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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4942)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综合司 发文日期:2025-09-26 成文日期:2025-09-26 发文日期:2025-09-26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民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9-26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5-09-25 成文日期:2025-09-25 发文日期:2025-09-25 有效性:有效 名称:民航局2025/26年冬春航季换季颁发、注销国内航线经营许可信息通告 字号: 文号: 有效性:有效 部号:
2025-09-25 |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5〕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现将《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2025年8月25日
2025-09-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工信厅消费函〔2025〕3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国消费名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有关部署,聚焦国家战略所需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遵循“自主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等三个维度,征集一批优质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加强央地联动做好消费名品宣传推广,加快构建以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为主体的中国消费名品体系,助力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二、征集领域(一)面向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领域,征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较高产品创新力、较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富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二)重点支持特定人群适用产品品牌,包括适老化产品、助残产品、妇幼产品等类别,并依据产品功能创新性和适用性差异化制定评价标准。1.适老化产品。主要包括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养老照护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化环境改善等面向老年人品质生活需求的产品。2.助残产品。主要包括轮椅、拐杖、假肢、助行器(车)、人工关节和升降机、助听器、义眼、导盲器等用于预防、补偿或改善残疾人身体功能减损的产品。3.妇幼产品。主要包括为女性及婴幼儿两类人群提供日常护理、喂养、穿着、出行、玩乐、安全防护等适用功能的产品。三、征集方向(一)企业品牌。分为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1.历史经典注重历史文化底蕴,是历史悠久、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经典品牌。2.时代优品注重产品竞争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质量过硬、美誉度高,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深远的优质品牌。3.潮流新锐注重创意设计,是近年来出现的引领时代消费潮流的新兴品牌。(二)区域品牌。产业特色鲜明、地域标识明显、行业认可度较高的地方优势品牌,一般以“地名+产品”命名。四、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企业品牌: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收入在2亿以上,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自主创建申报品牌,拥有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区域品牌: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地级或县级行政区,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二)市场竞争力强。主要产品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质量管理水平良好,国际化程度较高。区域特色产业优势突出,产业链相对完整,产业配套完善,产业根植性较好。(三)产品创新力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领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具有一定国内外标准话语权。(四)品牌影响力大。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品牌影响力较大,美誉度较高,获得国内外消费者较高认可度。(五)文化赋能力好。企业产品具有较高的工业设计水平,与传统文化充分融合,品牌独特性强,文化赋能性好。五、工作要求(一)申报主体通过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公共服务系统(https://zgxfmpfz.miit.gov.cn)在线填报,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已纳入首批中国消费名品的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不再重复申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意见,按照推荐数量要求于10月14日前向我部择优推荐申报。各地消费名品推荐数量见附件,适老化产品、助残产品、妇幼产品等特定人群适用产品推荐数量不受限制。(三)各地要充分挖掘消费品产业特色优势,结合“购在中国”精品购物板块推介工作,重点遴选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稳定市场口碑及前沿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省级消费名品名录。(四)鼓励地方立足实际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品牌及重点企业,加大金融、人才等支持力度,加强消费品牌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打造区域优势品牌和知名企业。(五)我部统筹开展中国消费名品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消费品牌价值评价,建立消费名品梯度培育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每3年对名品企业开展评估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取消消费名品资格。联系人:王苑锟 010-68209940  13522164284    江 菡 010-68205653  15965577072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5号楼工业文化发展中心技术保障:盛坤 17600285289附件:1.2025年度中国消费名品推荐数量     2.中国消费名品申报书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9月15日
2025-09-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办公厅,中核集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航空工业、中国船舶、中国电科、中国航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三峡集团、国机集团、鞍钢集团、中国宝武、中铝集团、通用技术集团、中国商飞、中国机械总院、中国钢研、中国有色集团、中国稀土集团、中国有研、中国中车、中广核、中国电气装备、中国中检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计量大学,有关行业学协会(联合会):为贯彻落实《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充分发挥计量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公开征集2025年度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围绕《行动方案》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十大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共性计量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突出制造业计量创新发展,重点征集解决产业关键计量技术“卡脖子”问题、填补国内外空白的重大项目。二、申报单位和报送方式(一)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以是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应具有较强的计量创新能力,拥有开展项目所需的科研设备、实验场地等基础条件,团队成员具有扎实的计量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报送方式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本区域内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和初审,会签本区域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后报送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中央企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中国计量大学等单位可直接报送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行业学协会(联合会)可组织本行业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初审后报送市场监管总局。三、申报要求(一)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学协会(联合会)组织报送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他直接报送单位报送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二)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提交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行业学协会(联合会)或其他直接报送单位,由其审核把关后连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简易装订成册,并寄送至指定地址。四、遴选与管理(一)项目遴选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各重点产业领域成立专家库,负责项目的审核把关。通过专家审核的项目,纳入“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库”。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从项目库中遴选10个左右的项目作为2025年度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项目(每个领域方向原则上1个项目)。(二)项目推进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大对项目的资金、人力等资源的投入,组建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项目给予必要的指导、协调,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三)项目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过程管理,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项目,在有关政策、后续资源分配上予以倾斜。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多渠道加强对优秀项目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应用。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潘  雍  010—82261841                                jlscyc@samr.gov.cn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蔡润博  010—68205243  附件:1. 2025年度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申报书2. 2025年度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9-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5〕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现将《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9月1日
2025-09-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通知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和2026年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申请(一)支持对象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投保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保单生效)、处于资格有效年限内的生产制造企业,可提出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保费发票金额)80%且不超过其保费补助资金额度的补贴申请。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与承保公司根据新材料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率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保险费率和险种。(二)资金申请程序1.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2.项目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地方财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中央企业集团会同承保单位所在地金融监管局组织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负责审查补偿资格、销售合同、产品交付等真实性。各地金融监管局核查条款费率使用合规性和承保理赔合规性、真实性、保费清收有效性。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3.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形成2025年保险补偿项目和资金意见。二、资格审定(一)支持对象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可提出资格审定申请。已通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的企业,不再针对同一产品重复提出资格审定申请。(二)资格审定程序1.企业申报。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2.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按要求对本地区企业或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4。3.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三、其他要求(一)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对存在瞒报漏报重大问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理赔等方式骗补骗保的企业,收缴财政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生产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组织和审核工作。资金申请核查意见于2025年10月30日前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资格审定核查意见于12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三)企业采用线上形式填报申报材料,网址http://xclcygx.miit.gov.cn。企业资金申请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资格审定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车 超 010-68205566                刘一浪 010-68205565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 薛 雨 010-66286575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服务      王小军 010-88559177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申报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申请推荐材料要求   3.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4.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9月19日
2025-09-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法规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5〕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现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8月6日
2025-09-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   生态环境部 国家疾控局   2025年9月18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疾控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疾控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9月22日印发     解读:1.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答记者问      2.一图读懂 | 《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
2025-09-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公示公告
国家级
财资〔2025〕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各金融监管局:   为强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规范管理,提升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推动知识产权资产价值释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中的专业作用    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是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的重要环节,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中,要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专业作用和功能,促进知识产权资源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    知识产权运营转化过程中涉及资产评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    除法定情形外,其他涉及知识产权资产的经济行为,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自愿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对金融机构委托评估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    资产评估机构承接和执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    (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特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知识产权资产价值,不得直接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二)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的项目风险控制和评估报告质量审核,提高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服务质量;应当考虑工作量,预计项目成本,合理确定项目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缺乏特定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可以聘请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方面或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家协助工作。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参考专利权评价报告等相关专业报告;对版权可以参考版权鉴定报告等相关专业报告。    鼓励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培养引进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和版权经纪人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设复合型评估人才队伍。    (四)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具新方法,在产品市场预测、评估技术改进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能评估模型,提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服务的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五)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动态性、无形性、资产变现能力差别大等特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专业作用,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公司控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三、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建立工作协同机制,依法实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及时统计、披露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情况和相关统计数据,构建开放、透明、高效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对大额异常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的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版权登记机构、商业银行等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运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依法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的自律管理和专业指导,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加大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专业服务能力。    四、落实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各方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人、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共同营造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良好市场环境。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承揽业务和违规执业。资产评估机构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委托人应当如实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专利权评价报告和版权登记查询证明等资料,不得非法干预评估结果;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    (三)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担保公司运用资产评估结果时,应当关注贷款额或担保额与评估价值的关联关系,合理确定质押率;对技术类知识产权应当关注资产质押对象的技术更新快等特性,合理确定贷款或担保期限,控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    (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相关主体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发布后,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   2025年9月1日 
2025-09-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