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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81)
公示公告
市级
西青区体育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区体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的,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行政监管、行政检查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现有执法人员7人,今年没有新增及退出人员,执法人员参与执法率达到100%。共有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7项行政执法事项。局领导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 对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统筹全局的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及执法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体育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度落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行政确认开展情况严格履行法定条件和程序,规范行政确认行为。今年我局前三季度接到二三级运动员申请97件,经审核公示后,其中审批授予二级运动员96人,审批授予三级运动员1人;培训及审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8人,培训及审批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66人。2、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开展情况今年我局对辖区内备案的28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健身场所开展执法检查98次。全年对3家未取得及到期更换《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健身场所进行限期整改,3家场所均按期完成整改,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三个部门圆满完成对我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联合检查,对场所的经营资质、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消防安全等多项内容进行检查,使检查工作更系统规范。3、其他类型职权开展情况今年我局注销俱乐部2家。    (三)执法方式刚柔并济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方法,创新使用“非强制”执法手段,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但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健身场所提前沟通协调,行政效能初见成效。采取提前介入的工作方式,超前宣传、超前告知,逐步把关键点放在预防上,投入更低,效果更好,避免了违规经营,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培训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体育行政机关。我局始终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日常采取个人学习和小组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执法骨干组成学习培训专班,用专项培训班、交流研讨等形式,破解执法难题,交流执法认识,线上通过行政执法培训,均已取得85分以上的优秀成绩,为下一步执法工作加强知识储备。    (五)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安全检查为抓手,积极对我区各健身场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现场讲解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消防知识等。二是不定期组织集中教育培训,满足各健身场所知识需求。重点对高危项目经营者进行知识更新,行业指导,为他们解决很多专业难题。三是利用体育行业微信工作群,常态化发送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健身场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形成强大的行政执法舆论氛围。三、存在问题2024年度体育局各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标区委、区政府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    (一)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强。日常行政检查中发现部分健身场所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    (二)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储备不足,综合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普法宣传作引领,综合执法提效能。针对辖区内健身场所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识不到位问题,创新宣传形式,持续加大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体育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意识,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全面查找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体育行政执法形象。                                                               天津市西青区体育局                                                 2024年12月30日
2025-01-07 | 西青区体育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01-07 成文日期:2025-01-07 发文日期:2025-01-07 有效性: 名称:关于公布民航专业工程资质动态核查部分追加企业核定结论的通知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1-0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运输司 发文日期:2025-01-07 成文日期:2025-01-07 发文日期:2025-01-07 有效性: 名称:国际航线审批结果公开(C2024012)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01-07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示公告
国家级
    相关链接:旅游行业标准 LB/T 089-2024 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区等级划分 附件:
2025-01-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公示公告
市级
市人社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为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以下简称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劳动能力鉴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向参保所在区人社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鉴定结论录入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参保人员具有外省市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将鉴定结论直接提交至参保所在区人社局。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核实后,录入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二、提交领取申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待遇领取地或最后参保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于鉴定结论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病残津贴领取申请。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线上提出,也可以线下向参保所在区人社局提出。参保人员不具备本人申请能力的,可以委托他人向参保所在区人社局线下提出申请。参保人员或被委托人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申请表》(附件1)。参保人员线上提出领取申请的,直接在线上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等信息通过调用本市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数据获取,参保人员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三、审核校验区人社局对参保人员或被委托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填写信息与提交材料内容是否一致,并对是否存在未办结的病残津贴领取申请情况进行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各省缴费记录情况,确定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对待遇领取地是否为本市进行校验。对于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参保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发起,将各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本市。在待遇发放前,社保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生存状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情况、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等申领条件进行校验。四、组织公示对于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参保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进行线上、线下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线上公示在各区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没有门户网站的,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对于鉴定结论由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在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单位进行线下公示;对于鉴定结论由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在参保所在区人社局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满5个工作日且未发生投诉举报的,区人社局通过社保经办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提交市人社局。五、出具审核决定市人社局根据审核校验结果以及公示反馈结果,通过社保经办信息系统出具审核决定。审核决定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参保人员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核定、实际缴费)、申请时点、病残津贴的起领时点和定期待遇的终止时点等信息(审核决定模板见附件3)。审核决定反馈至区人社局,同步推送至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下载审核决定,也可以通过参保所在区人社局获取。六、提升服务效能参保人员提交病残津贴领取申请后,市人社局于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出具审核决定。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市人社局审核决定后,自参保人员提交病残津贴领取申请次月起核发病残津贴待遇,并做好后续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七、加强监督管理社保经办机构档案部门对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业务涉及的参保人员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申请表》、审核校验和公示情况、审核决定等材料的电子文件进行归档管理。市人社局采取调取业务档案、现场检查等方式,适时对病残津贴领取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9年12月31日废止。国家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附件:1.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请表    2.天津市病残津贴领取公示(模版)3.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决定(模板)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政 策 问 答一、为什么要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答: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相关规定,简化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以下简称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手续,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简便、快捷享受到病残津贴待遇,我们对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二、参保人员具有外省市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何向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交?答:参保人员可将外省市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提交至参保所在区人社局,由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录入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经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地级(设区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三是参保人员未在本市或外省市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四、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途径有哪些?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线上提出。二是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在区人社局提出。五、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银行账户功能,能否享受到病残津贴?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病残津贴通过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如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参保人员可能无法领取病残津贴待遇。因此,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前,应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六、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具体在哪公示? 答:病残津贴领取资格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类渠道公示:线上公示将通过申请所在区人社局或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线下公示渠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于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在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单位进行线下公示;对于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在参保人员参保所在区人社局进行线下公示。 七、参保人员申领病残津贴后,何时开始发放?答:参保人员提交病残津贴领取申请后,市人社局于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人员出具审核决定。社保经办机构自参保人员提交申请的次月起发放病残津贴待遇。八、领取病残津贴人员能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恢复缴费,自其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规定,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恢复缴费后,可再次申领病残津贴。再次申领病残津贴时,按照新的累计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待遇标准和领取月数。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按照新的累计缴费年限重新计算的领取月数,相应扣减已领取病残津贴的月数。 附件下载: 附件: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请表等.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1-06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市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2号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以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产权证书)(见附件)已经所有人(组织)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现将其号牌号码予以公告注销。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1月6日
2025-01-06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公示公告
省级
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广泛宣传,抓好方案落实,共同推动全市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主要做法(一)加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管理市市场监管委对全市7万余家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了监督检查,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40023家次,开展“随机查餐厅”183次,发布“红黑榜”87期,发现并整改餐饮浪费行为1105个。市烹饪行业协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每日餐讯”版块共计发表3期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内容。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通过发放线上奖励等措施,引导、激励平台餐饮外卖商户推出小份菜、半分菜等选择。推动“争当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走深走实,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光盘行动承诺店”活动的通知》,推选出107家光盘行动承诺店。面向我市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负责人微信终端触达11万余次。(二)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中明确制定了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创建标准,主动引导绿色消费、文明用餐。在机关党建网、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宣传倡导节约反对浪费的政策方针、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推进市级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把坚持过紧日子、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出来,将其作为机关党建督查考核内容之一。结合机关党建调研走访、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光盘行动”宣传,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融入其中。对市级机关及7个区的食堂开展反食品评估,抽查部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等评估综合打分,评定优秀等级36家、良好等级34家。(三)建立健全学校餐饮节约管理长效机制市教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中小学校复用、复建、新建食堂,进一步推广“中央厨房配送净菜+食堂热加工装桶+学生自助用餐”和鼓励服务学校订餐采用“桶餐配送到班+学生自助用餐”的新型供餐模式。2024年以来,已恢复51所学校食堂供餐,190所学校采用桶餐方式供餐。强化学校就餐现场管理,加大就餐检查力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粮食节约实践教育活动。(四)减少家庭和个人食品浪费贯彻落实《健康天津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及《天津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积极转发、宣传《成人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等4项食养指南,指导公众合理搭配饮食。围绕“减油增豆”核心知识,开展2024年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线上同步直播。宣传周期间组织“健康信使”传递活动,其中《给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一周内阅读量突破13万,收到学生回信8封,影响力逐渐扩大。(五)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将“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行为”工作纳入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全市完成冷藏冷冻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含备案、变更、注销)共10件。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局按照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共出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9948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412家次;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库房、加工过程等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累计开展检查15790家次。(六)全链条推进粮食节约减损一是加强农业生产环节节约减损。今年新入库种质资源1.5万份,入库总资源达到8万份。组织开展资源鉴定共享,今年已鉴定0.9万份;为科研院所、企业分发种质资源21批次,分发种质资源数量732份。推进优势种业品种创新,审定登记小站稻、西瓜等新品种30个。印发《关于推介天津市2024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推介农业主导品种47个、主推技术68项。组织品种展示示范活动,开展科技展示场所观摩40次,主推技术培训34次,专家现场指导39次,农技人员现场技术服务指导1410次,推广农业新品种85个、农业新技术171项。做好机械化生产指导作业,累计开展技术服务21次,指导农民130余人次。印发《天津市2024年夏玉米单产提升技术指导意见》等技术意见5条,印发水稻基质育秧、玉米密植精准调控技术明白纸5000余份,强化田管指导,组织巡回服务,开展水稻、玉米、大豆单产提升技术培训20场次,培训1000余人次。组织科技下乡、现场观摩、专题讲座等活动10余次,推进关键技术落实,抓好秋粮田间管理,为秋粮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持续开展关键农时气象为农服务,开展田间调查40余次,发布专题服务产品80余期,为全市15000余农机手发送农业气象服务短信60余次,动态为农口专家提供信息200余次。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规范,联合发布灾害预警信息9期,发布无人机飞防适宜度专题服务产品1期。二是加强粮食储存环节节约减损。推动谋划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全市新建高标准粮仓项目1个,旧仓提升改造项目4个,改造仓房258间,仓容66.7万吨。开展绿色储粮试点,指导2家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企业分别从内环流控温储粮技术应用、温湿度变化监测分析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三是加强粮食运输环节节约减损。妥善组织和安排生产作业的有序进行,持续推进粮食装卸、储存、运输各环节的优化工作,改良苫盖工艺,利用精准气象信息,对粮食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控,减少海潮、雨湿等因素对粮食的影响。畅通“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全市2777个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已完成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3520个建制村100%通快递,邮政、京东、顺丰、德邦、菜鸟5个品牌快递实现在村服务,可为农产品上行寄递提供冷链包装,加盟制品牌进村覆盖率达20%-30%。四是加强粮食加工环节节约减损。小站稻产业集群入选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静海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滨海新区中塘镇农业产业强镇3个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通过国家级评审。修改完善《天津市农业产业经营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推荐中粮利金、益海嘉里、中粮佳悦纳入国家级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录。2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截至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4家。(七)促进食品合理利用一是市民政局联合财税部门对11家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进行了初审和联合确认,并实地走访5家基金会和市慈善协会进行座谈调研交流。市民政局指导2家基金会接受企业捐赠或采购企业米、油、饺子等食品捐赠;争取蒙牛集团、蒙牛公益基金会捐赠价值28.45余万元牛奶,用于支持市级公办福利机构及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市市场监管委承担市、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共捐赠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共36.15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津彩分呈·新春行动”“津彩分呈·雷锋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发动2800余支志愿者队伍积极响应,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用心用情做好宣传,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理念、知识深入人心。加强讲师团队伍建设,截止全市共有讲师2474人,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授课活动8250次,受众人数近7.8万人次。三是加强厨余垃圾规范运行管理。全市建成投运13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关停,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100%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2300吨/日。(八)加快构建支撑体系推荐1家企业申报粮油适度加工标准化试点。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标准,鼓励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在粮食产品包装上印刷“节约粮食”字样。围绕“绿色高效种植新技术及其投入品的研发与应用;智能农机装备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特色农产品、新型食品等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方向,共征集科技项目130个。(九)加快完善调查评估机制健全制度规定,印发《天津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天津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督促各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因质量不合格导致损失增加。推行科学化、智慧化监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90%以上的学校食堂和100%的入围校外配餐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提高监管效率,提升透明公开水平。在“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中新增“损溢管理”模块,增加粮食损失、损耗、溢余等数据汇总分析等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储存损失损耗情况。强化储存损失损耗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局印发《关于2024年上半年出库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损耗情况的通报》督促各承储企业进一步加强储存环节管理,积极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减少粮食在存储环节的损失损耗。组织召开加强储备粮仓储规范化管理暨节粮减损研讨会,认真听取请我市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专家关于减少粮食存储损失损耗的意见建议。二、主要成效1.科技助力有成果围绕我市海淡水鱼优质品种种源创新,深入天津农学院、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天津师范大学、天津换新国家级水产良种场、天津海升水养殖有限公司、天津海发海珍品养殖实业公司、天津立达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兴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天津天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调研,组织编制2024年度种业创新重大专项指南。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育种创新,立项支持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基于青花菜花球采后废弃物的广谱、高效生物防治剂研发及应用研究”等现代农业领域13项科技项目。2.推动项目建设有进展进一步推进优质蔬菜领域种业创新重大专项实施。立项支持天津科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瓜分子育种技术研究与优质多抗新品种创制”等6项科技项目,支持财政资金共计360万元。推进大桥道食品设备及产线自动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对原有的冷链生产设备及其他生产线中的老旧设备、冷食三车间及老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效率;推动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酵豆粕项目建设,适应市场需求,增加产品种类,提高产品质量,该项目已于9月26日开工建设。3.严格监督检查有力度一是实现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执法工作高效并行推进,市市场监管对我市大型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共计98户次开展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90余人次,立案查处4起反食品浪费案件。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共检查星级饭店24家次,A级旅游景区93家次,旅行社104家次,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持证机构7家次。二是印发《2024年天津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全市种子执法机构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32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及门店949家次;抽取种子样品277个,其中抽取春夏季种子样品192个,涉及76家种子生产企业的137个品种,抽取秋季种子样品85个,涉及42家种子生产企业的55个品种;受理投诉举报95件,办结92件;共查处种子案件31起。4.开展活动宣传有覆盖一是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制定出台《天津市支持婚俗改革工作措施清单》。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并被中央文明办、《人民日报》等媒体转载,全市共举行共祭活动1350场,参加群众约8万人次。市商务局、市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光盘行动承诺店”活动的通知》,完善 《承诺书》内容及评选程序各项细节,年度推选出107家“光盘行动承诺店”,在全社会弘扬正能量,树立正风气,进一步推动“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津工智慧平台”和《天津工人报》共编发相关新闻145篇,点赞量达9万多人次。二是全网230家中央及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在双首页和移动端首屏五条等突出位置置顶推送《习近平天津行|水退一亩 耕进一亩——走进辛口镇第六埠村》等稿件;组织我市网络传播矩阵推送《天津粮食、副食品生产能力实现跃升!2023年粮食总产量达255.7万吨》《爱粮节粮 牢记粮安天下 天津市2024市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79.9万吨,同比增7.3%!今年天津夏粮产量喜获“六连丰”》《〔津云镜头〕夏粮丰收 颗粒归仓》《天津下达17.8亿元服务春耕春播 对种粮农民给予每亩95元补贴》等稿件,多角度展现天津保障粮食安全、反对食品浪费的扎实成效。津云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依托客户端制作推出《践行光盘 守护粮食之重》、《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等一批精准短小、鲜活快捷、吸引力强的融媒体产品,持续做好精准化、分众化传播,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下一步工作2025年,我市将逐项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对《天津市反食品浪费与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进行修订,推动粮食全产业链各环节节约减损举措做细做实,持续提升科技支撑,发挥媒体矩阵优势,使反食品浪费和粮食节约减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025-01-06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通知
省级
关于征集2025年主要农作物区域试验参试品种的通知(已过期)
2025-01-06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发挥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市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设立意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作为联合资助方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背景(一)项目属性。联合基金是指由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与联合资助方共同出资,或由联合资助方单独出资,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基金,是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二)项目类别。联合基金项目主要分为青年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面上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联合基金可根据发展需求,调整、增设项目类别,优化资助体系。(三)项目管理。项目征集需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单位、科技人员开放申报,不得为特定主体定向设题,鼓励开展合作。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遵循《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资金使用参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项目验收参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津科规〔2023〕2号)及补充规定。二、联合资助方要求(一)联合资助方。包括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等。鼓励相同、相近行业领域的多家企业共同出资。(二)出资额度及比例。鼓励联合资助方连续出资,年度投入资金应不少于200万元。市自然科学基金与联合资助方出资比例不低于1:5,鼓励联合资助方单独出资。三、支持政策措施(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二)对于年出资金额达到500万元(实缴到位额)以上的企业联合资助方可给予基金冠名权。(三)联合资助方结合出资额和项目类型提出科研需求即项目指南建议稿。(四)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资助方可以提出享有5年的优先使用权或与项目承担单位共享,并在联合基金设立协议、项目指南中明确说明。四、时间安排请有意向的联合资助方于2025年2月28日18时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skjjjcc@ tj.gov.cn。联系方式及电话:市科技局基础处李堃022-58832877附件:关于设立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的申请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6日
2025-01-06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要求,为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保障工作,支持大龄领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本通知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年之内(含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年之内(含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二、补贴标准本市大龄领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的部分据实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三、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可以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和享受病残津贴、伤残津贴的,以及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自失业保险金停发之月起不再给予补贴。四、经办程序(一)申请。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社保分中心申请补贴,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申请。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出现死亡情形的,家属可以在其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为死亡后,向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社保分中心申请应当享受的补贴。(二)审核。社保分中心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经办系统,审核申请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停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已享受补贴等情况,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补贴时未缴费的月份,不予补贴。(三)拨付。符合补贴条件的,社保分中心汇总补贴人员数据报送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于本人申请补贴次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四)退费。已享受补贴人员,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缴费退费的,应当先到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社保分中心退回对应月份已享受的补贴。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支持大龄领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到失业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规范经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市社保中心要组织社保分中心等各级经办机构,做好充分告知工作,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情况。市社保中心要按照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补贴审核程序,严格工作程序,做好申报、审核、补贴查重核对等工作。(三)强化监督管理。市社保中心要加大信息比对核查力度,通过就业登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民政数据以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等情况,核查验证享受补贴人员出现停补情形,严格把关审核,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基金安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2024年12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政 策 问 答一、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的人员范围是什么?答: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年之内(含1年)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年之内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形。如:某失业人员,男,出生日期1965年8月,延迟退休后新的法定退休时间为2025年10月。其于2024年11月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核定待遇期限18个月。2025年1月,失业人员年龄为59岁零5个月,符合自2025年1月开始实施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可享受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二、大龄领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补贴标准是多少?答:自2025年1月政策实施后,大龄领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照本市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的部分据实给予补贴。申请补贴时,大龄领金人员实际缴费金额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按其实际缴费给予补贴。三、大龄领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补贴期限如何规定?答: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可以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四、大龄领金人员发生哪些情形补贴将不再发放?答:大龄领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和享受病残津贴、伤残津贴的,以及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补贴自失业保险金停发之月起不再发放。五、大龄领金人员如何申请补贴?答: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的社保分中心申请补贴,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5-01-06 | 天津港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