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现公开征集2026年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南要求2026年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拟设置以下两个方向:1.与北京市创新合作方向。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与北京市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合作,有效带动我市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2.与河北省创新合作方向。支持我市各类创新主体与河北省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合作,积极服务雄安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发展。二、征集内容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融入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为导向,聚焦两大合作方向,围绕京津冀“六链五群”和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具体支持的领域。所提领域要突出京津冀协同创新属性,说明在该领域开展京津冀协同创新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并阐述项目团队在该领域的合作基础和成效。三、征集要求1.提出指南建议的主体应为天津市各类创新主体,且与北京市或河北省相关创新主体具有扎实合作基础。2.合作项目实施周期2年以上(含)。3.提出指南建议的主体具备一定的资金配套能力,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经费比例一般不低于3:1。4.各单位提供技术需求不限数量,高校以院系单位申报即可。四、征集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20日五、材料报送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26年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见附件),于2026年3月20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zlyqyb@tj.gov.cn邮箱。咨询电话1.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合作交流处与北京市创新合作方向 联系人:张旭铭 联系电话:022-58183612与河北省创新合作方向 联系人:徐建宁 联系电话:022-581836032.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区域创新研究部材料报送 联系人:张思月 联系电话:022-24323367附件:2026年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指南建议征集表市科技局2026年3月2日
2026-03-02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河东区科技局2026年工作要点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之年,是攻坚克难关键之年,也是河东区承上启下、接续奋斗,围绕“津韵河东·向新之城”发展愿景,开创新局面的起步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科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即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制定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下功夫见实效。持续做好对大院大所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应用创新研究,把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到企业里去、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护航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经济运行提质、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创新载体能级提升、创新平台协同赋能、创新生态优化升级,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力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为打造产业转型焕新区提供强劲科技动能,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一、聚焦强化政治引领,校准行动“指南针”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在学深悟透、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战略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悟“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线上学习等为抓手兴起学习宣传热潮,通过全覆盖学习、多维度宣传、全链条贯彻,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科技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2.锤炼担当本领,锻造实干铁军。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市、区委部署要求,建立贯彻落实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定期对账销号,加强跟踪督办和“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站位、聚焦问题、扛牢责任,动真碰硬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以实绩实效诠释对党绝对忠诚。要在改进作风上求实效,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永葆闯的精神、拼的劲头、干的状态,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创造性,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气神,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3.守牢意识形态,巩固宣传阵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治素质硬、工作本领高的专业队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持续强化公众号运营,推进内容提质增效,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二、聚焦党建铸魂强基,夯实干事创业“压舱石”1.健全学习机制,夯实理论基础。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支部“三会一课”为基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延伸,个人自学为补充的理论学习体系。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实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改革、区域发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促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2.深化党建品牌建设,凝聚发展合力。紧密结合经济运行调度、创新主体培育、平台载体升级、成果转化加速、产业效能提升、人才引育赋能等重点任务,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持续深化“科创先锋·赋能产业提升”党建品牌建设,以“政治引领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创新动能激发、发展韧性增强”为目标,推进“党建红”与“科技蓝”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为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牢固树立“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科技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感,按上级要求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3.扎实推进支部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对标对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建设各项标准规范,持续查漏补缺,巩固提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提高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做好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支部委员会。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全周期管理。设立党员先锋岗,持续推动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深化“双进双认”工作。三、聚焦经济运行提质,精准赋能产业“加速跑”1.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力争稳中有升。深化“三级包联”服务机制,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精细化走访调研,充分调动生产企业积极性,服务推动企业拓展业务,强化排产,有效减少库存,督促企业规范梳理票据合同,确保产值“颗粒归仓”。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问题和需求,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帮助企业对接科研资源、撮合市场合作、拓展业务场景、提供融资服务,全力保障企业稳产满产、实现良性发展。提升经济分析研判能力,强化运行精准调度,抓住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紧盯不放,尤其是重点服务增加值率高的企业,穿透产值调度增加值,努力精准把握工业经济运行规律,为全年目标达成提供精准支撑。联动统计部门紧盯规模以下潜力企业,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深入挖掘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增长潜能,精准搭建产学研合作、产业链配套、金融支持等资源对接平台,强化要素供给保障,加速推动优质企业达标升规、纳统入库,为区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2.激发科技服务业新动力,实现能级提升。坚持存量提质与增量培育协同推进,形成“小升规、规做强”的梯次发展格局,推动科技服务业规模体量逐渐扩大、发展质效稳步提升。聚焦存量提质,支持科技服务业规上企业做优做强。对接高成长科技服务业企业发展需求,通过政策倾斜、精准服务等,协助企业更多争取市级重大创新项目。重点瞄准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科技项目,助力企业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壮大科技服务业整体规模体量。强化增量培育,拓宽科技服务业主体来源。积极引导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加快布局科技服务新业务、拓展新板块。结合科技企业培育工作,精准识别营收接近规上标准、发展潜力巨大的优质培育对象,依托“小升规”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开展“一对一”培训,助力企业争取实现升规纳统,扩大科技服务业发展底座。四、聚焦服务创新主体,靶向培育发展“新动能”1.加快科技和创新型企业培育,争取提质扩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发现—培育—转化—应用”全过程跟踪服务。优化“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队,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企业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实现优质中小企业数量提升。用足用好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一揽子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一企一策”跟踪辅导,导入科技、工信项目支持,对创新意识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2.强化科研院所支撑,实现协同创新。深化院地协同。开展科研院所精准调研,以“摸清基础”为目标,开展专项调研,聚焦科院所科技发展方向、在研项目进展、科研团队构成、成果转化需求等关键信息,系统收集调研数据,掌握创新资源分布与合作潜力。搭建分级对话平台,建立“年度会商+专题对接+日常沟通”三级机制,统筹谋划全年工作,专题对接具体事项,日常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立足调研成果推行“一院一策”精准帮扶,紧扣科研院所发展定位与核心诉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技术合作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稳步提升技术合同交易额,以靶向服务精准赋能。五、聚焦建强平台载体,激活协同创新“强引擎”1.深化科技载体诊断培育,推动提质增效。持续深化调研诊断。建立常态化调研机制,定期对载体进行“体检”,更精准地“把脉问诊”,开展“画像分析”。推动政策落实与效能提升。继续加大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载体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持续跟进绩效考评与火炬统计工作。强化精准培育与梯度建设,重点遴选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载体进行重点培育和辅导,支持其提质进位。重点服务新模式园区,鼓励引导载体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聚焦特定产业领域构建孵化生态。2.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优化,聚力产业发展。深化“三量”工作,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都市产业项目协同发展。聚焦“精品、特色、灵魂”特色主题,引导智能电气装备市级产业主题园区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综合性服务,通过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和招商引资集聚优质企业,做优主导产业生态,激发发展新动能。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弘扬工业精神,发展工业文化,提升河东工业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3.强化创新平台服务储备,提升能级水平。服务现有存量,重点跟踪服务现有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做好年度信息登记、重大事项变更工作。强化平台储备,持续跟踪服务地震局一测中心、地热院、华勘集团等后备力量。加强平台培育与资源对接,积极宣传实验室政策,进一步发挥电气院、中能建电建等龙头企业的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策源作用,力推电气院“高性能电气传动控制系统”中试平台纳入工信部重点培育名录,利用院所科创优势赋能行业发展,推动更多高水平研发平台落户河东,为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坚实支撑。六、聚焦优化创新生态,厚植科技发展“沃土园”1.活跃科技氛围,激发创新活力。构建与市科技、工信部门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动态追踪市级专项服务资源配置方向与政策调整导向,推动市级专家团队、政策宣讲团“下沉式”深入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资源倾斜,提升资源利用效能。打造创新活动矩阵,以“海河东岸创新沙龙”为核心品牌,谋划以前沿技术交流、惠企政策培训、创新成果展示等内容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推动形成“以活动聚资源、以资源促合作、以合作助发展”的良性创新生态,持续激发区域创新活力。2.拓展区校合作维度,促进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区校合作深度广度,深化校地合作融合发展力度,推动高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充分激活科技创新链条各环节活动与动能。用好来区实践锻炼博士智力资源与专业技术,充分链接区校资源,助力区域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3.用好科技金融政策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用好科技金融支持政策。盯紧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兑现及科技创新券政策申报,推动创新积分制,落实《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机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若干政策举措》。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配合区财经专班定期做好税源服务工作。七、聚焦双创融合发展,打造产业升级“新高地”1.加强制造业政策引导,推进企业发展壮大。主动向企业宣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积极统筹组织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转型、数字技术融合等重点方向,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指导企业梳理申报条件、完善申报文件。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区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2.探索人工智能路径,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工作推进机制,清单化推进河东区《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落实〈天津市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工作举措》落地,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年度召开部门工作推动会,交流进展成效、分享工作经验、谋划攻坚举措。聚焦重点多维发力,围绕技术攻关、潜力企业培育、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统筹创新资源,推动形成更多创新成果,赋能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产业升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能。3.强化协同联动,优化人才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及我区重点企业的沟通对接,构建多方联动、协同高效的人才工作格局,健全人才政策精准推送、深度解读与落地兑现的闭环机制。按照上口部门要求,积极服务院企开展卓越制造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重点项目申报。常态化开展院企人才需求走访调研,协助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精准对接上级政策资源,为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多元的发展空间,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效能。八、聚焦招商引资攻坚,集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1.构建韧性的产业共同体,深化招商引资。深化研究,从微观深入研究产业、基金等招商工作中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需求,从宏观研究河东区科技招商工作,形成河东区科技招商战术打法。深化服务,服务好现有龙头企业,鼓励其将新项目、新产能落户我区。通过优质的服务口碑,吸引其产业链伙伴入驻。定期走访,第一时间了解企业的增资扩产需求,并协助解决困难,促成“内源性”重大项目;落实商务楼宇“1+1”包保机制,服务三联大厦、津东大厦、晨景大厦,适时开展科技政策进楼宇活动。2.完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加快落地见效。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扩大政策性资金项目宣传范围,强化政策宣传精准度、广泛度。强化政策性资金谋划争取,协助区内企业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项目。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持续跟踪服务存量项目,加快中能建科技、电气院东院盘活等重点项目,持续做好存量资产盘活、老旧厂房盘活等工作。九、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织密廉政建设“防护网”1.坚持严字当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要从严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要从严管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管理,锻造过硬队伍。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三要从严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约束震慑,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2.加强纪律教育,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紧盯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重申纪律要求,引导全体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开展廉政谈话。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成效,把廉政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岗位实际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个性化防控措施,引导全体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实干担当,将廉洁自律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营造崇廉尚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十、聚焦凝聚各方力量,严守安全稳定“警戒线”1.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发展安全屏障。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加强国家安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体干部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重视做好各类风险防范和化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2.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坚持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与常态化整治相衔接,建立隐患台账,严格整改销号,确保隐患动态清零,以一域之稳服务全局之安。3.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维护中小企业权益。指导各拖欠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联合区财政部门提前谋划,争取圆满完成河东区2026年目标任务。持续宣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关注中小企业拖欠账款平台(1+32)平台,及时处理相关线索,防止新增债出现,维护我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4.发挥统战重要作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理论宣传,聚焦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区域协同等重点领域,通过调研建言、招商引资等方式,将统战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河东区科技局2026年3月2日
2026-03-02 | 河东区科技局
关于陈昌才、廖远文接受询问调查的通知陈昌才:廖远文:请陈昌才(440***********1539)、廖远文(441***********421X)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就天津升慕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有关情况接受询问调查。联系人:许宸晓、刘璐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市场监管局B座308室支队四大队联系电话:022-27905322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2026-03-02 | 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技术规则》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做好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技术保障工作,现将《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技术规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2月28日 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技术规则 为保证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各项技术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6〕6号),制定本技术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赛项及组别。大赛赛项对标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全国技能大赛)和本市产业发展需求,区分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和世赛选拔项目两大类,设置96个赛项。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赛项设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组、教职工(企业职工以外的人员,下同)组两个组别,世赛选拔项目赛项只设一个组别。(一)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46项)1.先进制造业项目(21项):数控车、数控铣、焊接、机器人焊接技术、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电工、光电信息技术、仪器仪表制造、鸿蒙应用开发、区块链技术、电子技术、网络安全、集成电路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数字孪生应用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化工总控、药物制剂。2.现代服务业项目(24项):智能硬件装调、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工业视觉系统运维、CAD机械设计、软件测试、无损检测技术、设备点检、机电设备维修(智能制造生产运维方向)、装配钳工、无人机装调检修、汽车维修、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标注、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师、会展设计、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养老护理、育婴、餐厅服务、家政服务。3.都市型农业项目(1项):无人机驾驶(植保)。(二)世赛选拔项目(50项)1.物流与运输(5项):汽车技术、物流与货运代理、无人机系统、飞机维修、轨道车辆技术。2.结构与建筑技术(12项):电气装置、油漆与装饰、管道与制暖、制冷与空调、数字建造、智慧安防技术、砌筑、木工、混凝土建筑、瓷砖贴面、精细木工、园艺。3.制造与工程技术(17项):电子技术、工业控制、机电一体化、增材制造、工业4.0、机器人系统集成、制造团队挑战赛、数控铣、数控车、化学实验室技术、工业机械、CAD机械设计、自主移动机器人、工业设计技术、光电技术、水处理技术、可再生能源。4.信息与通信技术(7项):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管理、商务软件解决方案、云计算、网络安全、移动应用开发、网站技术。5.创意艺术与时尚(3项):平面设计技术、数字交互媒体设计、商品展示技术。6.社会与个人服务(6项):糖艺/西点制作、烹饪(西餐)、健康和社会照护、酒店接待、餐厅服务、口腔修复工艺技术。其中:智能制造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无人机装调检修、互联网营销、家政服务、餐厅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师等8个赛项为京津冀协同邀请赛赛项,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机电一体化、网络系统管理、数字交互媒体设计、化学实验室技术等5个赛项为东西部协作邀请赛赛项。第二条 组织形式。大赛采取集中办赛和分散办赛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组织实施,由各区人社局和相关院校(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组队参加。第三条 奖项设置及奖励。按照以下规定,做好大赛奖励工作。(一)对各赛项、各组别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二)获得各项目金牌的我市职工选手按程序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经统筹后,推荐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三)获得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前10名的,可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获得世赛选拔项目前6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四)单人赛项前6名(双人赛项、三人赛项前4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赛项情况,进入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五)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和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各赛项、各组别参赛人数须在20人(组)以上,世赛选拔项目各赛项参赛人数须在15人(组)以上;不足20人(组)或15人(组)的,不予参赛选手个人奖励,但择优推荐进入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鼓励各区、各院校(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单位)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组委会。市人社局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工作组、新闻宣传组等,负责协调落实组委会各项决议事项。办公室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开展,统筹管理和推动大赛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大赛开幕式和总结颁奖大会,指导做好各赛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技术工作组负责组织制定竞赛技术工作方案;编制大赛竞赛技术规则;组织裁判长、裁判长助理推荐遴选工作;审核确定各赛项各赛项技术工作文件及命题思路;审核确定各赛项场地经理和场地经理助理,对竞赛各环节技术工作提出规范要求;审核确定各赛项使用设施设备,指导各赛项承办单位确定竞赛使用工具量具、器材耗材等;指导协调各赛项承办单位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指导协调各赛项承办单位实施技术保障;做好各类人员报名、注册、资格审核工作;会同各赛项承办单位制定《竞赛手册》,明确赛事日程安排等;指导各赛项承办单位制定《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XX赛项赛务手册》;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按既定方案进行竞赛筹备及安全管理等工作;按赛事日程安排严密组织各赛项竞赛活动;指导协调或根据职责参与处理竞赛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指导协调各赛项承办单位实施赛务保障。新闻宣传组负责提供大赛新闻通稿、协调相关采访,收集整理比赛花絮、背景资料(文字、图片、视频不限)等宣传素材,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第五条 监督仲裁委员会。市人社局牵头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仲裁委),由组委会聘请的思想道德素质高,有意愿、有精力且熟悉竞赛工作的行业技术及管理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赛事组织实施进行巡查监督、争议仲裁和违规处理等工作。第六条 执委会。各赛项承办单位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为:承担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根据国家及本市应急安全、疫情防控等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大赛期间各类计划方案、应急预案、《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XX赛项赛务手册》(以下简称《赛务手册》)等;统筹推进大赛各项重点工作;组织编制《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XX赛项技术工作文件》(以下简称《技术工作文件》),报组委会审定;提出相关赛项竞赛使用设施设备、工具量具、器材耗材的意见建议,报组委会审定;承担大赛各项技术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负责大赛各赛项技术保障及赛务保障等工作;组织技术对接、赛前培训;组织落实各赛项所需场地及设施设备等各项技术保障和赛务保障;具体落实竞赛报名工作;组织大赛执裁相关工作;组织场地经理、场地经理助理的推荐工作,并报组委会审核;及时妥善处理赛场突发情况等。竞赛结果需要进行第三方检测评判的赛项,赛项执委会可会同监督仲裁委员会委托具有行业权威机构以上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成立检测组,使用符合竞赛技术要求的设备检测并出具独立的检测报告,或采取各方认可的其他公平公正方法完成检测。竞赛所用设备设施、工具量具、器材耗材等的筹措和赞助工作,由各赛项承办单位依据《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4〕5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拟定的赞助单位(合作伙伴)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备案。 第三章 相关人员第七条 裁判人员。包括各赛项裁判组全体成员,分为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和裁判员。(一)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心理、身体素质,身体健康。1.熟知相关职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2.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含)以上或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聘用外省市专家或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长的,可放宽至65岁),身体健康。3.精通并能准确熟练运用职业技能竞赛规则和执裁方法,具有执裁国家级、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经历,能公平公正执裁。4.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5.维护裁判形象,不得因任何原因做有损裁判尊严和名誉的事情。积极参加裁判员培训和专业技能水平培训。裁判长以及裁判长助理还应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声誉,行业内认可度高,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为提高大赛的办赛水平,鼓励各承办单位联系推荐担任过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本赛项裁判长、裁判长助理或技术工作专家担任赛项裁判长。对在以往市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存在明显违规违纪行为的裁判人员不得从事大赛裁判工作。(二)职责。大赛期间,裁判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裁判长。在组委会领导下,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执裁,接受相关赛项执委会具体管理;做好相应沟通协调,落实竞赛各项技术工作;组织完成本赛项技术工作文件的编制工作;带头坚持并维护竞赛公平公正,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有影响竞赛公平公正的言行;按照组委会要求和赛项执委会安排,参加并做好本赛项裁判员的赛前培训,主持做好本赛项赛前技术交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公平公正,组织全体裁判员做好本赛项评判和相关技术工作;组织本赛项开展技术总结和技术点评。2.裁判长助理。在必要情况下可设立裁判长助理,协助裁判长做好执裁各项组织工作;完成裁判长安排的相关工作;若裁判长在比赛期间无法到赛场的,裁判长助理可在裁判长的指导下代理裁判长开展工作。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一经确定,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擅自参与涉及本次大赛公平、公正的培训、竞赛、咨询、赞助及采购等活动。不得利用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头衔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得有利用职权从事操纵比赛等影响大赛公平公正的行为;不得在大赛各相关技术工作环节中弄虚作假、行贿受贿。3.裁判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熟练掌握竞赛技术规则;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客观、公正、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服从裁判长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公平公正执裁,不徇私舞弊;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执裁时间安排,保证执裁工作正常进行。(三)遴选及产生。裁判长由组委会依据前述条件和职责进行征集遴选确定;裁判长助理人选由裁判长向组委会技术工作组提名,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公布。裁判员由各参赛队及相关单位向相关赛项执委会提出推荐意见,赛项执委会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聘为大赛裁判员,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四)管理。在组委会领导下,各赛项执委会落实裁判人员具体管理工作。1.培训。在大赛前期准备期间,各赛项执委会与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计划公平、公正实施;受理各赛项(含合作伙伴)的培训申请;具体组织裁判人员开展形式灵活的赛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赛项执委会将培训情况汇总、整理后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备案。2.评估。大赛结束后,各赛项执委会在组委会指导下,组织裁判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各赛项裁判长工作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均需填写《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裁判长工作评估表》(附件2)。该评估表收集后提交组委会技术工作组,作为对裁判长工作评估的参考依据。裁判长根据本赛项裁判员赛前及比赛期间的工作表现,对裁判员进行评估。第八条 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包括场地经理及助理,以及其他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一)场地经理及助理。各赛项执委会可设场地经理及助理各1名。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竞赛设施设备、工具、材料落实及场地布置,参与《赛务手册》编制,配合裁判长做好《技术工作文件》编制、赛前准备和现场技术支持与后勤保障等工作。场地经理和助理,在竞赛期间,应全程在竞赛区域值守。场地经理助理根据场地经理工作安排,负责协助场地经理开展相关工作。(二)其他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包括由各赛项执委会配备的竞赛联络员、技术负责人、录分员(每项目2-3人)及赛务保障人员。具体职责按照本竞赛技术规则规定和大赛统一要求,在各赛项执委会领导下做好相应的竞赛保障工作。(三)遴选及产生。场地经理人选由各赛项执委会向组委会提名,组委会依据赛项情况和职责进行审核确定;场地经理助理人选由场地经理向组委会提名,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公布。其他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由各赛项执委会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关培训,审核通过后,各赛项执委会聘用并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四)管理。在组委会领导下,各赛项执委会落实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具体管理工作。第九条 领队及联络员。各参赛队应安排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大赛本参赛队领队,具体负责组织本参赛队参赛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参赛,维护竞赛纪律和秩序,承担本参赛队的安全责任(除各参赛赛项安全规程规定外)并落实防疫等工作要求,代表本参赛队监督竞赛过程,按照程序反映竞赛期间的相关问题,维护本参赛队的正当权益。领队可配备领队助理1—3名,负责协助领队做好本参赛团日常服务保障工作;受领队书面委托监督竞赛过程,按照程序反映竞赛期间的相关问题。各参赛队安排联络员若干名,负责与大赛组委会、各赛项执委会各项工作的联络和沟通,以及本参赛队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第十条 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凡2010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津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世赛选拔项目:凡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津就读或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其中: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数字建造、工业设计技术、增材制造、机器人系统集成等赛项的参赛选手,可为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在津工作人员身份参赛;正式在编并创业的院校教师,不得以在津企业职工身份参赛。参赛人员须在天津稳定工作或学习一年及以上。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或“天津市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市级技能领域称号的人员,可参加相应赛项的竞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应竞赛奖励。每名参赛人员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赛项。第十一条 签署承诺书。为保证竞赛秩序和公平公正,相关人员应签署《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以下简称《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3),并据此规范自身行为。(一)裁判人员。各赛项裁判长、裁判长助理、裁判员确定后,各赛项执委会按照组委会要求,分别组织各赛项裁判人员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凡未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未经批准不参加赛前培训的,不得从事执裁工作。(二)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各赛项执委会按照组委会要求,确定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名单并具体组织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三)领队、联络员及选手。各参赛队领队(领队助理)、联络员及选手在抵达赛场后,按照组委会要求,由各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各类人员所签署的《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由各赛项执委会存档备查。 第四章 前期准备工作第十二条 集中技术工作对接。裁判长名单公布后,各赛项执委会在组委会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围绕竞赛技术组织工作至少进行2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第一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应不晚于赛前30天,组织各赛项裁判长和场地经理及助理进行对接。第二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应不晚于赛前10天,分批次组织全体裁判人员、场地经理及助理、赛务保障人员等进行对接。除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外,各赛项执委会可根据需要,组织分赛项的技术对接。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可采取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开展技术对接时,各赛项裁判长与对接方应填写技术工作对接单。集中技术工作对接除按规则开展培训、签署相关承诺书外,对接内容及要求如下:第一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应以竞赛各赛项技术标准为依据,研究设施设备等技术要求及场地布局安排,提出各赛项基础设施、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工具及参赛选手自带工具清单(但不得指定设施设备品牌、型号);拟定竞赛工作计划安排;在组委会的指导下,各赛项执委会根据竞赛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完成设施、设备的遴选工作。第二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应全面检查、落实竞赛前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解决前期准备工作出现的问题;与各裁判员沟通并答疑;拟定竞赛报到前的技术工作倒计时安排和竞赛日程安排;研究确定竞赛各项组织及赛务保障工作环节的具体安排,编制《赛务手册》等。开展技术对接时,各赛项裁判长与对接方应填写《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技术工作对接单》。第十三条 技术工作文件编制与公布。各赛项裁判长会同各赛项场地经理及助理,按照第一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确定的计划安排,在基本确定设施设备、场地等安排意向的基础上,拟定各赛项技术工作文件,征求本赛项各裁判意见,修改完善。以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为参照依据,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所设赛项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要求,世赛选拔项目所设赛项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要求,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无对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或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标准,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样式及格式要求见附件4)。竞赛试题由各赛项执委会组织裁判长等有关专家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统一命制。技术工作文件经各赛项执委会初审后,报送组委会技术工作组审定后公布。赛项技术工作文件主要包括技术描述、试题及评判标准、竞赛细则、竞赛场地及设施设备等安排、安全健康规定等方面。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一)技术描述。包括本赛项的考核目的,参赛选手应掌握的理论知识,需具备的能力,需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描述,考核技术要点及竞赛所执行的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介绍等。(二)竞赛试题及评判标准。1.试题。大赛不单独进行理论考试,相关内容融入实际操作中。各赛项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确定并公布试题。可提前公布试题的赛项,由裁判长根据工作对接情况,组织编制本赛项竞赛试题。技术工作文件公布后,裁判长应组织各参赛队围绕命题思路、关键考核要点等进行讨论,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吸收合理的意见建议,并在技术工作文件中作相应修改。赛前2天,裁判长结合赛场设施设备、材料等实际,按照技术工作文件确定的试题调整工作流程和方法,可对已公布的试题进行不超过30%的修改,并按技术工作文件确定的最终试题公布模式予以公布。须对试题或评判标准保密的赛项,应提前公布竞赛技术方向、竞赛流程及样题。第一次集中技术工作对接完成后,裁判长组织参赛队对命题思路、关键考核要点、设施设备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讨论,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解答。裁判长依据讨论结果,结合竞赛时间及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编制(或组织编制)样题,并与技术工作文件一并公布。裁判长依据技术工作文件确定的最终试题命制和公布模式,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命制和公布试题,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赛项执委会负责试题保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凡赛前接触保密试题等文件的涉密人员,须为签署《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的人员。各参赛队要积极参与技术准备及相关工作,认真参与技术讨论,及时了解技术信息,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意见建议。2.评判标准。世赛选拔项目评判方式分为测量(依据客观数据评判)和评价(依据主观判断评判)。裁判长根据本赛项特点和竞赛工作实际,参照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规则相关要求制定评判标准。现代化产业体系项目评判方式及标准,可借鉴世赛选拔项目评判方法,按照本赛项竞赛所依据的职业技能标准或竞赛标准,由裁判长具体组织确定并在技术文件中明确并公布。(三)竞赛细则。包括各赛项的竞赛工作流程和要求,如竞赛全过程工作时间安排、试题确定方式、裁判人员分工及评判方式、参赛选手工具携带及检查、成绩录入统计等,竞赛纪律(应明确对评判工作的纪律要求,防止恶意打分)以及对违规的处理规定等。(四)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等安排。包括竞赛场地、工位安排布局图,竞赛设施设备、工具及原材料品种、数量、技术参数,配套设施要求,参赛选手自带工具清单等。设施设备及工具、材料等的品牌型号由组委会和各赛项执委会按共同研究的相关办法确定。(五)安全、健康规定。各赛项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和场地经理及助理等,根据国家及本市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大赛疫情防控须知,结合各赛项技术特点和工作要求,编制竞赛操作安全规程、赛场安全健康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各赛项技术工作文件一般应不晚于赛前20天正式公布。已公布技术工作文件中确定的内容(除赛前组织全体裁判员进行的30%修改外),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经组委会技术工作组批准,由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讨论表决,获得80%以上通过后,在修改的文件上签字确认,并将签字原件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各赛项执委会和组委会备案。第十四条 参赛报名。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由各区人社局、各相关院校组织集体报名。(一)参赛名额。同一竞赛项目、同一参赛单位最多可选派2人(组)参赛。各参赛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内选手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赛。(二)报名工作。符合参赛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到工作单位注册区人社局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灵活就业、待业等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区(居住证签发区)人社局报名;院校学生、正式在编教师可以向所在院校相关部门报名。各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统一报名。各参赛队领队(领队助理)、联络员、裁判员和选手由各区人社局、各相关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各赛项裁判长和裁判长助理由组委会统一组织报名;各赛项场地经理、场地经理助理由各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报名,由大赛组委会审定;其他技术与赛务保障人员由各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报名,由各赛项执委会审定后,并报送组委会备案。各参赛队在裁判员推荐工作中要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优秀专业技术骨干作为裁判员人选。凡不符合推荐条件要求或所提供的资格条件信息不真实的,大赛期间将不安排从事裁判工作。各参赛队要对所推荐的裁判员提出明确的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并与其所在工作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在时间、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参赛队要严格审核选手报名信息,如发现错误,由本参赛队负责更正;如发现选手信息不真实的,将由监督仲裁委严肃处理。第十五条 《赛务手册》编制。各赛项执委会组织编写大赛分赛项《赛务手册》(包括日程安排、场地布局、行程线路指引、相关保障安排、竞赛纪律、安全防控要求等内容);大赛技术工作组负责编写《竞赛手册》。于赛前发各参赛队相关人员,并报组委会备案。第十六条 竞赛设施设备及场地安排。裁判长根据竞赛标准及命题思路提出竞赛区域布局、软件、设施设备及工具材料清单(包括性能、数量等,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指定品牌)。(一)赛场区域要求。大赛赛场划分为竞赛区域、服务保障区域和公共区域等。区域划分、工位间隔等应符合安全、健康要求且方便公众参与互动及观摩。各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其中,竞赛区域为半开放区域。其他区域为开放区域。竞赛区域一般可分为选手操作区和非操作区。选手操作区按照竞赛区域布局图安排相应比赛工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非操作区中可根据赛项要求、赛场条件和具体情况,设置工具材料间、准备间、裁判人员工作区、选手休息区、赛场保障人员待命区等,并配备计时器、储物柜,提供饮用水等服务。比赛期间,竞赛区域按以下权限进入:1.选手及当值裁判员在得到裁判长允许后可进入选手操作区,当值裁判员应在指定岗位执裁。裁判长可进入全部竞赛区域。裁判长助理根据裁判长安排进入相应区域。其他裁判人员在没有具体工作任务时,可在裁判人员工作区活动,并遵守相关区域规定。选手在赛间休息时可在选手休息区休息。2.场地经理及助理以及相关赛务保障人员应在非操作区待命,并按裁判长要求第一时间进入操作区处理问题。录分员在指定区域从事相应工作。3.组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技术保障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裁判长允许后可进入非操作区。4.各参赛队领队、联络员因工作需要,经裁判长允许后可进入非操作区。5.组委会安排的记者经裁判长允许后可进入非操作区拍照、摄像,但不得影响、干扰选手竞赛。6.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区域。(二)设施设备要求。根据设施设备清单落实竞赛设施设备。需通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竞赛成绩的赛项,应按检测专业要求设置专门检测场地,配备满足检测技术要求设备,并组织落实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三)参赛选手自带工具、材料要求。裁判长会同场地经理制定参赛选手自备工具、材料清单,明确参赛选手需自备和不可带入、带出赛场的工具、材料。 第五章 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大赛实施。根据大赛的整体工作安排和部署,各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一)大赛形式。由各赛项执委会会同裁判长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各项规则严格按照本规则执行,所有参赛选手按比赛总成绩排名决定名次。报名人数超过40人(组)的赛项,可设初赛和复赛。初赛相关规则由相关赛项执委会制定,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级审定后执行;复赛相关工作,按本技术规则执行。(二)大赛时间及地点。大赛各赛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组委会的整体进度与要求,于2026年5月至6月完成比赛;各赛项竞赛时间、地点以各赛项执委会通知为准。大赛开幕式、总结颁奖会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十八条 临赛准备。临赛准备包括以下工作:(一)技术对接。各赛项执委会召集裁判长于赛前3天进行最后技术对接,对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进行最终确认。各赛项裁判长会同场地经理等组织裁判员于赛前2天开始进行赛前技术对接,介绍赛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赛项技术工作文件(含竞赛细则及评判标准等)和工作纪律,检查赛场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准备情况等,明确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对需调整的试题进行讨论、投票或抽签,确定最终竞赛试题。(二)临赛培训。各赛项执委会于赛前2天内组织全体参赛选手、领队、全体裁判人员和技术及赛务保障人员培训,明确竞赛日程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问题和争议处理程序与时限等。(三)检查参赛选手自带工具、材料。各赛项裁判长组织裁判员和参赛选手于赛前2天(或每天赛前)按照本赛项技术工作文件要求,对参赛选手自带的工具、材料等进行检查。明确禁止带入、带出赛场的,一律不允许带入、带出。(四)参赛选手熟悉赛场。各赛项执委会会同裁判人员于赛前1天组织全体参赛选手按要求熟悉赛场及设备,确保每位参赛选手有同等性能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和同等充足的时间进行适应性操作。(五)参赛选手抽签。竞赛开始前,各赛项裁判长组织参赛选手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和工位。第十九条 竞赛实施。各赛项的总竞赛时间一般应为8-15小时(或2-3天),不含赛前准备和赛后技术点评。具体安排在各赛项技术工作文件及《赛务手册》中明确。(一)检录及竞赛时间。各赛项裁判人员、参赛选手等,应按时到达赛场完成检录。竞赛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各赛项裁判长正式宣布为准。(二)场地与设施设备管理。每阶段(模块)竞赛结束需参赛选手离场的,裁判长会同场地经理组织裁判员对各工位的设施设备、竞赛工件(成果)、工具、材料等检查无误后,统一安排参赛选手退场。需对相关设备进行初始化和参数还原的,裁判长会同场地经理组织裁判员进行处理,保证每场竞赛前所有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处于相同的环境和状态。场地经理负责清场。下一阶段竞赛开始前,裁判长会同场地经理组织裁判员对各工位相关设施设备等再次检查并确认无误。(三)评判工作。各赛项按以下安排开展评判工作。1.评判参与人。裁判长及裁判长助理(如设有)不参与具体评判。竞赛开始前,裁判长根据工作需要、培训情况和裁判员技术能力特长,对裁判员进行工作分工。竞赛过程中,裁判员按照分工,依据评判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评判工作。2.评判确认。各阶段(模块)评判结束后,裁判员核对本人本阶段(模块)评判成绩并签字确认;在全部阶段(模块)竞赛结束后,由裁判长组织人员(裁判员或加解密人员)对总成绩进行核对,无误后裁判长签字确认。3.问题修改。各阶段(模块)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错误的,由裁判长安排立即修改,并由当值裁判员和裁判长在纸质评判表修改处签字。经裁判长确认锁定后的评判成绩原则上不得再次修改,如发现确需修改的问题,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请,裁判长主持裁判组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解锁、组织修改评判错误并填写《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评判修改记录单》(以下简称《修改记录单》,见附件5)。裁判长、全体裁判员及所有参与修改人员须在《修改记录单》上签字。裁判长将《修改记录单》及修改的评判表一并报本赛项执委会。4.材料保管。竞赛期间,所有纸质评判表(含做修改的评判表)均由裁判长保管。比赛结束后,由裁判长统一报送本赛项执委会。5.回避及第三方检测。参赛选手个人信息不需加密的赛项,裁判员按回避原则不对本单位参赛队参赛选手评判。竞赛工件(成果)需进行检测的赛项,应由裁判长安排至少2名不同单位裁判员监督检测。(四)成绩公布。在竞赛成绩确认后,各赛项裁判长须组织全体裁判员和参赛选手进行技术总结和点评,组委会统一公布各赛项成绩。各赛项比赛结束后2周内,各赛项执委会将全部参赛选手成绩单、信息进行汇总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组委会技术工作组。(五)应急处理。各赛项执委会负责竞赛期间所负责赛项的应急处理。1.赛场突发问题处理。比赛期间,如在竞赛区域内出现因设施设备故障、选手伤病等突发的问题,由裁判长组织处理,执委会提供相应保障;如在公共区域内出现各类突发事件,由执委会统一组织处理。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受伤或生病的,应在处理的同时告知其参赛队领队。2.中断竞赛时间处理。竞赛过程中,因参赛选手个人原因导致竞赛中断,中断的时间计入参赛选手竞赛时间,不予补偿;非因参赛选手个人原因造成的竞赛中断,中断时间不计入参赛选手竞赛时间,并予补足。参赛选手处理伤病中断比赛的,按个人原因导致比赛中断处理,无法继续参赛的,按已完成竞赛部分计算成绩。第二十条 技术点评。技术点评(总结)基本要点如下:(一)竞赛目的、技术标准及评判工作。竞赛模块组成、各模块之间比重以及各模块安排的主要目的。各模块命题的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评判的流程、规则、方式方法及评判过程中的案例分析。(二)参赛选手竞赛情况分析。分析总体竞赛成绩及参赛选手的具体表现。通过对参赛选手竞赛结果(工件)比较分析,总结竞赛过程中反映出的技能亮点及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赛后2周内,各赛项裁判长须汇总技术点评(总结)、竞赛整体运行情况、本赛项裁判员执裁情况分析、各方对比赛的意见建议等,提交组委会技术工作组。第二十一条 安全、健康。各赛项执委会和各参赛队应做好以下安全、健康保障工作。(一)人员安全、健康要求。各赛项执委会应制定安全、健康方面的应急工作预案。同时,各赛项执委会和各参赛队要为全体参赛人员提供安全、健康服务保障,全体参赛人员须遵守竞赛安全、健康有关规定。1.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法规,各赛项提出安全、健康要求,并于临赛集中培训期间,由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及参赛选手学习掌握。各赛项执委会组织参赛选手于赛前2天签署《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安全承诺书》(见附件6)。2.各赛项执委会应在竞赛现场设置急救站,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设备,做好医疗应急准备。3.各赛项执委会应确保所提供食品和饮料的安全,任何参赛选手和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携带食品和饮料进入竞赛工位。4.根据赛项特点,各参赛单位应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进入竞赛区域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各赛项安全、健康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二)场地安全、健康安排。各赛项执委会应提供赛场安全健康设施保障。竞赛各区域设置合理,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1.按规定预留赛场安全疏散通道,配备消防器械等应急处理设施设备和人员,张贴各赛项安全健康规定、图示等,并事先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赛场紧急疏导等工作。2.提供安全照明和通风等设施设备。对易产生有害气体的赛项,应配备完善的排风和处理设施。对涉及易燃易爆、化学腐蚀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赛项,要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在各赛项安全、健康规定中予以明确,制定管理措施,并随各赛项竞赛细则一并公布。第二十二条 违规处理(一)违规处理范围。大赛期间,对参赛选手、裁判人员、场地经理及助理、其他赛务保障工作人员、各参赛队领队及相关人员等,出现违反《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本规则和各赛项技术工作文件中公布的竞赛纪律或其他有碍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由相应的人员或机构及时纠正并处理。(二)违规处理实施人。1.参赛选手在大赛期间的违规行为,由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后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监督仲裁委。2.其他人员(包括裁判人员、场地经理及助理、其他赛务技术保障人员、各参赛队领队及相关人员等)在大赛期间的违规行为,由各赛项执委会配合监督仲裁委处理。处理意见抄送组委会办公室、技术工作组及相关赛项执委会。(三)违规处理结果。对违规行为,视情节给予约谈、警告、严重警告处理。受到严重警告的人员,将限制其今后参与市级及以上竞赛的相关工作。受到违规处理较多的参赛单位,组委会将对其今后参赛工作进行限制。处理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裁判长的处理结果纳入其工作评估。对各参赛领队及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通报本人所在单位。(四)违规处理登记。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由实施人在《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见附件7)中记录并交各赛项执委会存档备查。在大赛结束后1周内,由各赛项执委会汇总违规处理情况报送组委会备案。第二十三条 问题或争议处理。大赛期间,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申诉时间应在成绩公布之前。总成绩确认后不再接受申诉。对竞赛期间出现的问题或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一)赛项内解决。参赛选手、裁判员发现竞赛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或组织比赛现场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需比赛现场全体裁判员表决的,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通过。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意见反映人,并填写《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以下简称《争议处理记录表》,见附件8)。(二)监督仲裁委解决。对赛项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参赛选手成绩最终确认锁定前,各参赛队领队可向监督仲裁委出具署名的书面反映材料并举证。监督仲裁委在赛项执委会协助下受理并开展调查工作。其中,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问题或争议的,仍交由各赛项内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或争议,由监督仲裁委作最终裁决。各类问题或争议处理情况,由相关赛项执委会填写《争议处理记录表》报监督仲裁委备案。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件:1.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络人名单 2.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裁判长工作评估表 3.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行为规范承诺书 4.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XXX赛项技术工作文件样例及撰写格式要求 5.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评判修改记录单 6.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安全承诺书 7.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 8.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
2026-03-02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区在有效期内(2027年4月前到期)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复评工作。要严格依据《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做好复评企业的初步审查工作。二、认真自主准备材料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培训,企业无需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三、防范不良中介影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支撑单位应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应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四、严格推荐时间节点2026年6月15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企业须在其有效期内参加复评。五、其他1.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默认延长至公示结果公布。 2.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文件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 附件: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指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8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祖晓岑; 联系电话:23121777;83602785)(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02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持续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引导带动本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及复核要求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3.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4.复评企业限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2027年2月前到期)。企业须在有效期内参加复评,在申报阶段提交复评且到期的企业,有效期默认延长至公示结果公布。二、申报及复核审核流程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须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或复核,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附件1)。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按提示音选6再选6至公共服务,按要求办理。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及时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线上推荐。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照认定标准审核,重点对企业申请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三、线上申报及复核时间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6月1日—2026年7月15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5日企业应在申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分批审核并公示。四、佐证材料申报及复核企业需上传材料,在平台第5项“所属领域及其他”类目下“其他材料”处上传。其中,采取评分制的同时提供(一)(二)项佐证,采取直通方式的同时提供(一)(三)项佐证。(一)基础材料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企业须在培育平台填写后下载打印自评表,数据须与平台内一致,并在“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在封面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自查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4.企业自述报告word电子版材料,主要介绍基本情况(企业近两年经营、市场、荣誉资质、优势特点等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创新能力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标准制修订、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有效期内专利等),总字数500-2000字。(二)评分制材料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财务信息。以上审计报告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备案并赋予验证码,验证码及报告编码需完整、清晰,请企业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验,并注意网站赋码要求。2.行业分类说明。说明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及所属领域。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可参考《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参考网址:https://tjj.sh.gov.cn/gjbz/index.html。3.提供有效知识产权复印件。4.其他佐证材料。(三)直通材料(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2023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天津市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需含企业名称)。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证书扫描件或认定文件(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3.有效期内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铜牌照片等佐证材料(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4.2023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五、其他参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创新型中小企业证书。 附件:1.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2. 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3. 部分指标说明 2026年2月28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祖晓岑联系电话:26660657,83602785)(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02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于洋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洋同志任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蔺志兵同志任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郝绍国同志任宁河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02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会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张会来同志任宁河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云桥同志任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陈兵同志任宁河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刘春君同志任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河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李建东同志任宁河区水利设施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宁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李立明同志任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王立英同志任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张芝红同志宁河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刘桂虎同志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02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丁世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丁世坤同志任宁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刘震同志任宁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杨春山同志任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去白静同志宁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主任职务。特此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2026年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02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增加2026年“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抽奖平台的公告 根据《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津乐购”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的公告》,经履行有关程序,我市自第二期活动起(2026年3月2日起),在原有云闪付、支付宝、京东三个抽奖入口基础上,新增抖音、建行生活两个APP作为抽奖入口。每个抽奖入口,每人每天上传发票不超过1张,每月最多6张。 2026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3-01 | 天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