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安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陈新磊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1604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983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对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10月10日
2026-10-10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我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宣讲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政策,围绕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火炬统计等业务工作,市科技局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举办“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政策宣讲培训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二、会议地点天开广场报告厅(南开区大学道与科研西路交口天开广场7号楼二楼大报告厅)三、参会范围1.各区科技局(含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相关负责同志;2.各国家级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3.有意向申报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创业孵化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四、会议内容1.宣讲我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相关政策;2.解读火炬统计重点工作及孵化器申报相关事项;3.讲解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系统使用方法。4.现场交流答疑。五、报名要求请各区(含功能区)科技局相关负责同志,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孵化器、开发区管理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会。六、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处 吴晓 022-58832826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李庆博 022-878910842026年10月10日
2026-10-1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金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经审理完结马懿宁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6〕第1567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6〕第1020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资3722.36元。二、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10月10日
2026-10-10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1.今年秋冬种期间气象条件如何?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天津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多,共有5次降水过程,多为阵雨、小雨,局地小到中雨,连阴雨风险小,水热条件总体利于秋收腾茬及冬小麦播种。2.今年秋冬种的土壤墒情基础如何?今年秋冬种底墒总体较为充足,但耕层墒情区域分化突出。9月22-28日两轮降雨后,全市呈大部适宜、局部存在旱象、部分地块过湿格局,干旱矛盾集中在0-20厘米播种耕层;滨海等部分区域有效降水不足,未彻底解除局部旱象,部分地块土壤过湿。冬小麦秋种需分区施策,干旱地块要及时造墒,过湿地块需排水散墒后再开展播种。3.秋收后如何整地?秋收后优先做好秸秆精细还田,趁秸秆含水率较高粉碎1-2遍,秸秆长度控制在5厘米以内,均匀抛撒、深埋压实,达到“细、碎、平、实”整地要求。每2-3年开展一次深松(翻),深耕不低于25厘米,打破犁底层;耕后及时耙耱整平、压实土壤,消除坷垃,为播种打好基础。4.小麦玉米“双晚”技术是什么?小麦玉米“双晚”(两晚)技术,即在麦玉两熟区实施夏玉米适期晚收、冬小麦适期晚播,充分挖掘秋季光热资源,提升周年产量与光热利用效率。结合天津生产实际,玉米推迟至10月上旬收获,冬小麦安排在10月中旬适期播种,既利于玉米增产,又可规避小麦冬前旺长风险。受气候变暖、玉米高产品种成熟期延后影响,适宜播收时段相应后移,但需把握适度原则:小麦播种过晚易形成弱苗,玉米收获过晚粒重提升有限,还可能遭遇霜冻冷害,需避免盲目延后。5.小麦今年的适播期是在什么时候?冬小麦适播期为10月5日-10月15日,播种要结合前茬腾茬进度、品种特性统筹安排。墒情适宜地块,秋收腾茬完成后,落实秸秆粉碎还田、精细整地,抓住窗口期适期播种;土壤过湿地块坚持进度服从墒情,优先排水散墒,杜绝烂耕烂种,不能盲目抢时播种,保障播种质量。6.如何选择小麦底肥?结合地力水平和产量水平科学选择底肥,坚持“有机肥与无机肥、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底肥与追肥”合理配施的原则。推荐使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①轻质地土壤(砂土、砂壤)种植区,推荐16-22-10(N-P2O5-K2O)或相近配方,底施35-40公斤/亩。②粘重质地土壤(重壤、粘土)种植区,推荐18-22-5(N-P2O5-K2O)或相近配方,底施30-35公斤/亩。③壤质土壤(轻壤、中壤)种植区,推荐17-20-8(N-P2O5-K2O)或相近配方,底施30-35公斤/亩。④若基肥每亩施用了1000公斤有机肥,全生育期可减少化肥用量10-20%。建议在播种时采用种肥同播方式施用缓控释肥料,减少施肥次数,提高肥料利用率。7.小麦是否需要包衣拌种?小麦提倡开展种子包衣或拌种,可防控病虫、提升出苗质量。①结合天津苗期病虫害发生情况,对症选用种衣剂,严格控制用药剂量,规范开展包衣拌种作业,拌种后充分晾晒再播种。②重点防控茎基腐病等土传病害及地下害虫,保护种子萌发与幼苗生长。③病虫混发地块可杀菌剂、杀虫剂复配实现一拌多效;有条件的可添加含芸苔素内酯、二氢卟吩铁、氨基寡糖素、免疫激活蛋白等,提升出苗率与麦苗抗逆能力。8.冬前管理有哪几个重要环节?小麦播种后至冬前重点做好播后镇压,田间查苗,灌溉越冬水。9.如何开展麦田镇压?麦田镇压遵循“压干不压湿、压轻不压重、压旺不压弱”原则,分播后、控旺、冬前分类作业。①播后镇压:秸秆还田、表土疏松偏干麦田,墒情适宜时及时镇压,碾碎土块、压实土壤,促使种子和土壤密接,利于根系下扎;地表土壤湿润地块宜轻压或不压。②控旺镇压:及时查看苗情,对冬前出现旺长趋势的麦田,开展苗期镇压,抑制旺长。③冬前镇压:针对坷垃多、土壤疏松跑墒、表层形成约5厘米干土层的麦田,选晴暖中午开展机械镇压,保墒弥合裂缝。10.如何浇好越冬水?要因地制宜、适时适量浇灌越冬水,防范冬春连旱。一般在11月底至12月上旬,选择日平均气温稳定在3-4℃、昼消夜冻的时机灌溉,推广节水灌溉,依据墒情按需补灌。黏土地可适当提前,沙土地适当延后,结合天气情况灵活调整;严禁大水漫灌,浇水后及时划锄松土,保墒护根,防止地表龟裂透风伤根,避免麦苗受冻枯死。无灌溉条件的雨养麦田,降雨后及时划锄保墒。11.如何选用种子?优先选用通过天津市审定或同生态区引种备案的优质稳产冬小麦品种,按照地块地力、水肥条件匹配品种类型,水浇地选用高产优质品种,旱薄地块选用抗旱耐瘠品种。播种前10-15天开展发芽试验,发芽率偏低的地块,按比例适当增加播量,保障田间出苗基数。
2026-10-10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2026年天津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区在7月制定并向全区涉农乡镇印发了《2026年武清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随后,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的申报材料、生产规模、技术推广的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经综合考量,确定由天津市农汇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康农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等2家主体建设实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8月7日
2026-10-10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区农业中心,各涉农镇街:为引导农民科学选用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围绕稳粮增产、绿色增效、优质增收等技术需求,支撑农业提档升级,有效提升我区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遴选出2026年农业主推技术6项,现予推介发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积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开展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对区内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服务指导,提高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率,服务农民依靠科技实现增收。 附件:武清区2026年农业主推技术 (联系人:张立龙;联系电话:13821056666 李洪云;联系电话:13302112725)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 年 6月30日 附件:武清区2026年农业主推技术
序号
品种名称
1
冬小麦节水省肥高效栽培技术
2
小麦少免耕抗逆稳产化控技术
3
天津小麦病虫害防治农药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研究
4
玉米密植精准调控技术
5
规模畜禽养殖场节水技术
6
畜禽液体粪肥碳氮协同低排放还田技术
2026-10-10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概念验证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关键作用,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市科技局面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天津市关于加快概念验证平台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6年10月15日17点前反馈电子邮箱skjjcgc@tj.gov.cn。我局将认真研究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党馨联系电话:022-63082307附件:1.天津市关于加快概念验证平台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意见反馈表2026年10月10日
2026-10-10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在推进学科发展、人才引育和产业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重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组程序1.参加重组的重点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请书》,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2.市科技局对参加重组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重点实验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必要的实地考察。3.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确定通过重组并纳入新序列的重点实验室名单。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实行“无纸化”申报,请通过“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法人用户和个人用户注册信息。1.法人用户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2.个人用户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重组申请填报用户通过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重组用户填写重组申请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三)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四)截止时间1.重组申请。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请书提交”。2.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9:00至2026年11月2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退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退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三、注意事项1.无故不参加重组的重点实验室,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实验室资格,予以摘牌。2.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统一命名为“天津市XX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可全部或部分覆盖相应布局重点方向的科研任务。3.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固定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复。4.实验室如发生主任变更、名称变更、适当调整研究方向等情况,需在评审环节简要介绍变更具体情况。5.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重组。四、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联系人:彭天琦联系电话:022-588328572.局级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申请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联系人:栾明联系电话:022-24433981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人:赵津东联系电话:23532900-8134.保税区科技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程、侯麟飞联系方式:136-7216-4368、137-5241-7351附件: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请书及附件要求2.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实施方案(参考提纲)3.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填报端)操作说明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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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10-10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在推进学科发展、人才引育和产业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建设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类、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类、交叉创新类非金融方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综合科研实力较强,在学科、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依托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需有重点学科支撑或领军人才领衔;依托企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从事本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三年及以上。3.研究方向、研究内容明确,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基础较好,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及天津市重点科研任务的能力。4.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并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固定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5.相对独立、集中的科研用房,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实验条件和设施,并能对外开放共享,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二)申报交叉创新类(金融方向)的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1.依托单位仅为1家,应为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综合实力较强,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联合国内相关专业领域机构共建科技金融服务载体。依托单位须单独满足申报条件要求。2.共建单位至少为1家,应与依托单位有较好的前期合作基础,签订联合共建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共建机制和各方对重点实验室的人财物支持措施签订联合共建协议。3.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办公场地,具备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和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条件,具备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能力。坚持“科技+金融”交叉创新,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及工作基础,研究方向、研究内容明确,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及我市重点科技金融任务的能力。4.实验室主任应由本领域高水平的专家带头人担任,人事关系须在依托单位且全时在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研究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专业金融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并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实验室固定人员原则上不能与牵头的在津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其他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重复。6.实验室应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建设;加强实体化运行,原则上是依托单位的独立二级机构或独立法人;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在研究方向、组织实施、经费和条件配置、工作人员聘任等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对实验室建设发展情况负责;建有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项目管理、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实验室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二、认定程序1.具备重点实验室条件的单位,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2.市科技局对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重点实验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必要的实地考察。3.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确定筹建重点实验室名单。4.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两年,期满由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后列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序列。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实行“无纸化”申报,请通过“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法人用户和个人用户注册信息。1.法人用户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2.个人用户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二)项目申报填报用户通过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三)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四)截止时间1.项目申报。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请书提交”。2.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9:00至2026年11月2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退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退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四、注意事项1.申报的实验室必须满足要求的申报条件。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统一命名为“天津市XX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可全部或部分覆盖相应布局重点方向的科研任务。2.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对于联合共建的实验室,须主依托单位单独满足申报条件要求。3.申报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不得在现有天津市重点实验室担任固定人员。4.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认定。五、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联系人:彭天琦(应用基础研究类、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类)联系电话:022-58832857联系人:李宗璟(交叉创新类非金融方向)联系电话:022-58183616市科技局金融处联系人:赵晖(交叉创新类金融方向)联系电话:022-588328152.局级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申请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联系人:栾明联系电话:022-24433981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人:赵津东联系电话:23532900-8134.保税区科技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程、侯麟飞联系方式:136-7216-4368、137-5241-7351附件: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及附件要求(应用基础研究类、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类、交叉创新类非金融方向)3.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及附件要求(交叉创新类金融方向)4.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实施方案(参考提纲)5.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填报端)操作说明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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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十五五”时期全市文商旅体展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牵头制定了《天津市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十五五”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体育局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天津市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十五五”规划
2026-10-10 | 天津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