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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95)
公示公告
市级
玖香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审理完结王立媛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4〕第2388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5〕第99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工资差额3836.42元。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300×0.5(月)=1150元。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571.61元。四、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2月18日
2025-02-18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市级
滨海新区2025年随迁预约小一公示 附件: 滨海新区2025年随迁预约小一公示.xlsx
2025-02-18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优化旅游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路径,进一步强化高等旅游教育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旅游管理案例库建设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组织本地区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积极参与案例库建设申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申请和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的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010-65778258,59881858  电子邮箱:chinatourismcase@bisu.edu.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5年1月23日
2025-02-18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附件:1.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2.从事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的或者本实验室权限外的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      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3.从事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4.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5.跨省级行政区域或向国外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审批办事指南
2025-02-18 |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一、制定背景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病原微生物分类管理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我国于2006年制定公布《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相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但随着新的病原微生物不断出现,对现有病原微生物认识不断更新,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研究不断深入,《名录》已无法满足当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需要。为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名录》进行修订,并按照《生物安全法》规定进行更名,形成《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制定原则 《目录》制定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的原则,以《名录》为基础,参考借鉴国际国内相关规定和研究成果,科学评判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以及我国在传染病预防、治疗方面的能力及发展,并充分考虑病原微生物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工作实际需求。 三、主要内容 《目录》整体架构与《名录》保持不变,仍由病毒、细菌类、真菌三部分组成,主要内容仍为病原微生物名称、分类学地位、危害程度分类、不同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等级、运输包装分类及备注等。《目录》与《名录》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化: (一)病毒分类目录部分。《名录》中病毒为160种、附录6种。修订后的《目录》中病毒为160种、附录7种,其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的29种、第二类的51种、第三类的82种和第四类的5种。 一是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病毒5种,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病毒7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病毒5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病毒6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四类的病毒1种。将5种病毒的危害程度分类由第二类降为第三类,相应调整实验活动和运输管理要求。 二是根据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以下简称“ICTV”)第十次病毒分类报告,对28个病毒的分类学地位进行了调整。 三是根据ICTV第十次病毒分类报告及国内通用名对部分病毒名称进行修改,其中,同时修改中文名和英文名的13种,仅修改中文名的53种,仅修改英文名的4种。 四是猴痘病毒“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等级由三级降为二级。骆驼痘病毒和登革病毒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由“UN2814”修订为“UN3373”,并且登革病毒的运输包装等级降为B类。H2N2流感病毒运输包装等级由B类升为A类。 五是对注释进行了修改,具体包括修改病毒培养、动物感染实验、灭活材料的操作的定义;修改脊髓灰质炎病毒相关毒株的操作要求;增加新型冠状病毒、猴痘病毒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操作说明;增加人免疫缺陷病毒微量检测的说明;增加肠道病毒属和心病毒属的说明。 (二)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以下简称细菌类)分类目录。《名录》中细菌类病原微生物为155种,修订后的《目录》改为190种,其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19种、第三类的171种。 一是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细菌类病原微生物9种,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细菌类病原微生物41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细菌类病原微生物1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细菌类病原微生物15种。嗜吞噬细胞无形体(原名称:人粒细胞埃立克体)危害程度分类由第三类升为第二类,相应调整实验活动和运输管理要求。 二是根据《伯杰氏鉴定细菌学手册》(第九版)、《临床微生物学》(第十二版)、美国ATCC名录和国内通用译名,对部分细菌类病原微生物名称进行修改,其中,同时修改中文名、拉丁文名的9种,仅修改中文名的48种,仅修改拉丁文名的2种。 三是对备注和注释进行修改,包括增加牛分枝杆菌、结核分枝杆菌、霍乱弧菌、非洲分枝杆菌、田鼠分枝杆菌、链球菌属备注;修改布鲁氏菌属、肉毒梭菌备注;将注释“大量活菌操作”修改为“活菌操作”,并同时修改活菌操作、动物感染实验、样本检测的定义。 (三)真菌分类目录部分。《名录》中真菌类病原微生物为59种,修订后的《目录》改为151种,其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7种、第三类的144种。 一是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真菌2种,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真菌118种。删除22种真菌,合并部分真菌条目。原皮炎芽生菌的危害程度分类由第三类升为第二类,相应调整实验活动和运输管理要求。 二是根据荷兰皇家科学学院真菌多态性中心名录、美国ATCC名录和国内通用译名,对部分真菌名称进行修改,其中,同时修改中文名和拉丁文名的6种,仅修改中文名的7种,仅修改拉丁文名的2种。 三是修改注释,将“大量活菌操作”修改为“活菌操作”,并同时修改活菌操作、动物感染实验、样本检测的定义。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的通知
2025-02-18 |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申报通知
市级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重点领域 形式审查 1 天津华庆百胜能源有限公司 危废污泥湿法提炼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资源环境 合格 2 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陆相火山岩型钼多金属矿预测方法研究 资源环境 合格
2025-02-18 | 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和平区各街道办事处不再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批复津政函〔2025〕13号和平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街道部分综合执法事项的请示》(和平政报〔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和平区收回街道部分综合执法事项目录》,你区各街道办事处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职权。二、你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职权调整工作。你区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根据调整后的综合执法事项,开展好综合执法工作。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4日
2025-02-1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批复津政函〔2025〕14号北辰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乡镇(街道)部分综合执法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请示》(北辰政报〔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北辰区收回乡镇(街道)部分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北辰区收回双街镇部分综合执法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北辰区收回天穆镇部分综合执法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你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行使相应的行政职权。二、你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职权调整工作。你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根据调整后的综合执法事项,开展好综合执法工作;双街镇、天穆镇要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履行好相关职责。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14日
2025-02-18 | 天津市人民政府
申报通知
市级
关于公示拟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天津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区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现将拟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或区非遗中心反映,并提供详实具体的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022)26296373;          区非遗中心(022)26215018电子邮箱:hebeiquwenhuaguan@126.com;通讯地址: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河北区非遗中心(河北区黄纬路15号)邮    编:300141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7日  附件:拟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七人)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传承人 1 传统舞蹈 堤头庆云高跷 黄勇 2 传统美术 泥人王彩塑 王树 3 传统美术 津派王氏内画 王新年 4 传统技艺 清代宫廷钟表修复与制作技艺 李秋生 5 传统技艺 古线装帧 秦程 6 传统技艺 巧妹红妆绳艺 吕敏 7 传统技艺 宫廷花丝镶嵌(金银细工)技艺 马雅静 注: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2025-02-17 |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市级
保税区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区内各劳务派遣单位:为依法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服务工作,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验对象2024年12月31日前,在保税区设立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含外埠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二、核验材料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保税区人社局提交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具体包括下列材料:(一)《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四)按相关规定报备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三、时间安排(一)各劳务派遣单位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版或纸质版报保税区人社局。经保税区人社局核验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限期更改。(二)保税区人社局于2025年5月底前,将年度核验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四、有关情形的处理(一)对未按相关规定申报登记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信息或申报登记信息存在错误的劳务派遣单位,应要求其及时到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修改。(二)对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三)对连续不报告年度经营情况、取得许可后不实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积极引导退出。(四)对隐瞒、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五)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行政许可部门处理。(六)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联系人:杨建        联系电话:84906345      邮箱:ldgx@adm.tjftz.gov.cn附件: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表2025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 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2-17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