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安办组织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起草了《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为落实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团体、个人可在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邮寄: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滨海国泰大厦B座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收,联系电话:65369080。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scjxts@tjbh.gov.cn 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2023-03-13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无法确定所有人的涉案物品领取公告 2023 年2月1日我局在调查滨海新区解放路步行街由西至东西侧第一家运动服装摊位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过程中,依法扣押涉案斐乐产品33件,其中白色羽绒服14件、黑色羽绒服4件、灰色卫衣3件、黑灰卫衣1件、黑色卫衣1件、黑色运动裤3件、黑色运动上衣1件、深灰色运动上衣2件、灰色运动上衣4件。因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的规定,公告如下:请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公告期内领取涉案物品,公告期满无人领取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置。公告期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电话:022-65270255,65270248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1243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8日
2023-03-08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11月17日,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净远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2年12月8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MTSPTJ220800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17日,摩天众创(天津)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净远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12日对当事人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包装饮用水。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5日生产了“南极冰”系列包装饮用水1350桶,规格18L/桶,成本1.85元/桶。截至2022年12月12日本局现场检查,当事人以2.5元/桶的单价销售给了晶达水站360桶、泽思水站400桶、天润水站483桶、小利水站7桶和悦峰水站100桶,没有剩余。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已发布《产品召回公告》,因产品已全部售出且时间较长,目前未能召回。 2023年3月7日
2023-03-08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7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49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3-03-23
发文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4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合堂大药房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023年2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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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80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56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3-03-03
发文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56号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食品经营者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名单 2023年3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61521339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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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8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3〕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文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3〕5号 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滨海新区检验检测中心,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2023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突出风险防控,健全责任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夯实工作基础,重点开展好“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保持全年全域特种设备安全稳定,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理解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具体任务,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抓好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成绩体现学习成效。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虚心接受行风监督,持续弘扬“四特精神”,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的鲜明导向。二、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3.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双重预防机制与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相结合,细化具体方法措施,指导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纳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推动50台(套)以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评估,梳理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切实提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的防控能力和水平。4.强化重点整治力度。科学制定2023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检查发现隐患100%闭环整改要求,狠抓生产和使用环节安全。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场(厂)内机动车辆及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等重点环节,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工业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供热锅炉等重点设备,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两工地”外施工工地、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5.做好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做好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暑期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精准对接任务需求,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6.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检查,对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年度监督检查,加大对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及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工作质量监督,规范考核行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00%完成年报。7.持续开展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巩固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清醒认识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特点,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警示约谈、公开曝光等行政手段,加强对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压实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动态清零”。8.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要求,突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监督检查,实现从重设备安全检查向突出企业安全管理检查的转变。对全区460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年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监督检查数量不低于5000家次。9.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监察检验、投诉举报、事故事件等来源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电梯维保领域未按技术规范实施维保等行为,强化对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持续严厉查处充装单位未落实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定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或移动式压力容器等违法行为,提升充装环节安全水平。加大对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案件的指导力度,规范特种设备执法行为,整体提升特种设备执法办案水平。三、健全责任体系,提升监管效能10.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局、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责,完善层级监管责任链条。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突出检查覆盖率、定期检验率、违法查处率等关键指标,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压紧压实。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督导,规范基层监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衔接,持续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1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照“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要求,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员,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自查率100%,切实履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12.夯实检验检测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安全阀校验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电梯检测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检验机构服务定位,强化检验检测对监察的技术支撑,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制度。高质量完成重大活动的保障性检验工作。13.完善节能监管责任。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深入贯彻《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强化锅炉节能检查,逐步完善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制氢、输氢、加氢环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助力新区氢能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四、深化监管改革,创新工作机制14.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继续巩固电梯超期未检综合治理筑底工作成效,坚持超期未检“动态清零”。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试点推进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在前期“保险+服务”模式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基础上,联合区住建部门,研究推广利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模式,打造电梯安全社会共治局面。15.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总局现场监督检查APP使用,实现对现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研究推广叉车智慧化监管模式,完善“物防、技防、人防”并重的防控机制。五、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能力建设16.加强基层履职能力建设。服务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需求,以B类监察员培训取证、岗位实务培训、集中研修提升等形式,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聚焦一线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建立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轮训机制,各市场监管所定期选派监察人员到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轮训,加快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17.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的挖掘、分析,精准研判和辨识监管风险,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18.强化安全宣传。结合“安全月”“质量月”等重要时段,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风险识别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作用,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曝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19.提升应急应对和事故处理能力。做好《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工作。适时组织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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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审批公告(2023年2月第2批)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8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5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2-28
发文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5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审批公告(2023年2月第2批) 依据《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审查,天津市圣研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2023年2月第2批) 2023年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61540253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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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87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5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3-03
发文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3〕5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现将完成《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公告 2.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变更公告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告知》审批公告_49622023030613554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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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查餐厅”行动“红黑榜”第三十期 为切实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落实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自查自律,推进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共治模式建设,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相关文件要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以“入网餐饮”为主题的第三十期“随机查餐厅”行动,现发布第三十期“随机查餐厅”行动“红黑榜”。
附件:
红榜:北京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公司.docx
附件:
红榜:天津中新生态城吉宝丽伟的串烧烤店.doc
附件:
(黑榜)天津市滨海新区多米粥小吃店.docx
附件:
(黑榜整改)津丰源(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docx
2023-02-28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319-9915-2023-0007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3〕9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3-02-23
发文日期:
2023-02-24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3〕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对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电线电缆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在2家生产企业、13家销售企业抽查了50批次电线电缆产品。其中,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BV)产品44批次、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RVV)产品6批次。依据GB/T5023.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5023.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JB/T 8734.1-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1部分:一般规定》、JB/T8734.3-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及产品明示标准,重点检测了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BV)产品:标志、导体结构、外径或平均外形尺寸、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等10项指标;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RVV)产品:标志、导体结构、外径或平均外形尺寸、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等15项指标。经检验,受检50个批次的电线电缆产品,全部合格(见附件)。 附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3年2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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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