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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387)
申报通知
市级
       依据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和市农业农村委的工作要求,我委对申报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镇赵庄村的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至3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水产科反应,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单位(村) 所属镇街 法人(负责人) 申报面积(公顷) 核查人员 初审情况(是否通过) 赵庄村 大黄堡 王福生 66.667 单洪清 何瑞辉 通过 联系电话:22731069     联系人:苗振红
2026-02-26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政策法规
国家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针对创新主体加快专利审查授权确权工作的合理诉求,形成《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3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chazc@cnipa.gov.cn。附件:1.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对照表 2. 关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6年2月26日
2026-02-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示公告
省级
根据《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津科基〔2025〕110号),按照《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许可证开展了年检工作,应参检的实验动物许可证43张,其中使用许可证31张、生产许可证12张,均符合年检要求,通过本年度许可证年检。滨海新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的25个许可证开展了年检工作,均通过了年检。结果详见附件。特此通告。附件: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汇总表2026年2月26日  
2026-02-2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6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对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 主体责任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执业档案管理、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其能力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和工作需要。  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国家推行的检验检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能力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数量、结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资质资格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聘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前款所称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指在检验检测机构中从事技术、质量管理及检验检测操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与从业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或者聘用关系,并以任职文件、授权文件、岗位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其岗位职责、授权范围。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六条 从业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维护行业公信力。从业人员依法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七条 从业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第八条 从业人员应当独立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专业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从业人员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应当主动回避,并向所在机构报告。第九条 从业人员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拒绝,并立即向所在机构报告:(一)他人授意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二)样品的采集、储存、标识、制备以及检验检测的环境、设施等基础条件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或者导致安全生产风险的;(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或者校准,或者检定、校准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四)超出本人检验检测能力或者授权能力范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拒绝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授意、误导、引诱他人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使用他人名义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在本人未参与工作的记录、报告上签名;(四)伪造、篡改检验检测数据、记录、档案或者其他材料,隐瞒、涂改、销毁有关证据;(五)伪造、变造、冒用、买卖、租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印章或者检验检测报告;(六)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 信息管理第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从业人员监管效能。鼓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设统一的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第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的下述信息纳入信息管理范围:(一)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护照号码);(二)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三)现从业机构名称、工作岗位、从业经历、授权签字领域;(四)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期限;(五)培训考核、奖惩及能力确认记录;(六)失信记录;(七)其他需要纳入的信息。其他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纳入信息管理。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信息通过系统录入、数据交换、机构报送等方式进行归集、更新与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机构资质认定或者人员备案后及时纳入信息管理。在双随机抽查、能力验证、执法办案等工作中形成的从业人员信息,可以从信息化系统共享的,通过数据交换纳入信息管理;暂时无法共享的,由信息产生部门录入。需要纳入信息管理的其他信息,在从业人员确立劳动或者聘用关系,发生岗位调整、资质资格变更或者离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检验检测机构向负责信息管理的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第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发现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人员信息存在缺失、错误的,向负责信息管理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补充、更正申请,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及时予以更正。第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报送虚假信息的,记入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可依法向社会公开。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能力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资料核查、能力测试、能力验证、技能竞赛等方式,对从业人员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记入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资质认定评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第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监督检查等工作时,可以对从业人员的能力条件、聘用关系、培训考核、行为规范等材料进行核查或者抽查,并视情况对从业人员开展现场能力测试。第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要,组织开展覆盖相关专业领域从业人员的集中能力测试。集中能力测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组织本机构从业人员参加集中测试,不得无故拒绝、拖延。第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监督检查、风险监测等情况,将从业人员能力监督检查内容纳入能力验证统筹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前款规定的能力验证,不得替代、作弊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等次成绩的,其本次竞赛成绩在两年内或规定的期限内可以视为其个人能力持续符合要求的监督检查结论。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从业人员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责令检验检测机构限期改正;改正期间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应当安排其从事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第六章 信用监管第二十二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本辖区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查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查明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执法档案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所在机构列为高风险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一)因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受到开除处分的;(二)被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三)两年内因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四)依法依规被实施从业限制的;(五)其他严重损害检验检测行业声誉和公信力的行为。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授意、误导、引诱其违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主动举报并提供关键线索或者证据、协助案件调查的从业人员,如其本人参与相关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配合调查表现等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十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适时建立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禁止从业名录(以下简称禁止从业名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依法作出禁止从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禁止从业名录。禁止从业名录应当载明:(一)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护照号码);(二)原从业机构名称;(三)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依据;(四)禁业期限及起止日期;(五)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禁止从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禁业期限届满或者因法定事由提前解除禁业的,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名录状态。第二十六条 被禁业人员对名录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书面答复;信息确有错误的,及时更正。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仅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作出一般性指导,供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考。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6-02-26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法规
省级
为充实青年骨干力量、支撑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以下简称“健研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健研院是202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健研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学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研发创新职能方面将主要围绕医学健康科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放射医学、输血医学、康复医学、重大疾病诊疗、医工结合等方面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并组织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等有关工作。二、招考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三、招考岗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四、招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岗位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2018年修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不接受以第二学历、学位和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5.现役军人;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凭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五、招考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以及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查询。(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网站:2026年3月1日下午5:00至3月7日上午9: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2.资格审查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3月1日下午5:00至3月7日。健研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三)缴费、改报和打印准考证缴费时间和网站:2026年3月1日下午5:00至3月8日下午5: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不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3月10日下午2:00至下午4:3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上午9:00。(四)笔试与资格复审1.笔试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26年4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2.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健研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28号,或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进行资格复审。2026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造成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五)面试面试由健研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人际理解与沟通、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六)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七)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八)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九)公示经健研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以及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十)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若招聘程序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六、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健研院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七、其他事项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22-23608275监督电话:022-5883283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附件: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6年2月25日
2026-02-2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市级
《任务清单》共分解出136项重点工作,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4项、具体工作任务132项。其中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坚持融入引入,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善作善成15项;坚持创新驱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18项;坚持攻坚突破,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14项;坚持文化赋能,在推进文化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11项;坚持内涵发展,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上善作善成21项;坚持生态优先,在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上善作善成14项;坚持协调发展,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善作善成11项;坚持民生为大,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善作善成21项;坚持务实为民,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上善作善成7项。《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26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全年政府工作的“施工图”,更是向全区人民作出的“承诺书”。一是建议牵头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锚定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跨部门、跨街镇协同配合,加大会商研判推动力度。二是建议配合单位各司其职、主动担当、协同联动,履行好自身职责,提升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建议督查部门强化督查问效,通过季度书面督办和不定期现场督导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6日
2026-02-26 | 西青区人民政府
申报通知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2-26 成文日期:2026-02-26 发文日期:2026-02-26 有效性: 名称:关于2026年第三批民航专业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2-26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6-02-26 成文日期:2026-02-26 发文日期:2026-02-26 有效性: 名称:关于追加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资质核查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6-02-26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的有关决策部署,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调整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现予以公布。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第14号公告同时废止。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2月10日鼓励进口服务目录.pdf
2026-02-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示公告
市级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政府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6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数量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0名。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8年3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5、现役军人;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因隐瞒以上情况报考此次招聘被聘用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三、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2026年2月2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武清政务网:https://www.tjwq.gov.cn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详见《2026年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各岗位对应的电话进行咨询。四、报名与缴费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与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网上报名时间:3月8日14:00至3月14日14:00。笔试缴费时间:3月8日14:00至3月16日14:00。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改报时间:3月18日9:00至16: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共2科目,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8日14:00至3月16日14: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五、考试科目、时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26日9:00至3月29日9:0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等信息。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以硕士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且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一致)、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6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在正式报到前予以提供)。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3月8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2026年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三)面试面试时间:2026年5月17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六、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七、公示和聘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八、其他事项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监督电话:022-821299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00 附:2026年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
2026-02-25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