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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95)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我部组织专家对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广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广厦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该家企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评审合格的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3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90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8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司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对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被处罚人:史东良注册单位: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史东良:  经调查核实,你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13年1 月29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市罚告字[2013]1号),并于2013年2月7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撤销注册且3年内不得申请注册的行政处罚。请你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3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方玉发等4133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方玉发等4133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3月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直属团委、总支、支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2013年共青团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直属机关团委                             2013年3月7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2013年共青团工作要点  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围绕部党建工作中心和团员青年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靠青年、服务青年,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坚持团结协调、整体联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部直属机关建设各项事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一、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青年理论武装,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一)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讲座辅导、专题培训和面对面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七大会议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直属机关团员青年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团的十七大部署和要求上来。结合建团、建党、建国等重大纪念活动,扎实开展党史、革命史等国情教育,组织主题突出、特点鲜明的主题团日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开展部直属机关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组织团组织之间开展主题团日观摩活动。  (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为基本抓手,努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青年礼仪教育、文明形象展示等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加强青年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团工委部署,积极开展“青春、使命”活动,引导青年“向身边学”,开展先进人物访谈,在青年中组织开展“故事会”活动,听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讲述成长历程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青年成长成才。  (三)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团员青年作风建设。按照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若干办法,进一步推动团员青年作风建设。在团员青年中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之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之风,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之风。第三季度,组织直属机关青年干部开展“根在基层”调研活动,调研采取同吃同住同劳动的方式,组织青年深入到环卫一线、工地现场,到基层拜师,向群众学习,形成调研成果。适时组织直属机关青年,赴大别山扶贫地区进行调研,组织与贫困地区青年开展青年扶贫论坛,使广大青年干部真正深入基层一线、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同时选派优秀青年积极参加团工委组织的“为民务实 走进一线”调研活动。  二、紧紧围绕直属机关中心工作,努力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四)团结带领青年为完成中心任务做贡献。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引导和支持青年学习知识、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为团员青年施展才能搭建舞台。探索开展青年岗位竞赛活动,找准切入点,营造竞争、向上的氛围,引导青年勤于动手动脚,善于用心用脑,提高业务能力,争当业务骨干。开展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献计献策活动,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五四”前后,组织青年座谈会,邀请部分青年畅谈对美好前景的向往、对中心工作的建议。  (五)全面推动学习型团组织创建。进一步深化读书、实践、成才活动,在青年中广泛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科技知识的学习,通过专题讲座、读书交流等活动,营造读书、学习、成才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学习组织和机制,不断强化学习功能,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积极参与中央国家机关网络学习平台建设,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工委举办的“名家讲座”,适时邀请专家学者为团员青年进行授课。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与院士大师面对面”活动,推动青年成长成才。继续巩固“快乐读书、智慧人生”读书活动成果,组织青年读书会活动。  (六)积极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推动涌现更多青年文明号群体;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青年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全国“两优一红”、全国五四青年奖章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组织的有关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宣传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继续开展“向身边学青春使命”活动,以基层团组织为单位,访谈一位老领导,整理一位先进人物的事迹,挖掘一个身边的感动故事,实现青年参与式的自我教育。  (七)努力加强青年文化建设。指导各单位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活跃青年文化生活。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增强青年奉献精神。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体育锻炼,举办各类比赛和文化培训,开展郊游、户外及拓展等体育活动,不断增进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增强青年的团队意识。积极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开展的青年主题沙龙活动,为青年干部搭建拓宽视野、提升思维、展示自我、沟通交流的平台。参加与兄弟部委之间的青年篮球比赛等活动,创造条件开展其他各项健身活动。  三、切实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打牢服务青年的组织基础  (八)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争做优秀参谋助手。进一步巩固团员意识教育的成果,突出抓好团支部、团员队伍和团的阵地建设,开展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加强与部外有关先进团委和支部联系。  (九)认真落实团的工作规范。把《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规则》作为推动工作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继续贯彻落实《基层团委工作手册》和《团支部(总支)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基层团组织建设成为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团组织活动。直属机关团委将定期检查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同时努力为基层团组织生活创造条件。  (十)不断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青年实际需要,把转变工作作风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大力加强团干部的作风建设,下半年举办团干部培训班,采取理论培训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团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推荐优秀团干部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干部研讨培训班。积极研究探讨直属机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创新团的工作方式、组织设置方式等,增强团组织内在活力,开展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征文评选活动。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1日,你省桐城市盛源财富广场一期项目工程,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3年5月21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园林事业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建城〔2010〕120号)及《关于做好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城综函[2011]261号),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考查评审和社会公示,并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太仓市、山东省泰安市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公园建设项目等38个项目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在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获奖城市、单位为榜样,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不断推动人居环境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3月27日 附件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中国人居环境奖  江苏省太仓市  山东省泰安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1.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公园建设项目  2.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国际社区建设管理项目  3.上海市长江口青草沙水源地原水工程项目  4.重庆市园博园建设项目  5.重庆市渝中半岛步行与北部新区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  6.河北省邢台市七里河水环境治理暨健身绿道建设项目  7.山西省晋中市污水多用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8.山西省侯马市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9.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煤矿棚户区搬迁改造爱民佳苑社区项目  10.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多伦诺尔镇古城保护与建设项目  11.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小城镇建设项目  12.辽宁省沈阳市蒲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13.吉林省通化市暖房子建设工程  14.江苏省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及实施项目  15.江苏省金坛市宜居工程建设项目  16.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生态宜居工程建设项目  17.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小城镇建设项目  18.浙江省杭州市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19.浙江省杭州市天子岭生活垃圾处理优化管理项目  20.浙江省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  21.浙江省桐庐县县城滨江区块综合改造项目  22.安徽省芜湖市老港区环境综合整治暨滨江公园建设项目  23.安徽省宣城市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4.安徽省潜山县燕窝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25.福建省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程  26.福建省龙岩市莲花山栈道项目  27.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  28.山东省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29.山东省日照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  30.山东省荣成市乡村环境清洁行动工程  31.河南省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32.湖南省株洲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项目  3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改造城区风貌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34.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及社区建设项目  35.云南省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  36.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项目  37.青海省西宁市大南山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3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建设项目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经研究,从即日起征集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程建设科学发展,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为总体要求。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新农村基础设施、涉老设施建设和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等。同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要结合标准全面复审情况,以修订现行标准为主。对2000年以前发布的标准,原则上要进行修订,并鼓励各相关现行标准整合成综合性、骨干性标准。  二、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建设城建行业标准、建工行业标准,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行业标准三类。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项目,应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履行主管部门职能的行业协会)同意,在纸质《申请表》(由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生成)“主编部门”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报送,也可由申报单位报送。申报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主编部门”的,可直接报送,也可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申报为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和我部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项目,《申请表》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也可由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相关事宜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表》,申请立项标准的内容应完整、准确,立项理由充分。同时将2份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寄送我部标准定额司。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表》一致(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可凭账号密码进行修改)。  (二)填写《申请表》“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一栏时,应准确、具体,主要技术内容应表述出标准拟作哪些方面的技术规定,而不是列出标准的章节条目。修订项目应表述具体拟作修订的主要条款和技术内容。  (三)申报项目应提交标准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报告,以及相应的工程应用情况。  (四)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主编单位申报,若是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五)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我部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项目计划。  (六)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纸质《申请表》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送达我部标准定额司。   五、联系方式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电话/传真:010-58934385  电子信箱:gfc@mail.cin.gov.cn  (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电话:010-58934077  (三)纸质文件寄送  邮编:1008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收件人:周晓杰  电话:010-589343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党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工办发〔2013〕2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部直属机关党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一)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的情况。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的情况;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和机制制度的情况;按照十八大对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013年本单位党建工作安排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部党组《实施办法》的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的情况。  (三)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宗旨、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的情况;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脱离群众、脱离基层、作风不实、为政不廉问题,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情况;突出领导干部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不断推进直属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  (四)机关党建服务科学发展的情况。围绕深入贯彻党和国家重大部署,开展形势任务教育的情况;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围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的情况;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的情况。  (五)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情况。深化党员思想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道德建设,积极推进单位文化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情况;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为主要任务,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总结支部工作法”活动,更好地总结、推广和运用支部工作法,不断提高支部工作水平的情况。  (六)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情况;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及相关规定,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情况。  (七)群众组织发挥作用的情况。加强群众组织建设,做好工青妇工作的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好困难群众帮扶,促进和谐机关建设的情况。  (八)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情况;围绕破解党建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党建调研工作的情况;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质量。重点报送党建工作重要的动态、举措、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注重反映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的工作,反映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有效解决党建突出问题的经验做法。  (二)提高时效。各单位党组织要对需报送的党建信息进行规范,加强审核把关和综合协调,提高运转效率。                             直属机关党委                         2013年3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1日,你省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原石滩度假区一期工程的一座景观桥梁,在桥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3年6月1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市容委、市容园林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和《“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2012年,我部对全国5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照明节能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12年,检查组共抽检了59个城市的781个城市照明项目,其中道路照明项目549个,景观照明项目232个,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科[2012]43号)中有关要求和《城市照明节能专项检查评分细则》,综合考核了受检城市的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见附件1和附件2)。总体上看,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和《“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的各项要求,加强城市照明规划编制工作和城市照明能耗管理,城市照明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城市照明规划编制工作明显改观。2012年,47个受检城市完成城市照明规划编制,占比80%,比2011年增加8个百分点。35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有31个城市完成了城市照明规划,照明规划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城市个数由2011年7个增加到15个;24个其他地级城市中有16个完成城市照明规划编制,占总数的67%,比2011年增加17个百分点。江苏、浙江和山西省出台了城市照明规划编制大纲或纲要。  (二)城市道路照明质量和节能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各地进一步加强了照明质量和照明节能监管,重视道路照明的节能,运用各种节能手段提高了道路照明节能管理。59个受检城市中完成年节电率3%的目标的城市有52个,占比88%;受检城市的道路照明质量达标率平均为91%,较2011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受检城市的道路照明功率密度值达标率是90%,相比较于2011年的81%有较大提高。  (三)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应用范围扩大。59个受检城市均开展了城市绿色照明新产品、新技术的试点工作,部分城市已在城市支路以下城市道路、农村道路等领域推广使用半导体照明(LED)路灯。此外,可调式镇流器、单灯控制系统等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在城市照明中的应用也有所增加。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照明规划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2012年,未完成城市照明规划编制的城市有呼和浩特、郑州、洛阳、上海、上饶、娄底、东莞、钦州、渭南、兰州、酒泉、吐鲁番市;城市道路照明质量达标率低于75%的城市有乌海、南昌、长沙、钦州、渭南、兰州、酒泉市;新建道路照明工程功率密度值不合格的有西宁市南山路东延段。未完成年节电率3%指标的城市有营口、郑州、上海、东莞、钦州、绵阳、昆明市。  (二)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35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有石家庄、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福州、厦门、海口、贵阳、兰州、乌鲁木齐市存在没有开展施工图审查或审查不全的情况;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南昌、海口、昆明、西安、兰州、西宁市存在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善的情况;部分城市如石家庄、福州和天津市未对照明工程进行规范的专项验收,洛阳市对城市照明工程无施工监理。  (三)功能照明中普遍存在多光源无控光器灯具。检查中发现,城市道路功能照明中使用多光源无控光器灯具的现象仍比较突出,个别城市新建城市道路中仍在使用。如沈阳、大连、营口、长春、通化、哈尔滨、大庆、洛阳、济南、临沂、湖州、上饶、荆门、娄底、广州、深圳、南宁、钦州、成都、绵阳、贵阳、曲靖、兰州、渭南、酒泉、银川、吴忠和西宁等28个受检城市的功能照明中存在多光源无控光器灯具;三亚和南宁市的景观照明中存在大功率投光灯。  三、整改要求  (一)积极整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对检查通报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城市限期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中对这些城市和项目进行复查。  (二)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各地要充分认识“十二五”期间城市照明节能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有力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城市绿色照明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城市照明节能和照明质量管理,促进城市绿色照明健康发展。  附件:1. 2012年35个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城市照明节能综合考核表     2. 2012年24个其他地级城市照明节能综合考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4月1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