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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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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4〕4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天津市三山塑料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注销天津市三山塑料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2024年3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证书编号注销原因1天津市三山塑料有限公司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津)XK16-204-00075证书到期不延续
2024-04-0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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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4〕37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现将完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变更公告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变更公告.xlsx
2024-03-29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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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4〕35号 关于公布2024年滨海新区第六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石溪(天津)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符合发(换)证及变更条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附件: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六批) 2024年3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六批).docx
2024-03-29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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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4〕3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花园路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紫云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2)。特此公告。 附件: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2.《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2024年3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_496220240313133608.zip
2024-03-29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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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2345678910计划名称抽查机关名称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计划时间自抽查计划时间至行政区划职能部门名称对文化市场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20%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检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规范性检查演出经营场所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20%营业性演出规范性检查(不包括对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的实地检查)演出经营活动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20%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规范性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20%对娱乐场所的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规范性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10%对艺术品经营市场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规范性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品经营活动(非进出口)规范性检查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旅游市场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10%对旅游市场的检查旅行社规范性检查旅行社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10%旅行社分社规范性检查旅行社分社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10%旅行社服务网点规范性检查旅行社服务网点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广播电视领域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10%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主体的检查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主体规范性检查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宾馆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100%对广播电视机构的检查广播电台、电视台规范性检查广播电台、电视台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50%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检查文物保护单位规范性检查文物保护单位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50%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规范性检查文物保护单位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出版、版权领域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20%印刷业规范性检查从事印刷业从事包装、装潢业务的市场主体印刷企业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20%从事出版物发行、经营、进口经营单位检查出版物发行、经营、进口经营规范性检查出版物发行单位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影视领域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20%对电影放映场所的检查电影放映单位规范性检查电影放映单位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20%点播影院规范性检查点播影院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对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5%对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检查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旅游、住宿经营者2024-01-012024-12-31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2024-03-26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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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23456789抽查计划名称抽查领域发起部门检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或数量抽查计划时间配合部门行政区划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检查文化和旅游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一般检查事项3%5月8日-10月30日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人社部门、税务部门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文化和旅游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般检查事项3%5月8日-10月30日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娱乐场所的检查文化和旅游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一般检查事项3%5月8日-10月30日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人社部门、税务部门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艺术品经营市场的检查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品经营单位一般检查事项10%5月8日-10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金融部门、人社部门、税务部门、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旅游市场的检查文化和旅游局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一般检查事项3%5月8日-10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金融部门、人社部门、税务部门、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电影放映场所检查文化和旅游局电影院一般检查事项3%5月8日-10月30日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人社部门、滨海新区滨海新区2024年度文化旅游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刷企业检查文化和旅游局印刷企业印刷、复制规范性检查3%5月8日-10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滨海新区
2024-03-25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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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一、主要职责二、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五、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六、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七、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八、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九、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一、 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二、 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三、 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四、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六、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七、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八、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九、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十、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十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十三、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承担区域文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研究工作;承担区域博物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宣教、服务工作;承担区域旅游服务相关工作,提供旅游宣传推介、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项目预定、旅游产品开发、受理旅游投诉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单位内设 5  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工作部、文物保护部、博物馆部、旅游服务部。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47.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其他事业收入  100 万元、经营收入   9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273.43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96.38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91万元。本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 1511.29   万元。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本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 1511.29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552.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单位自有经营收入      。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273.42  万元,占  18.09  %;一般公共预算   1047.87 万元,占  69.34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占 0   %;其他事业收入   100 万元,占  6.62  %;经营收入 90  万元,占  5.96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  1511.29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552.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676.96  万元,占  44.79  %;项目支出  834.33  万元,占  55.21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321.29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362.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47.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和结余  273.42  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321.29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362.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支出增加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06.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91万元。   五、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一)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21.29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362.86 万元,主要原因是  馆区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及预防性保护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06.38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增加 347.95万   元,主要原因是    馆区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及预防性保护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其中:“02文物”  1306.38  万元,包括:“04文物保护”   1306.14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职工工资等福利支出、公用支出、运维费及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及预防性保护等项目支出  ;“05博物馆”  0.24  万元,主要用于 免费开放项目支出   。2. “债务付息支出” 14.9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4.91元,主要原因是 发行一般债导致债券付息增加 ,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14.91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14.91万元,主要用于发行一般债导致债券付息增加。   六、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76.96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78.53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考录及调入,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 619.2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保险缴费、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公用经费  57.7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等日常支出。   七、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0.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车保有量1辆,2023年公车未使用,故运行费用为零     。    具体情况:(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0.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1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车在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    八、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23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39  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费项目  239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各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文物巡查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4  个,涉及预算金额834.33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部门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六、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七、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八、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九、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十、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十三、关于空表的说明1、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2、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批复表.pdf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绩效目标表.pdf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物保护与旅游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doc
2024-02-0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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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一、主要职责二、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五、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六、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七、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八、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九、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一、 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二、 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三、 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四、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六、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七、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八、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九、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十、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十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十三、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旅局本级单位内设 6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纳入文旅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其他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133.26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221.27万元。本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2221.27万元。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本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 2221.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8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品牌活动、春晚等预算 。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33.26万元,占6.00%;一般公共预算2088.01万元,占94.00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占0 %;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占 0 %;其他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 2221.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86.67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品牌活动、春晚等预算 。其中:基本支出1197.06万元,占 53.89%;项目支出1024.21万元,占 46.11%;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221.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86.67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品牌活动、春晚等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8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和结余 133.2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221.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86.67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品牌活动、春晚等预算 。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221.27万元。   五、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一)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21.27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86.67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品牌活动、春晚等预算。(二)具体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221.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86.67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品牌活动、春晚等预算,其中:“文化和旅游” 2211.2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文化和旅游)” 1197.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支出;“文化活动”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型文化活动;“群众文化”820.82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开放、保障场馆运行、开展专项活动;“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8.39万元,主要用于文旅融合宣传和文旅品牌活动。“文物” 10万元,包括:“文物保护” 1316.14万元,主要用于 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   六、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97.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7.5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08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1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2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2.25万元,主要原因是 由于工作需要出国。    具体情况:(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3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3 万元,主要原因是 由于工作需要出国。(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0.25 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75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为安排出国经费压减支出 。    八、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24年文旅局机关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2024年文旅局机关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0.74万元,包括办公费13.09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咨询费3.60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差旅费6.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00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委托业务费8.52万元、工会经费12.09万元、福利费16.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0 万元。主要项目是:文旅局-中央资金-应急广播区级平台建设维护项目110万元,文旅局2024年示范区创新发展专项经费60.0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各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无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台(套)。(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2 个,涉及预算金额1024.21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部门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单位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单位综合收支计划。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六、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七、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八、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九、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十、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十三、关于空表的说明1、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2、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绩效目标表.pdf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预算批复表.pdf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doc
2024-02-07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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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79-9842-2024-00013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1-30 发文日期: 2024-02-07 有效性: 有效 根据滨海新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区文化和旅游局逐项梳理相关内容,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总如下: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权责清单已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未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逐步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依托天津市平台和文旅部平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已经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基本实现“一次多查,一次彻查”。深化行业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落实落地,逐步拓展联合奖惩范围,实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红黑名单”制度,落实国家“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奖惩流程和退出程序,及时将国家发布的“红黑名单”向旅游行业单位进行推送。严格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督促修复”的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符合修复条件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严格审查修复资料和程序,回复和改善失信主体信用状况。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及时将信用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公安等部门,基本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共享、联合惩戒的目标。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对面向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政府采购等活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不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依法审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三是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今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共签订合同13份,严格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活动,不存在干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行为。4.优化公共服务。高度重视、依责受理、依法处置12345热线转办的投诉举报等事项,明确内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管理网格热线工单平台,及时读取工单,退回非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管权限内的工单,受理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管权限内的工单并根据工单内容和业务室工作职责分派工单。疑难件及时请示分管领导研判后进行派发。各业务室及时处理局办公室派发工单,与当事人联系调解解决相关诉求,反馈意见经领导确认后反馈办公室。办公室收到业务室处理意见后,及时将办理意见上传到12345热线工单平台。目前,区文化和旅游局共受理网格热线工单626件,结案率100%。不满意工单3件,满意率99.5%。(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制度建设机制,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当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区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要求,严格依照职权范围制定、在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使用的规定,一律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除依法需保密的外,依法依规向社会征求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制定主体是否适格、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制定过程是否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性规定等标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大审核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求,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注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听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意见,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功能,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注重集体讨论研究上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80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890余家(次),公共文化设施11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7件,普通程序案件22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没)款59896元,没收非法出版物76册(张、套)。办理投诉举报案件630余件,回复率、满意率100%。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滨海新区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372家次,通过区政务网公示检查结果372家次。办案量比去年增长5件。2.全面推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负责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6.6%。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错时执法,维护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突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点的行政执法工作,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网吧、KTV、游戏游艺场所、剧本杀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KTV,禁止场所内吸烟,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安全意识。节假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960余人(次),检查场所480余家(次)。对辖区内塘汉大营业性演出监管25场(次)。协助泰达、东疆、高新三个功能区完成乌戈国潮嘉年华、泡泡岛、天津无限美好音乐节三场音乐节演出活动全过程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核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481家次,对辖区内可能擅自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酒店、商超、饭店等企业开展摸排,巡查此类企业70余家次,查处擅自安装和使用地面接收设施案件1件。二是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紧盯重要阵地、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和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护苗”、“秋风”、“剑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发行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违法行为,参加“426知识产权日”集中销毁活动,无害化处理侵权盗版光盘10000张,图书3000册,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护墙。三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旅游市场顽疾;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查处涉老年人违法经营行为为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4件,罚款25708元,向相关部门移送旅游市场涉养老诈骗线索案件1件。四是严格遵循“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邀请滨海新区消防支队专家对100余家经营场所开展集中培训,对照“双减办”平台系统12项内容逐项核实,现场巡查艺术培训机构200余家次,摸底排查场所安全生产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共计800余份。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局28名持证人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平台的公共法学习考试,全部通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把维护文化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切实将维护滨海新区文化市场文化安全落到实处,坚持开展每周说法学习活动9次,组织执法队员参加文旅部、市总队组织的培训活动,共计8人(次),聚焦难点、重点和薄弱环节,对行政法、版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交流研讨,加强执法队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4月25日组织执法队员旁听庭审,以提升依法执法观念和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2023年区文化和旅游局共计答复办理建议提案22件,其中市级10件,区级12件;主办件、单独办17件,会办件5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围绕文旅产业发展、文旅消费、全民阅读、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答复,充分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积极推进建议提案的落实。市级建议提案采纳率100%,区级建议提案采纳率90%,答复满意率100%。2.加强行政监督。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建设区文化和旅游局内控体系,围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单位整体机制和预算、收支、资产、合同、政采、建设项目等业务进行梳理优化,形成制度和流程体系,并开展事后监督评价,以达到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有效防范舞弊、提高单位运行效率的目的,目前制度建设已经接近尾声。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25条,调查征集1项,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6条,涉及公共文化服务、文物保护、文化执法等工作。依申请公开信息。2023年收到3条公民申请查询信息,其中符合规定予以公开的2条,不掌握相关信息1条,我局已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依法作出答复。(六)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首先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高度注重排查发现本系统和行业内的社会矛盾纠纷,明确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注重做好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全区文旅系统平稳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在接收、处置、回复信访件的全过程,落实服务宗旨,增强政治担当,遵循法治思维,做到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区文化和旅游局处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100%,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为100%,无信访积案。推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按照区信访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指引手册》、《天津市信访基础业务制度汇编》要求,进一步规范依法分类、办理流程、文书格式。积极组织文旅系统开展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发动下属基层单位开展宣传。其次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文旅经营场所规范经营暨安全生产工作会3次。组织文化场所经营者、旅行社负责人190余人次集中培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守法经营、规范经营,部署创文、创卫复审相关工作,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对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进行讲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市场环境。开展“扫黄打非”专项培训3次。对塘沽、汉沽和大港区域的街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和鉴别”专项培训,参训人员约350余人,进一步提升街镇综合执法队队打击侵权盗版、发行非法出版物违法行为查处能力。开展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普法活动。开展《认识网络 防止沉迷》专题讲座1次,增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40余名家长和孩子参与此次活动。与安阳社区联合开展谨防养老诈骗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扇380余份,进一步增强老年人投资理财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出游意识,守好钱袋子。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新《行政复议法》,确定行政复议联系人,依托全国和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台办理好行政复议案件,高度重视、充分研判行政复议反映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倒逼依法行政落实落地。(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按照市应急委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邀请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南开大学、天津泰达航母主题公园相关专家组成论证评审专家组,并邀请相关管理单位人员参会。专家组听取了编修工作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过了质询和综合评议。10月30日,经区应急委批准,调整后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部门预案正式印发。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本系统所有场馆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拉网式排查监管对象安全隐患,督促文旅行业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1月2日,区文化和旅游局召开滨海新区文旅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文旅系统全面梳理安全监管对象清单、安全职责清单,各单位按照滨海新区安全责任分工、市局重点项目、区风险档案等资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两个清单,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培养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建立“共性学法清单”和文旅系统“个性学法清单”,组织并在全系统内学习。切实提升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在区普法办的指导下,我局制定了《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落实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并组织深入讨论交流。在官网增设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专栏”,定期发布法治建设最新动态,以加强宣传学习效果。9月15日,局长贺淑荣就《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行法治专题授课;10月10日,局党委书记王会臣就《用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厉行法治》进行专题法治授课,相关授课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内涵和制度要求,为进一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区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全系统58人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到党委研究部署工作的重要考量,与文旅系统全面工作一同推进,并发挥基础性作用。人事工作中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选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党委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定期研究法治相关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配备公职律师并聘用外部法律顾问,为法治建设提供合法性意见和专业指导,督促文旅系统各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要求,逐年总结工作成效,并按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按照《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年度述法,严格自我要求,落实不干预司法活动制度,依据“一规划两纲要”的部署安排,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一是是完善党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成立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设置专门联系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进行有效对接,提高落实区委法治建设指示精神的工作实效。二是是党委及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建立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核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及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由公职律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重大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三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导,持续加强文旅系统学法用法质量,由党政一把手主讲,举行2期法治专题讲座,引导督促各级干部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学习党内法规,学习《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物保护法》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一)制度体系还不够严密。作为机构调整后新成立的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并查找出了内部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的方面,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在建立内控规范,梳理流程、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基本建立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控制手册和评价标准为主体,以单位内部管理为基础,以外部监督为辅助,全员参与、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二)各级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还需提高。各级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能力水平距离先进水平还有差距,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已经形成,但由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导致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运用还不够娴熟,程序还有瑕疵。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在制度体系建设和人员法治能力素质提升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完善依法依规管理运行机制。协调各方力量,为法治人才培养引进,提供有利条件,从用人导向上,重视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使用,为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二)坚持人民至上,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意识。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切实将依法行政与执政为民相结合。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程序正当、权责统一,严格规范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法律法规修、废、改情况,及时梳理完善权责清单,落实“双随机”制度,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严格监督与靠前服务相结合,努力为新区文旅行业经营者营造最优营商环境。(三)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效能。在滨海新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的有利东风下,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全面发力,多措并举激发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全面提高服务管理效能,持续创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挖掘文旅资源,不断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持续推进文物保护上水平,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持续保障文旅市场稳定有序发展,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贡献力量。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0日                         原文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4-02-07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市级
各相关企业:2024年2月2日,区文旅组织召开了2024“购滨城·促消费”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比选会议。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1.邮轮旅游消费券发放平台: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景区门票消费券发放平台: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3.住宿消费券发放平台:上海赫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4.文化演出消费券发放平台:北京斯塔瑞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如有异议,请向新区文化和旅游局书面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2月4日—2月7日                                            2024年2月4日(联系人:时老师;联系电话:022-66782310)
2024-02-04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