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政策文件(9895)
政策法规
市级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高效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打造优良消费生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天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文商旅融合发展和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共同制定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总体部署,全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消费环境美誉度、经营主体服务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品牌,建立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二、活动内容(一)发挥示范作用,突出典型经验,提供高品质供给1.树立“放心消费示范公示”标杆单位。在委政府网站公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街区名单,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户提供参考,监督公示单位履约践诺,倡导经营者自主承诺,维护优胜劣汰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2.开展“放心消费 诚信乡村”活动。“3·15”期间,在两个涉农区建立“乡村帮扶站”,深入“津农精品”、乡村文旅园区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乡村经营主体“亮身份、晒承诺”,全面公示信用信息,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信用监管处)3.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红黑榜”形式公示。加大对守法主体宣传,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责任部门:食品经营处)4.展播维权事迹,发布典型案例。开展“2024年度津门消费维权事迹展播”,广泛推广宣传优秀事迹;在天津日报刊发专版,筛选发布2024年度消协组织十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责任部门:市消协)(二)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热点问题,推动高效能治理5.强化网络交易监测实效。在“3·15”期间开展专项网络交易监测,以本市网络交易经营者未依法公示证照为重点,建立监测模型,核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网络交易秩序和网络消费环境。(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6.开展医美器械和重点领域广告整治。开展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抽检相关产品;加大医疗、药品、食品、医疗器械、金融、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责任部门:市药监局、广告监管处)7.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和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加强缺陷线索收集、线索共享力度,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开展羊绒衫、羽绒服等纺织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处)8.发挥院所技术优势服务企业。开展“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优化窗口服务,靶向解决企业难题;及时安排现场检验、出具报告,高效安全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解决消费者在用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关切问题。(责任部门:市药检院、市特检院)9.开展“3·15百姓点检日”和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抽样检验质量风险较高的化妆品,保障群众用妆安全;邀请消费者填写问卷,根据问卷结果,重点抽检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安全舆情、安全风险防控及安全创新式技术巡查服务、实验室动手实操与参观等活动。(责任部门:市药监局、食品抽检处、市食检院)10.开展共筑诚信计量系列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剖析讲解、现场演示电子秤防作弊知识,邀请市场商户和消费者携带自家电子秤参与检测;开展“计量护航精准验光配镜”活动,宣传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规定,讲解专业仪器,进行技术答疑;开展“计量助您‘打的’更放心”活动,讲解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过程,揭示作弊常见手段,让群众了解计量检定工作,提高维权能力意识。(责任部门:市计量院)(三)普及维权知识,畅通诉求渠道,确保高质量维权11.开展线上科普宣传。在公众号展播消费者权益保护微视频优秀作品,普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在市药检院网站设立科普专栏,普及宣传用药、用妆安全、节气养生、药食同源常识;在市特检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系列活动。(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市药检院、市特检院)12.开展维权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街区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保健食品、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地毯选购知识,推广商品条码相关标准;讲解高端品质认证知识;向学生宣传“烟卡”等低俗玩具不良影响;向经营者发放反不正当竞争普法宣传册,签订公平竞争,防范风险承诺书;在电动自行车销售集中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选购和使用安全知识宣传。(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执法总队、市药监局、特殊食品处、认检监督处、市质检院、市标准化院)13.开展免费检测系列活动。对珠宝玉石、纺织品、居民家庭用电子血压计、面膜、制动液等消费品进行免费检测,增强市场透明度,保障消费者权益。(责任部门:市质检院、市计量院)14.“开门”科普,回应舆情关切。对公众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在市药检院、市器械检验中心窗口大厅显示屏循环播放用药用妆安全、药食同源常识、血压计产品使用与注意事项等科普内容,提示消费者用药用妆用械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市计量院、市药检院、市器械检验中心)15.做好投诉举报接转,及时分析热点问题。“3·15”晚会期间,接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相关渠道的投诉举报,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分析2025年“3·15”期间投诉举报情况及热点问题。(责任部门:12315投举中心)16.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化12315与12345“双号并行”模式,建立12315与12345协作机制;升级改造本地12315平台,实现本地平台与总局平台和市便民专线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责任部门:12315投举中心)(四)联动区域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促进高水平共治17.召开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打通工作壁垒,畅通工作机制,内外联动、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助力我市恢复和扩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18.参与组织天津电视台“3·15”晚会直播。以科学实验、调查分析、专家访谈、权威发布等方式,突出真实性、可信性,提升政府部门、消协组织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责任部门:市消协)19.发布消费提示。联合京津冀三地消保机构发布“3·15”消费提示,向消费者传递科学、理性、文明、健康、节约的消费知识和消费理念;发布羽绒服消费提示,对羽绒服产品消费进行提示宣传;发布光伏产品选购及使用指南,提高广大消费者辨识能力,防范和规避消费陷阱。(责任部门:市场网监处、市质检院、市计量院)20.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录制。走进新闻广播直播间,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回应关切,促进问题解决,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及成效;联合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举办“3·15”特别节目;参与“消费新主张”“交广会客厅”等节目直播录制,宣传报道市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现场解答消费者维权问题。(责任部门:12315投举中心、市消协)21.召开“诚信计量管理规范”系列团体标准宣贯会。“3·15”期间,召集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等单位共同研讨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建设的举措,促进规范市场诚信计量行为,进一步服务民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计量处、市计量院)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消保+”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沟通交流情况,指导、协调、处理本条线消保维权问题,强化部门业务指导,共同研究解决维权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维权的工作格局。(二)主动担当作为,畅通诉求渠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将工作做实做细,紧紧围绕优化消费环境目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确保热线畅通,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严格依据程序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提高办理效率,全力化解各类舆情。(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进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主动发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信心,选择优质经营主体,打通消费循环堵点。请各单位(部门)及时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做好活动总结反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2025年“3·15”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3月13日下班前通过OA报送至市场网监处。 附件:2025年“3·15”活动统计表     (联系人:陈瑞雪;联系电话:89302367)   附件 2025年“3·15”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联系人:电话: 序号 “3·15”活动项目 数量 1 开展主题活动数量(个) 2 消费者参与数(人次) 3 经营者或企业参与数(户次) 4 召开新闻发布会(次) 5 印发宣传资料(册、份) 6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次) 7 报刊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或新闻报道总数(篇) 8 广播、电视播放专题节目或报道(次) 9 新媒体报道总数(篇) 10 阅读量(次) 11 宣传视频(个) 12 发布典型案例(个) 13 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条/天) 14 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1周年纪念活动(场)
2025-02-28 | 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15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滨海新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京津冀战略合作功能区、“一基地三区”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区功能,建设成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美丽滨海新城,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样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滨海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4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4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27.1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51.3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发挥海空双港优势,强化生态共建、产业协同、交通一体,推进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错位联动发展,加强与沿海地区城市合作;强化津滨双城联动发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便捷联通的双城格局。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屏一带蓝绿交融,一核两翼组团发展”的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构建“三区五类五集群”的农业农村发展格局。加强生态安全与区域生态格局相衔接,构建以重要生态片区为基础、生态廊道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为纽带、核心生态斑块为节点的“一屏一带三区五廊道”生态格局。科学引导城镇空间协调发展,形成以“滨城”核心区为引领,南北两翼副城带动,多组团支撑,街镇特色化发展的高质量城镇空间格局。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形成协调发展的陆海一体空间发展新格局。完善文化保护格局,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多层次魅力城乡风貌特色。积极发挥天津港带动作用,促进滨海新区内外联动,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以支撑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用海需求,构建空间统筹、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城镇存量空间盘活,分区分类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滨海新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16号东丽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东丽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东丽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81.85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强化产城融合,积极融入“津城”核心区、“滨城”核心区;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城,全面提升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枢纽辐射能力,强化对空间及产业发展引导;发挥在京津高新技术产业带上的重要节点作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空间载体;立足农业资源禀赋,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打造农林空间。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两轴一带中屏障,一城双芯多组团”的东丽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优化农业发展格局,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建设绿色高效农业空间。对接市域生态安全格局,深化与周边区域生态合作,加强南北生态空间的联通性,筑牢“一芯、两带、三廊、中屏障”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城区+特色街道”的城镇体系,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强化城市设计指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城市天际线管控,构筑现代都市风貌。持续提升与京津冀城市群及国内外重要城市地区的联通效率,打造功能完善的枢纽体系,构建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城市保障水平。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加快综合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体系。加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综合整治,实施全域城市更新行动。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东丽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东丽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17号西青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西青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造京津协同重要承载空间,全面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西青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5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2.98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加快天津南站地区站产城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全力打造大运河闪亮明珠,加快形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链共构共建、文化旅游一体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建联治的区域协同开放格局。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两心三带三区,多点支撑”的西青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绿色高效都市型农业空间,建设“两园、一带”农业生产空间格局,加强农副产品生产空间保障。统筹乡村空间布局,优化村庄分类和乡村产业布局,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构筑蓝绿交融生态空间,构建“两带两廊,三区九链多点”区域协同生态格局,加强水、湿地、林地、矿产等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坚持集约节约发展,完善城镇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做好住房供应与保障,打造现代化活力城镇空间。塑造特色城市风貌,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空间体系,深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突出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打造古今交融、明清风韵、时尚现代的特色风貌景观。强化对外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现代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构建城市安全格局,明确设防标准,提升灾险抵御能力,提升城市整体的安全防护能力。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西青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西青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18号津南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津南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生态资源优越、科教资源富集、会展资源独特等优势,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宜居城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津南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5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5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9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74.3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持续打好用好生态、科教、会展“三张好牌”,精心建设“四区四谷”,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全力打造京津冀世界一流城市群功能网络中的重要节点,绿色生态、创新智慧、开放活力的科创会展城。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城双廊三组团六湾区”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心三区”的农业空间格局,优化农业空间布局,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构建“一城两芯三区,四廊五带多节点”的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绿色生态屏障,构筑绿茂水丰的生态空间。建设产城融合的城镇空间,规划形成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中心城区—小城镇”两级城镇空间格局,服务产业发展与空间保障,形成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空间。优化津南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发展规模与功能布局。塑造津沽风韵的人文魅力空间,整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空间要求,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以魅力海河轴为引领,塑造“海河风韵、科创智韵、津沽古韵”的整体风貌特色。构建畅达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持续打造“津城”“滨城”中间地区的重要枢纽节点。建设智慧低碳的安全韧性城市,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应急救灾体系。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津南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津南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19号北辰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北辰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北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5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1.18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高水平建设“京津医药谷”、“智能制造谷”。依托陆路港和北辰站“一港一站”资源,促进港站城融合发展,打造现代化商贸物流产业集群。结合北部地区建设,提升“津城”核心区载体功能,打造环城都市休闲旅游目的地。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区三片,三轴两带,两心多点”的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打造东部高效农业生产聚集区、中西部高端农业展示区、西南部现代农产品仓储物流区,形成具备比较优势、发展潜力巨大的农业农村发展格局。依托河流、片林、农田、公园等特色生态资源,构建“三区两带两廊”为生态骨架、“多链多点”为补充的生态保护格局。建设创新协调的城镇空间,强化组团式布局,营造疏密有致的城镇空间格局。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构建梯度递减、高低有序的中心城区空间形态。以大运河为纽带,构建区域协同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格局,塑造特色个性的魅力空间。以用户交通体验为核心,构建高质量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着力发展绿色集约的交通方式,建设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以支撑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构建空间统筹、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北辰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北辰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0号武清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武清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智慧城市为承载,“产、城、乡、景”深度融合的现代化武清,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武清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1.1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3.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2.0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7.6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积极融入首都都市圈通勤圈,加强“通武廊”地区协同发展,全面推进京津产业新城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覆盖全域、多元业态的以高端时尚消费和车文化体验为主题的“新商圈”,打造都市郊野、宜居宜游的休闲胜地和服务京津双城的公园城市。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城、一轴、一带”的武清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农业发展水平,构建“一带、一园、四区、两示范”的绿色高效农业空间格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保护,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构筑“一心、三带、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打造“一城、八组团”城镇空间格局,构建“一城、一带、一商圈”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一轴一带、三核两片区”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形成创新引领、设施均衡、蓝绿联通的活力空间网络。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再塑新时代大运河盛景,打造城乡特色景观风貌。构建高质量发展、人民满意的交通系统,打造“京津冀重要枢纽节点、品质绿行样板城市”。构建低碳安全的市政设施体系,构建坚韧稳固的防灾防疫体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武清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武清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1号宝坻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宝坻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京唐秦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打造京津创新资源要素集聚、生态与文化共兴的宜居之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宝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3.2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9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5.6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7.38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建设京唐秦发展轴活力新城。以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为核心载体,共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为主体,构建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持续擦亮生态底色,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塑造古今交融、多样特色的城市风貌。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核两翼、双心联动、一带连城、多点支撑”的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发展特色农业,以产业支撑带动乡村振兴,构筑“一廊、两心、三区”农业生产格局。积极发挥宝坻区作为天津市建设京津冀“环首都生态屏障带”重要一环的作用,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形成“一带一廊、三区六链”生态保护格局。优化城区空间结构,构建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1城、1组团、18个镇”的三级城镇体系。按照城绿交融、产城服融合、城乡一体的思路,优化空间格局、延续历史文脉,构建“一轴、两带、四片区、五节点”的城区空间布局。结合京津新城现状发展情况,构建“三心三片区”的城区空间结构,建设城园共荣、宜居宜业的京津新城组团。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特色风貌塑造和魅力体系,打造文化承扬、厚植千年的人文魅力城市。塑造城市特色枢纽,形成外联内通、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夯实支撑,建设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的城市保障体系。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发展。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宝坻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宝坻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2号宁河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宁河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大水大绿大美、创新开放共享的“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新宁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宁河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1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4.1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0.16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主动融入滨海新区与北京市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协同联动协作机制,推进京津、津冀“飞地”协同发展。围绕七里海湿地,在生态保护红线外构建生态经济圈,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美丽城区。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海一城、两区两带”的宁河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完善产业空间结构,构建“一核两区、两翼多点”的农业空间结构布局。强化水系湿地连通,完善区域生态,打造“一区、四带、多节点”的生态空间格局。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规划形成规模合理、功能完善的“区域性节点城市—特色功能组团—建制镇”三级城镇体系。凝聚核心,构建“一心、一带、四区”的空间结构。集聚人气,做强核心节点,规划“一轴、三核、七组团”的网络化发展格局,提升未来科技城的规划与品质。加强整体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延续历史文脉,打造宁河特色文化品牌。充分发挥京津冀重要枢纽节点、京津冀一体化载体区位优势,形成内外联通的综合交通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污降碳,健全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安全高效的韧性城市。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用地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宁河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宁河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津政函〔2025〕23号静海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审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市规划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天津市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静海区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宜居、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强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静海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4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0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6.2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7.49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依据天津市下达指标确定。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国土安全韧性等各类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主动对接雄安新区,深化“静沧廊”区域合作,着力推动交通、生态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更好发挥区域服务与辐射带动作用。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融入京津冀区域空间保护和发展格局,衔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双城四组团、两心两带多廊”的静海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因地制宜,坚持空间布局与资源禀赋相统一,构建“一园、五区、五片”的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格局。以顺应河流、林网等自然肌理为支撑,构建“东湖西林、双脉贯通、多廊引领”的生态空间结构,提升生态品质,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形成“双城—四组团”的新型城镇空间格局。对标国内一流,加快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区建设,打造高端要素集聚的团泊健康城和产业特色发展的子牙园区。传承历史文化,构建“一带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格局,营造特色彰显的魅力家园。强化内外联通,构筑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夯实支撑体系,建设安全韧性的智慧城市。推动国土整治,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静海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静海区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依据经批准的《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8日
2025-02-28 | 天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