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核,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杨军等157人符合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第七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11月1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贵州京铁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4年2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4号),并于2014年10月27日送达你单位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你单位的书面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李彩云等468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李彩云等4683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张显宇等2148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11月28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285-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建筑门窗自动控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458-2014,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0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工作通用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116-2014,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通用规范》CJJ/T116-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批准《集成材木门窗》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464-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4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9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陈述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公示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3.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4.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5.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6.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8.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评审意见汇总表; 9.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5日 建筑市场监管司声明 近期,有人假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的名义,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企业集中展示业绩公告等活动,向企业发放通知,通知内容虽为自愿,但联系人通过电话却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还有人打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评审委员会的旗号,在公示期间电话通知企业直接将陈述材料报该单位,要求企业交费。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补充材料、公告、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所有申报材料和对公示意见的陈述材料,一律经初审单位同意后上报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建筑杂志社声明 我社郑重声明,我社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惟一直属杂志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接主管下主办《建筑》杂志和《城乡建设》杂志。宣传、服务中国建筑业和建筑企业是我社的宗旨。 我社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正当的广告经营,帮助企业开展市场推广工作。 在此郑重声明,任何以我社名义,以电话恐吓、欺骗等方式借企业资质集中展示业绩公告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的行为与我社没有任何关系。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社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64。我社保留向损害我社声誉和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6日,你省潜江市曹禺大剧院施工现场,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于2015年2月6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9日
2025-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