低维材料等7个产业专利导航,鼓励各区、各类创新主体根据需要自主实施区域、产业和企业导航。(九)服务PCT专利申请。重点推进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的创新主体开展海外专利挖掘与布局工作;选取生物医药、新能源、机器人3个重点产业技术领域,开展海外专利布局情况研究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开展3场海外专利布局业务培训,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增强创新主体海外专利布局国际竞争力;对我市现有PCT专利申请和拥有主体进行全面分析,针对性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十)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组织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举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提升创新主体创新活力和青少年创新精神,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十一)培育商标品牌。积极推动商标发展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年内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超过50万件;加大老字号企业、驰名商标企业商标保护力度,组织开展2次专项行动;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商标创新发展,服务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市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和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各区域商标发展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十二)培育地理标志。持续推进小站稻、独流老醋和茶淀玫瑰香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做好茶淀玫瑰香葡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申请验收工作;指导推动涉农产品商标注册2000件以上,进一步培育用标主体,全市使用地理标志经营主体达到110家。三、聚力推动高效益运用坚持以“AI+运用”为切入点,加强专利转化工作的精准性、时效性,持续优化运用体系和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再提升。(十三)专利盘活提效。面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团队“多点”推动,围绕供给端、需求端、服务端、平台端“多端”发力,综合转让、许可、作价入股、自主实施“多方式”落地,完善转化工作路径;定期发布高校、科研院所“两个100件”拟转化专利清单,动态更新专利不少于100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发上线人工智能系统,探索实现“AI+交易撮合”、“AI+人工经纪”、“AI+评估评价”、“AI+数据取证”等功能,助力我市高校院所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十四)运用体系提优。深化完善“三类运营中心+两类转化平台”工作体系,特别是优化产业运营中心布局,计划新增市级中心10个,新建1—2个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的重点产业专利池;强化区域运营中心作用,市区两级举办专利产业推介、路演对接等活动50场以上,支撑我市新增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1000件;支持交易中心规范化运营,完善评估、转让的直接沟通模式,引导更多主体入场交易,大幅提高成交规模。(十五)金融服务提标。开展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完善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支持天津OTC知识产权专板高效运行,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新模式,再发行1单证券化产品;发布知识产权保险清单(2026版),引导更多保险机构为创新主体赋能减损。四、聚力推动高标准保护坚持以涉外保护为主攻点,同步抓好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再提升。(十六)加强涉外保护。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协调,编制发布《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宣传我市良好保护成效;组织落实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措,围绕我市重点出口企业,建立百家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白名单”;完善“1+3+N”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网络,新增2家涉外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为“出海”企业提供风险预警、维权援助等专业服务。(十七)加强协同保护。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服务我市市场主体实现在津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工作,通过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针对重点企业服务需求,组织市保护中心和滨海滨海新区保护中心及时调整专利预审分类号;组织中科院工业微生物研究所等7家机构发挥技术优势,为科技企业维权提供知识产权专业鉴定业务;举办专利行政保护规范化培训班,面向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培训规模60人以上;加强重点展会维权服务指导,组织津南区等单位全年驻展服务6次以上,营造严格保护的市场环境。(十八)加强商标执法。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各区开展两次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品牌、地理标志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五、聚力推动高效能管理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实施区域、行业、服务机构和创新主体多层次规范、检查、整治,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再提升。(十九)法治保障加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与知识产权各项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提升全民知识产权法治素养;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专利促进条例》,推进细化条例制度设计,明确配套政策举措,落实各项任务,推动各类创新主体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探索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修订印发《天津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二十)区域管理加力。指导滨海新区持续深化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建设;指导滨海高新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验收准备工作;支持滨海高新区、天津经开区高水平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树立区域标杆。(二十一)行业监管加压。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查核规范设立、备案等情况;建立知识产权代理信用管理联动机制,对代理机构进行差异化监管;发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作用,开展代理、检索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二十二)打击非正常加紧。结合国家局反馈的我市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数据,指导相关区核查线索,对问题较为集中的部分高校、医院进行联合政策宣讲,做好协商撤回工作,工作成效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二十三)专项整治加速。扎实推进为期3个月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沟通协调,逐项落实无资质代理、出租出借代理资质、虚假宣传等14项重点整治任务,破解行业突出问题。六、聚力推动高品质服务坚持以响应创新主体服务需求为落脚点,整合、引育优质服务资源,加强专业服务供给,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再提升。(二十四)加强重点服务。整合调度审协中心、保护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围绕天开园、“两城一园”等科创园区,开展新兴领域、海外维权专题培训5场,入企服务15家,开展研发类专利导航2次;围绕“重大项目”周边,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中心”集聚优势,吸引更多高水平服务机构落地运营;围绕京津冀,组织落实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框架协议,持续强化三地知识产权立法、保护、服务、营商环境“四个协同”。(二十五)提升公共服务。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编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0版,指导专利代办处武清、东丽2个工作站建成运行,新设1个工作站;推动18个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结合重点企业需求开展专利检索分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开展10项专利检索分析;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入园区”系列培训活动,组织公共服务机构深入15个园区开展培训30场次;提升专利快速预审服务效能,新增备案企业不少于300家,累计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产业领域企业达到4100家。(二十六)完善市场化服务。大力引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经营主体,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申报、登记、评估、转让、金融、数据知识产权等各环节服务能力;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供给能力;开展津陇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工作,组织津陇两地知识产权转化路演活动1场,为甘肃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训30名业务骨干。(二十七)提高受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广电子申请和XML格式申请,全年综合电子申请率达到99%以上;加强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网上缴费的宣传推广等工作,方便企业专利事务属地化办理;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质押登记等高质量专利事务性受理服务和针对性业务宣讲服务,积极融入专利转化运用促进行动;帮助创新主体知晓和充分利用专利优先审查等国家审查优惠政策。 附件:
2026-03-04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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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日 期讲座主题及内容教师及单位3月27日星期五新能源汽车高价值专利组合构建与实践主要内容:介绍新能源汽车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构建的核心理论与模式,通过典型实践案例,系统阐释从布局规划到落地实施的关键环节与提升策略。樊凤竹河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4月3日星期五专利信息助力高端装备技术攻关主要内容:介绍专利信息在高端装备核心技术攻关中的作用,以智能随钻探测领域为例,通过解析全球专利竞争态势与壁垒,阐释其从国产替代到技术引领的决策支持路径。李沛鑫吉林大学4月10日星期五专利信息驱动太阳能无人机核心技术突破主要内容:介绍专利信息在太阳能无人机关键技术研发中的应用,通过聚焦攻关方向与产业布局优化,阐释其如何协助解决研发痛点并支撑低空经济发展。师俏梅西北工业大学4月17日星期五氢燃料电池全球专利布局与风险应对主要内容:介绍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在全球的专利布局现状,通过梳理主要国家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策略与风险等级,分析面临的挑战,提出应对策略与思路。王国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讲座时间:14:00-16:00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咨询电话:010-62086805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s://cast.263live.net/COMVqu“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专利文献馆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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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讲座主题及内容教师及单位3月6日星期五专利信息在技术研发全周期中的应用(录播)主要内容:介绍专利信息在技术研发过程中的作用和价值,以及专利信息在技术立项、研发、保护等不同阶段的实际应用以及相关流程、方法。张鑫东北大学3月13日星期五智能专利估值体系构建与数据驱动转型主要内容:介绍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等技术的智能专利估值体系,通过动态估值模型和可信存证机制等,详细讲解数据驱动的专利估值模式。顾云翔中国技术交易所3月20日星期五数智时代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才培养路径主要内容:介绍数智化转型背景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才所需的核心能力,从人才梯队建设和培养培训角度,详细介绍新构建的人才发展体系和培训课程体系,为实践探索提供参考和依据。戚湧南京理工大学讲座时间:14:00-16:00讲座形式:网络课堂直播咨询电话:010-62086805网络课堂直播地址:https://cast.263live.net/COMVqu“专利文献众享(patdoc)”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益讲座信息并提供专利文献服务专利文献馆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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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4.岗位要求年龄2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2000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6年3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6年3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36个月及以上;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6年3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60个月及以上。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4.现役军人;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8.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三、招聘程序2026年3月4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招考单位官网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s://whly.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各招考单位官网:1.天津京剧院:www.tjjjy.com2.天津交响乐团:www.tjsymphony.com(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6年3月15日至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为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具体为:天津京剧院人才教育培训部(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路6号三楼);天津市青年京剧团人事科(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106号天津市青年京剧团行政楼三楼);天津歌舞剧院人保科(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办公楼三楼);天津交响乐团党务人事部(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交响乐团办公楼二楼);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仅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岗位职责与招聘条件相符的聘用合同等材料);6.半年内一寸免冠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3张。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考单位电话、短信通知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线下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至16: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考试内容包括时政要点、基本常识、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2026年5月1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根据各类职位的录用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不设进入面试比例,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均可进入下一环节。(三)面试面试为技能展示,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四)成绩汇总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五)体检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考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七)公示及聘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等情况,招聘单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四、相关说明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通过方案发布网站发布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监督电话:022-83602693(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附件: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3月4日
2026-03-04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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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科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4.岗位要求年龄38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5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6年3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6年3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60个月及以上;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4.现役军人;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8.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三、招聘程序2026年3月4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招考单位官网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s://whly.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各招考单位官网:1.天津博物馆:https://www.tjbwg.cn2.平津战役纪念馆:http://www.pjzyjng.com/#/3.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https://www.mzhoudeng.com/#/sy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https://www.arttj.cn5.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https://www.gmtj.com6. 天津图书馆:https://www.tjl.tj.cn7.天津市群众艺术馆:https://www.tjsqyg.cn8.天津自然博物馆:https://www.tjnhm.com/9.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http://www.whycbhzx.com/(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报名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3月21日14:00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3月22日14:00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3月15日14:00至3月23日14:00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须于2026年3月15日14:00至2026年3月23日14:00(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1:30,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至16:00(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9:00。笔试时间为4月12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2026年5月1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根据各类职位的录用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除天津博物馆岗位2和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岗位5以外,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天津博物馆岗位2和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岗位5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三)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容缺后补”的,可将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各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环节。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四)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五)成绩汇总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登陆报名网址查询。(六)体检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天津图书馆、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和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天津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考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七)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招聘教师岗位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八)公示及聘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九)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等情况,招聘单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天津图书馆、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和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天津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四、相关说明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方案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监督电话:022-8360269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附件: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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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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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静海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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