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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8379)
公示公告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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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法规
省级
关于印发《天津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 办法》的通知        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持有或者处理数据的主体,包括进行数据收集、存储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登记申请人向记机关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合作处理数据的,应当共同提出登记申请。接受他人委处理数据的,可以根据协议由委托方或双方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对象是什么?    数据持有者或者数据处理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约定收集,经过一定规则或算法处理的、具有商业价值及智力成果属性的处于未公开状态的据集合。    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前是否需要存证或公证?       申请登记的数据应当提前运用具有专业性和可信性的区等相关技术进行存证或进行保全公证,提升数据的可信赖、可追溯水平和价值可衡量性水平。    四、如何确保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合规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对数据的合规性及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并从已存证或公证的数据中选取样本数据,作为登记审核的样例数据。样例数据应当符合登记申请表中对数据结构的描述。    五、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人应通过主管部门指定的登记机构如实填写登记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交的登记申请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对象名称。名称格式为"应用场景+数据";   (二)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说明数据所属行业;   (三)应用场景。说明数据适用的条件、范围、对象,清楚反映数据应用所能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数据来源及数据集合形成时间。说明数据来源并提供依法依规获取的相关证明;   (五)结构规模。说明数据结构(数据字段名称、格式)以及数据规模、记录条数等;   (六)更新频次。说明数据或者部分数据、部分数据单元的更新频率、更新期限;   (七)算法规则。简要说明数据处理过程中算法模型构建等情况。涉及个人数据、公共数据的,还应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匿名化、去标识化等情况进行说明,确保不可通过可逆模型或者算法还原出原始数据;   (八)存证公证情况;对已存证的数据说明存证途径、存证编号、哈希算法、哈希值等,对进行相关公证的数据说明公证机构、公证书编号等。   (九)样例数据;   (十)登记对象状态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     形式审查→审查公示→异议处理→发证及公告    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效力如何?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是登记主体依法持有数据并对数据行使权益的初步凭证,享有依法依规加工使用、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鼓励数据处理者及时登记数据知识产权,通过质押、交易、许可等多种方式加强登记证书的使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创新开发、传播利用和价值实现。    八、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多长?    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自登记公告之日起计算。
2026-05-15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公示公告
省级
津强19等6个小麦品种,业经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5月14日
2026-05-15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市级
2026-05-15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省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规定,在前期下放市级权力事项工作的基础上,经我局与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协商,就下放市级权力的授权形式、事项名称、授权权限、实施范围、双方责任、授权时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市级权力下放事项委托授权书,现公告如下。市级权力事项委托授权书(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办法》(津职转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委托至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的市级权力事项已到期,经双方同意,现进行签订确认。委托行政机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受委托行政机关: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一、授权形式委托实施、直接下放。二、市级权力事项名称(一)委托实施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2.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不含台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3.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演出团体设立许可;4.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仅限自贸区实施);5.美术品进出品经营活动许可;6.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7.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8.旅行社设立许可。(二)直接下放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4.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5.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6.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二级及其以下馆藏文物许可。三、授权权限被授权行政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上述的市级权力事项进行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委托实施的事项盖市级审批专用章,直接下放事项盖区级审批专用章。四、实施范围被授权行政机关本行政管辖区域。五、委托机关责任1.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对受委托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对委托实施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六、受委托行政机关责任1.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2.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实施权力审批事项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行政机关承担;3.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定期向委托行政机关备案、报告;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与市级部门积极配合,对委托实施的市级权力事项,要逐一厘清办理和监管责任,逐项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自觉主动接受委托机关业务指导和培训。七、委托授权时限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长期,委托授权期间,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市级权力事项委托授权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办法》(津职转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委托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市级权力事项已到期,经双方同意,现进行签订确认。委托行政机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受委托行政机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授权形式委托实施、直接下放。二、市级权力事项名称(一)委托实施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2.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不含台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3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演出团体设立许可;4.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仅限自贸区实施);5.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仅限自贸区实施)经营的娱乐场所许可;6.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7.外国及港澳台文艺团体、个人来津营业性演出许可;8.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许可。9.文物商店设立许可;10.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许可;11.文物拍卖许可证核发;1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13.旅行社设立许可;14.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二)直接下放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4.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5.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二级及其以下馆藏文物许可。三、授权权限被授权行政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上述的市级权力事项进行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委托实施的事项盖市级审批专用章,直接下放事项盖区级审批专用章。四、实施范围被授权行政机关本行政管辖区域。五、委托机关责任1.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对受委托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对委托实施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六、受委托行政机关责任1.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2.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实施权力审批事项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行政机关承担;3.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定期向委托行政机关备案、报告;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与市级部门积极配合,对委托实施的市级权力事项,要逐一厘清办理和监管责任,逐项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自觉主动接受委托机关业务指导和培训。七、委托授权时限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长期,委托授权期间,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市级权力事项委托授权书(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办法》(津职转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委托至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的市级权力事项已到期,经双方同意,现进行签订确认。委托行政机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受委托行政机关: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一、授权形式委托实施、直接下放。二、市级权力事项名称(一)委托实施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2.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不含台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3.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演出团体设立许可;4.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仅限自贸区实施);5.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仅限自贸区实施)经营的娱乐场所许可;6.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7.外国及港澳台文艺团体、个人来津营业性演出许可;8.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许可;9.文物商店设立许可;10.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许可;11.文物拍卖许可证核发;12.市级及其以下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许可;13.市级及其以下不可移动文物原址重建许可;14.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许可;15.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1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1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18.利用全国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许可;19.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二、三级文物及考古发掘现场许可;20.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留作科研标本许可;21.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三级文物许可;22.修复复制拓印馆藏文物单位资质许可;23.旅行社设立许可。(二)直接下放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4.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5.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二级及其以下馆藏文物许可。三、授权权限被授权行政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上述的市级权力事项进行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委托实施的事项盖市级审批专用章,直接下放事项盖区级审批专用章。四、实施范围被授权行政机关本行政管辖区域。五、委托机关责任1.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对受委托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对委托实施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六、受委托行政机关责任1.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2.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实施权力审批事项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行政机关承担;3.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定期向委托行政机关备案、报告;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与市级部门积极配合,对委托实施的市级权力事项,要逐一厘清办理和监管责任,逐项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自觉主动接受委托机关业务指导和培训。七、委托授权时限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长期,委托授权期间,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市级权力事项委托授权书(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办法》(津职转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委托至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市级权力事项没有明确委托时限,经双方同意,现进行签订确认。委托行政机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受委托行政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一、授权形式委托实施、直接下放。二、市级权力事项名称(一)委托实施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2.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不含台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3.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演出团体设立许可;4.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仅限自贸区实施);5.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独资(独资仅限自贸区实施)经营的娱乐场所许可;6.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7.外国及港澳台文艺团体、个人来津营业性演出许可;8.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许可;9.文物商店设立许可;10.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标的许可;11.文物拍卖许可证核发;12.市级及其以下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拆除许可;13.市级及其以下不可移动文物原址重建许可;14.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许可;15.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许可;1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1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18.利用全国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许可;19.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二、三级文物及考古发掘现场许可;20.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留作科研标本许可;21.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三级文物许可;22.修复复制拓印馆藏文物单位资质许可;23.旅行社设立许可;24.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许可;25.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26.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二)直接下放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4.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5.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借用国有二级及其以下馆藏文物许可;6.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三、授权权限被授权行政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上述的市级权力事项进行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回、撤销、注销等。委托实施的事项盖市级审批专用章,直接下放事项盖区级审批专用章。四、实施范围被授权行政机关本行政管辖区域。五、委托机关责任1.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对受委托行政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3.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对委托实施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六、受委托行政机关责任1.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2.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实施权力审批事项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行政机关承担;3.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定期向委托行政机关备案、报告;4.受委托行政机关应与市级部门积极配合,对委托实施的市级权力事项,要逐一厘清办理和监管责任,逐项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自觉主动接受委托机关业务指导和培训。七、委托授权时限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长期,委托授权期间,如上级部门有新政策调整从其规定。2026年5月11日
2026-05-15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市级
一是精准匹配、政策直达。打破政策宣传“大水漫灌”模式,构建从政策宣讲、需求摸排到精准推送、落地见效全链条服务体系,科学制定外贸政策宣讲计划,精准解读出口退税、进口贴息、原产地规则等政策。探索建立出口企业政策需求库,按照“政策画像”精准推送需求政策,向企业定向推送个性化政策解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二是专班服务、靶向施策。成立区级内外贸一体化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进园区、访企业、解难题”行动,靶向破解企业出海过程中遇到的流程不熟悉、融资难等实际问题,推动政策从“网上纸上”落到“地上事上”。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信保+融资+政策”三位一体服务包,对投保企业提供低息出口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动态跟踪、闭环管理。强化对企业出海的全过程保障,对重点外贸企业进行常态化跟踪监测,建立企业出口指标动态监测台账,及时推送经贸摩擦、贸易壁垒、市场贸易政策调整、汇率波动等信息,帮助重点外贸企业提前调整市场布局、优化产品结构,降低出口成本和损失。
2026-05-15 | 宝坻区商务局
公示公告
省级
5月13日,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动员部署会,对我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接续开展的“整治规范年”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全面推开代理行业集中整治与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述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25年12月,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师“挂证”、代理恶意商标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强调,今年持续开展的“整治规范年”行动将坚持严字当头、标本兼治,聚焦无资质代理、资质出租出借、代理师“挂证”、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抢注或者囤积商标、违法违规招揽业务等突出问题,落实从严打击、从严审查、从严监管、从严规范“四个从严”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源头治理,市区联动排查整治,严查典型违法案件,坚决铲除专利造假和违规代理黑灰产业链,以代理行业整治规范促进构建公平公正、良性竞争的知识产权创新生态。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整治规范年”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要协同发力、综合施策,以代理行业整治规范为牵引,全链条规范知识产权申请、代理、交易、使用行为。要准确把握“整治规范年”行动思路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各区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知识产权科长及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会议。 附件:
2026-05-15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