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汪召等158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王德刚等111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冯婷婷等227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范围等67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银苹等51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汪召等158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王德刚等11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冯婷婷等227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范围等67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李银苹等51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9月24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批准的,申请人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5.核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 6.核准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1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陈小洁等662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现批准为注册城市规划师。 特此公告。 附件: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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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20日,你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接待中心施工现场,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6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 近年来,为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建设工程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特别是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苏等省区市查处力度大,值得大家学习。现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14年上半年对建设工程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一)总体查处情况 2014年上半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企业8022家。 按查处类型划分:吊销资质4家,占0.05%;降级资质17家,占0.21%;停业整顿348家,占4.34%;警告罚款3056家,占38.10%;撤销资质46家,占0.57%;撤回资质1047家,占13.05%;通报批评2471家,占30.81%;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96家,占2.44%;暂停招投标837家,占10.43%(见附件1)。 按企业类型划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350家,占4.36%;建筑业企业6570家,占81.91%;工程监理企业786家,占9.80%;招标代理机构247家,占3.07%;设计与施工企业69家,占0.86%(见附件2)。 (二)各地查处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吊销和降级资质处罚企业共21家,分别是:湖北(16家)、福建(3家)、安徽(1家)、广东(1家),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没有该类处罚(见附件3)。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停业整顿处罚企业共348家,分别是:山西(143家)、贵州(105家)、江苏(25家)、湖北(10家)、甘肃(10家)、辽宁(8家)、四川(8家)、福建(7家)、广东(7家)、湖南(5家)、新疆(5家)、浙江(3家)、安徽(3家)、重庆(3家)、广西(2家)、海南(2家)、宁夏(2家),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河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没有该类处罚。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警告罚款处罚企业共3056家,分别是:河北(1089家)、山东(392家)、北京(383家)、内蒙古(364家)、上海(248家)、湖北(83家)、广东(71家)、重庆(64家)、浙江(62家)、福建(61家)、广西(61家)、天津(49家)、安徽(48家)、海南(39家)、四川(15家)、云南(10家)、山西(5家)、重庆(5家)、宁夏(4家)、江西(2家)、甘肃(1家),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湖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没有该类处罚。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撤销资质共46家,分别是:湖南(22家)、新疆(11家)、山西(7家)、河北(4家)、安徽(1家)、福建(1家),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没有该类行政处理措施。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撤回资质企业共1047家,分别是:江苏(580家)、湖北(170家)、广西(125家)、广东(51家)、浙江(33家)、辽宁(32家)、内蒙古(20家)、吉林(18家)、北京(13家)、湖南(2家)、河北(1家)、山西(1家)、山东(1家),天津、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没有该类行政处理措施。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通报批评企业共2471家,分别是:福建(356家)、广东(337家)、广西(295家)、浙江(220家)、贵州(212家)、安徽(191家)、甘肃(173家)、北京(150家)、山东(124家)、内蒙古(109家)、青海(66家)、湖北(56家)、云南(41家)、吉林(39家)、山西(31家)、辽宁(28家)、海南(23家)、重庆(9家)、宁夏(4家)、四川(3家)、新疆(3家)、江西(1家),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河南、湖南、西藏、陕西没有该类行政处理措施。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企业共196家,分别是:浙江(40家)、黑龙江(31家)、江苏(25家)、北京(17家)、甘肃(13家)、安徽(11家)、辽宁(8家)、湖南(8家)、广东(7家)、福建(6家)、内蒙古(3家)、吉林(3家)、上海(3家)、山东(3家)、重庆(3家)、云南(3家)、宁夏(3家)、新疆(3家)、湖北(2家)、海南(2家)、广西(1家)、四川(1家),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河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没有该类处罚。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暂停招投标企业共837家,分别是:北京(415家)、安徽(79家)、广西(74家)、广东(55家)、山东(48家)、浙江(39家)、青海(30家)、湖北(26家)、江苏(25家)、甘肃(11家)、福建(10家)、山西(9家)、吉林(6家)、贵州(4家)、宁夏(3家)、辽宁(1家)、海南(1家)、重庆(1家),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新疆没有该类行政处理措施。 二、2014年上半年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一)总体查处情况 2014年上半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册执业人员1218人。 按查处类型划分:吊销执业资格11人,占0.90%;停止执业75人,占6.16%;警告罚款36人,占2.96%;通报批评1096人,占89.98%(见附件4)。 按人员类型划分:注册建造师646人,占53.04%;注册监理工程师542人,占44.50%;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15人,占1.23%;注册建筑师15人,占1.23%(见附件5)。 (二)各地查处情况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吊销执业资格处罚共11人,分别是:广东(6人)、山西(1人)、吉林(1人)、黑龙江(1人)、福建(1人)、广西(1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没有该类处罚(见附件6)。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共75人,分别是:广西(17人)、黑龙江(15人)、广东(11人)、安徽(10人)、甘肃(8人)、吉林(6人)、河北(4人)、内蒙古(3人)、北京(1人),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没有该类处罚。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警告罚款处罚共36人,分别是:福建(14人)、安徽(9人)、湖北(9人)、山西(2人)、甘肃(2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没有该类处罚。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给予通报批评共1096人,分别是:福建(786人)、安徽(189人)、云南(24人)、宁夏(23人)、广西(20人)、浙江(16人)、海南(14人)、甘肃(9人)、广东(5人)、四川(1人)、新疆(1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西藏、陕西、青海没有该类行政处理措施。 从统计数据看,仍有不少地方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得较少、较轻,个别地方甚至没有处罚。希望各地进一步提高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建法[2011]6号),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清出不合格的企业和人员,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附件:1.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表(按地区) 2.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表(按企业类型) 3.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企业吊销资质、降级资质处罚名单 4.2014年上半年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表(按地区) 5.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表(按人员类型) 6.2014年上半年注册执业人员吊销执业资格、停止执业处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8月22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周秋立等304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周秋立等3045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黄建等207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李明雨等105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彩霞等133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孙继友等92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孙磊等49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黄建等207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李明雨等10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张彩霞等133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孙继友等9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孙磊等49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3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韩国峰等407人符合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第六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11月13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中国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技术援助项目”的招标公告,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了中国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技术援助项目承担单位的评选,拟选择“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青岛奥能建筑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营体”为此项目的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14年12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 卢雪松 电话:(8610)88082413 传真:(8610)88082203 电子邮件:cusbee@163.com 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15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2014年第三批申报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北京融创恒基地产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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