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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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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64号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2年9月第5周和10月第1周《食品经营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相关企业符合核发、变更、延续条件准予发证。现将2022年9月第5周和10月第1周滨海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名单      2.《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名单          3.《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名单         2022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2年9月第5周和10月第一周《食品经营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zip
2022-10-20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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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2年滨海新区第九批《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5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57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2-09-28 发文日期: 2022-10-20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57号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2年滨海新区第九批《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对海沃斯(天津)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处理。 附件: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九批)                            2022年9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九批).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20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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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2年滨海新区第三十四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5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65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2-10-12 发文日期: 2022-10-20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65号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2022年滨海新区第三十四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路易达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符合发(换)证及变更条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件: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三十四批) 2022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第三十四批).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20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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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徐晓风食品店等91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5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66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成文日期: 2022-10-12 发文日期: 2022-10-20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266号 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徐晓风食品店等91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37条、《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40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徐晓风食品店等91户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22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20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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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 索引号: 179-9842-2022-00005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0-18 发文日期: 2022-10-18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局党委带头研究部署,通过专题讲座、集体学习、多维度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力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为全面推进宪法实施贡献力量。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四、学习宣传《民法典》,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解读,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推动私权利充分保障和公权力规范运行。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与法定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原文下载: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18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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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认定和复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2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经〔2022〕10号)和《天津市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要求,新区市场监管局拟认定130家区级管理示范店,并对2014、2016、2018年认定的46家区级管理示范店开展复查,27家管理示范店复查合格,因连续停业超过6个月等原因拟撤销19家单位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现将具体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0月17日前反馈。联系电话:022-65306314附件:1.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认定名单      2.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复查合格名单      3.拟取消称号的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名单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1.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认定名单.xlsx 附件: 2.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复查合格名单.xlsx 附件: 3.拟取消称号的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名单.xlsx
2022-10-12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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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4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2〕30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2-09-26 发文日期: 2022-10-11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2〕30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对滨海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在9家销售企业,抽查了13批次。依据GB 6675-2014《玩具安全》、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及产品明示标准,重点检测了玩具: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材料质量、模塑玩具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突出物、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结构安全、玩具标识、限定增塑剂限量要求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能、小球(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气球(乳胶气球含有警示说明)、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活动部件间的间隙、驱动机构:电池驱动(不存在可触及锐利边缘及尖端不存在其他压伤手指或其他部位的危险部件)、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一般要求(不含有赛璐珞及在火中具有相同特性的材料;不含有遇火后会产生表面闪烁效应的毛绒面料;不含有高度易燃固体、易燃气体、高度易燃液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凝胶体。)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等27个指标;学生用品: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笔套安全、课业簿册的亮度(白度)、有害物质的限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边缘与尖端、笔套尺寸、笔套空气流量、亮度(白度)、修正液;修正带;修正贴;修正笔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苯)、修正液;修正带;修正贴;修正笔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氯代烃)、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缝合强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摩擦色牢度(沾色)纺织材料、无涂层超细纤维材料等25个指标。经检测,受检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13批次,全部合格(见附件)。    附件: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2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1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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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4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2〕29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2-09-26 发文日期: 2022-10-11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2〕2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胶粘剂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对滨海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胶粘剂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在6家经销单位抽查了6批次胶粘剂产品。依据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及产品明示标准,重点检测了: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游离甲醛3项指标。经检验,受检6个批次的胶粘剂产品,全部合格(见附件)。 附件: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2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18310652.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11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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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供热锅炉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46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2〕2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9-18 发文日期: 2022-10-11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2〕25号 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供热锅炉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供热锅炉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巩固新区特种设备供热锅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消除供热锅炉安全隐患,全力保障新区冬季供暖安全,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工作《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91-2021)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将原《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两个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增加了锅炉环保的基本要求。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各特种设备锅炉生产、使用、检验等单位要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及《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结合近年来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锅炉安全节能环保工作,保障特种设备锅炉安全运行。二、继续做好燃气锅炉安全提示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在2021-2022年度供热锅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燃气锅炉安全提示,并将燃气锅炉安全提示(附件2)逐一发放至辖区内燃气锅炉使用单位(不限于供热锅炉)。三、持续做好特种设备供热锅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及各使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做好特种设备供热锅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加强冬季特种设备供热锅炉安全管理,保障新区冬季供暖安全。(一)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要切实掌握本供热季相关锅炉使用情况,建立辖区供热锅炉台账,逐台进行排查,及时与“天津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中数据进行核对、修改,于2022年9月27日前在监管系统中为相应锅炉添加“标签”,注明“供热锅炉”,并于11月1日前通过OA报送2022-2023年度供热锅炉台账(附件3)。(二)提前部署、务求实效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要提前部署此项工作,压实供热锅炉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依法查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属地政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梳理情况、及时报送请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及时汇总2022-2023年度特种设备供热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梳理供热锅炉实际使用情况,对典型案例及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于2023年4月1日前,通过OA报送供热锅炉专项整治情况报表(见附件4)至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 附件:1.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供热锅炉安全工作的通知      2.燃气锅炉安全提示      3.2022-2023年度供热锅炉台账      4.供热锅炉专项整治情况报表              2022年9月18日(联系人:袁鹏程;联系电话:65306267,130 2226 9348)(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2-10-11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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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序号类别普法内容责任单位普法对象普法形式备注1党内法规制度普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等党建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全体党员干部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基本法律制度与法律知识普及宪法、行政法、民法典、刑法、经济法以及法理学基础知识等执法监督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全局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商法 政务服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全局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等3行政执法程序法律制度普及行政许可程序法律法规以及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务服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1.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2.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通过讲解、编印指南等方式进行普法;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法规以及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竞争执法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1.从事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编写案例等方式进行普法;2.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执法; 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法律法规以及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督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编写案例等方式进行普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督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编写案例等方式进行普法 4行政执法实体法律制度普及企业信息公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公司登记管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务服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1.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对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编写案例等方式进行普法;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执法工作中,通过说理式执法、编制普法宣传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释义解读、宣讲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4.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等宣传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商品交易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场和网监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管以及禁止传销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竞争执法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场和网监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广告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广告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场和网监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场和网监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质量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名牌管理办法、质量奖管理办法质量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计量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计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检定规程标准计量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检验标准认证认可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监察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协调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涉及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生产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涉及食品流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经营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涉及餐饮服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经营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涉及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食品经营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中涉及药品、化妆品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药械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中涉及药品、化妆品注册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药械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中涉及药品、化妆品流通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药械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涉及医疗器械流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药械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涉及医疗器械注册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药械监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商标、专利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知识产权促进室、知识产权保护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价格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价格监督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各市场监管所 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5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公务员管理、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党建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全局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财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普及财务审计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全局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办公室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全局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发放学习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
2022-10-0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