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静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5年1月17日
2025-01-24 | 静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设天津生态低碳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津政函〔2025〕8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筹设天津生态低碳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汉思(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滨海新区筹设天津生态低碳职业技术学院。二、天津生态低碳职业技术学院属于民办性质的高等职业学校,筹设期为3年,筹设期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办学活动。三、你区要督促汉思(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加快筹设进度。天津生态低碳职业技术学院在筹设期内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可按程序正式申请设立;筹设期满未达到设置标准,应终止筹设;需要继续筹设的,举办者应重新申报。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5日
2025-01-24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研产出为核心,坚持科学评价、分类评价,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坚持为设站单位和人才减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6号)要求,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以下简称设站单位)。二、评估组织市人社局负责全市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负责本区、本系统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推动部署和协调指导。三、工作安排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数据填报与自查阶段(2月5日—3月20日)本阶段,设站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进入“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2.组织本单位在站和出站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3.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合作导师登录账号由设站单位统一分配),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合作导师调查问卷数量为实际在站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填写数量不少于5份。4.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导出本单位《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设站单位)并打印,由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二)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3月21日—6月20日) 1.实地检查。市人社局将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参评设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参评设站单位博士后平台建设情况、博士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博士后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博士后制度效能发挥情况等。2.数据反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并组织专业科技信息机构,对采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检索、查证。查证数据将在5月12日—5月30日通过市人社局反馈至设站单位进行核对,并按要求完成数据反馈工作。3.评价汇总。市人社局根据设站单位评估数据反馈情况和平时开展工作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参评单位博士后工作情况,并签署综合评价意见。同时,进入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评价并汇总、提交《博士后工作评价表》电子版。(三)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6月21日—8月3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处理评估数据,形成评估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在此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四、评估结果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流动站、工作站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参评设站数量的15%,良好比例不超过55%。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工作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五、有关事宜(一)填报要求本次评估数据中“招收选拔”、“培养使用”、“成果产出”三项一级指标中的绝大部分数据,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采集和专业科技信息机构查证,不需参评设站单位填报。为保证本次及今后评估数据采集的完整,请参评设站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并请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博士后人员在系统中真实、完整填写成果数据。(二)文件下载相关文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首页(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资料下载—博士后工作评估”栏目下载有关文件和相关表格模板。(三)工作要求各区、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参评设站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填报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填报涉密内容。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进度安排推进工作,逾期评估系统将不再开放。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郭泓伯联系电话:83218124 附件:1.博士后工作评价汇总表(设站单位)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5年度)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2025年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3日
2025-01-24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高新函〔2025〕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量子科技、原子级制造、清洁氢3个未来产业,布局一批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一)量子科技围绕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3大方向,拟部署17项揭榜任务(附件1),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研制核心器件与设备,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量子技术在医疗、交通、能源、金融等领域应用落地。(二)原子级制造围绕原子级制造工艺仿真、原子级加工、构筑和检测等4大方向,拟部署19项揭榜任务(附件2),预期产出高效团簇离子束原子级抛光装备、200—300kV场发射透射电镜等系列加工、检测装备,原子级金属粉体、原子级精度X射线反射镜等系列产品。(三)清洁氢围绕清洁氢制取、存储与转储、输运与配给、动力与物料利用4大方向,拟部署22项揭榜任务(附件3),研究形成一批清洁氢制—储—输—用成套技术与装备,推动清洁氢在交通、冶金、化工等领域应用落地。二、申报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2.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联合申报。其中,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3.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明显行业带动作用的项目。三、工作要求1.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申报通知,积极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揭榜任务。2. 申报单位登录“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系统”(jbgs.ccidnet.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3.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各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内容一致)一式五份和推荐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未来产业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娟联系电话:83605738;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江禹璇联系电话:83605736;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12室)(此件主动公开)
2025-01-24 |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经武清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2025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燃”)、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限燃”)通告如下:一、武清区禁止燃放区域以下区域实施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二)道路、桥梁、地道、涵洞、隧道、输变电设施、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施、煤气站、燃气管线、燃气调压站及其他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木柴堆、柴草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范围内;(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公园、养老机构、旅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四)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室内及建筑工地;(五)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六)绿化草坪、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七)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津北森林公园、产业园区厂区内及周边。二、武清区限制燃放区域及时间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1月28日(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日6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武清区全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未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情况下,一旦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辖区空气质量指数明显快速上升,并已接近中度污染水平时,区内立即启动紧急管控措施:杨村街道、东蒲洼街道、徐官屯街道、黄庄街道、下朱庄街道、武清开发区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通报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武清开发区第一时间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做好管控,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四、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本通告,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五、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2025-01-24 | 武清区人民政府
市科技局关于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拟授奖名单的公示(已过期)
2025-01-23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按照天津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政策清单的通知》要求,新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动物防疫补助(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动物防疫补助(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项目资金通过天津市市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现将最新补助资金的主管部门及政策依据进行网络公开。武清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政策清单(2024)
序号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政策依据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31号)
2
天津市棉花种植补贴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棉花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46号)
3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64号)
4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市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落实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津财农〔2023〕21号)
5
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
市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津农委计财〔2023〕8号)
6
动物防疫补助(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2〕61号)
7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85号)
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4〕22号)
9
动物防疫补助(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2〕61号)
2025-01-23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计量强基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中心:现将《计量强基工程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01-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根据我市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620号),经广泛征集论证,并征求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市人社局确定了我市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二、时间安排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2025年全年。三、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全年需完成公需科目32学时,其中,必修课8学时、选修课24学时。四、学习内容和方式必修课为3门,选修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港产城融合发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中心城区更新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高品质生活创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10类42门,详见《2025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附件1)。 必修课可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s://tjjxjy.chinahrt.com/,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网)进行免费学习,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选修课可在继续教育网自主选课开展学习,也可参加由本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组织的符合选修课范围的课程。五、有关事宜(一)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全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方面未按要求足额完成公需科目学时的,视为不符合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后,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学时登记(详见附件2《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在职称申报时作为佐证材料。(二)未完成2021年至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仍可通过继续教育网“补学窗口”参加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计入补学年份公需科目学时,从继续教育网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三)公需科目培训相关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之前已选但未修完的课程不结转计入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时。 联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闵瑞琛、赵文清 联系电话:83218426、83218401 附件:1.2025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2.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登记表 2025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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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1-23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袁泽轩先生:您提出在武清区某公司工作关于离职相关投诉事项属于我单位职权,应当通过劳动保障行政程序办理,但需要您提交申请才能启动,请您于2025年3月5日前向我单位提供下列材料并填写递交投诉文书:(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三)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四)劳动关系及欠薪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欠条等);社会保险、公积金未足额缴纳问题请您分别向税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如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时间与武清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沟通,联系电话:022-29355355,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特此告知。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3日
2025-01-23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