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湖北、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意见》(建村[2012]159号),帮助大别山片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委托安徽建筑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对象 培训主题:村镇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 培训对象:片区36个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村镇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各1人(我部定点帮扶的湖北省红安县、麻城市各2人);安徽、湖北、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各1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18日。 培训地点:安徽建筑大学新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三、学员选派 请安徽、湖北、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教处会同有关处,按照选调条件和名额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3月31日前将《学员登记表》(附件1)邮寄或传真至安徽建筑大学,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请学员填写《学习需求调查表》(附件2),于报到前一周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四、学员报到及有关事项 报到地点:合肥珍滨大酒店(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叉口)。 报到时间:4月14日。安徽建筑大学在合肥火车站、机场接站,请学员于当天18时前抵达,之后抵达的,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培训班不收费,在合肥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等均由我部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联系人及方式 (一)安徽建筑大学 联 系 人:叶小勇 13855107405,陆梅华 13855193772 联系电话:0551—63513055 传 真:0551—63525919 电子信箱:zxks@ahjzu.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856号(安徽建筑大学老校区) 邮政编码:230022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王柏峰 010—58933242 附件:1.学员登记表 2.学习需求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3月21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村镇建设处,北京、天津市农委村镇建设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村镇建设处: 2014年村镇建设司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精神、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按照部党组的部署,着力做好村镇建设法规制订、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建设、村镇建设中长期战略研究等重要基础工作,提升扩大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小城镇建设、村镇规划指导等重点工作。 一、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宏观指导 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意见的起草和贯彻工作。汇总各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总结地方经验。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抓紧修订《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二、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协调发改委、财政部落实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政策。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研究提出“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初步意见。指导和督促各地制定和完善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继续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实行倾斜照顾,督促有关省份在补助标准、任务安排上具体落实。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加强传统村落危房改造指导与监督。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公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级绩效评价。完善月度进度报表制度,及时汇总全国进度数据。 三、开展农房建设指导 组织优秀农房范例评选,公布一批优秀农房范例名单。编印优秀农房范例图集,建设优秀农房范例推广网站。印发开展县域农房风貌建设试点的通知,研究农房风貌指导管理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管理,总结农房建设质量监管的成功经验,探索农村建筑工匠认证管理机制。继续开展现代夯土绿色民居示范,总结和编印示范宣传材料。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建材下乡。协调有关新型建材企业开展新型建材绿色民居示范。 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 制定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长期纲要。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确定分地区保护要求。完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继续开展补充调查,认定公布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指导督促各地建立传统村落档案,推动省级名录和市县级名录的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各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督促省级做好保护发展规划审查,建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联系制度,建立传统村落警告和濒危警示制度,完善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代表性信息,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 完善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支持手段。积极推动中央农村建设相关政策支持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支持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缮、生活条件的改善、生产发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县级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示范。建立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民间资金利用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启动传统民居调查和保护 完成传统民居初步调查,建立中国传统民居谱系,组织开展中国传统民居分类调查,编纂中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实录。研究提出中国传统民居名录认定办法,筹备组织传统民居普查。开展传统民居保护改造试点,研究制定分地区、分类的传统民居保护改造技术指南。 六、加强小城镇建设指导 做好全国重点镇建设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委完成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提出加快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国重点镇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全国重点镇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全国重点镇建设经验交流和镇长(书记)实地学习等活动。 加强小城镇建设分类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建设研究,探索推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思路。开展大城市圈及城镇密集地区小城镇建设、旧镇改造、镇宜居小区、农民生活圈等示范,总结成功经验。继续做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指导工作,认定公布第三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继续开展宜居小镇、宜居村庄示范,加强宣传推广。组织乡村建设艺术竞赛。组织小城镇规划建设研讨。 七、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 继续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分析提出我国村庄的主要类型,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基本完成主要类型的村庄规划试点,制订主要类型的村庄规划编制指南。 开展镇规划试点。组织镇规划编制情况调查,针对我国镇规划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开展镇规划试点,制订主要类型的镇规划编制指南。 开展县域空间规划试点。按照多规合一、城乡统筹、一个县一张规划图的要求,开展县域空间规划试点,制订县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探索村镇规划管理适宜机制。组织评选村镇规划管理优秀案例,总结符合村镇实际、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制订村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开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情况调查。 开展全国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评估。研究制订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评估办法,组织各地实施评估,完成评估报告。把握全国情况,对各地提出指导建议。 组织全国村镇规划研讨。 八、加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指导 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提出农村污水处理十项适宜技术和农村垃圾处理适宜技术。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推广县(市)域城乡污水统筹治理经验,推动县(市)域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继续指导湖北、广西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试点。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国际合作。 九、组织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2014年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资金和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组织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组织开发并运行全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渔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十、加强能力建设 指导和督促各地填报乡镇建设管理员相关信息,完善全国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和研究全国乡镇建设管理员数据,提出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的建议。组织编制乡镇建设管理员培训教材,建立培训平台,支持开展培训。继续培育村镇建设各类专业研究机构。 十一、开展调查研究 开展村镇建设中长期战略、农村建设体制、农村宜居性、村庄布局合理性及发展趋势、空心村治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等研究。组织司内干部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十二、继续推进大别山片区扶贫联系等扶贫工作 落实我部的支持意见,组织开展第二批大别山干部赴东部挂职锻炼,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片区扶贫座谈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大别山建设。做好对口支援赣南苏区吉安县以及西藏和四省藏区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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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陈道贵注册单位: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陈道贵: 2013年4月8日,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永定塔首层副阶实施防水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引燃了永定塔周边游廊,由于大风致使塔身1至6层部分塔檐起火。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6.64万元。 此次事故中,你作为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现场防水作业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动火作业和总包单位违规拆除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行为监督不到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部于2014年2月27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市罚听告字[2014]10号)。你于2014年3月1日签收了告知书,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部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收回执业印章。请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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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重庆市规划局: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村庄规划、镇规划以及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村镇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村镇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我部在继续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的同时,组织开展镇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一)试点的目的。探索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符合村镇实际、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实施性的村庄规划、镇规划理念和编制方法,以及“多规合一”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规划范例并加以总结推广。 (二)村庄规划试点的重点内容。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3〕35号)的要求,针对村庄问题,抓住村庄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及深度。今年着重探索不同类型村落格局的村庄规划方法,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适宜技术、村庄风貌和公共环境的整治方法、村庄格局未来发展方向的引导和管控等。村庄现有格局不做大调整。 (三)镇规划试点的重点内容。探索符合小城镇实际、解决小城镇问题的镇规划理念、目的、内容、深度及编制方法等。探索不同功能、人口规模及产业特点的镇规划方法。探索符合小城镇特点的产业发展和扩大稳定就业的规划措施。探索以镇为中心的农民生产生活圈规划方法,依据农民购物办事、休闲娱乐、教育医疗等各类活动需求和活动半径,合理确定镇与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标准,增强镇服务功能。探索“多规合一”的镇规划方法和工作机制。避免照搬城市规划方法、盲目追求规模扩张、重镇区轻镇域、重新镇区建设轻老镇区改造、缺乏小城镇特色、可操作性差等问题。 (四)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的重点内容。探索县域城乡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环境规划等“多规合一”的规划方法和工作机制,实现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全覆盖,全县一张图管理。探索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县域城镇化战略和空间格局以及实施措施,提出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传统产业传承发展并举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提出人的就业、人的生活、人的素质、人的布局等以人为本的规划措施,提出耕地红线、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合理用地等土地利用布局,构建以不同层次功能圈为基础的村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布局。重点解决目前县域规划中存在的各层次规划缺乏衔接、重现代轻传统、重县城轻乡镇、可操作性差等问题。 二、试点的选择 试点单位采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方法。每省最多推荐1个村庄、1个镇、1个县作为候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选择符合条件的10个村庄、17个镇、5个县作为试点。推荐材料表见附件。 (一)试点村庄的选择。本次将选择以下类型村落格局的村庄做为试点,每类格局各选2个试点:一是散居型的村庄;二是组团型的村庄;三是网状型的村庄,如沿水网形成的村庄;四是带状型村庄,如沿过境公路、河道、山谷等形成的村庄;五是其他格局的村庄。2013年大部分试点的村落格局为集中连片型,今年试点不选择此类型。试点村庄应为当地政府重视,村干部带头作用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的行政村。迁建、撤并的村庄以及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点不作试点。 (二)试点镇的选择。本次将选择不同功能、人口规模及产业特点的镇作为试点:一是城市卫星镇,位于大城市周边或城镇密集地区内并分担城市功能,镇区现状常住人口为3至5万人,此类镇选择3个试点。二是县域副中心镇,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对周边乡镇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镇区现状常住人口为1至3万人,此类镇选择3个试点。三是一般镇,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主要辐射范围为本辖区,镇区现状常住人口小于1万人,此类镇选择3个试点。四是特色产业镇,现代农业镇、商贸镇、工矿镇和旅游镇各选2个试点。试点镇应为县政府重视,有政策、资金支持,近期建设项目可落实的非县城关镇。 (三)试点县的选择。本次试点优先选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多规合一”工作机制已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以及城乡协调发展较好的县。 三、试点工作要求 (一)注重调查。深入实地开展调查,认真分析第一手资料,切实把握县、镇和村庄实际情况及居民切实需求。 (二)问题导向。找准县、镇、村庄发展建设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从解决主要问题入手,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内容和深度。 (三)部门协作。县政府组织,建设、财政、发改、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统筹规划各类建设项目。 (四)公众参与。尊重公众意愿,在规划调研、编制、审批等各个环节,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征询意见、公示规划成果、宣传普及规划。 (五)总结提炼。建立评估机制,转变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总结提炼,为推广示范经验、制定规划标准和编制办法等提供实践基础。 四、试点工作组织 (一)落实责任分工。试点所在县(市、旗)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负总责。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划试点的具体组织、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依法组织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二)规划编制经费的补助和筹集。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拨付规划编制补助经费,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与支持,试点所在县(市、旗)负责拨付余额部分。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每个村庄规划试点7万元、每个镇规划试点15万元、每个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20万元对规划编制单位予以补助。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规划试点项目共同委托单位,与规划编制单位签署合同并支付补助资金。 (三)示范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对试点规划进行验收,优秀规划将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示范名单。鼓励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区规划试点并推荐优秀规划,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后,优秀的可列入部示范名单。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全国宣传推广示范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 (四)工作进度安排。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4年4月2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上报所推荐的试点村庄、镇、县和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见附件)。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联系人:陈伟、郭志伟、唐兰 电 话:010-58934567(兼传真) 附 件:1.村庄规划试点基本情况表 2.镇规划试点基本情况表 3.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基本情况表 4.规划编制单位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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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刘路坦等386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刘路坦等3861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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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垃圾填埋场用土工排水网》为城镇建设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CJ/T45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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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6日,你省大连市庄河金鹏巴黎春天(二期)住宅小区35#楼工程,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3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4年6月6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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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我部2013年组织审查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至12月,我部共组织审查4506家建设工程企业升级、增项、延续等各类申请,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1467家,通过1179家,通过率80.37%(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升级、增项、重新核定754家,通过481家,通过率63.79%);建筑业企业1512家,通过1097家,通过率72.55%;工程监理企业752家,通过606家,通过率80.59%(工程监理企业升级、增项499家,通过357家,通过率71.54%);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477家,通过378家,通过率79.25%(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升级233家,通过152家,通过率65.24%);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298家,通过229家,通过率76.85%(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升级、增项259家,通过193家,通过率74.52%)(见附表1)。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制变更申请181家,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75家、建筑业企业65家、工程监理企业27家、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10家、设计与施工企业4家。 2013年,我部委托初审部门对涉及群众举报的113家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资质核查。其中,初审部门按期返回核查意见并认定举报情况不属实的68家,占60.18%;经初审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举报属实且已被处罚的13家,占11.5%(见附表2)。对初审部门未按时返回核查意见的32家企业,我部将不予核准其资质申请,并在核查意见返回前不受理其任何资质申请。 附表:1.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情况汇总表 2.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举报核查情况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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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建筑幕墙用平推窗滑撑》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433-2014,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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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部决定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安全培训活动于2014年6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各地具体开展时间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三、组织形式 安全培训活动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总承包企业具体实施,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培训。对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可统一组织农民工到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四、培训对象和内容 安全培训的对象为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间每人累计应不少于4小时。建筑施工企业可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一是视频教学。可组织观看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警示片。二是开展读书活动。组织农民工通过阅读、学习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读本等,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结合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民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包括: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灾、避险、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和卫生防疫等。 五、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周密部署,加强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和培训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监督检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发现未组织培训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活动期间,我部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实施工作,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应包括组织推动情况、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内容)报送我部。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胡秀梅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高康 电 话:58933100 58933920 58934517(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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